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防暴聯盟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1-03-16 05:00:00 / 報主:台灣防暴聯盟
[公益聯播]城市議題工作坊
本期目錄
開場白
團體會員近期活動
審理家暴案件 法官需專業教育
制度闕漏!社工何辜?
給被害人一個希望: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
相關新聞剪輯
團體會員名單
台灣防暴聯盟電子報
2011年3月3日於監察院參與"全國從事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爭取加給"陳情活動。
開場白
各位親愛的讀友:
    二月底,一位台東的社工忍著病痛堅守崗位,引發心肌炎而離世,讓諸多同業感到相當不捨,也再度讓保護性業務社工的權益受到重視。和諧穩定的社會需要各位的努力與支持,方能避免類似的遺憾再度發生。
    本期內容將探討法官審理家暴案件是否需要專業教育、團體會員活動新訊與相關新聞剪輯,並就社工權益提出看法。
    春寒料峭,台灣防暴聯盟祝福您平安如意,更誠摯邀請您燃起心中的火種,參與防暴事務,一同溫暖社會。
團體會員近期活動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
     活動名稱: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園法治教育宣導活動
 活動時間:2011316日至325(第一階段)  
 報名專線:(02) 2388-0199 謝先生
        傳真:(02) 2388-1171
    E-MAILtosun-wei@tosun.org.tw
 活動詳情:http://www.tosun.org.tw/
 
 
【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志工招募
 
服務部門:家事調解、家暴服務、單親家庭、隔代教養
服務內容:各部門庶務、臨托照顧方案活動帶領、課輔指導等  
服務時間:服務時段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
3小時為一個時段,每週任選一至二個時段)
服務時數:每月12小時以上
特殊需求:
(1)針對課後照顧有興趣者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
(3)
參與志願服務訓練、取得志願服務證,接受專業在職訓練
志工福利:(需加入本會家庭祥和志工隊)
  
相關研習訓練、協助申請志願服務證、志工聯誼旅遊、.團體保險
招募區域:台南市永華區
招募對象:需年滿20
E-MAIL:tainanwr@ms64.hinet.net   電話:(06214-9632
審理家暴案件 法官需專業教育
◎立報 史倩玲
    由於目前家事法庭的法官多半缺乏專業教育,導致許多法官在處理家暴案件時,仍以傳統的勸和不勸離觀點進行審理,讓許多家暴受害人在法庭上遭受二度創傷。學者指出,台灣的家事法庭急需專業制度以及相關教育。
 
    台灣防暴聯盟理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專任副教授林明傑表示,不少審理家暴案件的法官也認為需要有相關的專業教育,才能在處理案件時,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否則不少法官在長期審理家暴案件時,只能與業內人士交換意見,甚至造成法官心理的創傷。
 
    林明傑指出,雖然目前司法院已建立專業的法庭以及法院,如少年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等等,但家事法庭從來不是主流的法庭。雖然家事法庭有專業名稱,但實際運作上,法官仍採輪調制度,家事庭法官專業久任的制度並未落實。
 
    另外,所謂的法庭專業化仍有多頭馬車的現象。例如智慧財產法院法官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培訓以及嚴格考選,但家事法庭卻沒有類似的專業養成基礎。許多法官只能獨自摸索審判案件的方式。
 
    林明傑指出,目前的家事法庭系統除了要重視法官的專業教育之外,也需要比照美國的制度,制定家暴案件的法官辦案手冊,讓剛接觸家暴案件的法官,快速了解家暴案件,甚至讓審理家暴案件的法官找到相關的資源。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281)
制度闕漏!社工何辜?
       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成立三年以來,致力於健全台灣暴力防治網絡,除關注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議題外,對於社工權益亦相當重視。無奈的是,防暴三法雖已立法之多年,但對於第一線捍衛人身安全的保護性業務社工們,其工作權益及工作條件卻未與時俱進而得到改善。
 
    針對台東縣家暴中心方姓女社工因加班而過勞死案件,本聯盟與現代婦女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於33日下午聚集監察院前,呼籲各界重視社工沉重的工作壓力及工作條件,亦突顯政府長期漠視社工工作條件,並未給予適當待遇與保障。
 
    本聯盟曾於2010年針對保護性業務社工的工作條件進行調查,該研究發現從事家暴、性侵、性騷擾保護性業務社工,工作項目竟可臚列近60項之多,甚至有年資超過30年約聘社工,其薪資不到五萬元;而在目前各公部門社工多數是約聘僱性質,導致起薪條件受限,甚而資深社工待遇竟遠不如警察、衛生部門的資淺人員,遑論保護性業務社工於家訪或探視時,可能會面臨人身安全威脅,卻無相關危險津貼。
 
    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再次強調,必須兼顧社政、警政、司法、醫療及教育體系與制度的完整,方能有助於防暴網絡的健全發展。然而保護性業務社工長期承受案量大、與案主接觸最多、工時最長的壓力,其人身安全風險實不下於警察、衛生人員,前述保障低、待遇差等因素,造成社工人員流動頻繁,勢必無法累積服務社會與保障人身安全的力量。是以聯盟在此呼籲,政府應針對此議題即刻有所回應,並儘速立法改善社工工作條件,避免再度發生無法彌補的憾事。
給被害人一個希望: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
和往年一樣,2010年的台灣還是發生了許多令人不忍回顧的社會新聞。幾件與人身安全相關的新聞案件,牽動著從事人身安全相關工作的民間團體的敏感神經。可喜的是在這些用人命換來的新聞議題之後,政府和民間開始嚴肅面對許多存在已久的問題,例如引發輿論沸沸揚揚討論的「曹小妹」,帶來的正面影響就是社工人力問題終於被正視。對於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來說,因為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專線」而直接與民眾接觸,感受求助無門的社會大眾所承受的壓力與痛苦,再以專業的角色給予最大的協助;過程中,聯盟扮演申訴民眾與公部門之間的橋樑,期盼給予無助民眾一絲絲的支持,更期許匯整相關申訴問題後,提供公部門參考,使台灣早日成為「零暴力」的理想境地。
 
對於台灣防暴聯盟來說,關照防暴網絡中的各個環節是否發揮應有之功能實屬重點工作,因此在統計時亦特別抓出申訴類別的差異。三年來,被申訴最多的苜為社政、其次是司法,居三者為警政。防暴聯盟認為從數字上清楚可見社政最受非議,申訴內容不乏社工態度等感受性問題,但深究後發現很多是來自於社政單位的橫向連繫失調,致使申訴人的權益受損。至於司法方面,很高的比例是對於司法單位的不信任,以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反而對申訴人來說是進入一個「黑箱作業」般的恐懼。沒有在適當時候得到充份說明,致使產生高度的不信性感。
 
總計申訴事由包含:以社政部門而言,(1)疑對案主有刻板印象,不提供服務;(2)認為缺乏主動性:通報後並無社工關切瞭解、社工未積極協助安置等;(3)加害人認為社政體系無服務管道,忽略其需求等。以司法部門來說,(1)除對保護令核定與聲請駁回等裁定結果不滿外,更反應法官問話方式略帶羞辱,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2)懷疑開庭紀錄不實;(3)認為聲請保護令蒐證不易,不該限制時效性等。警政部門,被申訴的事由則有:(1)警方處理家暴案件態度消極,認為是家務事;(2)認為警察處理家暴案件偏袒不公;(3)未協助聲請保護令;(4)案件調查過程草率且記錄過於簡易等。
 
從申訴者的陳述,台灣防暴聯盟看見防暴機制運作的問題,社政單位恐因案量過多,而無積極主動的追蹤;警政單位對於通報責任不瞭解,甚至認為家暴為家務事,建議私下和解,以致於影響案主的權益;司法單位要求被害人提出更多受暴的證據;民眾反應聲請保護令的時程遙遙無期,仍有人身安全的疑慮。
 
依據防暴聯盟所接獲的申訴案量統計,多數家暴、性侵受害者認為台灣於社政、司法層面的防暴機制運作仍有疏漏,致使人身安全沒有保障。「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97年4月至99年12月的執行成果發現,受害人申訴家庭暴力處遇不當的案件共有56件、申訴性侵害案件者有20件、申訴性騷擾案件則有1件。透個這些珍貴的個案來電記錄可以證實申訴機制存在的重要,但更值得深思及檢討的則是數字背後所顯現的問題!
 
100年4月,專線服務將滿三週年,聯盟將以三年的服務經驗,提供相關單位建言,以達聯盟倡議的使命。
相關新聞剪輯
性侵遭隱匿  擬修法改公訴
 
未成年人受性侵後遭家長隱匿事件頻傳,行政院日前審核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草案,考慮將現行對性侵未成年人告訴乃論罪,改為公訴或由社福機關代行獨立告訴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0/5/2mr1z.html   中央社2011/02/20)
 
 
教育人員隱匿校園性侵  終身不得錄用
 
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修法嚴懲隱匿通報性侵案的教育人員,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柯今尉表示教育部正在修法,隱匿校園性侵者,日後將終身不得錄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2/4/2mtkr.html   中時電子報 2011/02/22)
 
 
狠母狂鞭稚女竟連胃也打破
 
新北市黃姓婦人常將對前夫的怒氣發洩在女兒身上,去年五月持藤條打一歲半女兒,致女童青紫瘀腫,連胃也打破,被醫院通報法辦。法院審理期間她後悔認罪,且與同居男友又生了一個小孩,法官考量若她入監太久,新生兒恐無人照顧,因此昨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輕判1年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6/143/2n3e7.html   蘋果日報2011/02/26)
 
 
疑戴綠帽  殺了親女才知錯
 
新北市男子胡永盛懷疑與越南籍太太所生的2歲親生女兒並非親生骨肉,竟然猛掐女兒、強壓女兒頭部入水致死,還企圖縱火燒屋。高等法院昨依家暴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判胡永盛24年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2/78/2nae2.html   自由時報 2011/03/02)
 
 
狼師性侵女學生  國賠創先例
 
某高職孫姓教師性侵多位女學生,被害人聲請國賠,台南地院判決校方應賠償5個受害家庭共670萬元,創下學生遭教師性侵可獲國賠的首件判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3/78/2ncyw.html   自由時報2011/03/03 )
 
 
校長協會籲教師懲處應審慎
 
新北市某國中日前遭人檢舉隱匿男老師性侵女學生一案。新北市教育局根據調查結果將校長記一大過處分,並配合性別平等委員調查,教育局建議將校長調離現職。新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認為,教育局懲處應審慎,並非快就好;懲處失當將嚴重影響教育界士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7/131/2nka9.html 立報 2011/03/07)
 
 
強制性交罪加重  政院刪除違反意願要件      
 
行政院會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需要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規定,並加重刑責,由現行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責加重為5年以上,而且為了強化兒童和少年保護,還加重強制性交罪的被害人,由未滿14歲提高到未滿18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10/63/2nt6m.html   教育廣播 2011/03/10)
 
團體會員名單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
http://www.ccunix.ccu.edu.tw/~clubcrime/index.htm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東吳大學安素堂)
http://www.methodist.org.tw/WEBsys/
 
中華民國婦女會總會
http://www.wahq.org.tw/
 
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YWCA)
http://www.ywca.org.tw/
 
社團法人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
http://www.childrenhome.org.tw/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http://w_awakening.womenweb.org.tw/
 
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http://tainanwr.womenweb.org.tw/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http://www.goh.org.tw/main.asp
 
北安扶輪社
http://www.ri3520.org.tw/index.asp?act=5001&RecID=2680&ItemID=22&ItemInput=2
 
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
http://www.siat.org.tw
 
台灣展翅協會
http://www.ecpat.org.tw/
 
向陽公益基金會
http://www.tosun.org.tw/
 
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http://www.38.org.tw/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http://www.sunshine.org.tw/
 
關懷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carecenter.org/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http://www.pct.org.tw/
 
社團法人高雄市中山法律推廣學會
http://bestlaw.blogspot.com/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http://spef.womenweb.org.tw/
 
台灣省教育會
http://www.tpea.org.tw/tpea/
 
嘉義縣愛家反暴力協會
http://tw.myblog.yahoo.com/cyanti_violence/article?mid=14&prev=16&next=3
 
台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
http://www.tatdvso.org.tw/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http://www.thrf.org.tw/
 
台南縣女性權益促進會
台灣省國際蘭馨交流協會
財團法人蘭馨文教基金會
辰芫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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