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林勳口述,黃雅玲整理
其實我的生活一直不好過,除了身體很差,病痛不斷之外。也因為官司纏身,有度日如年的感覺,加上一直是「被告」的身份,所以找工作也很困難。
雖然前年高院再次無罪宣判,沒多久就被最高法院發回,更讓我覺得氣憤不已。
我覺得在我們的社會,保障人權的概念真的很重要,上至高官、下至百姓,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因為這是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由於我自身的經歷,而有深刻的體會;所以我對於我們的義務辯護團蘇律師以及其他幾位律師,都十分欽佩他們爭取人權的努力,以及感謝他們多年來的協助。
至於各位支持我們的朋友,因為您們堅持做對的事情,以及相信自己的堅持與理念,這就是對下一代很有助益的事;也能對社會有正面的影響,減少惡性循環的可能。我也是非常感謝大家一路的相挺與支持。
官司纏訟二十多年,我已經非常疲憊與無奈,對於未來新的一年,其實也只能觀望,不敢抱著太大的期待。雖然很多人都說,我們的司法有在進步,可是我認為如果司法真的有很大的進步,為何我在二十年後的今天,還是要上法院訴訟呢?
常有人問我,對於官司纏訟的感覺,我都會反問回去:「如果讓你吃一樣的炒飯連續吃二個月,你會作何感想?」多數人都回答:「當然會吃到想吐!」用此比喻,大家應該就能體會與理解,訴訟超過二十年的感受了!
如果問是什麼力量,還繼續支持我堅持著,我想那是因為不希望有人像我們一樣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