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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成廣告主新寵
社交網站吸引愈來愈多的廣告主,其中以娛樂、消費性產品最多。選擇社交網站,除了普通的文字、Banner連結、CF播放之外,能玩的花樣較一般網站來得多。
例如電影公司最愛透過MySpace來宣傳準備上映的電影,讓影迷可與劇中角色做朋友,獲得直接的交流。在電影《奪命電話》(When a Stranger Calls)上映前,Sony Pictures便在MySpace上,為女主角Jill設了一個網站,結果吸引將近11萬人在線上收看此電影。同時Jill也成立專屬部落格,邀請網友將她加入名單中,結果在電影上映前一個月,光是Jill與網友間往來的即時訊息數量,便高達3,100萬筆,同時為配合電影而在網站上留下的電話號碼,也吸引了43萬通電話打入。
由於《奪命電話》的好成效,華納兄弟也為電影《心機掃瞄》(A Scanner Darkly),在MySpace建立一專屬宣傳網站;而Sony Pictures也再接再厲,將新電影《怪怪屋》(Monster House)的主角送上MySpace做宣傳。
P&G的身體除臭劑Secret Sparkle廣告,用的是MySpace的音樂主頁,希望能吸引喜歡音樂的族群。當使用者欣賞The Donnas和Bonnie McKey的新歌時,就會看到Secret Sparkle廣告,並有機會參與抽獎活動。
而固特異輪胎(Goodyear)選擇的則是YouTube,將拍攝好的三支廣告上傳到網站上供網友觀賞,一個月就被觀賞570萬次,只要能吸引網友的注意,引起他們的興趣,透過廣大的人脈網絡傳給朋友再傳朋友……,廣告就能在網路上無限流傳,變身為「病毒小電影」(viral 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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