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電子報 01/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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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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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的萊特法官曾經說:「我們之所以主張加州不再需要死刑……並不是出於對暴力犯罪者的同情,而是出於對社會的關切,深怕每奪取一名社會成員的生命,我們的社會就會進一步向下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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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青少年政策讀影會】(96/1/18)
【2007第十一屆原住民大專文學營簡介 主題:竹夢尋根】(95/2/6-2/9)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95學年度人權饗宴「性別人權實踐」系列論壇】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製作﹝黃惠偵導演﹞,紀錄來自菲律賓、越南外籍監護工在台工作與生活的影片--「八東病房」終於出版DVD了!】
◎出版快訊
【八月夏日炎炎中暑發行,人權雜誌夏季號專題『漫談人權捍衛者』】
【人權讀本,台權會最新翻譯書籍熱騰騰出爐~】
【2004年台灣人權報告已經上市,歡迎搶灘購買!】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醫界:三天墮胎思考期 根本是錯誤》(12.24)
《來台面談先談房事 陸偶好尷尬》(12.26)
《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1.08)
《保障同志工作權 婦團、教派大鬥法》(01.08)
《赴台觀光捺指紋 大陸表不滿》(01.09)
《保護智財權 立院三讀通過 將設專責法院》(01.10)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海珊被處決 國際反應不一》(12.31)
《改造同志羊 挨轟恐同症 》(01.01)
《訂做下一代/胚胎銀行 倫常大災難 》(01.07)
◎人權文選
《施部長應該槍下留人》
⊙文/黃文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高雄捷運四名抗暴泰勞,獲判無罪!》 ⊙文/高捷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
◎人權活動新聞
《懇請陳水扁總統特赦鍾德樹》(9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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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青少年政策讀影會】
去年底台少盟舉辦了四場 青少年政策學習圈- 青少年休閒、弱勢青少年福利等議題,會中邀請了服務於相關工作青少年工作者,藉由審議民主學習圈模式對台灣青少年工作進行多元對話與討論。會議中與會人員關心台灣青少年休閒及青少年安置工作目前面臨政策的挑戰與困境,為了深化相關議題,我們特別邀請從事青少年休閒教育的台北市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游宗仁主任幹事及於青少年安置工作耕耘多年的台北市希望家園的江元凱主任、熟悉少年相關法令政策的黃旭田律師 ,帶領我們更深入的討論青少年休閒及非行少年安置等相關議題,期待透過與會者的腦力激盪,可以為台灣青少年工作激盪出更好的出路,並落實在未來的青少年政策當中,歡迎一起來發出您的聲音!
☆第 一 場:主題 青少年休閒
☆時 間:1月18日(四)PM6:30-PM9:00
☆地 點:台少盟辦公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1號十二樓)古亭捷運站四號出口
☆第 二 場:主題 非行少年安置 vs少事法
☆時 間:1月25日(四)PM2:00-PM5:00
☆地 點: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26號八樓)古亭捷運八號出口
回本期內容
★【2007第十一屆原住民大專文學營簡介 主題:竹夢尋根】
原住民文學是台灣二十一世紀的重要資產,原住民的文化資產在現今的時勢中逐漸受到重視,形成一股原住民風。因此原住民大專生應負起推動文學運動的使命,讓文學藝術激勵原住民族大專生更了解與肯定自己在原住民社會責任及應扮演的角色,藉文學訓練幫助原住民族大專生認知文學對社會的影響力與文化傳承的重要性。本次營會的主題是以平埔族西拉雅族的歷史與文化為主軸,希望召聚台灣原住民教會青年團契及大專學生,藉由與作家們對遇,幫助學員認識西拉雅族遺落的豐富文化與歷史,進而激勵學員對自我族群的歷史與文化的重視,並透過文學家的寫作分享,訓練學員喚起歷史記憶強化族群意識,並將腦海中所思所想訴諸於文字,成為個人生命中寶貴的資產。以及從小組的分享中,讓學員增強自信心進而投入對原住民鄉土及族群命脈延續之應有的行動與關懷,並且願意以基督愛、部落心、文學情為基礎的心靈世界,發出台灣原味的文學。
☆時 間: 2007年 2 月 6 日(週二)至 2 月 9 日(週五)
☆地 點:台南加利利祈禱院、綠谷西拉雅協會營地
☆對 象:各原住民大專中心之學生及教會18歲以上之青年45名(含非原住民5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
☆承辦單住︰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總會大專事工委員會
☆執行單位︰高雄原住民大專學生中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 1月15 日截止
☆聯 絡 人:里安傳道0932771781。
回本期內容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95學年度人權饗宴「性別人權實踐」系列論壇】
創造對話的平台空間,釐清性別人權不同的實踐模式,尤其是在「主流化」與「在地化」的不同實踐方向。
方式:提供具體案例,請不同團體的代表與現場的參與者共同進行立場的陳述及觀點的交換。
☆ 論壇主題一:法入國門
時間:95年11月21日 星期二 18:00-21:00
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綜合大樓 B013室
☆ 論壇主題二:法入家門
時間:95年12月11日 星期一 12:00-15:00
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綜合大樓 B013室
☆ 論壇主題三:法入社區
時間:96年3月24日 星期六 14:00-17:00
地點:另行公布於人權學程網站
共3場論壇,詳細內容請詳附件,歡迎大家參加!
主辦單位: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人權學程、心理系劉惠琴老師研究小組
聯絡方式:
TEL: 02-28819471 ext. 6951.6952
FAX: 02-28805650
E-mail Add: hrp@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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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製作﹝黃惠偵導演﹞,紀錄來自菲律賓、越南外籍監護工在台工作與生活的影片-----「八東病房」終於出版DVD了!】
這部影片主要探討外籍監護工與台灣老殘病的照護問題,以及外籍勞工遠離家鄉在台工作/生活的憂傷與期盼,內容真摯感人。
訂購方式:
1. 八東病房DVD,55分鐘 定價250元
2.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郵政劃撥帳號:19948580
3. 購買10片以上 享有85折優待喔!
4. 請你劃撥之後來電或E-mail確認 我們會在收到劃撥之後一星期內寄出 若你在10天內未收到DVD 請務必來電告知。
5.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聯絡人:吳靜如 電話:02-25956858 傳真:02-25956755 E-mail:jingru@tiw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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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快訊 ***
★【八月夏日炎炎中暑發行,人權雜誌夏季號專題『漫談人權捍衛者』】
文/邱毓斌
人權運動是一種關懷範圍非常廣泛的社會運動。除了我們比較熟知的對於現代公民基本權利的主張之外,在公民社會中存在著許多攸關性別、社區、文化、勞動、環境等議題的自發性組織,都可以也必須視為人權運動的一環。換句話說,許多人正從不同的角度在關注人類的基本生存權利,她/他們都是「人權捍衛者」,而這些人權捍衛者的行動自由與行動空間都必須要受到一定的保障。所以在這期的人權雜誌中,我們製作了「人權捍衛者專題」,介紹國際人權運動中有關這個概念的最新發展,也分析這樣的運動與日益加深的資本全球化之間的關係。同時也從不同的場域—台灣史、勞工、電影與音樂—來介紹「人權捍衛者」的多樣面貌。
另一個是「集會遊行法專題」。這個題目對於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是極為重要的。這部從國民黨時代就制訂的惡法,老早就成為國家機器箝制人民集會發聲的工具,更令人失望的是,曾經深受此法之害的民進黨近年來更是高舉此法來打壓社會運動。專題中,我們從實務以及法理面檢討了此法的問題所在,值此倒扁靜坐活動登場之際,有助於我們超脫藍綠陣營的互相叫囂,好好用人權的角度來重新檢視集會遊行法。
另外,在本期中也收錄了幾篇與台權會近期工作有關的文章,包括蘇建和案、樂生療養院保存運動以及台權會的志工培訓,希望能讓您更為瞭解台權會以及人權運動的近況。最後要致歉的是,本期人權雜誌沒有能夠如期出刊,不過,如果您瞭解台權會在有限的人力物力之下所要負擔的工作量的話,或許能夠比較體諒我們。當然,您的支持絕對有助於日後人權雜誌的定期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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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對於相關人權主題也有文章想要投稿,或是意見交流,歡迎您投稿至台權會。
▓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九十九元,訂閱一年四期三百元(含郵資)。
回本期內容
★【人權讀本,台權會最新翻譯書籍熱騰騰出爐~】
台權會年度書籍『人權讀本』,翻譯日本經典人權叢書,內容非常生動,以報導文學的手法說出多方面的人權議題,一本售價200元, 歡迎購買~!
▓『人權讀本』在說些什麼?
人,為了活得像個人而不得不去重視的第一件事就是人權。即便是為了我們自己,關心他人的人權狀況都是很重要的。本書從和兒童息息相關的校園暴力以及兒童虐待問題開始,概括了高齡者、過勞死、韓森病、對外國人的歧視、沖繩的美軍基地等等議題,企圖藉著第一手的報導來思考現代社會的人權問題。
主編:鎌田 慧
1938年出生於日本青森縣。早稻田大學文學部畢業,歷經專業報社記者後成為自由取材的報導作家。
譯者:王淑華
台南縣佳里人,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日本同志社大學文學碩士。
專職媽媽兼職日文講師及翻譯。
回本期內容
★【2004年台灣人權報告已經上市,歡迎搶灘購買!】
本期專題:個人資料與隱私權
主編: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
由於傾向集體主義的社會文化意識代代盤根錯節的影響,加上個人主體性的觀念向來無從深入紮根之故,「隱私權」做為一種「人權」,對於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而言,和其他隨著台灣民主化過程而漸次發展累積的種種政治人權理念相較之下,可以說仍然是比較陌生的人權觀念。
台權會不斷提醒自己的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科技的發展,對於「人」的珍惜,對於「人格尊嚴」的尊重,對於「人的自主性」和「人權」的堅持,和過去要求保障傳統人權的基調,或許並無太大的差異,然而卻將是愈加複雜和崎嶇的長途跋涉,「隱私權」在時代和科技的型塑下,到底在熟悉中呈現出如何不同的面貌,衍生出哪些先前難以預料的議題,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前衛出版社出版
建議售價:300元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歡迎大家對於任何議題給予回應與挑戰!我們歡迎「異言堂」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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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醫界:三天墮胎思考期 根本是錯誤》(12.24)
衛生署研擬修法,要求醫療院所必須給予三天墮胎思考期,醫界及婦權界抨擊是惡法。婦產科醫師陳學修表示,要不是萬般無奈、多方諮詢,誰會有勇氣向醫師要求拿掉自己的骨肉。
身為婦權團體一員的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醫師林靜儀表示,設墮胎思考期是以為到醫院墮胎的婦女根本不加思索,懷有身孕就立刻拿孩子為立論點,但這個假設的前提根本就是錯誤的。
根據他臨床觀察,要不是避孕失敗或有不得已的苦衷,很少有人會因一時衝動要求墮胎,要求三天思考期反而讓他們更退縮。
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理事長林正泰,也以數十年婦產科行醫經驗認為,沒有必要訂思考期。他表示,可能懷孕的婦女都會先到醫院或診所驗孕,確定懷孕與否後,至少隔四、五天,有的相隔大半月,才會再回到診所進行墮胎手術,也等於是「思考期」。
林正泰指出,有心墮胎的婦女都已慎重評估,內心也十分清楚自己的選擇,是否還需要三天的思考期,確實值得商榷。
林靜儀指出,三天思考期的執行和認定都有困難,有誰能拿出科學研究證明三天有助思考的釐清;雖然有立委指出少一點墮胎,就會增加出生率,但她質疑,在不被預期的情況下出生的孩子,很可能遭受像邱小妹一樣被施暴至死的命運。
本身是懷孕中婦女、又是牧師的李雅珍,從宗教信仰觀點,堅決主張胎兒生命重於一切,反對墮胎行為,以立法強制墮胎思考期是必要的一道緩衝關卡,好讓婦女能做出最好的選擇。
板橋亞東醫院婦產科主任連義隆完全支持婦女同胞對身體的自主權,但事實證明,有些女性確實是在相關醫療資訊瞭解不足的前提下,貿然甚至錯誤選擇人工流產,到頭來為自己的人生留下無可彌補的遺憾。
但衛生署想要透過立法方式,強制欲接受人工流產的婦女要有三天思考期,連義隆認為也未盡合適。問題癥結應是當事人事前有沒有管道獲得資訊,充分瞭解人工流產機率上對某些人可能造成的後遺症,而不是形式上的思考或緩衝期。
回本期內容
《來台面談先談房事 陸偶好尷尬》(12.26)
你們夫妻第一次性關係是何時、何地?結婚當晚住哪,做愛幾次?女家廁所的門朝向哪邊,馬桶何式樣?這是大陸配偶來台探親團聚、依親居留時的「面談」題目。由於涉及隱私,許多真正結婚的大陸配偶,因緊張羞赧答不出來,竟被判定假結婚而遣返大陸。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王娟萍說,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境管局資料,從二○○三年九月一日到今年十月底,海關對大陸配偶進行「面談」共有十三萬三三○五人,其中,判定假結婚有一萬六八一九人、占十二‧六%,通過十萬三三六七人、占七七‧五%。但還有一萬三一一九人、比率占九‧九%未做任何註明。
王娟萍認為,這個「黑數」很可能是真結婚被誤判成假結婚,最後造成夫妻分兩地的悲慘案例;在判定假結婚的數字中,也有真結婚的大陸配偶。
該協進會代理會長鍾錦明說,最近三年該會約受理四百件申訴案,許多台灣郎跪求該會協助「搶救」老婆。經該會代提申訴,卻沒有一件改判為真結婚,造成夫妻生別離的遺憾。
他表示,該會彙整的五十題面談「謬問」,都是身歷其境的大陸配偶提供,內容包括床鋪、起床與就寢時間、餐桌、衛浴、坐車、餐廳酒席等。提供者希藉此減低大陸配偶面談時因緊張、害羞或真的忘記,而被誤判假結婚遭遣送出境。
「謬問」五十題包括,兩人何時認識,第一次見面時間、地點、談些什麼?與介紹人的關係、介紹人的住址與電話、介紹費多少?有無避孕,採什麼方式避孕?婚宴隔天幾點起床,早餐吃什麼?結婚當晚有無一起洗澡,做愛幾次,誰上誰下?平時做愛最喜歡的姿勢?洗澡用香皂或沐浴乳,什麼香味?牙刷、牙膏、漱口杯如何放置?衛生紙是抽取或平版等?
鍾錦明還說,哪些題目最易出錯?根本無從知悉,因為面談人員若認為夫妻雙方答案有出入,只在處分書寫上「言詞有重大瑕疵」與「比對相關資料有重大瑕疵」,但究竟哪些言詞有瑕疵?又比對哪些資料?未進一步註明,許多大陸配偶就莫名其妙的被遣返。
回本期內容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1.08)
台灣貧富差距愈來愈嚴重,雖然一擲千金者大有人在,但窮得沒飯吃的人更多。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低收入戶的人數已超過廿一萬人,有八萬六千多戶,而且是不分城鄉同樣惡化,雙雙破了歷年的紀錄。
偏遠的台東縣,是低收入戶人口比率最高的縣市,全縣不過廿三萬餘人,低收入戶就有一萬一千三百餘人,每廿人就有一人是低收入戶,這個數字還不包括許多生活困苦,卻因資格不符低收入戶的社會邊緣人。因為貧窮人家多,縣府每年負擔社會福利支出,已讓縣庫承受不了。
而台北縣雖是全台工商最發達的縣市,但近年來低收入戶人數幾乎是以每年十%的比率上升,目前低收入戶有一萬零九百六十三戶、共二萬六千八百九十六人。
台北縣政府表示,近九年來統計顯示,低收入戶人口除九十二年比前一年微幅減少○.七八%外,其餘年年增加,近三年來,每年幾乎以十%的幅度增加。縣政府指出,去年低收入戶人數比去年增加兩千三百多人,增長了九%以上,前年又比大前年多。因為離婚造成單親家庭,因疾病或意外造成傷殘,以致無法工作,都是形成低收入戶的主因。
同樣的,桃園縣低收入戶數及人數也逐年攀升,成長速度雖較北縣緩和,但也有三%的幅度;目前全縣有八千三百多人被列為低收入戶,社會局表示,低收入戶成長地點以最繁榮的桃園市與中壢市佔大多數,人多問題也多。
南投縣人口也不多,但低收入戶卻不少,今年已達三千三百九十五戶,較去年又多出一百餘戶,每年都在增加,情況相當嚴重。
高雄縣的情況似乎更嚴重,低收入戶前年約兩千七百戶,去年暴增六百一十戶,成長速度高達廿%。社會局表示,失業率升高加上卡債問題,讓不少家庭變得更貧窮,社工員不諱言,有不少屬於救助法中無法認定為低收入戶的邊緣家庭,是最需注意及救助的。
回本期內容
《保障同志工作權 婦團、教派大鬥法》(01.08)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去年十二月底立法院初審通過,原本上周五(六日)立法院會排入二、三讀議程,預定通過。但國民黨團臨時提異議,要求朝野協商,引人矚目的同志工作權反歧視條款因此出現闖關變數。 婦女團體正擴大社運結盟,近日將赴立法院陳情抗議。
支持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說,反對性傾向就業歧視、保障同志工作權是世界潮流,全案在衛環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如今卻被拉下協商,她正連署跨黨派立委聲援修法。
此外,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婦女新知、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性別和社運團體,目前也在網路與社運界發起連署,有二十餘個社團加入聲援行列。
就服法修法將「性傾向」列入反歧視範圍,雇主不得以此為由歧視就業,也就是所謂的「同志工作權反歧視條款」。此法初審一過,就引發宗教團體反彈。
代表宗教團體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發出說帖反對此修法,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性別團體最近也發表聲明反擊,雙方言詞交鋒。尊重生命大聯盟說帖指出,「性傾向」定義不明,遠不如兩性清楚,「性傾向」包括戀童、異性戀、同性戀、人獸交、性虐待等,約有四十多種以上。該聯盟質疑,如果性傾向納入反歧視條文,未來學校教育機構選任教職員工,難道不能檢視受雇者是否為戀童傾向者?宗教團體或公益事業機構不能依其固有教義,本著宗教道德良知選任受雇者嗎?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說,宗教團體完全不瞭解性傾向與性癖好的不同,將兩者混為一談。性傾向不是如同某些保守派宗教人士所言,同志就一定是戀童癖、動物戀或性虐待族群,宗教團體不應以這些負面說法抹殺多元性傾向者的工作權。
黃淑英也說,如果宗教以狹隘教義歧視同志就業,就是不夠仁慈、不夠尊重生命。呼籲宗教團體不該以污名化性傾向為幌子,掩蓋自身「恐同症」的事實,剝奪不同族群的工作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說,反對性傾向反歧視立法,就是扼殺同志的基本生存權,「這樣只會逼同志走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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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觀光捺指紋 大陸表不滿》(01.09)
大陸「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台灣「兩岸觀光旅遊協會」近日就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事宜,舉行第三次技術性磋商。大陸方面對台灣將對大陸民眾入台要求按指紋和掃虹膜作法,表示不滿,認為這是台灣當局在設置障礙。
據指出,大陸「兩岸旅遊交流協會」與台灣「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對技術性問題大多已達成共識,第三次磋商主要是就兩岸旅行社認定、領隊資格以及保障遊客的權益和旅遊安全等問題討論。
據了解,雙方關於大陸人民赴台旅遊的磋商已到最後階段,兩岸旅遊業界盛傳,開放大陸觀光客赴台政策將於今年春節前後實現。如果雙方能達成具體共識,簽訂相關協議,可望為台灣觀光業帶來四百億的潛在商機。
不過大陸旅遊界人士對台灣將要求大陸人士日後入境通關時,接受「按捺指紋、拍攝臉型、掃描虹膜」的三合一查驗作法,表示不滿。大陸旅遊界人士表示,「台灣若有誠意開放大陸民眾赴台觀光,應取消這種侮辱和不尊重大陸旅客的作法」。
回本期內容
《保護智財權 立院三讀通過 將設專責法院》(01.10)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預定三月成立智慧財產法院專責審理相關案件,將使我國保障智慧財產邁一大步。不過,智財法院的組織法還待朝野協商,必須本會期通過組織法,三月成立智財法院的支票才能兌現。
司法委員會召委尤清表示,智財案件審理法重點,包括設置技術審查官協助訴訟、改變部分審理程序以保障兩造權益、引進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強化保全證據程序、聲請人應釋明「定暫時狀態處分」要件。
法案計有卅九條,明訂智慧財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範圍,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公平交易法等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以及涉及刑事責任的智慧財產權上訴案件。
審判原則上是公開進行,但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營業秘密時,則可經當事人聲請,不公開審判,並得限制訴訟資料及卷證的閱覽、抄錄或攝影。
預定三月成立智財法院,司法院已相中板橋火車站大廈共三層樓作為臨時法院,預備五年後遷到林口重劃區的新建法院,由於組織法遲遲未過,司法院目前無預算可用,待立法院通過後,再動支第二預備金作開院的準備。
由於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有關,訴訟案發生後,為強化證據蒐集及營業秘密的保護,明訂當事人不遵守證據提出命令,課三萬元以下的罰鍰,必要時並得強制督促當事人協助法院作正確裁決。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海珊被處決 國際反應不一》(12.31)
曾統治伊拉克長達二十四年的海珊,被送上絞刑台處決,各國有的表示支持,但也有許多國家和民眾強烈不滿,甚至發動示威譴責美國。
法、德等歐洲國家雖譴責海珊罪行,但也表達反對死刑的立場。英國外相貝克特則稱,海珊已為他對伊拉克人民所犯下的一些罪行付出代價。
一些反對死刑的人權團體以及梵蒂岡都表示遺憾。教廷表示,將罪犯處死,並非重建一個正義和妥協社會的方法,海珊被處死是一起悲劇,將會激起報復之心,埋下新一波暴力衝突的種子。
海珊於一九八○年發動八年的兩伊戰爭,造成雙方一百萬人喪命。伊朗外長哈米德說,海珊被絞死是伊拉克人民的勝利,也是伊朗的勝利。
以色列高層官員說,海珊之死讓「正義得以伸張」。不過目前掌握巴勒斯坦政權的哈瑪斯組織則稱海珊遭「政治謀殺」。
利比亞宣布全國哀悼三天,官方媒體稱海珊是「戰俘」;過去與海珊政權關係不錯的印度也發出譴責。馬來西亞警告,海珊被處死,可能引發更多暴力衝突。
美國在國際反恐戰爭的重要盟友巴基斯坦,也有人為海珊叫屈。由六個回教政黨組成的巴基斯坦聯合行動(MMA)領導人巴魯奇說:「我們不同情海珊,但也不得不說他未得到公平對待。」
日本表示尊重伊拉克政府的司法程序,並希望海珊的死刑不會讓伊拉克境內發生更多衝突,盡量使伊拉克人民達成和解。
回本期內容
《改造同志羊 挨轟恐同症 》(01.01)
美國科學家正進行改造「同志羊」性傾向的實驗,希望進一步探究人類同性戀成因,不過批評人士擔心,未來科學家可能濫用相關技術,扮演上帝角色,讓人類社會不再是「一樣米養百樣人」,而是清一色為異性戀。
週日泰晤士報昨日報導,美國奧勒岡州立大學與奧勒岡衛生暨科學大學的研究人員共同展開這項實驗,他們研發出一種技術,可以改變「同志」公羊腦部賀爾蒙平衡狀態。但問題來了:未來孕婦是否可能為了降低或排除生出同性戀子女的機率,而接受類似治療?
專家指出,理論上,這種「矯正程序」與準媽媽接受賀爾蒙補充療法一樣簡單,只要將一塊類似戒煙尼古丁貼布貼在皮膚上就行了。
九度在溫布頓女單封后、向來以同志身分為榮的網壇「女金剛」娜拉提諾娃,與英國同志人權團體及多位科學家齊聲怒吼,呼籲美國科學家懸崖勒馬。娜拉提諾娃為捍衛羊兒同志權發聲:「都公元幾年了,怎還有這種帶有『恐同』色彩的治療實驗?」
不過研究人員強調,這項實驗目的不在於「治療」同性戀,而是希望有助於解答性傾向決定因素的「大哉問」。
據觀察,約每十頭公羊中,就有一頭只喜歡其他公羊,對母羊不感「性趣」。科學家研究這些公羊的腦部後,已經知道何種腦部機制影響其同性戀傾向。藉由調整賀爾蒙濃度(主要是直接將賀爾蒙注入腦部),科學家成功讓一些「同志羊」開始受母羊吸引。
主持這項研究的羅塞利教授為這項研究計畫辯護,性傾向的研究往往因政治顧慮而被忽視,事實上,多項研究顯示,認為同性戀是生物因素使然的人,比起持「同志後天論」的人,較沒有恐同情結。
話雖如此,格拉斯哥卡利多尼安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舒克蘭克認為,這項實驗仍可能遭恐同族群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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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做下一代/胚胎銀行 倫常大災難 》(01.07)
美國德州聖安東尼奧市的「亞伯拉罕生命中心」是第一家胚胎經銷商,提供現成胚胎給單身女子與不孕夫妻等非特定客戶。這些客戶在訂購胚胎前,甚至可先行了解精卵捐贈者的種族、教育、外貌、個性與其他特徵等詳細資訊。
儘管該公司自稱是「全世界第一個人類胚胎銀行」,宗旨是幫助客戶以更簡單的方式擁有符合夢想的寶寶,但若干生殖專家與生物倫理學家警告,這項服務等於是向人類生育商業化與「設計寶寶」又邁出一步,令人擔憂。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該公司創辦人萊恩女士表示,每個胚胎收費二千五百美元,估計每試圖懷孕一次,全部開銷應不超過一萬美元,比起領養或試管嬰兒的成本低廉許多。
生物倫理學界則對此不苟同。肯塔基路易斯維爾大學的生物倫理學家羅斯史坦說:「我們愈來愈把小孩當成商品。這有點像你向戴爾訂一台電腦:你給他們規格清單,他們就將產品郵寄過來。我認為我們不應用郵購電腦與其他商品的方式看待小孩。」
過去,準父母也能根據族裔、教育程度與其他特質來挑選精卵捐贈者,也可在不孕症診所「領養」剩餘的胚胎,或在精卵都是依靠捐贈下製造胚胎。但亞伯拉罕生命中心提供的新服務,卻是首次將胚胎當成現貨商品在賣。
客戶下單購買胚胎前,可以先評估精卵捐贈者,甚至察看他們在小寶寶、孩提與成年時期的照片。隨後生殖專家會將這些胚胎移入子宮或代理孕母身上,而萊恩女士也可代為安排這些服務。
以萊恩迄今製造過的胚胎為例,全都來自白人捐贈者,其中卵子都來自二十多歲、至少有大學學歷的女子,精子則限定來自有博士學位或法律學位的男性。
也有不孕症醫師與生物倫理學家並不排斥此一新服務。他們認為無須杞人憂天,因為人們早就在挑選精卵捐贈者,新服務與不孕症診所的業務並無太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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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等等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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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施部長應該槍下留人》⊙文/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黃文雄
年假過後,鍾德樹看來就要被槍斃了。民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明明在為他提出兩次非常上訴失敗後,隨即依赦免法向總統聲請減刑,但媒體都沒報導,反而是法務部竭力鋪陳氛圍,說什麼已經「窮盡救濟」,民間努力拯救人士「一直阻擾的手段亦應三思」云云,並且釋放極可能在年假後執行的消息。
依國際標準和通例,因為人死不能復生,死刑案的處理都有特別嚴格的額外要求。其中之一是死刑案必須在窮盡一切救濟手段之後,才能執行。這點法務部施部長不可能不知道。然而知道而仍有上述詭異的情況發生,唯一的解釋是,依據法務部死刑執行的內規,各種救濟程序沒有走完即不得執行的規定,並不包含總統的特赦和減刑。媒體可能是聽到了這樣的解釋,才會相信救濟已經窮盡而未報導減刑聲請之事,因此也相信,既然如此,鍾案的執行指日可期。
可是,這樣問題就來了。第一,赦免法既是國家法律,「審核死刑執行實施要點」這項內規有這種遺漏,本來就不合理,早該增修。否則,難道人民已經依法遞件,卻在總統還沒有時間考慮研究之前,法務部就可以把人殺了?第二,過去威權時代,配合黨國媒體,這樣的事情也許還可以以內規為藉口含混過去,但怎能在今天,在負責落實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承諾的部會發生?第三,如果媒體真正輕信法務部而沒有報導和追蹤廢死聯盟遞件聲請減刑一事,媒體的素質也可想而知。
許多人也許已經對這種事情見怪不怪,但人如果殺了,人已成屍,法務部仍然並非沒有就此熬過去的可能。但這件事並不是什麼高來高去的法律爭執,其中還牽涉了一條人命。所以,讓我只提有關鍾案的一點,邀請大家像電影上的英美陪審團一樣,一起評評理。
這點和量刑有關。照理,類似的案件應該科以類似的刑罰。可是量刑出自法官的心證,事實上不可能沒有落差。一碰到死刑,期間的落差,就可能是生死之分,陰陽之別,所以必須額外審慎。可是,鍾案的量刑又如何?
鍾德樹因為被倒債屢催無效,到警察局請教,警察告訴他,沒有借據肯定要不回來。絕望的出了警察局,他在路上看到加油站,臨時起意,買了汽油用塑膠袋裝著,找欠債者威脅要同歸於盡,造成燒死三人、燒傷十八人的火災。定讞判決書的認定是出於「不確定故意」(法律上另稱「間接故意」)。也許你認為他該殺,但是,慢著,請你先想想八年前清華大學的溶屍案。
溶屍案是一個更嚴重的「直接故意」的案件,洪曉慧被判十八年。可是鍾案呢?法官卻判了鍾德樹死刑。法官是怎麼量刑呢?判決書全文十九頁,量刑理由的部份竟只有陳腔濫調的短短兩行。我們完全看不到事關決定生死之別的量刑應有的額外審慎。
即使鍾案的判決只有這麼一點瑕疵(其實不然),這樣的死刑案件,難道不該窮盡一切法定管道,以求救濟嗎?這是廢死聯盟在試過其他管道之後,無法袖手「三思」,而向總統聲請減刑的原因和理由。可是,我們卻看到法務部已經展開了文首所說的詭異佈局。
美國加州的萊特法官曾經說:「我們之所以主張加州不再需要死刑……並不是出於對暴力犯罪者的同情,而是出於對社會的關切,深怕每奪取一名社會成員的生命,我們的社會就會進一步向下沈淪」。姑且不論死刑的存廢,施部長和我們自己難道都不應該想一想,法務部如果在上述情況下,匆匆草率的槍殺鍾德樹,我們的社會究竟會向上提升,還是進一步的向下沈淪?
(本文1/1發表於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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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四名抗暴泰勞,獲判無罪!》
⊙文/高捷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
2005年8月21日爆發於高雄捷運岡山宿舍的1728名泰籍勞工燒毀房舍、集體抗爭17小時的事件,震驚國際,也讓台灣的人權評等下降一級。本案除了暴露外勞在台灣的奴工處境,更連帶揭發了暴利的仲介制度、官商勾結,乃致於一連串的高捷弊案,至今餘波盪漾。
高捷泰勞挺身抗暴自救,雖然改善了勞動條件,但四名「帶頭暴動」的泰勞也在同年11月21日遭高雄地檢署起訴,被控告縱火、妨害公務、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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