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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5-10-26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10-26》

本期內容
  ◎校園大聲說:打人不對 操弄媒體更不對 
  ◎教育論壇: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從退撫問題談教師組織工會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校園大聲說:打人不對 操弄媒體更不對
  大河馬(居仁國中教師)
日前,人本教育基金會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居仁國中蔡老師以板條打學生的畫面,引起各界注意。筆者是居仁國中的老師,從事教育工作5年來不曾打過學生,平日也謹守老師管教權的權限。打人就是不對,這方面教育局會懲處,但經歷這次事件,深深感覺多數媒體誤用人本提供的偏頗資料,報導間接傷害教育界,打擊基層老師士氣,因此透過求證,逐步還原事實真相,並呼籲社會大眾睜亮眼睛,看看團體人本教育基金會如何操弄媒體、斷章取義、說謊誣賴、惡意炒作教育議題的一面。人本挾媒體自重,製造衝突對立,遂行其控制教育的目的。本文內容都經過查證,如有錯誤本人願意負責,但人本操弄媒體、斷章取義、說謊誣賴,人本願意負責嗎?

事情原委,這位學生(甲生)成績中上,但個性較懶散,作業經常缺交,蔡老師不止一次口頭告誡,希望甲生早點交作業,但效果不彰,甲生自己提議遲交一天打一下,蔡老師接受,過了十幾天,甲生還是未能交出作業,蔡老師用下課時間使用板條打甲生手掌、屁股,遲交一天一下,共打了19下。打人就是不對,這靜待教育局懲處。有一位學生(乙生),拿出手機拍下整個過程,原本用意是要取笑甲生,糗他未交作業被打,這影片就在同學間流傳,有同學把影片上傳至網站供同班同學瀏覽,原本只是單純的開玩笑,學生未曾想要用手機蒐證老師打人,而後這影片輾轉流到人本手上,在立法院公開播放,用意並不只是單純指責老師體罰,而是意在塑造輿論壓力,讓體罰列入教育基本法,而蔡老師就是這用意下的祭品。

事情發生在半年前,到現在才傳出來,如果當初是甲生不服蔡老師管教,絕對不會等到半年才流出影片。而甲生也認為錯在自己,該交的作業拖了19天,願意接受處罰,當時他並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影片流傳後也覺得很不好意思,壓根沒想到要宣揚出去,甲生的家長獲悉後,也認為學生沒交作業,就該處罰,家長也接受老師處罰學生。學生願意接受,學生家長也願意接受,反而人本卻不能接受,這是什麼道理?

人本一開始到學校查證時就說謊,說居仁的學生向他們檢舉老師體罰,學校覺得很奇怪,既然罪證確鑿,為何不在半年前檢舉?人本仍不善罷干休,繼續捏造新聞提供給媒體爆料。

◆人本引述網路文章說某某班學生前兩天被打到流血。

◆人本說全校老師都是採用高壓統治,體罰很平常,蔡老師才到校兩年就「耳濡目染」學會打人。

◆人本說學校曾為了學生掉錢,在教室裝針孔拍到學生偷竊,侵犯學生人權。

◆人本說,訓導主任看完短片還說:「用木板打只是大聲而已,不是要傷害學生。因為真正痛的是藤條,而最可怕的則是熱融膠,打一下就一條瘀青。」

試問,網路發言可信嗎?真的是居仁國中學生所發,還是不相干的第三者坐在電腦面前敲敲鍵盤湊熱鬧,用網路造謠來糟蹋一所學校?引用未證實的消息作指控,指控無實證時便推得一乾二淨,這是人本的奸巧。

難道人本做過全面調查,居仁國中每一位老師都採用高壓統治,都用打人來處理未交作業嗎?還是惡意指控,有打人的證據,就誣賴全校老師都打人?不檢討自己的論點是否經過驗證,故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是人本的誣賴。

學校絕對沒有因為學生掉錢,在教室裝針孔拍學生偷竊,這是人本東拼西湊掰出來的誹謗!老師辦公室屢次遭小偷,被偷走抽屜中的零錢,有老師在自己座位上方裝設視訊攝影機,果然因此捉到了偷竊的學生,通知家長處理。視訊攝影機裝設地點在老師辦公室,拍攝方向是老師辦公桌,捉的也是偷老師零錢的小偷,干人本何事?偷錢就是偷錢,難道小偷該挺身抗議學校侵犯小偷人權?拍攝偷竊這檔事的確存在,但跟人本指控的天差地遠,這是人本的惡質誹謗。

人本還有令人髮指的嫁禍功夫,他們會從你說的一長串話中,擷取一小段他們要話來小題大作。當天人本播放完影片,一再逼問訓導主任:「你看看板條聲音這麼大,都快打死人了!打死人了,你們學校都不理。」主任回答:「用木板打只是大聲而已,不是要傷害學生。因為真正痛的是藤條,而最可怕的則是熱融膠,打一下就一條瘀青。」馬上就被人本拿出來炒作,指責學校沒良心,這是人本的斷章取義。

居仁國中因升學成績亮眼,因此樹大招風,之前也曾聽聞人本放話要把居仁搞倒,三番兩次借題發揮。

去年(民93)10月,台中市家長成長協會理事長(人本的分身)殷馬可來校抗議居仁超收學生,應該讓跨區寄讀的學生通通回自己學區去。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人本有沒有想過,為何家長願意付出通勤時間,不辭千里把孩子送進居仁?

美國教育學者佛利曼提倡教育市場經濟化,學校應以辦學績效,吸引家長送孩子來就讀,如果本地區學校辦學不佳,政府應補助學生跨區就讀的交通費。我國教育基本法第8條也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家長信賴居仁國中,因此送孩子進來,居仁也年年增班,每班人數逼近47人,超過全市平均數。殷馬可以此大做文章,指學校罔顧學生權益,如果學校不改善,將要狀告教育部、監察院。殷馬可的理念很崇高、也很博愛,但是他安於兩套標準卻不以為意,殷馬可的太太、孩子都在私立中學服務、就讀,該校每班超過50個學生,別人以此詰問殷馬可,他說:「這是兩回事。」最後在會議室召開會議,殷馬可與家長會長發生衝突,畫面中很清楚看到殷馬可先出手打人,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當老師的因此要被教育局懲處,更何況自詡為監督者的殷馬可呢?更扯的是做賊的喊捉賊,連被台中市議會開除他在台中市教育審議委員會委員資格時,還大言不慚說是被有心人陷害,校園打架是別人先動手,他為了自衛才還手。

今年(民94)暑假,在台中市家長成長協會主導下,媒體報導居仁國中6樓加蓋違建當教室,TVBS新聞台還以聳動的新聞稿播出,報導內容大約是:「明星學校學生待在悶熱的鐵皮屋,非常可憐,而且出口全部都被鐵窗封死,沒有逃生口,家長繳了高額學費卻不知孩子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違建是事實,無從辯駁,這學期開學後這3間鐵皮教室也不再有班級進駐,這是學校勇於改過的例子。其實這3間教室是學生的最愛,因為這是全校唯一有冷氣的普通教室。臨馬路那邊確實有鐵窗,但還是有兩扇大門可以出入,用爬的也爬得出來。每學期學生所繳的代辦費不過兩千餘元,連私立學校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來高額學費?可惜新聞台只想炒作新聞,越聳動的報導越能拉高收視率,對於真相就不那麼在乎了。

這次體罰影片,已經引起校園極大的不安。打人確實有錯,但被媒體連番播送,每整點重複一次,電視台新聞稿一台比一台辛辣,老師不只要接受有形的行政處罰,更要承受電視台有意無意的公審凌遲,更何況報導的是七分捏造三分真相。蔡老師眼都哭紅了,兩天兩夜的煎熬,愛學生的她哪能承受得住。全班學生也哭了,甲生根本不想讓這件事傳諸全國,學校不會究責的乙生受不了良心的譴責,非受迫下一邊承認一邊哭著說自己無意傷害老師,整件事才真相大白。後悔已來不及,影片一再重播,誰來喊停?蔡老師的名字被媒體拿出來撻伐,螢光幕前主播口沫橫飛、比手劃腳,想把這齣鬧劇演得更傳神些,把蔡老師更妖魔化些;不禁要問:彼亦人子也,誰來善遇之?

筆者認為好的記者應關懷弱勢,報導真相,重視公平、正義,揭發弊案,促進社會進步。壞的記者嗜血無情,危言聳聽,製造衝突對立,唯恐天下不亂,是有牌照的文化流氓。請問報導體罰事件的記者先生女士,您是屬於哪一種?王大空先生曾說:「事未易察,理未易明。」請記者先生女士遇到這類惡意控訴時,行行好,不要吝於查證;您的一句針砭,影響的可是一間學校的聲譽和無數的基層老師的熱忱。
(回目錄)



教育論壇: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從退撫問題談教師組織工會
  羅德水(教師)
自陳總統高唱「六大改革」以來,軍公教人員之退撫制度變革,廣為各界關注。不過,筆者今天不準備討論公部門受雇者退撫制度之具體內容與沿革,反而想藉由本案探討教師工會之相關問題。

回顧過去幾年,每次只要討論到教師組織工會的議題,行政部門與資方團體總會以組織工會將要削減權益恐嚇老師,而幾無例外地,也總有部分組織幹部與教師同仁堅信政府的威嚇,甚至帶頭幫著政府一起恐嚇教師。

雖然組織工會就會喪失權益之說法迭經學者與工會實務工作者嚴正駁斥,不過,對於部分深信「恐嚇說」的人而言,學者的澄清似乎並未因此改變他們的疑慮。此外,由於支持與反對教師工會的論者,大多時候處於隔空交火的態勢,絕少有面對面深入對話的機會,連帶使得許多持中立立場的教師同仁益加疑惑,無助於教師工會運動之推展。

不過,自年初以來,政府各相關部會卻已接連用具體行動詮釋了工會與既得權益之關係。政府大小官員一方面口口聲聲宣稱:組織教師工會就應放棄原有權益,言下之意,傳達的好像是,只要教師放棄組織工會,就可以維護原有權益的訊息;可與此同時,行政機關打壓限縮教師權益之動作卻一日未曾稍減,從迴避課稅協商、抹黑教師假期、惡修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到近日刻意誤導公部門員工之退撫問題,可以說,簡直就到了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而吾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也正是,明明各項教師權益與福利事項,早已一點一滴在政府有計畫的剝削中逐漸流失,這些反對教師工會的人士,竟然還可以視而不見,甚至繼續以「恐嚇說」打壓教師工會。

不過,恰恰也正是從政府官員一次又一次自相矛盾的說詞,特別是此次檢討公部門退撫制度並溯及既往的所謂改革,更讓所有教師同仁可以清楚看見事情的真相:原來教師權益與組織工會根本就無必然相關、不組工會既有權益一樣會喪失、任何權益之維護來自教師的團結而非政府的所謂承諾。

事實上,無論從法理面或實際情形探討,10年來,台灣教師之法律定位與已過去有極大差異,以教職生涯的三部曲觀之,自1994年通過師資培育法以來,中小學教師之師資養成,已從早年的「一元」變成「多元」培育;而自1995年教師法實施以來,中小學教師之任用,也已從以往的「派任制」改為「聘任制」;此外,從1996年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將公立學校教師納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以降,公立學校教師之退撫制度,更已告別昔日由政府恩給的狀態,改由雇主(政府)與受雇者(教師)相對提撥的現制。

問題是,明明教師之法律定位10年來已有天翻地覆之改變,卻仍然有不少教師同仁,遲遲無法清楚認識這樣的改變,非但繼續沈湎在往日由國家豢養的迷思裡,甚至在有關教師組織工會的議題上,選擇與國家機器與行政官僚站在一起,打壓起教師工會來,其賣力之程度,與行政官員相較也絲毫不會遜色。竊以為,教師如果一日不能從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的神話中覺醒,則一日不能重新定義教師的自我身份認同,也就一日不能擺脫國家機器的宰制。退萬步言,即便到現在還主張教師與國家之間存有所謂特別權力關係,亦萬不能就此否認教師與政府之間亦實質存在的僱傭關係,以及教師作為一個公部門受雇者的角色。

由此觀之,在分析教師運動的困境時,教師自我身份認同的形構歷程顯然是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而又為何直到如今,仍然有許多教師存有與現實情況相反的身份認同呢?很顯然地,這些反工會的論者對於教師定位之現實情況並沒有正確的認識,甚至誤信政府宣傳,對於自我的身份認同與教師工會產生了根深蒂固的假意識。

馬克思曾謂,是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不過,人的正確思想卻也絕不會憑空掉下來,人的正確思想只能從認識過程的辯證與具體的社會實踐中得來。而從官員們一次又一次的打壓與欺騙,我們更應當深刻地認識,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無論是進步思想的建立,或是教師工會理想的實踐,絕無可能假手他人;所有受僱者之權益維護,更不能寄託在雇主恩給的幻想上,勞動者權益之保障向來只能憑藉勞動者的團結與集體行動。

雖然現階段認同勞動者身份與工會理念的教師看起來似乎還是少數,然而,隨著越來越多教師的覺醒與實踐,勢必會有更多的教師能從根本上破除反對教師工會的假意識,進而建立正確的勞動者意識,完成教師組織工會的理想。
(回目錄)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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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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