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自由主義強調媒體自由市場,媒體經營由利潤與市場來決定,因此,將資訊、內容商品化,將閱聽眾當做消費者,經營目的在於刺激消費者購買以獲得利潤。不過,在此種目的下,媒體內容卻未必朝向更好品質、更多元內容的方向生產,有時反倒只求降低成本、競逐腥煽色內容,以換取收視率與廣告收入。許多國家為讓閱聽眾自主地選擇資訊,不受媒介欺騙與左右,紛紛設立「媒體識讀」課程,讓閱聽眾具有文本解讀與透過媒體表達意見的能力。
1999年政大成立媒體素養研究室,同一時期,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也轉型成為「媒體識讀推廣中心」以推動媒體識讀工作,公共電視、富邦文教基金會、媒體識讀教育中心、社區大學、台灣立報、媒體觀察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亦加入此項媒體改革的工作。這些民間團體的媒體識讀教育大致包括了:專題講座、系列課程、製作教案、節目評鑑、網路互動、協同教學,甚至包括:出版刊物及製播廣播節目。對象包含不同層面,除了一般社會大眾外,更針對基層教師、中小學生開設相關課程與服務。
同時,越來越多大專院校開設媒體識讀課程,希望培養大學生成為耳聰目明的閱聽人,並落實傳播權力。2000年,政大首開「媒體素養概論」非同步網路教學課程,隔年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也開設「媒體識讀」,更在2003年秋季起成為新聞傳播學院必修課,還出版《媒體識讀──一個批判性開始》一書。此外,慈濟、元智等大學的大學部或碩士班也紛紛開設同名課程。
不過,在不少國家媒體識讀課程已成了保守主義對抗文化多元的工具,教導閱聽人用單一的泛道德標準看待多樣的文化表現;假若媒體識讀之目的只在於告訴觀眾選擇「優質」節目、避免媒體毐素,而忽略改革媒體的重要性與實際行動,那麼,就像是在一個污濁的空氣發給每個人防毐面具,卻不思解決空氣污染之道,那麼,這只是種獨善其身的做法,因為污染的問題仍然存在。
事實上,媒體識讀不該只在於讓大眾做個懂得選擇好商品的消費者,應該更積極地成為資訊的生產、多元品味的包容者,甚至是改革媒體的行動者,否則,如果環境不變,屆時市場上沒有「好」商品,那麼閱聽人也只能在一堆「爛」貨中做有限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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