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2

2006.07.22

期數:035

賈‧西‧亞‧人‧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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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份子百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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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文章》

◎ 攝影的美學思考(緣起)

 

文/林士民

 

經常地,我們拿起相機。

拿起相機為的是什麼呢?尤其是在這個數位影像充斥四面八方的時代,攝影究竟意味著什麼呢?是照片本身?是攝影的過程?還是影像存在的這種意念?

長期以來,我們無法對攝影好好掌握住一種單純的意念。

因此,有了本文。

在拍照的過程中,我們拿起攝影機(相機),選擇好拍照的條件,用取景框框取下景物、按下快門,為的是攫取照片實體的存在,或者加上這樣的攝影行動所引發而產生的影像記憶,這樣的行為過程會在未來的時間裡被一再回顧,並且真實地確認住此情此景的曾經存在。從過去拍攝回來的照片中,我們一再地反芻,了解自身曾經到了照片中的那個時空。

「我確實在那兒!」「而我拍下了這張照片!」

攝影的行為似乎是指在流動的時間中切割了某段凝結時空中的細薄切面,因而讓照片本身蘊藏著時間與空間的雙重意義。

但似乎「攝影」(photography)一詞並非單單只意味著對影像的獵取過程。整體看來,攝影的完整行為必須全然地包含了攝影的行動過程與對照片的觀賞閱讀此二部分不同的行為模式,而將此兩部份的整體面貌結合起來,「攝影行為」(photo-behavior)的全體面貌方能顯現。

而長久以來我們一直沒有完整地建立起對於攝影美學的基本掌握,因此,本文希望探討在攝影這個課題上所著重的基本美學價值。而意欲釐清這個價值意義必須從瞭解攝影行為的過程著手,而欲瞭解攝影行為的課題則必須由研究其對於照片審美的普遍觀看經驗著手。

因此,對於以上問題的解決,便是本文嘗試想解決的方向,並且,本文導入了現象學美學的方法(註一)來對攝影本身所進行的本質描述開始解決,解釋攝影者(photographer)、被攝對象與攝影機具(apparatus)之間的脈絡關係。而這裡所說的攝影機具就涵蓋著一切攝影機、相機等等手工抓取影像的一切機械器具。再以現象學本質直觀的態度來解釋發生於攝影行為中的各部份意義,以作為釐清攝影行為的基礎。

攝影研究,當然影像是重要的。本文隨後會藉由分析照片觀賞的普遍意義,發掘照片圖像所具有的符號運用,去了解分析照片圖像相對於攝影者、被攝對象與觀眾之間的根本價值與圖像意義,作為進一步解譯照片內容圖案的表層符號與深層內容精神之間概念的初步解讀。

雖然,作為一個以攝影美學為研究對象的整體探討,本文必須再以觀賞攝影照片的歷程,如何形塑出「觀看」這樣行為的整體社會意義,觀眾存在的主體界定(即包含著攝影者、被攝者與大眾等等角色),來釐清觀眾的角色地位。並了解現今社會世界對於攝影行為作品所形塑出的商品概念,對於攝影作品在其所表現出來的恍若在場/卻又不在場的模式中,在觀賞情境的營造下,清楚地掌握其根本意涵。

攝影脫離不了文化的問題,因此本探討將以「攝影行為現象」來建立起初步的攝影美學理論基本架構,並援引藝術世界中對影像作品的地位來看待攝影行為的歷程,並建構起攝影美學的研究模式。著眼探討「攝影行為者」(視之為藝術世界中的藝術家角色),「照片」(這裡視之為藝術世界中的藝術作品)與觀眾之間三個層次的內容概念,並據此來討論攝影行為現象中所存在的普遍審美經驗,作為一個對攝影美學議題領域的開創研究。

本次探討希望建立起整體的攝影美學基本論述,並進而討論攝影行為所具有的表演性質,並期望開展出以「攝影行為現象學」為主題的攝影研究模式。

註一:現象學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哲學流派之一,由德國哲學家胡塞爾奠基於1900年。現象學強調對直接直觀和經驗感知的區分,認為哲學(或至少是現象學)的主要任務是厘清二者之間的關聯,並且在直觀中獲得對本質的認識,從直接直觀和先驗本質中提取知識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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