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路通訊 週刊 第191期 2002年7月12日 |
本期內容:
■新聞回應:
誰來救救警察?-正視『警察職權行使法』立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正義的陰影:
為什麼人間的正義只能在陰間追尋■司改小花絮:
今年法官評鑑的烏龍事■活動快訊:
司改志工招募-您的參與讓我們更有力量■活動快訊:
歐洲人權巡禮-「生命權~從歐洲人權法院談起」系列講座誰來救救警察?正視「警察職權行使法」立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羅秉成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解釋明白指出法律「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而且「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但是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二年內依解釋意旨通盤檢討訂定。雖然內政部最近遵照本號解釋提出「警察職務執行法」草案,但日前於行政院的審查會中,卻遭到與會者強烈質疑部分條文侵犯人權,涉及違憲,媒體批評內政部決策品質荒腔走板,揶揄該草案在行政院內部被笑到不行。另一方面,警方近日又大舉臨檢搖頭店,將所有在場人帶回警局強制驗尿,有檢察官對警方這種「一網打盡,全體驗尿」的作法,頗不以為然,認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
依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統計,自今年一月至四月間,經披露於媒體的警察違紀事件,竟高達六十件左右,幾乎每兩天就爆一件,如果再將未經報導的黑數計入,批評警察天天出事,亦不為過。社會大眾對警察的不信賴日趨嚴重,但對層出不窮的警紀問題也日趨麻木。當「警察犯法」不再是新聞時,那種哀莫大於心死的絕望,不啻宣告警察死亡,誰來救救警察?
警察面臨社會對其系統及個人的雙重不信任危機,而自陷於兩難的困局。往日習以為常、視所當然的辦案作法如臨檢、盤查、跟監、臥底、線民等,忽焉變成致使警察違法的陷阱。在法規範不足的情形下,警察卻仍免不了績效壓力的推促,無所逃惡質警察文化的慣性影響,逼得警察一個個冒險犯難,違法亂紀。警察職務執行法固然在保障人民得免於警察不法的人權侵犯,但這種法律不也是在補法規範之不足,使警察執行職權時,有清楚的法律分際,進而保障警察免於觸法而不自知,可解警察進退失據的窘境,其立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至為灼然。
行政院將內政部的「警察職務執行法」草案退回,並非抹剎其立法的必要性,毋寧是督促警政系統要袪除本位主義的積習,不要只是試圖用法律的外衣包裝,來合法化長久以來素有爭議的不當辦案手法。該是重新調整定位的時刻,勇敢呼應社會對程序正義的高度要求,莫再耽溺於不擇手段以求破案的迷途中。當警察執行職權的心態,是真切的依法行政,以保障人權為依歸,自能保護自己「自救救人」,何待他援。但令人憂心的不是內政部無法提出一套符合潮流的警察職務執行法,而是警察便宜行事、漠視人權的草率心態不改,「上熱下冷」空有良法美意,夫復如何?
回本期目錄為什麼人間的正義只能在陰間追尋
1997年12月18日,台南市發生婦人詹春子遭綁架撕票案,死者屍體被棄置於龍崎鄉的偏僻小徑,頭臉覆繞膠帶,頸部有明顯勒痕,法醫鑑定係窒息而死。然而現場發現之指紋、毛髮證據,均不足以找出涉案對象。
案情膠著一個月後,曾任保安警察、且與死者夫婦熟識的盧正,因座車曾於命案前一日,出現於死者公司前,經警方以協助辦案名義進行約談。
原先盧正否認涉案,不過在台南市第五分局留置36小時後,盧正簽下認罪自白,惟在移送檢方訊問兩次後,盧正開始翻供,指控警方以疲勞轟炸、威脅利誘等方式逼他認罪。檢察官、法官並未採信其說法,一、二、三審相繼判決死刑定讞。
但是因為本案欠缺盧正犯案的直接證據,唯一物證是在盧正車內發現,被鑑定為「可符合推定兇器」的鞋帶兩條,盧正家屬因而不斷尋求再審及非常上訴機會。2000年8月,司法改革基金會亦就偵審過程發生的各項瑕疵,聲請監察院調查執法人員有無違失。
就在監院向法務部調卷展開調查之際,法務部長陳定南突然於9月7日批准盧正槍決執行令,盧正至死仍喊冤不已。
盧正兩位胞姊盧菁、盧萍認為,其弟是在不公義的司法制度下含冤而死,除在立院前持續靜坐抗議,遊說立委修法外,並以觀落音、向城隍爺告狀等方式,希望探求事件真相。
終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出爐,該調查報告明白指出,承辦本案的警察、檢察官及法官均顯有疏失,並且針對內政部警政署、台南市警察局及所屬第五分局做出糾正。只是,人死不能復生,因為各級承辦人員的草率辦案而喪失寶貴生命的盧正,也只能在陰間迎接這遲來的正義(關於盧正案之詳細案情,請參考『正義的陰影』一書中-小警察的輓歌』)。
編按:自本期起,本報將不定期刊載與『正義的陰影』書中個案相關之文章,敬請期待!
回本期目錄每年一到三月份,司改會的工作人員就會開始法官評鑑的準備事宜,要評鑑法官可不是件簡單容易的事,首先要知道法官辦了哪些案件,還有這些案件是不是有辯護律師,因為是由律師來對法官打分數,所以啦!我們要委託程式設計人員幫我們設計一套程式,這套程式必須能夠自動的彙整出律師們所承辦的個案是由哪些法官審理,比如說A律師2001年承辦的案件有20件分別由B、C、D、E、F法官審理(不同的案件可能會遇到同一個法官),而這套程式就必須做成一個表格,列出A律師在2001年的案件曾經由B、C、D、E、F五位法官審理,而且這五位法官審理的分別是哪些案件,並且列出法庭態度、裁判品質及品德操守等項目由律師進行評分。
往年,這套程式做出來的評鑑表格雖然都有小瑕疵但是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可是今年卻出了大紕漏,因為程式設計者的疏失,所以當司改會的工作人員很高興的寄出第一批近三百封的法官評鑑表格之後才發現,評鑑表格內的資料是錯的
…………,有些律師明明有十幾個案件,但是竟然只列出四、五件個案,在發現這慘絕人寰的事件之後,司改會的工作人員只得很哀怨的重新列印和寄出評鑑表格,不幸中的大幸是……….突然許多台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一年級的同學冒出來當我們的義工,幫忙我們完成這件重要的事,真是感謝這些義工們即時伸出援手。所謂,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法官評鑑今年的災難並沒有在評鑑表格重新寄出之後就此結束,最後因為我們行政上的疏失,有一批的評鑑表格上傳真號碼與電話號碼放置錯誤,直到發稿的今天,司改會的工作人員仍會在接起電話的同時聽到尖銳的『ㄍ一
………』聲,沒錯,不要懷疑就是有人要傳真(大部分的律師會將填完的法官評鑑表傳真至司改會),司改會工作人員的耳朵不知道何時才能結束這不人道的凌虐………..。編按:各位大律師,如果您手中的法官評鑑尚未填寫,請趕快回傳吧!我們的傳真是25319373喔!
還有還有,今年共有六個律師公會加入,共評鑑十一個法院的法官,呵呵
….很有成就感喔! 回本期目錄司改志工招募-您的參與,讓我們更有力量
行政義工
招募時間
長期招募
招募對象
學生、社會人士皆可---年滿十八歲,無不良嗜好、習慣者︿︿
協助內容
行政庶務工作協助、文件寄發、電腦key in、活動支援---包括接待、報到、餐飲、會場佈置及還原、活動記錄等等
服務時間
上班時間皆可(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半至六點)
專案義工
招募時間
配合專案需要
招募對象
學生、社會人士皆可---年滿十八歲,無不良嗜好、習慣者︿︿,並具備專案 需求長才。
協助內容
<校園法律
Q&A整理>人力需求:最好稍具法律知識及key In速度快者。 約2--3名
執行時間:另約
工作內容:聽本會律師講授校園法律問題,然後逐字整理成電腦檔。
工作時間:必須直接與專案負責人聯繫。
<圖書規劃>
人力需求:具備圖書資訊管理才能者 約1--2名
工作內容:本會會內藏書及資料整理
執行時間:91年度下半年
工作時間:皆可
<司法改革雜誌編務/採訪助理>
人力需求:具備刊物編採、美工…等專長及經驗者 約2名
工作內容:協助本會「司改雜誌」雙月刊之出版工作
執行期間:長期招募
工作時間:須與專案負責人直接聯繫
《報名方式》請直接上司改會網站報名:www.jrf.org.tw或打電話詢問02-25231178 回本期目錄
歐洲人權巡禮
「生命權~從歐洲人權法院談起」系列講座
從歐洲人權公約的制訂到歐洲人權法院的出現,歐洲已經成為人權文明先驅的代名詞,生命的價值在歐洲展現了與其他基本人權不同的質與量。我們希望從知識的引介著手,以他山之石的觀點切入,逐步瞭解國際人權的發展趨勢,為台灣注入國際人權的血液,打開國際人權的視野,為台灣的明天打開一扇人權的窗。
《歐洲人權巡禮集點卡》
參加「歐洲人權巡禮」四場系列講座,除了可以獲得人權新知的薰陶外,我們還特別推出歐洲人權巡禮集點卡!遊戲規則如下:
1.每參加一場座談就可以獲得點數一點。
2.集滿兩點,憑卡在8月31日前至「城邦書店」(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購買商周《人與法律書系》享8折優待。
3.集滿四點,憑卡在8月31日前至「城邦書店」購買商周《人與法律書系》享7折優待,
並加贈商周「人與法律」書系「正義的陰影」新書一冊(若書籍贈完,則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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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主講者 |
時間 |
主要內容 |
第二講 |
歐洲廢除死刑理念之擴展 |
廖福特教授 |
7 月30日(二)晚上七點 |
廢除死刑的觀念如何在歐洲發酵延伸? |
第三講 |
西歐國家死刑觀 |
吳志光教授 雷敦龢教授對談 |
7 月16日(二)晚上七點 |
西歐國家對死刑的觀念與態度為何? |
第四講 |
從死刑案例解讀歐洲社會的人文思考 |
吳志光教授 |
7 月23日(二)晚上七點 |
實例:中國德商滅門血案、德裔美人遭判死刑的德國政府態度、法國廢除死刑遭質疑的發展經過 |
《地點》
城邦書店演講廳‧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報名方式》
請直接上司改會網站報名:www.jrf.org.tw或打電話詢問02-25231178快報!快報!
「歐洲人權巡禮」講座首場反應熱烈,座無虛席,接下來還有三堂精彩的課程★☆★ 報名要趁早,歡迎大家踴躍參加唷 p^-^q ★☆★
道歉啟事:
7月8日的歐洲人權講座第二講因為颱風來襲臨時決定延後舉行,將第二講的時間改在7月30日晚上7:00。雖然我們在網站上以及新聞媒體均有發出講座延期的訊息,並且對於事先報名的學員也一一以電話通知課程延期事宜,但是對於慕名而來或是較遲報名未留下資料的學員則無法提前通知,導致部分學員冒著風雨白走一遭,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希望各位莫因本會此次的差錯而錯過皆下來更精彩的三場講座。 回本期目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路通訊 預計每週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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