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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 女 新 知 電 子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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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期,2001年12月13日♀♀♀♀♀♀【本期電子報快覽】♀♀♀♀♀♀♀♀♀♀♀♀♀♀

◎【專題之一】「 美國家事法制及非營利婦女組織國際交流研習團」全紀錄

【專題之二】參訪團員特稿之一:看見婦女運動的新動力/伍維婷/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總幹事

【專題之三】參訪團員特稿之二:從司法談家庭暴力防治網落之建立/
柯麗評/台北市社會局慧心家園社工督導

◎【新知12月活動】「性別議題融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教學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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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家事法制及非營利婦女組織國際交流研習團」全紀錄

*********【專題一:研習活動全紀錄】*******************

婦女新知基金會特別策劃「美國家事法制及非營利婦女組織國際交流研習團」,於9/2至9/10前往美國紐約市及華盛頓特區進行為期八天的參訪,一方面考察美國家事法制的實務推動經驗,藉由熟悉美國家事法院制度、專家證人制度、子女監護權、子女扶養費與贍養費等法律的執行狀況,俾使今後在民法親屬篇等攸關女性權益的法案修法工作有所斬獲,使得婦女的法律權益得以真正落實;另一方面,關心婦女人權議題是全球性潮流,不管在美國或台灣的非營利性婦女組織皆積極地關心婦女議題及進行國會遊說、立法工作,因此,經由與國際級與國家級的組織之交流及會談,建立國際網絡並深化及擴大婦女議題的倡導。

◆參訪行程(請詳見婦女新知網頁www.awakening.org.tw)

◆參訪團員(請詳見婦女新知網頁www.awakening.org.tw)

◆參訪單位簡介
壹、推動婦女權益立法及遊說過程
【紐約】
◇人權觀察組織-婦女權利部 (Human Rights Watch: women's Rights Division)
為美國最大的非營利性人權組織,超過150位律師、記者、學者等專業人士組成,並在全球各處設立分部,自1988年倡導人權,長年關心許多國家兒童及婦女等議題,1996年成立女性權利部,發表各國性別歧視的報告,透過媒體力量進行施壓及改變不符合人權條件的現象,請見http://www.hrw.org/
主題:討論如何督促政府消除性別歧視法案之策略

【華盛頓】
◇全國婦女聯盟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NOW)
是美國最龐大的婦女組織,超過250個地區性分部,其成員約為五十七萬人,其中有十分之一為男性會員,自1966年強調以具體行動改變婦女的處境,其關注的議題共有六項,憲法上的平權、經濟正義、對女性的暴力、生育權與自由、終止種族歧視與女同志權利等。請見http://www.now.org/
主題:(一)推動女性參政的具體經驗及未來方向(二)交流婦女權益立法及遊說過程,例如在性別暴力方面(三)組織婦女之策略,化為具體行動(四)督促政府及國會遊說方式

◇國家反暴力聯盟 (National Coalition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NCADV )
成立於1978年1月,該聯盟於華盛頓特區成立公共政策部門,負責公共關係與政策擬定,該理事會成員包括受虐婦女、不同種族以及同性戀者,去年他們致力於通過一個關於中途之家與兒童服務的法案,另外,對於移民婦女的權益也著力不少,例如移民婦女的簽證,請見 http://www.ncadv.org/
主題:1. 如何組織婦女形成具體行動 2.如何推動修法及遊說策略

◇國際人權法律團體-婦女權益倡議計劃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Group- Women's Rights Advocacy Program)
此為非營利的國際性組織,主要由人權及法律專家組成,自1992年即提倡婦女人權,由法律小組與當地倡導團體合作以提昇婦女的處境,其合作國家包括中東、東南亞及非洲等地區。針對人口販賣議題,關注受害婦女的權益問題,特別是非法的移民婦女從娼的情形,透過宣導與法律制定來保護她們。請見http://www.hrlawgroup.org/
主題:從實例探討杜絕對女性暴力的積極措施

◇美國司法部反性別暴力中心 (Violence Against Women Office in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美國於1994年通過反性別暴力法 (1994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因而在1995成立該中心執行相關的計劃,包括加害人處置計劃、兒童性侵害防治及保護、家庭暴力之政策研究等予以補助,每年補助金費超過2700萬美元,請見http://www.ojp.usdoj.gov/vawo
主題:(一)施暴者處置計劃(二)處理家暴案件的成效及法院監督

貳、民法親屬編修法前瞻
【紐約】
◇家事法院 (New York City Family Court)
紐約市家事法院主要處理家暴事件,法院內設立安全庇護處,稱作Safe Horizon,提供24小時家暴熱線服務,而且該法院也提供多語言的專業翻譯服務,以利於審判能順利的進行,另外,也與非營利婦女組織合作來提供法律及社會服務,例如與紐約亞洲婦女中心服務。
主題:(一)討論紐約市家事法院制度的特色及與各州之比較 (二)家暴案件的處理經驗、有效性及監督(三)婚姻諮商內容(四)家暴施暴者的處置計劃(五)社工人員的角色

【華盛頓】
◇華盛頓特區律師公會-家事法部門(Family Law Section of Washington DC Bar)
共同監護權的判決是目前子女監護權較常的判定形式,法院針對共同監護權的落實設計課程,教育父母,另外,法院也針對特殊個案安排特別監護人和一位代表小孩的律師,以落實小孩的最佳利益。
主題:討論(一)共同監護權的實施細則及狀況(二) 贍養費的爭取及實務落實(三)子女扶養費的標準與落實

◇華盛頓特區女性律師協會 (Women's Bar Association of the District of Colombia)
女性律師協會關心婦女議題及子女利益,女律師協會特別著力於免費性律師服務的計劃,幫助受暴婦女取得保護令及進行訴訟。此外,律師提供法律教育,聆聽受暴者意見並提供具體的行動建議。
主題:討論專家證人,包括(一)其定義、遴選標準、付費方式及政府的補助(二)其證詞對判決之影響(三)專家證人的限制及對方律師詰問的規則與技巧等

◇國際女法官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Women Judges)
由86個國家所組成的國際性組織,目前約有4,000個成員,該會成立已經十年,每兩年舉辦一場國際性教育會議,邀請女法官共同討論婦女相關的法律議題,包括婦女與兒童安全、女性囚犯處境、女性健康等,另外該會也舉辦教育訓練計劃,訓練法官將婦女人權的精神落實在當地的法庭上。
主題:認識該組織的組成、功能、影響及所關注的議題。

參、教育
【華盛頓】
◇美國大學女性協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 AAUW)
由超過十五萬名會員所組成的協會,在全國各處共設有1,500個分處,致力於女性教育及平等的權益,透過研究性別議題及相關法律推動,引起大眾對婦女教育的關心。請見http://www.aauw.org/
主題:討論如何建立校園性/別歧視、性/別暴力及性騷擾等相關防治措施

◆參訪紀實/紀錄整理:楊佳羚、陳瓊芬
◇紐約家事法庭

壹、紐約家事法庭職司及業務
家事案件的承辦範圍,包括認養、監護權、探視權、家暴與保護、兒童虐待與疏忽、終止親權、父親監護、青少年犯罪、青少年保護管束、子女撫養等。

貳、紐約家事法庭組織配置
目前紐約家事法庭共有10位法官(男女各半),同時每位法官業務量接近1,000件案子,每天需處理30到60件,相較之下,其它地方(如:布魯克林區)大約每天新接150件,這裡每天「只」新接80-100件新案。另外,有6位調解員(referees)與16位聽訊(hearings)負責處理子女撫養問題,在前述案件中,子女撫養是家事法庭中一個大的部門。

此外,法庭內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和安全處(Safe Horizon),性別平等委員會屬於自願性組織,由法官、律師、秘書等法院組織內成員來討論法院中的性別議題。該委員會每年十月舉行家暴月;四月則開放讓法院的工作人員帶自己子女到工作場所,讓兒童參觀,進而認識家事法庭。這個委員會雖對男性開放,但成員大部份是女性。而安全處這個部門提供24小時家暴熱線,受害者可以打電話求助或諮詢,若受暴者正處於危險情境時,有可能需要去庇護中心,或到親友處躲避(因為,有時施暴者若知道受害者在庇護中心會更生氣、更暴力。)熱線同時也會告知受暴者若要離家時要帶走哪些文件。如果庇護中心已經額滿,也可以找另一緊急協助單位EAU(Emergency Assistance Unit),這個單位原本是提供無家可歸者一個庇護所。熱線接案量每年大約有100,000通,目前有14個庇護所。

參、追蹤制度
由於家暴案件不只是牽涉到法律問題,還包括社會服務(social services)的問題。因為同時具備法律和社會服務,所以現在的案件著重之前的過程及事後的追蹤。追蹤制度是請已結案案件的當事人再回來,由法官做監督(monitor),一年最少2次,有特別需要者則增加次數。就算沒有特別問題,也有回來詢問或給予鼓勵的意義。

肆、家事法官與調解員
美國家事法官之前都具有律師資格,後來才變成法官。所以家事法官並沒有職前訓練,而是成為家事法官後才接受相關的訓練。例如:每年有一天或在夏季時有為期一週的訓練計畫,而也有些法官之前就參與家暴議題。而調解員原來是律師,並具有專業的相關執業經驗,約5到8年內在家事法案件方面執業經驗後,在成為調解員之前也需要面談階段。這個制度大約有4、5年的發展,有的調解員目前是兼職。調解員的主要工作為:一、探視權方面有自由決定權(automatic authority),如果當事雙方同意,則可由調解員決定,不需法官同意,二、與法官合作,提供協助,例如安排進度表,由法官掌控。

........還有:◇美國司法部反性別暴力中心◇華盛頓特區律師公會:◇人權觀察組織 ◇國家反暴力聯盟 ◇華盛頓特區女律師協會 ◇國際女法官協會 ◇全國婦女聯盟....內容豐富,請詳見www.awakening.org.tw{新知報報2001年10月份}

*********【專題二:參訪團員特稿之一:看見婦女運動的新動力】*******

~伍維婷/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總幹事~

美國大學女性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 AAUW)成立於1881年,目前有十五萬會員。全國婦女聯盟(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Women)成立於1966年,目前有五十七萬八千名會員。在其中的工作人員多為志願性質,無給,只有少數有給的職員。其組織最大的目標是-改變這個世界。

一、多元方法推動婦女議題
1、 國會遊說及監督:
(1)AAUW的法律宣導部門每週四會帶領年輕學生、志工一同到國會觀察,若遇與性別相關的法案,便會進行遊說。
(2)AAUW每年均會記錄國會議員在其組織所關注的議題上的投票情形(Voting record),並將此紀錄整理成策(A Voter Guide)寄發給所屬會員,作為下一屆國會大選的投票依據。
(3)在每個月會針對某一特定性別議題,撰寫通訊(Newsletter)將組織對此一議題的立場說明清楚,並授與遊說他人之法,再將此通訊(Newsletter)發送給所有會員、42個合作團體及5,000 份傳真名單。
(4)兩分鐘行動者(Two Minute Activist) 在網路上對每一議題整理出遊說的文字,選民只要花二分鐘的時間填上國會議員的名字以及本身的簽名,即可寄發。

2、 修法:如通過憲法第九修正案(Title IX)強調教育體系中的性別平等。1994年反對婦女的暴力(Violence against women)、1991年的公民權利即為一例。但未執行,或監督。

3、 支持特定候選人:在與政治人物面談後,會在大選中支持特定候選人(如希拉蕊)或有性別意識的女/男性,以改變國會。

4、 提出抗議:對婦女不當的性別歧視提出抗議。
例一:伊利諾伊州的misubishi公司有性別歧視,NOW便結合日本的婦女團體共同反對該公司工作場所性騷擾的情形。
例二:第二次大戰被抓去當慰安婦的女人,約2,000人(80%韓國,其它則是中、台、菲),且每位慰安婦平均一日須服務30-40人。然而,在戰爭後期美國將軍也開始奴役這些慰安婦,因此慰安婦也在美國聯邦法院針對日本政府提出訴訟。但美國國務院支持日本政府,並以這是日本主權問題,迴避制裁日本政府。所以NOW與慰安婦合作,一同對美國國務院抗議。
例三:阿富汗本來女性的社會地位不錯,據估計阿富汗國內有70%的醫生為女性,50%的教授為女性。然而,1996年9月因為保守領導人上台(回教認為女人不可以在外面工作、不能開窗、不能外出除非有一個男人隨同。該國男人也不會在意這項立法),所通過一個法令,一夕之間這些女性不能再出去工作。NOW透過抗議活動,促使美國對阿富汗制裁,包括斷絕外交關係、石油禁運、不能參與聯合國等。

5、 由會員選擇組織應發展的議題:
每年由各州分會草擬數種議題,並對議題提出完整分析與討論,再經由會員投票選擇該年組織應發展的議題,以加強會員的凝聚力。

6、 宣導教育:
在此次的訪問經驗中,許多婦女團體也分享到由於非營利組織除了在選戰中的背書或抵制以外,對於許多議題只能對國會議員提出建議。因此,教育民眾成為推廣性別議題最直接的方法。例如,對於政府一直無法解決的約會強暴(date rape)、校園安全等議題,AAUW採行了直接進行巡迴校園宣導的方法。而NOW則著重在與關心婦女議題的大眾媒體合作。許多非營利組織也提到,與媒體合作以激起大眾關心是個不錯的方法,但前提是組織本身須在事前做完整的調查,並準備周延的資料與證據。

7、 國際合作:
例一:NOW串聯世界各地的婦女團體,組織了World march of women。這個全球性組織,由一百五十五國的女性組織在世界各地發起促進改善女性處境的活動。她們在每月選定一個國家,以當地最為嚴重的性別歧視現象作為向當地政府抗議的主題,而全球加盟的婦女團體均會派遣代表至該國參與活動。去年在美國共進行兩次遊行,主題為反貧窮、反暴力,10/15在美國華盛頓,10/17在聯合國,並獲得五百萬人的連署。
例二:參與國際性婦女組織會議。

二、選民教育:
根據1994年所做的研究,即使在影響甚鉅的國會選舉中,仍有五千九百萬美國女人不去投票,因此如何鼓勵女人關心選舉、參與投票,進而從事公眾事務。

1、更好的競選教育(Better Education Campaign)
將女人為什麼要投票的原因以簡單的文字書寫,並將其張貼到女人常去的地方,如:婦女中心、日托中心、超市等地,以強化女人參與公眾事務的動力。

  例:在參議員選舉時,挑出二位主要候選人,比較此二位候選人在組織所關注議題上的立場,並將此印製發送給當地會員,鼓勵會員自行印製給親朋好友,且在投票前,動員支持組織所背書的候選人。

2、對於性別議題,在學校各級學校裡培育監督觀察人員,從討論議題開始,對於教育體系若有違反性別歧視現象亦提出檢舉。

3、整理並提出相關性別法案,提出組織的基本立場及背後學理,同時檢討此法案對婦女可能造成的影響,以鼓勵並教導女選民遊說國會議員的方法。

三、政黨中立
........................(請詳見www.awakening.org.tw)

『Not Yet, But Someday We Will!』這是此次參訪行程中,感動我最深的一句話。在這麼多場的會談中,難免會問及推動婦女議題或相關法案時的困境,有時她們會提供一些解決之道,但常常她們也正苦思破解之道。不過,這些婦女運動者,總會以充滿熱情的聲音,告訴我們『Not Yet, But Someday We Will!』。

看見婦女運動的新動力,不只是因為了解到組織可長可久的經營模式,不僅僅在於學習到許許多多推動婦女議題的新方法,更多的感動來在這群在世界各地為婦女奮鬥的好姊妹。知道自己不孤單,會讓一個組織工作者有持續堅持的動力。

*******【專題三】參訪團員特稿之二:從司法談家庭暴力防治網落之建立】******

~柯麗評/台北市社會局慧心家園社工督導~

針對家庭暴力案件,當國內部份的法官或司法院的長官們仍以其所堅持的『司法中立』為由,拒絕拒絕與任何社工、醫生、及其他家暴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對話,更遑論合作時,在美國,不管是透過修法,規定每年必須支出一定額度的預算來推動家庭暴力防治的相關工作,或由法院主動出擊和加害人處遇單位或被害人服務單位合作早已不再是新鮮事。

這次參訪團的第一站『紐約家事法庭』對於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推動的積極態度,即令人留下相當深刻的印象。在拜訪之前,筆者原以為受訪的對象僅限於法官,然而步入法院後,發現除了法官外,現場亦包含家庭暴力法院革新部門的主任(Director of Domestic Violence -Court Innovation)、Family Court Referee & Chairperson, Gender Fairness Committee)【註釋一】、1Safe Horizon (為一提供24小時家暴熱線的機構)的主任、及紐約亞洲婦女中心的主任及高小帆等人。在訪問過程,可發現這些人之間的關係是熟悉且經常聯繫的。換句話說,他們彼此之間早已經形成一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這也就難怪當家暴被害人到法院尋求保護令的聲請時,其所得到的服務不僅是法律上的支援,還可視其需要,而連結庇護、諮商等服務。由此可見,以法院為重要窗口,連絡各種家暴防治單位,形成一緊密而完整的防治體系在這個地方已得到實踐。對這些人而言,『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人人有責』似乎已成為其信仰。而法院和其他相關單位的關係,乃是立基於共同防止家庭暴力再發生的伙伴關係。

為了強化整個防治網絡的連結,如何透過最新科技的internet 以達到效率提升、速度提升、可信度提升亦是法院所關心的。換句話說,透過網路的連結,法院可以從加害人處遇單位立即得知加害人的狀況,是否有暴力升高的可能、被害人的情形,尤其是安全及後續的問題是否得到妥善的處理,而法院也可以將其所需要的支援立刻讓其他單位知道。在評估是以家庭為主,個人需求為重的情形下,提供服務者可隨時上網查詢或交換訊息。不過,為了兼顧保密及訊息立即交換原則,資料不公開,而相關人員上網時需輸入密碼或log in。

除了可以得到人為的協助外,婦女進入法院後,亦可拿到家暴相關的資料,內容包含暴力虐待的提醒,安全計畫的說明、婦女為何難以離開暴力關係、加害人處遇計畫說明、如何使用法院及警察幫助自己、什麼是保護令、服務提供單位一覽表等。

美國對於如何從司法的角度進行家庭暴力防治網絡連結的重視.......(請詳見www.awakening.org.tw)

家庭暴力所帶來的代價有多大?除了人命及財產的損失外,人民的人力資源品質將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的興衰與歷史的發展。而作為國家的一份子,我們不禁要問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夠不分領域、不分工作崗位一起來制止家庭暴力的再發生,什麼時候,我們的司法才能夠真正理解到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他們不但不能置身事外,甚至應該積極地扮演引導的角色,透過司法的保障及公權力的行使,讓暴力不再成為一種家庭傳承,而婦女及兒童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

(附註:在筆者撰寫這篇文章的過程,欣聞士林地方法院將和台北市政府合作,於地院中設置家暴被害人服務處。這是台灣司法上的一大突破,也是台灣婦女及兒童人權的一大進展)。

******【新知12月活動『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教學研討會】******

「性別議題融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教學研討會

◆前言:九年一貫的教改列車已經上路,您是否對許多教育政策與議題仍感陌生?無論您是現職的藝術教育工作者,或是即將投入教育工作的準教師,只要您對藝術、教育、性別議題感興趣,都歡迎您一同來共襄盛舉!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立萬芳高中
◆時間90年12月21日 星期五
◆地點:台北市立萬芳高中活動中心一樓視聽教室
(興隆路三段115巷1號 【捷運木柵線 萬芳醫院站】)

◆報名方式:請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電話:2502-8715
傳真:2502-8725
E-mail:hsinchi@ms10.hinet.net
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林以加
請註明報名本活動,並留下您的姓名、服務單位、聯絡方式
◆議程(請詳見新知網頁)
一.性別教育專題講座:
◎性別平等教育之意義與內涵 / 蘇芊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性別議題與九年一貫課程改革 / 周麗玉(台北市萬芳高中校長)

二.性別教育融入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視覺藝術篇》
◎"她"在那兒-探討視覺藝術教育中的性別議題 / 趙惠玲(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副教授)
◎你在看我嗎?-化名「奧林匹亞」教案設計與教學經驗分享)/ 陳曉容(台北市永春高中美術科老師)

三.性別教育融入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表演藝術篇》
◎互動與觀賞(Time&Tidelines/影片放映與討論)/ 賴淑雅(台北縣勞工局勞工劇團負責人)

四.綜合座談 / 蘇芊玲、周麗玉、楊佳羚、趙惠玲、陳曉容、賴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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