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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4期,2004年10月29日 ♀♀♀♀♀♀♀♀♀♀♀♀♀♀

◎饒了外籍、大陸配偶和她們的家庭吧!
◎落實兩性平等教育--以法律的有限,創造性別平等的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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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了外籍、大陸配偶和她們的家庭吧!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2004.7.12新聞稿

日前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教育部常務次長公開呼籲外籍與大陸配偶「別生那麼多」,並於書面報告中指出,跨國及兩岸婚姻多以社經地位較差、年紀較大或身心障礙等弱勢者為對象,因此,未來台灣生產主力的新移民之子在教育程度較低、經濟較不富裕,與語言、文化差異等因素下,學習發展過程易有適應困難或受排擠情形,形成代代弱勢循環、少年犯罪率增加等潛在問題,籲請各縣市應因地制宜,及早研議相關教育輔導措施。

此一公開呼籲暴露出政府公務人員無視內政部日前公佈「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的科學調查結果,不當地重複社會的既有偏見與刻板印象;此外,教育部針對移民二代擬定之政策,是將新移民之子視為問題製造者或必然落後者,強化教育工作者對新移民之子入學的焦慮與錯誤想像,使得沒有發展遲緩或行為偏差的移民二代因為老師的特別關照,反而遭受同學的排擠、嘲笑。

因此,為抗議教育部如此不當的發言與欠缺思考之教育政策,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召開此次記者會,除提出我們對於此事件的抗議聲明外,更希望藉由外籍/大陸配偶及其二代、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現身說法,消除社會對外籍/大陸配偶及其家庭的負面刻板印象。我們要求,教育部常務次長並須對其不當發言公開道歉,未來教育部亦應依據普查結果,研擬並落實多元文化教育與生活適應輔導等相關政策。饒了外籍/大陸配偶,和她們的家庭吧!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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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性平等教育--以法律的有限,創造性別平等的無限!

陳惠馨/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由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所推動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終於在歷經過去四年半來,訂定法律舉辦、公聽的過程後,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下午象徵著我國社會在努力追求平等社會的新里程碑。

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底在會議中所決議擬定的法案,原來是「兩性平等教育法」;然而,由於四年前在南部一個國中裡,有一個具有女性特質的男學生葉永誌同學,因為其性傾向受到某些同學的歧視對待,最後導致他發生意外死亡的事實,使得教育部所委託研究法案的委員們開始思考,或許我們的社會應該追求的不僅是兩性平等,而是性別平等的目標。這各目標並經過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可後,終於確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訂定共經歷三個階段,第一個是所謂「研究計畫」階段,主要由向來關心台灣社會性別議題的專家學者,如蘇芊玲教授、謝小芩教授、沈美貞律師以及本文作者負責。第一個階段共經歷一年,研究計畫小組成員在台灣北、中、南、東共召開了十八次的專家學者會議,聽取不同地區專家學者的意見,研擬草案條文,第二個是草案「研修小組」階段,約歷經三年,主要由原來的四位擬訂草案的委員增加到十三位法案研修委員,委員中除了國內研究性別議題的專家學者外,更邀請了國中、國小、高中、高職的校長一起參加,希望在共同的努力下,訂定出一個可以在我國不同層級、不同地區學校適用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為了聽取社會中對於「性別教育平等法」草案應有的內容為何的意見,並藉機宣揚性別平等的理念,研修小組在過去三年來,於全國各地召開各種公聽會,邀請各地區民間團體代表、學校教師與行政工作者代表對於「研修小組」擬訂出的草案條文提出意見,另外,草案條文的例外與立法理由,更在教育部的網站公告。

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將在院會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後,民間婦女團體更積極組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聯盟」,分別連絡立法院朝野不同政黨,關心「性別平等」議題的立委們,邀請他們協助,希望讓這個法案可以在立法院第五屆立委的第五會期通過。在短短不到三個月內,「性別平等教育法」先後通過立法院審查法案的一讀程序,並在「教育與文化委員會」透過朝野政黨的協商通過審查,並於六月四日下午,在立法院院會中經過二讀、三讀的程序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總共有三十八個條文。

過去十年來,我們立法院通過不少與兩性平等有關的各種法律,例如民法親屬編中有關父權優先條款的刪除、夫妻財產關係法的修訂、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訂定,都使國內婦女的權利,在法律上受到積極的保障,然而透過立法保障人民的權益固然重要,但是如何讓我們社會中一般人民具有兩性平等或性別平等的意識,才能根本實現社會平等。我們希望「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在我國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各級學校均能積極根據這個法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各種措施,使我們社會可以早日脫離傳統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狀況,真正落實兩性及別平等的目標。

摘錄自93年6月7日自由時報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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