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人本】人本教育電子報
 

 訂閱或取消電子報 |
過期電子報檢索| 電子報編輯部 | 人本網站
 


【蘇案Q&A】審理關鍵Q&A(二)

口述 ◎羅秉成律師 訪問 ◎黃怡 整理 ◎林秀姿 

◎關於證據與鑑識報告

問:找李昌鈺博士來重建現場,提出的十八項疑點是根據現場的照片,有根據鑑識報告嗎?鑑識報告是哪幾個單位所做的?

答:李昌鈺博士根據當時的相驗卷,就是當時的法醫的相驗報告,有幾刀、位置在哪裡、葉盈蘭的下體檢驗;另外,就是看當時的現場相片,主臥室、外面的走廊以及浴室的相片,大概有三十幾張;第三個就是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中央警察大學的審查報告。......
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內容包括,本案是多人犯案還是一人犯案,成案是一種刀器還是多種刀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是根據吳氏夫婦的兩個頭顱,以及葉盈蘭的右肩胛骨,因為當時屍體已經不在了,法醫研究所從頭顱骨上刀痕的角度,來推測可能的刀器種類,大刀得大角度、小刀得小角度,依據角度來採樣,最後類型化為不同的角度群,並且認為角度有顯著的差異性,最後推測出有三種刀器,符合警方提供的被告自白說有開山刀、水果刀、菜刀等刀痕。葉盈蘭的右肩胛骨有一刀是何種刀器砍傷的是重要的爭執,法醫研究所判斷是水果刀造成,刀器切入骨頭,造成細長型刀痕,

問:法醫研究所為何只根據頭顱骨鑑定?

答:因為當時屍體匆忙下葬,最後撿骨只剩完整的頭顱骨。

問:第一次相驗跟法醫鑑定中間差了幾年?

答:相差十年,所以頭顱骨是再審時才撿骨拿出來進行鑑定,再審無罪判決那次,是法官認定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不能作為被告有罪的證據。
這次死刑判決,則是法官採用了這份鑑定報告,我們律師群不能接受的原因是,這份不利被告的鑑定報告並不是這次判決才新出爐,而是在無罪判決時就存在的證據,我們當時還沒有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法醫石台平、法醫吳木榮、黃提源這些專家來批判那份鑑定報告不科學,再審法院就已接受不能作為被告不利證據。這次我們拿出更多比再審時更多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去批判當時那份鑑定報告不可靠,但法官卻當做猜測不實。

問:石台平是在什麼階段介入案子,質疑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不可靠?

答:再審時,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出爐後,石台平出示一份書面報告批評,石台平跟吳木榮在法醫界地位崇高,並不是初出茅廬的法醫。此案在法醫界和刑事界有很大的爭論,法醫研究所也承認所做的鑑定方法「史無前例」,在沒有刀器的情況下,單看刀痕特徵就來推判刀器種類,這就是為什麼李昌鈺博士被檢察官詢問時,原本想保持中立,最後卻不得已表示意見,說此鑑定報告不符合科學原則。李昌鈺博士認為,影響刀痕的角度成因太多,大刀可能得到小角度,小刀也可能得到大角度,在無法判斷加害者的力道、加害者施力的角度、作用力、骨質的密度等等情況下,單憑刀痕來推定刀器,十分不科學。他曾經在法院上質疑法醫研究所根據什麼來認定刀器種類,他們回答說用豬頭骨實驗,但遭到李昌鈺博士反駁,豬頭骨是扁的,人類頭骨是圓的,兩者條件不對等。而且法醫研究所是分別買了開山刀、水果刀跟菜刀,在地上用四個固定角度去砍豬頭骨做實驗,在這種條件不對等的模擬實驗下,無法還原真相。

問:那把涉案的菜刀又是怎麼回事?

答:這把菜刀在當時王文孝軍事審判時的凶器,軍方沒收銷毀後,法醫研究所只能隔空抓刀、憑空想像,但在這次審判時,我們追到這把凶器,當時的軍事法庭已經裁撤掉了,但當時他們沒有真正銷毀證物,只在軍營裡挖個洞,把凶器埋進去。這兩年挖出這把菜刀後,和當時的相片比對,外型一樣,是同一把刀,李昌鈺有看到這把真刀,但法醫研究所沒有看過真刀,他們當時做鑑定報告時,還沒找到真刀。李昌鈺不只看到真刀,我們還請台科大為真刀進行3D掃描,把刀刃構造掃瞄出來,因此他才得出結論,這把刀的刃面有五個接觸點,並不平滑,可以形成各種刀痕,以及刀尖的位置可以造成狹長型的刀痕,也就是葉盈蘭右肩胛骨上的刀痕不一定是水果刀造成,這把刀也可以形成那種刀痕,所以他不認為被害人身上的刀痕一定是三把刀造成。

◎法庭怎麼看?

問:但吳氏夫婦身上遭砍七十九刀,數量過多,法庭不認為是一人一刀所為?

答:李昌鈺博士在法庭上陳述,根據他的經驗,一人殺一、兩百刀都有可能,再者,被害者的頭部有很多平行刀傷,屬於過度砍傷,他研判是死者已經倒在地上後,遭到被害者猛砍產生的刀痕,加害人應該受過軍事訓練,王文孝是海軍陸戰隊,仍在服役中,我們認為他孔武有力,不然加害人就是有吸毒傾向,不然就是精神異常,也不排除加害人擔心被熟人認出的恐懼,而造成過度砍傷。此外,刀痕是不是七十九刀也有問題,因為一刀下去可能產生兩個或三個傷痕,所以到底砍了幾下?七十九刀不表示砍了七十九下。

問:有沒有想過為何經過幾十個法官審理,證據那麼薄弱下,還會判有罪?

答:這跟台灣的審判文化有關,是司法審判累積性的錯誤,太過度依賴自白的可信度。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因為刑求逼供是審判文化的一部份,刑求得到的答案不一定是假的,每個人都有可能堅不吐實,透過刑求有可能講出真話。

問:這些法官受過現代法治的訓練嗎?

答:現代刑法本來有無罪推定的原則,但無罪推定卻是晚在二○○三年刑事訴訟法修訂才明文化,不客氣講,許多的法官辦案採的是有罪推定,要被告去辯明自己的無罪。一位日本法官對於無罪推定有所論述,他認為法官最大的天職就是盡一切可能為被告找到無罪理由,這樣才能落實無罪推定。因為相較於檢察官控方擁有國家機器跟龐大資源,即使是權貴的被告都算弱勢,如果法官中立,那是整個審判就是假中立。而事實上,法官能做到中立就很難得了。
但台灣司法沒有無罪推定法則的文化,二○○三年年刑事訴訟法修法時,才清楚明白把無罪推定寫出來,其中修正第一五六條,被告自白與共犯自白不可以做為有罪的唯一證據,抑制自白的證據價值。過去太依賴刑求逼供,導致無法科學辦案。此次修法也揭櫫許多原則,包括過去被告的訊問都在檢察官調查之前,現在要求不得先行訊問被告,必須先進行調查後,才能訊問被告;被告在偵查中的自白是不是任意性的,必須由檢察官舉證,以前檢察官都不用出庭,法官只依靠被告在警方的自白就可以定罪,還質疑被告自白了幹嘛翻供。

◎辯護律師接下來的辯論方向

問:這次判決死刑之後,準備朝哪幾個方向去辯論?

答:第一,原判決認為自白大體相符,完全不對,他們三人自白根本無一致性,要整合出一個起碼的版本都沒辦法,自白內容講得太錯亂,而且自相矛盾。這次判決認定殺人強盜,沒有認定強姦,和以往的判決大不同,但是強姦是自白的一部份,他們自白把兩個被害人壓住,兩個被害人求饒,然後王文孝起意要輪姦葉盈蘭,在輪姦過程中,吳哀求抵抗,所以他們邊姦邊殺,以殺人過程的說法,強盜、殺人、強姦,三部份無法分割。如果法院不認定有強姦事實,那這段邊強姦邊殺人的自白要如何認定?以前一度被認定有強姦,是因為自白筆錄中陳述強姦完後,為葉盈蘭換掉衣服,所以當時的法官認定有強姦,否則為何換掉衣服,以此點認定有強姦罪。但之後再審,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指出沒有換掉衣服,這次李昌鈺博士也作證說衣服沒被換過,證據是葉盈蘭右肩胛骨那刀,衣服留有破口,如果換過衣服,不應該有破口,加上葉盈蘭下體並沒有紅腫等傷口,在此情況下,法官不可能判強姦,而沒換過衣服就等於當時的自白不實,既然顯示自白不實,法官如何認定自白中的強盜殺人屬實?採證根本自相矛盾。

第二,就是針對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的質疑,清大統計學專家黃提源作證,法醫研究所使用的統計學方法錯誤,統計學方法很重要,因為法醫研究所使用刀痕角度類型化以後,來推估有多少刀器,如果用錯統計學方法,刀痕顯著性就無從建立,但此份鑑定報告中卻沒有統計學專家參與,負責統計學方法的是一位力學專家邵耀華,他說在大學時學過統計學,所以負責報告的統計學方法!

法官這次判定李昌鈺博士的說法是臆測之詞,相較於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究竟誰才是臆測?李昌鈺博士根據現場照片認為並非多人犯案,主要原因是現場血跡噴濺完整,因為犯案現場活動空間小,四個人在裡面殺兩個人,不會站在同一個方向,一刀砍下去,血跡會噴到身上、牆上,若有太多人阻擋,就會噴到其他人身上,血跡不會完整,但現場血跡遍布,血跡噴濺是完整的,沒有因為被東西或活人阻擋而造成血跡不完整。李昌鈺博士從原始資料來判斷,也沒有看被告筆錄,他認為筆錄的真假由法院判斷,他是直接鑑定現場;但法醫研究所相反,法醫研究所認為法院要他們判斷是開山刀、菜刀或是水果刀所為,故按著法院的講法來推定,並且以這三種刀器進行砍豬骨實驗,這是很要命的預設,才是一種猜測。

(本文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八月號)

★蘇建和三人在這週內都有可能被羈押!籲請廣邀連署形成壓力,搶救自由,杜絕司法專斷!
- ->★「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網路連署


 


敬請加入【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連署!

過去「蘇案」歷審法官一直採用刑求而得的自白,判蘇建和等三人性侵和強盜殺人各兩個死刑。此次更審宣判,雖然法官明白指出性侵害部分「除被告三人之自白…並無其他積極證據…」,排除三人性侵害犯罪的部份,但是,同樣的邏輯如果適用,為什麼法官選擇對三人不利的自白部分,忽視三人初次在警訊矢口否認犯案的筆錄,也忽略真兇王文孝曾經在筆錄當中承認「一人犯案無其他共犯」的說法?

十六年來,檢察官一直緊抓著證據能力薄弱、內容相互矛盾,且得自刑求的自白一路求處三人死刑。此審法官則未善盡職責對人民交代清楚,同樣一份自白,為什麼只採對蘇建和等三人不利的部分?為什麼沒有其他補強證據就再次判死?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但是法官在判決書第43頁卻寫著:「(浴室毛髮)並非被告三人所有。足證被告清洗現場之供述實在,殺害被害人之自白亦係真實,只是跡證被清洗而已,不能執此反證被告未犯案」。法官根據不存在的證據來推定犯罪事實,充斥整份判決書。

對於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提出的十八項新事證,肯定現場沒有多人犯案的跡象,重建的犯罪現場可以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犯案」情節的結論,卻被法官以「與王文孝、被告三人供述砍殺被害人之說法相左,不宜貿然採信」(第29,30頁)。科學鑑定與證據竟然被捏造出來的錯誤自白輕易推翻,讓一生只看證據說話的李昌鈺博士對此判決感到沈重、失望,他說:「假如三個人沒有殺人只是被刑訊招供,那良心跟公理在哪裡?」

我們不能接受這樣不負責任的司法,讓蘇建和等三人十六年來在生死之間徘徊,受盡折磨,也讓台灣人民對於司法失去信任。因此,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將持續爭取蘇案的平反,終結司法的不公,防止法官專斷。

我們在此提出下列四項訴求,請求社會各界連署支持,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平反蘇建和等三人的冤屈,還給他們清白與屬於他們的人生:

一、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刑事訴訟程序,最高法院針對本案應舉行言詞辯論庭、公開審理。

二、最高法院應嚴守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不得依高等法院違法認定的錯誤事實判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

三、為終結以刑求手段不當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訊時應強制律師在場。

四、為終結法官專斷,應儘速通過《法官法》,以建立法官評鑑與淘汰制度,確保司法公正性。

■ 網路連署:網路民主連署平台

■ 下載連署書:「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連署書

回函 傳真:02-23625015/ 02-23676286 E-mail: hefpp@hef.org.tw  
電話02-23670151 *111

歡迎下載、轉寄,邀請更多朋友加入我們的聲援行動!


■ 更瞭解蘇案:


在我心裡,蘇案已結束! (中國時報  2007.06.28 )


【破報】非文明國家的司法祭品——專訪蘇建和、蘇媽媽、莊林勳、劉秉郎

【南方】再見蘇案,蘇案再見——讓證據說話、法庭觀察側記

【南方】 蘇案十六年…



■ 歷史軌跡:

【台灣人權促進會】不只是場生與死的角力--蘇建和等一案始末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願我們的堅持能換來他們真正的自由…蘇案檔案


死囚平反行動大隊 蘇案救援第九年 (2000年,人本教育基金會)

【紀錄觀點】島國殺人紀事


■ 文字記錄:

讓他們活著回家( 死囚平反行動大隊編著 / 人本教育基金會發行)

無彩青春 (張娟芬/著;商周出版 2004/07 )

■ 相關新聞:

【社論】如果蘇建和等人被判無罪

蘇案律師反穿律師袍抗議:司法有罪天大冤枉...(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九日電)

蘇案/再度大逆轉 蘇建和三死囚又被判死刑...(2006/06/29東森新聞報)


《接納、友善學習的教室:正面管教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編著 李美華/譯
人本教育基金會/出版

《正面管教法》使讀者瞭解:
●管教和懲罰有何差異。
●如何站在老師和學生雙方的觀點,
體貼彼此的心情和難處。
●如何籌畫有效的策略,
經營師生關係,進行教室教學。
●可以施行哪些具體的管教方法,
協助學生發展正向合宜的行為。

每本工本費:新台幣100元(劃撥不用加付郵資)
郵政劃撥帳號:17508340
戶名:人本教育基金會
洽詢電話:02-23670151*234 周小姐
團購另有優惠!

與孩子們立約
建立一個不打小孩的國家


與孩子們立約,不體罰孩子、以更好的方式對待孩子。

立約者將可獲得人 本教育基金會出版之「愛的手冊」一本,以及活動門牌貼紙一份。「愛的手冊」中,收錄如何不體罰也能將孩子教得好的故事、方式、以及思想。歡迎所有關心孩子、關心教育的人,踴躍參與。

洽詢電話:02-23670151/230賴小姐

-------------------------------------------------------------------------------------

430國際不打小孩日在台灣】
2007年活動T恤義賣中  

●材質:純棉 

●單一件200元 . 三件500元
第四件起每件150元

尺寸(CM) 肩寬 身長
XL 55 74
L 52 71
M 50 68
S 48 63
10號 41 60
8號 38 54
6號 33 47

購買請洽:推廣部


 


出刊日期2007/08/09



★【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網站 http://www.hsichih-trio.url.tw


「島國殺人紀事」
全國巡迴放映座談


免費參加,請先來電預約
02-23670151分機128薛小姐

目前場次如下:

8/4 (六) 15:00台中 新的東海書苑
8/7(二)高雄人本澄和辦公室
8/11(二) 19:30 台北市 小小書房
8/13(一)20:00 台北 女巫店
8/15(三) 19:00 嘉義 洪雅書房

公視紀錄觀點
【島國殺人紀事】
線上觀看

 徵人訊息

NEW!

人本中部聯合辦公室誠徵
[教育活動組專案企劃]

【工作內容】
1、 負責寒暑假兒童森林育營隊活動策劃及行政工作
2、 營隊主題研究及大專義工培訓、經營
3、 協助中部聯合辦公室教改事務推動
 
詳細資訊more

----------------------------------

台北辦公室 秘書處
徵求法務秘書
一名

工作內容:文書管理、活動企畫、政策研究、電話諮商、行政爭訟等。

需求對象:關懷弱勢族群,關心教育議題,善分析與表達。其一具法律專業為佳。

詳細資訊more

 活動訊息


★正面管教 師生雙贏★
【正面管教教師研習營】


研習時間:2007年8/16-19 四天三夜
(外地學員,可申請住宿600/三天)
地點:新竹教育大學


零體罰的時代來臨,作為一個老師,什麼是好的因應之道?推薦給您比「體罰險」更有用的選擇—「正面管教 教師研習營」

此研習以「正面管教」的概念出發,
結合各界專家精彩的演講與深入的小組討論,針對老師們實際面臨的問題,重新釐清看待的觀點、發展正面管教的方法!
邀請有心改變、期待師生雙贏的您!


歡迎現職國中、小老師、實習老師
及關心教育的朋友報名參加。

>詳情請見網站

洽詢電話:02-23670151#171 台北分會
或03-5542322新竹分會

Top>

 人本教育札記


教改時代您最可以信賴的媒體


NEW!八月號(218期)
專題報導
 Ⅰ低碳生活的魅力

◇省電救地球/林振芳
◇CO2排放減量,台灣人沒有第二條路
/劉紹臣
◇低碳生活,少你不行!/王劭文
◇阿美族的豐饒原鄉:花蓮馬太鞍濕地/方偉達


 Ⅱ歷史來自壟斷?
◇YAYAYA:母親.母語.母土/瓦歷斯.諾幹
◇美國:奴隸制度結束了,種族歧視還在/李美華譯


【人本論壇】
◇ 默許不義,就是罪行!/ 史英

【用心生活--朱台翔專欄】
◇ 愛不愛我?/朱台翔

【蘇建和案】

◇判決前,判決後/陳彥婷
◇蘇建和:我的人生,已經被官司亂了、 毀了/林秀姿
◇劉秉郎:曾經,我的偶像是包青天!/蕭紫菡

◇蘇案審理關鍵Q&A/林秀姿

【申訴專線】
◇ 張逢胤:聲請國賠,只是為了爭個說法/蕭紫菡
◇ 屏東和平國小,那位焦急的媽媽/黃俐雅
◇ 向苗栗縣西湖國中索取國賠/傅伯寧

【自我實現者群像】
◇禪味京都:徐金財最知道/林秀姿
◇ 蘇國禛:讓喜憨兒的生命有價值!/林秀姿
◇ 賴純純:創作是為了要去發現/江冠明

【親子Q&A】
◇「拒絕」也是一門藝術/李美華

【猶太爸爸‧台灣媽媽】
◇猶太婆婆顧嬰記/吳維寧

【森小故事】
◇ 那個好玩的下午/鄂婷瑛

【書寫俄國】
◇ 契訶夫的《醋栗》:追求夢想,或被夢想奴役?/熊宗慧

【看圖說故事】

◇小孩變形記/螞蟻

【五甲青少年中心】
◇ 阿志,終於迎向曙光!/郭瓊媛

【數位智能】
◇維基百科:分享知識,共創夢想/KJ

【安親記事簿迴響】
◇ 滿室書香的安親班/林葉真

【 每月影訊】

◇ 島國殺人紀事/傅伯寧
◇ 夏日的奇蹟/林惠萱

【 每月書訊】
◇絲路分手旅行/ 胡慧玲

【台灣教育史】
◇ 台灣西式教育的奠基者:伊澤修二/林惠萱

 創刊17年,領導教育新思潮、
 完整記錄台灣教育的轉變

 《人本教育札記》不僅是父母的百寶 箱、老師的好幫手更是您參與教育、掌握教改、與世界 同步的最佳媒介

 訂購專線:02-23670151*230

 mailto:publish@hef.org.tw

<
Top


教改時代您最可以信賴的媒體


NEW!七月號(217期)
主題企畫
 Ⅰ老師告訴我的謊言

◇美國現場:揭穿建國的美好神話 /唐凱仁
◇日本現場:歷史教科書內容攻防戰/傅伯寧
◇台灣現場:社會課本的反共八股/黃怡

 Ⅱ2007台灣校園體罰狀況報告
◇師師相護,何時休/蕭昭君
◇對他柔和的說幾句,有那麼難嗎?//陳生慶

【人本論壇】
◇ 不是對立,而是對話!/ 史英

【用心生活--朱台翔專欄】
◇ 警衛/朱台翔

【蘇建和案】

莊林勳:我期待確定無罪的生活/蕭紫菡

【申訴專線】
◇ 屏東新圍國小光碟案/黃俐雅

【自我實現者群像】
◇詩人音樂家江文也/林欣誼
◇ 張己任:江文也音樂的復興,靠大家!/林欣誼
◇ 吳毓婷:追求一種不心虛的旅遊/林秀姿

【親子Q&A】
◇小朋友,幾歲開始單獨睡?

【猶太爸爸‧台灣媽媽】
◇把嬰兒當成一個人/吳維寧

【森小故事】
◇ 急診室,我們來了!/林青蘭

【三重青少年館】
◇一場令人驚豔的討論會 考機車駕照,年齡降到十六歲?/江思妤、郭佩筠

【看圖說故事】

◇ 一群聰明的傻瓜/黑糖

【親子營養關係】
◇ 不吃飯,是我唯一的武器!/王嘉璐

【PASA廚房】
◇ 達魯馬克--野菜文化中的族群生機/江冠明

【安親記事簿】
◇ 家有外庸不是福/林真

【 每月影訊】

◇冷峻的人道關懷者--呂赫若/ 林惠萱

【 每月書訊】
◇行星絮語/ 胡慧玲

【台灣教育史】
◇ 日治時代的幼稚教育/林惠萱

 創刊17年,領導教育新思潮、
 完整記錄台灣教育的轉變

 《人本教育札記》不僅是父母的百寶 箱、老師的好幫手更是您參與教育、掌握教改、與世界 同步的最佳媒介

 訂購專線:02-23670151*230

 mailto:publish@hef.org.tw

<
Top

 高雄五甲青少年中心

 一個尚青的所在


 週一至週五13:30-21:00
 週六9:00-21:00
 週日9:00-17:30

 館內活動包括:電影讀書會、撞球社
 、談天說地社、肢體活動每週日下午
 還有少年週會,帶領青少年觀察社區
 或校園角落,記錄可以改善的事件,
 一同檢視、
規劃,學習社會參與,建
 立公民意識。

 聯絡電話:07-7685585

< Top>
 友站連結



上學解髮禁 解髮禁上學

全國國中高中直髮禁情報ㄉㄨㄚˇ ㄏㄨㄥˋ ㄙㄤˋ.

●為什麼我們反對一綱一本?
(人本教育基金會部落格)

●八卦山教育電子報
訂閱

●人本教學工作坊(史英老師主持)

家長學苑

●體罰論述研究室


< Top>

 教育廣播節目


【台灣教育向前行】系列廣播節目

■「教育好伙伴」
(週一到週五08:10~09:00)由台北市
家長協會理事長蕭慧英主持,幫助家長參與教育。

■「教育新航線」
(週一到週四18:10~19:00)由森林小
學校長朱台翔主持,提供教師各種教學的
新點子。

看到豐富的內容,關心教育的你是不是心動了,想一探究竟呢?歡迎收聽「台灣教育向前行」!

收聽頻率:台北、桃園及高屏地區:101.7/宜蘭、彰化、台中、
雲林:103.5/台東:102.9/基隆:100.1/花蓮:103.7/玉里:100.3/竹苗:103.9/南投:98.1嘉南:107.7/澎湖:99.1

< Top>

 智邦電子報發報中心

 | 訂閱或取消 | 客服信箱 |

 | 電子報發報中心 | 申請免費電子信箱 |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
 報主提供,智邦生活館負責發送。
 

人本教育電子報每週二四發刊,歡迎讀者支持。讀者若未收到電子報,可至智邦生 活館「過期電子報」處點閱或下載。

 公益訊息
⊙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台新銀行合作「ATM自動櫃員機捐款」,不僅節省捐款人去郵局劃撥、匯款等時間,更能隨時隨地傳遞對人本的支持! 捐款去

⊙支點計劃─偏遠地區兒童數學認養計劃
一萬個孩子只要求一個共同願望--
給我一個學習的支點  認養方案說明

   

關心教育‧思考教育改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