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4.10.03 ★ 您正與 5328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編輯室報告】 睽違十一年,第二屆民間社會福利會議在師範大學落幕,在這次的會 議中,勞工陣線以及此次的主辦單位共同提出一些共同的訴求,也希 望未來在福利政策上,除了突破之外,更要有積極性的做為,本次的 電子報也將這一份共同訴求完整呈現。 ------------------------------------------------------------ 【非廣告】 ###我 要 退 休 金 !### 輕 輕 鬆 鬆 教 您 看 懂 新 制 退 休 金 退休金條例在2004年6年通過了 新版退休金中,有哪些新的規範? 與舊制退休金有哪些重大的不同?我該選擇新制?還是舊制? 退休金真的都看得到也領得到嗎?新舊交替之際,勞工該如何選擇呢? 面對紛亂而不知如何解釋的法條,手冊中都將會為您一一破解 輕鬆讀退休金,教您輕輕鬆鬆作準備。 歡迎團體訂購,大量訂購另有優惠。 全新版大熱賣 每本五十元 2004年台灣勞工陣線 認真發行 【活動訊息】 ### 「勞動基本權」學術研討會 ###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研究中心 行政院勞委會 台灣勞動法學會 台灣法學會 活動時間:2004年10月14日,15日(星期四,五) 活動地點: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治大學 綜合院館五樓國際會議廳 欲參加本研討會者,請於10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 註明姓名、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聯絡方式、是否用餐、是否 兩日均參加等,以備處理。 傳真電話:(02)2938-7477 電子郵件:wangyish@yahoo.com.tw suyin6912@yahoo.com.tw ------------------------【主題文章】---------------------------- 標題\我們對當前社會福利的共同訴求 作者\第二屆民間社福會議共同主辦單位 ------------------------------------------------------------- (一)發展經濟不能犧牲社會福利 實證研究指出,一個國家的經濟成長有助於社會福利發展,而社會福利發 展也有助社會、政治穩定,進而有利於經濟發展。因此,政府不應以發展 經濟為由,以及將社會福利視為不具生產性的消費支出,而犧牲社會福利 。否則將造成貧富差距越大、社會問題叢生,而影響社會安寧。 (二)稅制改革刻不容緩 有鑑於我國財政日益惡化,勢將影響政府各項施政計畫之推行,最根本的 解決方式——「稅制改革已刻不容緩」!雖然,財政改革茲事體大,所採 取的方式宜平穩漸進,但絕對不能停滯不前。我們主張政府應從稅制改革 的基本面著手,檢討各項不當減稅規定,落實量能課稅的精神。 我們反對一方面減免富人稅課,繼續流失稅基;另一方面又思以許多如開 辦公益彩券、發展觀光賭場等補充性、不穩定的財源籌措方式,冀望人民 的消費可以轉化為政府稅入,這是不切實際的作法,無助於國家財政的平 衡。 (三)反對社會福利走向營利化 社會福利服務提供應以公私部門協力為原則。而私部門提供者又以非營利 為限。我們反對政府以經營效率、有錢人出得起價格、市場商機、財政困 難等理由,欲將社會福利提供責任推給企業。若購買武器是為履行國家責 任,同樣地,提供社會福利也是實踐政府職責。 因此,我們強烈主張: 1.照顧服務必須以非營利為之,政府須承擔照顧人民的基本責任,保證人 民皆能享有負擔得起,並具有一定品質的照顧服務。非營利部門的本質在 「互助共享」,且照顧服務牽涉到失能者的生存權,因此,政府應結合民 間非營利組織,提供平價、高品質、人性化的照顧服務,讓一般人民都能 平等享有。 2.在照顧服務體系尚未建制完成前,停止一切有關開放營利化的行動。政 府應先擬訂照顧服務的整體架構,並釐清政府與民間的角色與分工後,討 論國家社會福利提供的範疇。除外,才能研議開放部分與個人隱私、生命 安危、基本福祉權利無直接關聯,或辦理成效易於測量之非社會福利項目 ,由企業經營。 (四)建構完整的社會福利服務網 為因應家庭功能萎縮、跨國婚姻家庭增加,政府應結合民間力量,依地理 範圍、家庭多元需求,整合當前社會福利服務資源,普設區域性社會福利 服務中心,以作為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兒童與少年身心安全、調解離婚事 件之子女監護與照顧責任歸屬,避免家庭解組、提升家庭功能的服務機制 。 (五)建制完善之全民經濟安全體系 徹底檢討當前社會福利依特定身份(職業別、福利身份別)而有資源分配 不均的問題,建構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福利體系,特別是公共年金體系( 基本年金、附加年金),應採風險分擔之社會保險體系原則建立,儘速開 辦國民年金制度。 (六)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憲章入憲,作為未來施政及立法指導原則。在憲法中增加勞動憲章, 除保障勞動三權(團結、協商及爭議權)之外,並增加共同決定條款,促 進勞動法制環境的完善發展;另外,有鑒於勞動市場彈性化及去管制化對 於勞工權益的嚴重侵蝕,尤其是部份工時、彈性工時、人力派遣等非典型 勞動者(女性、青少年、原住民以及弱勢勞動力)等,應有具體的法律保障 ,建立一個以促進就業為核心的就業安全體系,提升國民之就業能力,以 及促進就業平等權的落實。 (七)強化青少年公民地位 因應全球化衍生之青(少)年新興需求議題,如青少年就業、身體自主權等 ,應通盤檢討目前青(少)年相關法令措施落實狀況,強化其福利權、公民 地位與社會參與(如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八歲),以突破青少年多元生涯發展 的困境。 (八)促進性別平等 各種社會政策之制定,諸如人口、家庭、經濟安全、外籍配偶等政策,均 應符合性別主流化原則,並通盤檢討當前相關法令,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 則。相關政策制定上,應重視多元家庭價值、支持家庭功能,及增進性別 平權。 (九)提升社會福利工作專業人力品質 為因應多元化社會需求,國家應將社會福利工作專業人力之培育與訓練, 列為政策推動項目之一。藉由質量並重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增進社會工 作專業服務之品質;且優先於政府社會福利相關部門,增加社會工作專業 人力編制,藉以帶動民間社會福利機構對社會福利相關工作人員角色、功 能、權益之重視,進而擴充私部門的社會福利相關工作人力,以因應社會 問題複雜化、多元化之需。 第二屆民間社會福利研討會共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 會、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勞 工陣線協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 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