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詩】.粉筆與牙膏 . 吳奇叡─每日一詩─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May 13,2010【詩路典藏作品選】粉筆與牙膏 / 吳奇叡
他搓掉掌底的粉筆屑,偷偷將手汗抹在褲管上,然後變身,
變成一管巨大的牙膏。
都是相同的、重複出現的夢境,最後都以牙膏飽滿形貌終結
,枕畔女人沉沉睡著,沒有發現異狀。翻身拉過被子,又睡去
,磨牙、微鼾。夢境浮現,鳳凰花碎了一地,教室尿騷飄盪,
他用藍粉筆給孩子們描畫一枚,哀傷的膀胱。粉屑紛紛墜地,
他直視它們在哭。
白粉筆畫另一個,童話的獨角獸,燈光盛綻,晚會快要開始
,獨角獸在銀河輝亮的路口刨蹄長嘶;孩子們比賽擲松針,他
被擊落下來,他匆匆擦掉粉筆在黑板上蝕刻出的,幽谷與高山
,膀胱,獨角獸。
他靦腆笑了,很難為情的膨脹、乳態、變形。在夢中,他把
黏附指間的粉筆屑,偷偷地摳去;旋開蓋子,將自己的軀體安
安靜靜地,擠壓出來。
【詩路活動訊息】.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數位影像詩徵件】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71號6樓「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影像詩活動小組」收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poetry.org/index.aspx
◇查詢專線﹕02-87705122
◇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數位影像詩在語言與結構上,跨界整合了電影、音樂、多媒體甚至遊戲的成份,已經成為臺灣現代詩壇傲視華語世界的前衛文體。希望藉由數位影像詩的徵件,開拓現代詩、音樂與影像的疆界,展現出更多具有帶電的文字。
二、【活動內容】「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將徵選入圍的10部數位影像詩作品,探求任何以短片、動畫、超文本形式創作的數位影像詩作品。短片與動畫以3分鐘為限,超文本形式的數位詩 (可於網際網路遊戲或互動)則以1件為限。
三、【徵選主題】不限
四、【獎勵方式】
首 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張
評審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乙張
特別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張
優 選7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
五、【報名方式】請至「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網站下載簡章與報名表 (.doc檔),詳細填妥後,並附上下列文件:
1. 參賽者親筆簽名之報名表紙本1份。
2. 參賽影片DVD光碟4片,本單位拒收VCD格式;
3. 動畫、短片參賽規格必須為MPEG檔(MPEG2以上的畫質)或AVI檔;超文本形式參賽者,作品請以網頁格式複製至在DVD上。
4. 請自行確認所附4份DVD可於家用DVD播放機放映,且播放皆無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5. 請附參賽影像詩簡介電子檔300字以內;作者簡介電子檔200字以內。
六、【收件方式】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71號6樓 「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影像詩活動小組」收。逾時不予受理。
七、【得獎公佈】名單於決選過程結束後,於2009年11月13日(五)在「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網站上公告結果。
八、【注意事項】1. 每一參賽者不限件數報名(但超文本形式的數位詩除外,只限1件)。
2. 影片須自詩作取材(不限新詩、古詩、翻譯詩),原詩須在影片中以中文字幕或聲音等形式出現
3. 參加本活動之影片,需無償授權本活動辦理單位進行公益或非商業行為之使用。日後基於行銷臺北市文化局藝文之目的,得適度使用劇照、影像等圖文資料。
4. 參賽作品除詩作外,影音內容應以原創為基礎,不可侵犯它人著作權。如有相關侵權行為涉及智慧財產權爭議,所致之賠償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或侵權行為確立後,本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
5. 參賽作品須未得過任何獎項。
6. 評審有權依實際狀況更改贈獎名額及獎金分配方式。
7. 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8.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更與否的權利。
【詩路活動訊息】.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數位影像詩徵件】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71號6樓「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影像詩活動小組」收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poetry.org/index.aspx
◇查詢專線﹕02-87705122
◇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數位影像詩在語言與結構上,跨界整合了電影、音樂、多媒體甚至遊戲的成份,已經成為臺灣現代詩壇傲視華語世界的前衛文體。希望藉由數位影像詩的徵件,開拓現代詩、音樂與影像的疆界,展現出更多具有帶電的文字。
二、【活動內容】「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將徵選入圍的10部數位影像詩作品,探求任何以短片、動畫、超文本形式創作的數位影像詩作品。短片與動畫以3分鐘為限,超文本形式的數位詩 (可於網際網路遊戲或互動)則以1件為限。
三、【徵選主題】不限
四、【獎勵方式】
首 獎1名:獎金30,000元;獎狀乙張
評審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狀乙張
特別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張
優 選7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
五、【報名方式】請至「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網站下載簡章與報名表 (.doc檔),詳細填妥後,並附上下列文件:
1. 參賽者親筆簽名之報名表紙本1份。
2. 參賽影片DVD光碟4片,本單位拒收VCD格式;
3. 動畫、短片參賽規格必須為MPEG檔(MPEG2以上的畫質)或AVI檔;超文本形式參賽者,作品請以網頁格式複製至在DVD上。
4. 請自行確認所附4份DVD可於家用DVD播放機放映,且播放皆無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5. 請附參賽影像詩簡介電子檔300字以內;作者簡介電子檔200字以內。
六、【收件方式】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71號6樓 「2009第十屆臺北詩歌節影像詩活動小組」收。逾時不予受理。
七、【得獎公佈】名單於決選過程結束後,於2009年11月13日(五)在「2009年第十屆臺北詩歌節」網站上公告結果。
八、【注意事項】1. 每一參賽者不限件數報名(但超文本形式的數位詩除外,只限1件)。
2. 影片須自詩作取材(不限新詩、古詩、翻譯詩),原詩須在影片中以中文字幕或聲音等形式出現
3. 參加本活動之影片,需無償授權本活動辦理單位進行公益或非商業行為之使用。日後基於行銷臺北市文化局藝文之目的,得適度使用劇照、影像等圖文資料。
4. 參賽作品除詩作外,影音內容應以原創為基礎,不可侵犯它人著作權。如有相關侵權行為涉及智慧財產權爭議,所致之賠償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或侵權行為確立後,本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
5. 參賽作品須未得過任何獎項。
6. 評審有權依實際狀況更改贈獎名額及獎金分配方式。
7. 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8.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更與否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