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鬆綁真的是促進傳媒產業發展重點?
【責任編輯/陳美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月20日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九條與第四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有條件放寬黨政軍投資廣電媒體持股比率至一成,但仍禁止直接投資及實質控制媒體。此修正案於1月26日送行政院核定,最後將赴立法院審議。
黨政軍禁入媒體的立法緣由起自台灣戒嚴以來,台視、中視、華視皆受黨國掌控,嚴重干預媒體身為第四權的守望及監督角色。於是媒改團體1995年發起黨政軍三退大遊行後,逐步向黨國施壓,終於2003年訂定相關規範,爾後國民黨將中視、中廣、中影售予中時集團;台視則在2007年由非凡電視標得經營權;無線電視部分僅剩併入公廣集團的華視公股至今尚未處理。
威權統治時期黨國力量慣於視媒體為傳聲利器,以其形塑世界觀的重要影響力維繫政權,然而即使公民團體從第四權位置出發,明文禁止黨政軍經營媒體,但觀察近十年法令訂定後的狀況,傳媒並未因此有理想表現,究竟背後原因為何,似乎無法單從黨政部分解釋。
早期不同傳播媒體的發展各自以獨立資本及組織運作,鑑於其強大影響力,黨國力量及法令規範皆嚴格禁止媒體跨業經營,但隨著時代演進,不只數位網路科技使得原本各自分流的媒體得以匯聚一堂,漲跌的世界經濟局勢,亦迫使資本力量期望透過傳媒影響力掠得背後龐大商機,最後民主化歷程及市民社會對於黨國控制的反抗,更是鬆動原本結構的臨門一腳。於是,台灣在1999年解除有線電視產業的跨業經營及外資限制,黨政軍禁入媒體條款繼之訂立,傳媒產業終於在市民努力下迫使黨國力量於法令規管中退位,但數位匯流競爭下強大的資本需求,則讓資本搭載著科技順利填補黨國退位後的縫隙。
從現實觀之,2000年以來有線電視開始與電信競爭,提供數據網路服務;2005年中華電信則以MOD跨進影音服務,以影音平台的身分與有線電視、無線電視競逐收視目光。如此看似多元的選擇廣受讚許及期待,於是相關業者持續搖起所謂競爭的旗幟,試圖排除相關阻礙。
類似爭議首見於中華電信轉投資之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經營頻道播出奧運賽事,具交通部官股的中華電信鑑於黨政軍規範於是出脫持股,而另一股東台達電也因在上市櫃股票市場中有政府基金投資而被要求由董事長個人吃下持有股份;與台達電在上市櫃股票市場有政府基金投資的狀況類似,近期台灣大哥大併購全台最大有線電視系統龍頭凱擘之消息一出,便因其母公司富邦金擁有台北市政府投資資金而受到質疑。
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倉表示,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主要考量當前時空環境已與老三台時代不同,今日多元發展的廣電媒體不少是上市櫃公司,考量公司法揭示股份轉讓自由原則,若無視市場投資行為一律禁止,將導致廣電事業無法接受更多資金挹注,因此站在公平競爭的立場決定修法解套。
若將陳正倉所言邏輯拆解成前後兩段便可發覺可議之處:首先,黨政軍條款確實阻礙了上市櫃廣電事業面對數位匯流時的資金流動無誤;但是自由的資金流動是否必然帶來民眾滿意之服務便相當值得商榷。
前文所及1999年開放跨業經營條款的當時,多少聲音同樣揮舞著資金自由流動將為產業帶來益處的大旗,但是十年過去了,資本從本土的東森、中嘉到外資如麥格里、卡萊爾、凱擘,一手換過一手,交易金額從早年令人乍舌的數十億倍數成長到數百億,明顯可見之益處是每一轉手便有豐厚利潤進了資本方手裡;所謂消費者至上擁有的多元選擇除了重播上百次的陳年舊片,不然就是成本低廉、節目來賓老是重複的談話性節目;當初信誓旦旦的數位化政策,無線電視倒是有了十多台,但乏善可陳的內容幾無收視率可言,而有著外資高度技術資本加持的有線電視走了八年後,數位化普及率未及兩成;至於為產業賣命的勞工們,先是螢光幕前看似亮麗的藝人抱怨超時幾天幾夜沒睡「ㄍㄚˋ片」,不然就是連續劇裡大方行銷著某某縣市政府舉辦的某某活動好玩又有趣、再來學校裡賦與高度第四權理想的新聞工作者們在颱風天要冒著生命危險跳到水裡播報新聞,或者明明法令禁止黨政軍進入媒體,但是新聞偏頗的立場多數台灣民眾都了然於心。
於是,黨政軍真的禁入媒體了嗎?或是,如果黨政軍條款阻礙了廣電事業資本流動的益處,那到底這些益處利了誰?
如果今天資金需索龐大的數位匯流是不可擋的趨勢,那麼NCC有條件放寬黨政軍條款似可理解,但在這「有條件」的必要之惡當中,NCC必須負責地告訴大眾:所謂間接持股不得超過一成,是將往上追溯幾層轉投資?避免實質掌控媒體又做何定義?
另一方面,如此必要之惡希冀換來產業美好願景何在也待NCC說明: 2012年這個一延再延的無線電視類比轉數位期限應該確定跳票了,無線電視數位化願景的時程定在哪?還是有線電視數位化?或是從電信起家殺出血路的MOD?那避免這些產業在匯流後碰撞受傷的規管法令又何在?
至於勞動者在擘劃產業美好願景中的重要角色似乎長期受到忽略,商營媒體為求收視率壓榨演員及新聞工作者早已不是新聞,如能強制勞動者加入工會捍衛自身專業權益,那麼演員有好的工作品質,新聞也能站在專業自主的立場監督守望政府,應該才是民眾感受最深的產業效益。
最後,黨政軍條款雖有條件放鬆,但當年併入公廣集團的華視公股遲未處理,若NCC真的在意產業發展及人民權益,請別忘記真正強調多元平等、不盲從收視率而替所有人民發聲的公廣集團必要性。
Our Questions:
1.你看過政黨影響下製播的影視內容嗎?如何知道是政黨影響的?
2.你滿意目前收看的電視節目嗎?不滿意在哪裡?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狀況?
3.你有理想中的影視節目內容或是收看方式嗎?如何能達到?
參考資料:
1.胡元揮(2010/01/23)。〈真要開放政黨走回頭路嗎?〉。新頭殼
2.劉力仁、邱燕玲、劉榮、陳永吉(2010/1/21)。〈黨政軍投資媒體 NCC解禁〉。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