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電子報 01/21/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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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台灣社會的確願意真心看待歷史真相和族群正義的問題,便應該仿效
諸如南非真相發現委員會和東歐國家共黨統治結束之後牢記而寬恕的
作法,更嚴肅地面對和處理這些白色恐怖案件所涉及的時代過渡脈絡
下的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問題,才是正面且正確的作法,
而不應該以安定社會之立場要求當事人忘掉過去的悲情,一味要求社
會大眾向前看,做為訴求,否則不但是對歷史真相過於輕率,對於下
一代的公平正義教育而言,更是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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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2004年會員大會 會員們,照過來~!】
◎出版快訊
【人權雜誌冬季號「從音樂與影像談社會運動」】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警方愛滋常識不足 抓到愛滋男嚇得驚慌失措》(01.10)
《族群平等聯盟成立》(01.11)
《高學歷低成就 女男仍不平等》(01.12)
《十大兒保新聞 兒虐案有七件》(01.13)
《同志書店被訴 團體質疑檢方父權心態》(01.14)
《健保辦事員盜賣民眾資料給天道盟》(01.15)
《567白色恐怖受難者 名譽平反》(01.17)
《台權會促立特別法 重審政治冤案》(01.17)
《台大調查性經驗 學生反彈》(01.17)
《大陸人來台 三月起捺指紋 未來外籍人士都適用》(01.17)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沙烏地阿拉伯 首見新聞女主播》(01.12)
《台諜案 中共公布七被捕台胞資料》(01.14)
《法國校園禁頭巾 回教徒怒吼:頭巾威脅民主了嗎?》(01.19)
◎
人權文選
《「回復名譽」和「補償」當然不夠》
⊙台權會「白色恐怖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記者會聲明2004.01.17
◎ 人權新聞稿
《健保局個資保全現破洞,IC卡安全威脅浮上檯面》⊙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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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2004年會員大會 會員們,照過來~!】
時間:2004年2月21日(星期六)13:30~17:00
地點:台灣國際會議室(偉成大樓,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14樓)
如在2004年1月30日前尚未收到會員資料表與出席回函,請與台權會秘書處聯繫tahr@seed.net.tw,謝謝!
回本期內容
*** 出版快訊 ***
★【人權雜誌冬季號「從音樂與影像談社會運動」】
2003年冬季號人權雜誌已出版。歡迎訂閱!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
華人世界第一本同志家庭的真情記錄「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透過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十多位義工的聯合企劃、採訪、集體撰文,終於出版了。本書中採訪八位父母(七位母親、一位父親)的心路歷程,同時也收錄九位同志子女(四位女同志、五位男同志)尋求自我認同、向父母現身的漫長旅程。本書充滿動人的親情和力量,絕對是關心同志議題的家長、老師及社會大眾,不可不讀的超級好書!
本書已於12月16日全面上市,定價260元,各大書局有售
回本期內容
★【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專題「性與規訓」】
內容:〔專題〕性與規訓、台灣人權紀事、十大人權新聞評論
簡介:
2002年的台灣人權報告共分為兩部分,一為以聯合國1984年所通過的
〈世界人權宣言〉全文三十條為主幹,再以2002年度發生與人權相關
的事件及議題為枝葉,逐一鑲嵌結合,使其成為一個綿密的台灣人權
記事簿。另外,就其中較具意義或啟發性的事件或議題,則商請相關
的學者專家撰文評論,期能針對本年度的人權謎團作一番核心的概念
釐清,藉此,一方面發揮傳播人權意識的功能,另方面又能滿足研究
者及人權工作者在不同年代比對、研析的需要。
報告中我們提出十件重要事件及議題的簡評,分別是監所矯治的神話、
內政部對犯罪嫌疑人的戴頭套取捨風波、國防部規定同志不能當憲兵
的歧視意涵、法律扶助法的意義、人權政府的全民指紋資料庫情節、
報導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議、二性工作平等法的時代意涵、職災勞工
保護法的實施、檳榔西施穿衣限制是否得當、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
保護法的評析等。
從去年度的新聞事件來看,台權會認為性/性別觀念有重新釐清之必
要,因將本年度的專題訂為「性與規訓」。報告中商請了不同領域的
專家,在專題部分就這個議題進行較為深入的論述,在性現象的範疇
裡,探討的議題包含性交易與道德的創設、性與教育、母性與人工生
殖、性工作權;而在性別領域中,家庭暴力、工作場所的性歧視、性
傾向的差別待遇及國家對婚姻與家庭權力關係則是我們關注另一焦點。
藉由這些專家學者的對於性╱性別的相關論述,我們希望能對於傳統
的性╱性別污名化現象及性╱性別與道德、權利的相互關係,提供另
一個思考方向,並留下歷史的見證。(本文摘自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導言)
定價:400元,另加20元郵資。
舊會員及台權會義工享八折優待。
劃撥訂購: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號19066111,並於通訊欄
註明訂閱2002年台灣人權報告。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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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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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
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
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
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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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警方愛滋常識不足 抓到愛滋男嚇得驚慌失措》(01.10)
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8日春安臨檢,在縣府路前發現魏某衣著骯髒、
蹲在地上吃東西,予以盤查,見魏某說詞反覆,帶回派出所偵訊,經
查係協尋人口,且是列管的愛滋病患。嚇得員警退避三舍,偵訊檢視
魏某證件時就戴口罩與手套,且在看板上貼字條提醒同仁收容的是愛
滋病患。員警指出,絕沒有歧視魏某,但聯絡衛生局都被告知上班時
間才有人處理,警方一時也不知該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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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平等聯盟成立》(01.11)
六、七十位文化界、社運界與學界首度大規模串聯籌組「族群平等行
動聯盟」,由名導演侯孝賢擔任召集人11日正式對外宣布成立,未來
將持續監督候選人言行,呼籲候選人停止撕裂族群言論。聯盟成立後
將隨即發起「反操弄、反撕裂、反歧視」宣言連署,二二八紀念日與
總統大選前夕,也將發動兩波訴求族群和解行動,避免選舉激化族群
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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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學歷低成就 女男仍不平等》(01.12)
主計處最新人力運用調查顯示,九十二年每五位就業者中,就有一位
屬於工時不足、所得偏低或教育與職業不相稱的未適當運用人力。在
低度運用人力當中,女性尤其嚴重,不但收入偏低,且有高學歷低成
就的問題。過去十年來,女性平均收入雖然有提升,但主計處調查顯
示,相對於男性就業者的收入呈常態分布,女性就業者所得明顯偏低。
廿三%女性受雇就業者每月收入不到二萬元,廿二%女性月收入二萬
元至二萬五千元之間,兩者合計占女性就業人數的一半。
政治大學勞工所所長劉梅君指出,雖然女性薪資有明顯提高,但女性
就業仍充滿歧視,使得女性收入結構明顯比男性差。經建會就女性人
力運用進行研究,發現女性為了排除就業障礙,只好降低子女生育,
政府應設法消除女性的就業障礙,減輕幼兒教養負擔,創造平等的勞
動環境,才能提高生育率與女性的就業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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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兒保新聞 兒虐案有七件》(01.13)
家扶基金會13日公布去年度「十大兒童保護新聞」,兒童虐待案有七
件上榜,兒童性侵害案又占了其中四件;「攜子自殺」與「凌虐致死」,
取代以往較常見的兒童受虐送醫新聞,家扶表示,兒童受虐手段的多
元與施虐程度加深,值得社會重視。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
任童富泉說,攜子自殺事件,社會大多同情父母遭遇,卻忽略兒童生
命權,他並批評,電視台現場直播提供模仿的機會,忽略解決問題的
方法。
回本期內容
《同志書店被訴 團體質疑檢方父權心態》(01.14)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5日遭基隆地檢署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並聲
請簡易判決處刑。性別人權協會等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同是合
法進口的男體雜誌,在誠品賣沒事,在晶晶書庫賣就有事,質疑檢方
歧視同性戀。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坊間報攤、書店,公開
販售經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委員會通過的各類女體寫真雜誌,然而女體
寫真沒事,男體寫真就是猥褻,不禁令人質疑檢警的歧視同性戀以及
父權心態。檢方這次起訴賴正哲的行動猶如情慾的白色恐怖,有著父
權異性戀雙重壓力。
回本期內容
《健保辦事員盜賣民眾資料給天道盟》(01.15)
又傳公務員外洩民眾個人資料牟利弊案。檢警查出,健保局辦事員王
意文涉嫌外洩被保險人資料,交天道盟鷹中會副會長吳榮男據以討債,
王意文抽一成。檢警14日逮捕吳榮男,並漏夜清查流出的健保資料。
警方指出,查獲的健保局被保險人影印資料,包括被保險人照片、生
日、身分證號碼與投保單位,資料上還寫上債務人及其家屬、保證人
的新手機號碼與更新地址,等於將健保局被保險人資料擴充為討債資
料庫。列冊對象遍及全台。涉嫌提供被保險人個人資料給討債集團的
健保局中區分局辦事員王意文,15日向台中縣警局刑警隊投案。警方
將查明、吳二人合作多久、流出多少資料、流向何處。
回本期內容
《567白色恐怖受難者 名譽平反》(01.17)
陳水扁總統17日出席由「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
補償基金會」主辦的名譽回復典禮,會中公開的「平反儀式」,頒發
「回復名譽證書」給567位當時的受裁判者或其家屬,首度以國家名
義正式在名譽上給予這些人士「平反」。
本期內容
《台權會促立特別法 重審政治冤案》(01.17)
台灣人權促進會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對待政治受難者僅能補償或回
復名譽是不夠的,要求立特別法讓含冤者可以抗告,並成立真相和解
委員會。
此外由於國安法限制戒嚴時期的不當判決不得上訴與抗告,政治受難
者遭受的不當判決申訴無門,上百位政治受難者近期內將赴美提出台
灣政府與國民黨的侵權訴訟,希望能夠獲得平反。
回本期內容
《台大調查性經驗 學生反彈》(01.17)
台灣大學新生健康檢查表中詢問學生有無性經驗,以及是否進行安全
性行為,結果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還有人吐嘈因填寫有性經驗被
約談,認為學校管太多,已侵犯隱私權。台大保健中心校醫李依錦表
示,台大兩年前開始有關性經驗調查,是希望透過填寫表格過程,讓
學生回想自己是否每次都有使用保險套,以達到提醒學生的目的。她
澄清,既然引發爭議,以後不會再作類似調查。
回本期內容
《大陸人來台 三月起捺指紋 未來外籍人士都適用》(01.17)
陸委會委員會議16日通過內政部研議的「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
檔管理辦法」,三月一日起,大陸人民申請到台灣團聚、居留或定居,
須在申請表上或國境線上按捺指紋,否則禁止入境。陸委會副主委劉
德勳會後指出,為建立大陸人民入出境資訊管理機制,避免大陸人民
偽冒身分或頂替冒名進入台灣,衍生社會治安問題,影響國家安全,
新修正的兩岸條例第十條之一明定,大陸人民來台團聚、居留或定居,
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由內政部配合擬定管理辦法。劉德勳說,未
來所有外籍人士申請在台居留或定居,也都要遵守這個規定;至於已
在台團聚、居留或定居的大陸人士,內政部會通知他們依指定時間補
按指紋,否則將取消其入境許可。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沙烏地阿拉伯 首見新聞女主播》(01.12)
以沙烏地阿拉伯第一位新聞女主播為號召的一個衛星新聞電視台11日
開播,該台主管12日表示,此一新電視台將展現國家新形象。
Ikhbariya新聞頻道主管巴拉揚說,國營的Ikhbariya 將導正世人錯
誤認知,其中包括對沙國婦女角色的誤解。
回本期內容
《台諜案 中共公布七被捕台胞資料》(01.14)
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14日透露,海協會14日回函海基會,告知七
名台灣人士涉嫌在大陸蒐集軍事情報,目前分別羈押在廣州、福建、
安徽蕪湖、海南等地。中共國台辦16日安排境外媒體採訪這七名嫌犯。
回本期內容
《法國校園禁頭巾 回教徒怒吼:頭巾威脅民主了嗎?》(01.19)
法國定今年九月新學年開始禁止公立學校的回教女性戴頭巾,一來貫
徹政教分離的立國原則,二來遏止回教基本教義勢力滋長,三為防止
學校發生宗教衝突,結果引起不滿,全球各地回教徒17日發動首波同
步抗議。
一萬名民眾,大多數是各個年齡層的女性,包著頭巾,身披藍、紅、
白三色法國國旗,在巴黎遊行,高喊「法國哪裡去了?寬容哪裡去了?」
和「頭巾是我的選擇」等口號。她們拉開布條,上面寫著「我們不是
基本教義派,也不是恐怖分子,我們是和平的公民」。
倫敦的法國大使館外有兩千五百人示威;瑞典有二千人在斯德哥爾摩
的法國大使館外遊行;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有二千五百人走上街頭;約
旦、開羅及科威特、約旦河西岸也出現抗議人群;喀什米爾也有婦女
高聲響應;美國東起華府地區,西至舊金山,都有人潮高喊「我的頭
巾威脅到民主了嗎?」;加拿大的抗議則以多倫多較為集中。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 聯合新聞網、
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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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回復名譽」和「補償」當然不夠》
⊙台權會「白色恐怖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記者會聲明2004.01.17
針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當事人,總統將於一月十七
日下午頒發回復名譽證書。對於將在此次接受回復名譽證書的當事人
來說,這是遲到已久的正義,對於更多的受難者而言,財團法人戒嚴
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依照「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
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規定所做的「補償」措施,相當有限,所謂
的「補償」,和將當時之政府行為認定為違背法律、正義和人權保障
原則的「賠償」相較之下,其真正意義更是相去甚遠,遑論這些受難
者過去至今被犧牲掉的正當程序保障權利,以及其所遭受的身心磨難
和損失,從未獲得合乎基本正義要求的法律救濟。對於這些成千上萬
的白色恐怖受難者來說,真正的正義從未降臨;值此歷史真相和族群
正義備受矚目的政治變遷時刻,我們邀請大家來和我們一起關心探索
這些白色恐怖事件的意義。
白色恐怖時期的叛亂和匪諜案件,許多均是根據程序具有違憲瑕疵的
戒嚴令所進行的軍事審判,本質上根本是違憲的審判行為,在戒嚴時
期宣告結束之後,應該容許其循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原則,提起上訴;
然而,在總數高達三萬多個的白色恐怖案件中,在一九八七年通過的
動員戡亂時間國家安全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限制下「經軍事審判機關
審判之非現役軍人刑事案件,於解嚴後甚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
該管法院或抗告。」,幾乎沒有任何白色恐怖案件能夠循法律上最為
基本的程序救濟管道,獲得平反,對於白色恐怖受難者來說,極不公
平。大法官釋字第二七二號解釋,亦認為基於裁判之安定,戒嚴時間
戒嚴地域內經軍事審判之非現役軍人刑事案件已確定者,於解嚴後不
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政府嗣後透過「白色恐怖時期不當叛亂暨
匪諜審判補償條例」所規定的「補償」模式,處理這些案件,此種作
法所代表者,是一則不願以「賠償」的方式,直接正面承認當時政府
諸多行為的違法和不義,對於受難者的各種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不
願以法律上正常的損害賠償方式,予以彌補;再則也是規避法律正當
保障程序的要求,使案件真相無從透過司法審級制度,獲得澄清。上
述補償條例的規定內涵和正常法律體制所規定的冤獄賠償,相去甚遠,
同時,該補償條例雖有回復名譽之規定,但是,荒謬的是,許多受難
者戶籍資料內的相關記載,卻從未徹底除去或更正,成為受難者及其
家屬永久的烙印。
我們認為,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對為數眾多的白色恐怖受難者所提供
的法律救濟,微薄不足,這也是何以某些受難者準備利用美國法中的
「外國人侵權法」(Alien Torts Claims Act)和「酷刑受害者保護
法」(Torture Victims Protection Act)之規定,針對中華民國當
時的政府和執政黨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的主
要原因。我們認為,國內社會不僅應該反省我們既有的法律制度何以
無從為這些無辜受盡政治苦難的當事人提供適當的救濟,更重要的是,
倘若台灣社會的確願意真心看待歷史真相和族群正義的問題,便應該
仿效諸如南非真相發現委員會和東歐國家共黨統治結束之後牢記而寬
恕的作法,更嚴肅地面對和處理這些白色恐怖案件所涉及的時代過渡
脈絡下的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問題,才是正面且正確的作
法,而不應該以安定社會之立場要求當事人忘掉過去的悲情,一味要
求社會大眾向前看,做為訴求,否則不但是對歷史真相過於輕率,對
於下一代的公平正義教育而言,更是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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