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城市的想像
在第一次讀書會裡,我們試圖藉由批判狹義(或說是商品化)的著作權概念,延展資訊公有地作為資訊時代的傳播公民權想像,也同時進行了一番清楚的陳述。然而「資訊公有地」的概念以及相關討論,至今還是以網際網路作為場域,所描繪者不外乎國家、商業資本、科技形式、使用者等不同行動者在其中爭奪傳播資源的過程,以及繼而引發的衝突與對立;以傳學鬥的立場而言,我們認為這是不夠的,因為將網際網路視為衝突的場域,無法如實地揭露資訊時代,涉及傳播資源的生產與分配所植基的社會關係。
Castells在2002年“The Culture of Cities in the Information Age”一文,延伸過去的著作,認為知識產製和資訊處理是資訊時代裡價值和權力的根源。兩者都取決於創新,以及在網絡裡傳播創新,藉由分享資訊和知識而引發綜效的能力。Philippe Aydalot,Peter Hall和Castells早年提出的「創新氛圍」(milieux of innovation),說明了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在資訊時代位居關鍵樞紐。除了如矽谷一般的資訊科技產業重鎮,也包含了諸如紐約等地所極力發展的先進商業服務,包括金融、保險顧問、法律服務、會計和行銷等服務,扮演經濟體裡的首要賺錢部門,也同時是廿一世紀經濟體的神經中樞,而它們都集中在大型都會區。
除此之外,資訊時代的「空間」型態與樣貌也有了極大的轉變。Castells將空間的轉變視為資訊時代的表現,並且在1980年代針對「資訊城市」進行研究。他認為資訊科技的衝擊,導致時間和空間關係的轉變,所形成的流動空間持續地改寫了全球經濟的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及管理,同時引發了都市階層的重組;都市的結構性位置動態地取決於其對流動空間的主導能力,社會中基本的生產以及再生產結構則圍繞著全球經濟核心來加以組織。
Castells將「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s)的形成,視為資訊時代的「新空間邏輯」。資訊經濟所組織的空間,日益成為流動的空間,其中包括資本流動、資訊流動、技術流動、組織互動之流動、以及影像聲音與符號的流動;此外,「流動空間」也藉著「物質組織」的影響以進行「社會實踐」(social practice)。過去以民族國家領土為主要經濟體的現象,由於流動空間的離根特質而轉變,並且由全球各地的主要大城市所具備的「物質層面」所形成的網絡節點取代。
網絡節點的物質組織包括了「電子性發展驅力」、「多層的節點和中心」、以及「網絡社會的管理精英主宰的空間組織」等三種物質支援的層面,其中蘊含了社會實踐以及具有主導性的經濟功能(在網絡社會則為資訊資本主義生產模式)所共同形塑的空間模式,控制並影響著我們的經濟、政治與象徵生活。
Castells指稱的三個物質支援層面,刻畫出一幅資訊時代的權力地圖,網絡社會的管理精英由於具備豐沛的文化與經濟的資本,因此得以乘著資訊科技的浪潮,優遊於各個節點,反觀資源不足的一般民眾,雖然身處於網絡中,但是流動的能力卻大不如菁英們,而電子動力、多層的節點和中心更有可能依照菁英們的權力地圖劃界,以排除社會上資源不足者。
面對這樣的情勢,我們認為資訊時代資源爭奪的焦點其實是以全球各大都會區域(metropolitan area)為場域,並且蘊含了不同層次的政府施為、科技使用,以及各種科技形式等等不同行動元素(actor)所交錯構成的社會關係與社會實踐;這賦予了「資訊公有地」更為切身跟如實的想像,假使資訊時代必須以「電子性發展驅力」、「多層的節點和中心」,以及「網絡社會的管理精英主宰的空間組織」作為物質基礎,而管理精英最終擁有操弄的主控權(科司特強調這與Mills的權力菁英並無二致),那麼我們透過運動,希望宰制最深刻之處也會是反抗最激烈的所在,而所要爭取的,是這些物質基礎的所有權與近用權,必須是開放並且能被平等近用。
若是以近期北高所搶建的寬頻城市為例,電訊傳播系統由電子交換的迴路所構成,(以微電子為基礎的設計,電子通訊、電腦處理、廣播系統、以及高速運輸〔也是奠基於資訊技術]);並進一步由節點(node)與核心(hub) 所形構。
而這些基礎建設的空間配置在高雄,選擇落腳在高雄市南部的苓雅、前金和新興三個金融與商業重心的區域,雖然初步說明在傳播資源分配上,將獨厚某些區域(這不是北高之別,而是高雄市內部就存在著不均),不過這些區域受到青睞也可能是因為城市光廊、佈滿裝置藝術並且綠意盎然的文化中心置身其中,使得無線寬頻的科技想像,更多了一些相得益彰的時尚、休閒氣息。
更有趣的則是這三個區自戰後到2000年為止,分別是高雄人口移出率最高的第一、第四、第二名;人口增加的區域則是以勞工、中下階層為主的三民、楠梓、小港為主,而且這個趨勢會延續到2020年。這番增減,似乎已經說明城市光廊、無線寬頻、佈滿休閒風情的文化中心要給誰使用了。
我們認為相關問題的批判與實踐無法侷限在傳播學門或是都市研究,除非能夠兼融並蓄,否則,面對當前情勢的轉變以及相生相隨的眩目光芒,除了劃地自限而淪為啞口無言外,實無法順勢而為地提出前瞻的政策與社會運動,以維繫資訊時代的公平與正義。至於傳學鬥的實踐路徑,則請參照傳學鬥電子報第228期所提出的數位公共新藍圖(註)。
(註) 傳播學生鬥陣的數位公共新藍圖,提出「公共資訊服務」、「公共版權」、「普及數位服務」以及「公民科技傳播權的建立」等主張,在資訊社會中提出公民傳播權的想像,詳情請見http://twmedia.org/scstw/archives/000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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