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佳燕(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醫師)
邱小妹妹人球案,在台灣掀起驚濤駭浪的譴責海嘯。民眾先是忙著譴責醫界腐敗,醫師沒醫德,接著指責邱小妹的母親,沒有善盡保護孩子的天職;政客忙著要官員負責下台;醫界大老也發表撇清關係的言論,說現在的年輕醫師是草莓族,愛選輕鬆有錢賺的科別,無法吃苦;連無力保護邱小妹在先的親人,也控告醫院、醫師失職,要求國賠。
當社會發生慘絕人寰的悲慘事件時,吾等爭相指責,何嘗不是在掩飾我們內心的驚慌與罪惡感。醫院體系如常地與健保制度斡旋,在盤算獲利多少中運作;講究師徒關係的醫界,依舊壓搾年輕醫師,依舊習慣性地排斥具社會心理因素的病患,如家暴受害者、精神病患、愛滋病患;大眾常態性地漠視,就在身邊的受虐兒與受虐婦女。社會一向如此輕率而乏情理地運行,偶而有些社會團體或個人的呼籲,也淹沒在看似相安無事的大環境中。
如今,平靜無波的假象被邱小妹踢破,群眾對社會道德的必然要求與期許,卻又隱含每個人都可能是共犯結構之一的焦慮,讓群眾紛紛以手持石頭之姿,擲向媒體所牽引的罪惡對象。
當群眾將矛頭指向也是家暴受害者的邱小妹母親時,宛如民國八十八年,受虐母親駱明慧與受虐致死的孩子駱立菖事件的重演。社會何其殘酷到不願瞭解,受虐婦女的身心重創與虛弱,只剩但求自保的畏懼惶恐;又何其推諉地將眾親友、鄰里,甚至管區警員均可挺身而出,保護受虐兒的失職,全部推到一個母親的身上。
當醫界大老們齊嘆今不如昔時,是否反省過,以今日的醫療環境與條件,如果重新來過,他們仍會做同樣的選擇嗎?三四十年前的台灣社會,是個崇拜外科醫師的年代,開刀時要送紅包,幾乎是慣例,民眾又缺乏消費意識,鮮有醫療糾紛的爭執。今不同昔的是,社會大環境與決策者所設計的醫療制度吧! 觀今日的醫界是,一面聲稱醫德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以「業績」來決定醫師的薪資與在醫院的重要性。各大醫院紛紛效法某些財團醫院,低本薪,甚至是零本薪,其薪水是依看診人數多少、各項檢查數、開刀數,做抽成來給付,如果被健保刪除的費用,亦回歸醫師,扣回醫師的薪水。衛生署早已清楚,各大醫院以此方式管理醫師,卻無力阻擋,只有任由之,一再置醫師於現實利益與專業倫理間做天人交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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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儲備專員,專職,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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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推動公寓大廈社區營造事務,執行公部門之公寓大廈社區環保專案
‧資格需求:男女不拘,對公寓大廈社區營造有興趣,喜歡與人群互動,需具社區案例之文字撰寫、資料整理能力,需諳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熟悉office 系統操作。如有公部門專案企劃、及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如有2年以上之工作經歷者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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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師父帶徒弟,徒弟學師父」為主要學習模式的醫界,年輕醫師的處置方式、行醫態度,大多是模仿資深醫師而來,代代相傳,早已成為醫院運作的慣性,例如:嘴上繞著艱澀英文醫學用語;吝於(或者無能?)以病人聽得懂的語言,向病人解釋病情;不願碰觸身體生理疾患之外的社會與心理病痛;住院病人難得見到主治醫師一面;精算健保給付划算與否等等。如果年輕醫師透過長期醫學教育、醫學訓練之後,其表現的醫療判斷與抉擇是如此,醫界大老們該有輾轉難眠的自責與檢討,而不該只有對年輕醫師的責備。
此事件後,社會大眾對醫界的不滿,彷彿積壓已久,終於找到一個大洞可以宣洩般,傾巢而出。醫病雙方是否看到其中的詭譎?如果披著白袍的醫師,代表救人的形象時,為何輿論充滿對醫師的撻伐聲?顯見人們憎惡醫師的某些表現,可能是高高在上的階級、不容挑戰的權威、不符期待的醫術,或者無法同理病患的態度等等,可是又礙於身體健康與生死需倚賴醫師,於是又呈現另一極端地,期望醫師擁有犧牲自我利益,高於常人的品性,即所謂的醫德。
唯有回歸醫師職業的本質,才能釐清醫病關係中的矛盾。醫師不是超人,更非聖人,醫師只是個擁有救人專業技術,受到專業倫理規範的凡人,一如教師、警察。正因為他是凡人,一再被膜拜,被懇求,甚至一再強調必須擁有高人一等的醫德時,凡人也會誤以為自己擁有不容質疑的權力、能力以及品性。民眾痛恨醫師的威權,可是反又成為塑造威權的幫手。
醫界如何重新定位醫療制度,醫師如何脫下隱含偉大、如神般的白袍,民眾如何認識醫療的有限性,生命的無常,與身體自主的權利,才是重新建立破碎的醫病關係的第一步。而在大社會中,我們甚麼時候才能踏出第一步─在聽到孩童或婦女的哭叫聲時,拿起電話,幫忙求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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