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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流行樂天王麥可傑克森的猝逝,在美國引起很大的反應。本地媒體則是在一陣喧囂後,報導的焦點集中在傑克森的整型、負債、用藥、童年創傷的八卦當中。似乎,傑克森之死,不過就是另一個「成名後失去自我」的典型。
看似與國外同步的新聞報導,其實是讓我們更不瞭解這個世界。稍有敏感度的人應該會覺得不對勁:如果一個「天王」只剩下近乎變態、醜聞的行徑,那麼,他受歡迎的社會基礎是什麼?
傑克森在1970年代以童星之姿崛起時,其實是做為美國底層文化進入主流的重要象徵,而他的音樂、表演之所以被接納,是因為有了黑人民權運動做為文化的開路先鋒。他與1960年代的搖滾樂、比搖滾更早的貓王,以及1990年代之後興起的饒舌樂,都是美國底層文化進入主流社會的重要象徵。
從傑克森在過世前的各種轉變、掙扎,就可以看到這個從底層進入主流的過程。例如,他在音樂工業開始從「賣唱片」到「賣現場演唱」的轉型過程中,開始加強舞蹈的能力;他有意識藉由改變外型、生活方式來建立個人形象,希望藉此獲得主流社會價值的認同。相較於部分搖滾樂堅持不向流行樂靠攏,以及饒舌樂強悍的以底層社會形象自豪,傑克森與貓王堪稱是其中的異數。
從事後的觀點來看,媒體將傑克森與貓王相提並論,也算是恰當。這並不是因為兩人都出身勞工家庭,而是,在他們過世後被披露的私人生活,都顯示了他們在成名過程中,對於主流社會價值的不適應。
儘管,我們有悲情台語歌、民歌轉型變成流行樂,甚至台客進入主流媒體的經驗,但是,這些經驗都只被片面化了。我們用台灣社會的片面化經驗去理解傑克森,由於缺少了這種「底層文化躍上主流舞台」的對照,結果,在台灣的傑克森,就只剩下怪怪唱腔、獨特舞步的理解。
長期以來,本地對於西方搖滾樂、嬉皮的理解,幾乎都是放在1960年代學運、社運的脈絡。我們談了很多的60年代政治,卻很少觸及美國社會的真實面貌,以至於我們只能用「青年尋找自我」的抽象概念來理解那個年代的文化,而完全將階級這個因素視為無物。
不過,這還不是最糟的。再過幾天,當李安執導的,關於Woodstock的電影上演時,我們還會再一次經歷這種「看得到卻摸不著」的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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