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愛,才會相信神─聖靈的見證─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13,2024Love the Lord Even More 愛主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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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0 - Love the Lord Even More - Pr HH Tien - TWN MND 愛主更深 - 田輝煌 傳道
要有愛,才會相信神
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春季靈恩會的早禱會,主領者述說信徒要彼此相愛的道理。證道後,會眾靈言禱告,神默示她:「妳聽清楚了沒有?」她回答:「有。」聖靈感動她:「沒有愛,怎麼會相信神的話?要有愛,才會相信神。」
本會一位傳道證道時勉勵信徒:
愛心是要學習的、要增長的,如果只是愛你自己所愛、不幫助別人,那種算什麼愛心呢?這和主耶穌說的不一樣喔!有人問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叫「愛」?主耶穌回答:「要愛你的仇敵。」這真的不簡單,主耶穌勸勉我們這麼做。有時候信徒做聖工有一點摩擦,有的人見面就不說話了。
有一次準備要辦聖餐禮,兩位六十多歲的老姊妹來了,本來她們感情很好,但是發生一次小摩擦後,竟然十多年來都不交談了。那次信徒聽道理受感動、並且要領聖餐,一個老姊妹來找我、說:「我和她有恩怨怎麼辦?如果處理不好就不能領聖餐呢!」我說:「好!我看看。」沒多久另一個也來了,我覺得這事情還蠻大的。我請她們一個一個說,不要打斷對方的話,說完我就告訴她們:「主耶穌替妳們二人死,我們現在要來禱告,為你們按手趕鬼,心中有鬼就發不出愛心。」
禱告的過程,她們一直哭,禱告完不必我說,已經抱在一起了。神的靈在她們心裡感動,最後她們像親姊妹一樣相愛,在教會做很多聖工,帶很多慕道者來,雖然她們有點年紀了,但在神的愛中愛心有增長,這就是愛仇敵的見證,真的很不簡單。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看到的彼得,被人說:「你不是那個和主耶穌同在的人嗎?」他三次不承認,前兩次不承認,第三次還發誓:「我真的不認識這個人!」三次的不認主,看出他心裡沒有一點愛主的心!
當主耶穌要受難時,有人問:「你是拿撒勒人耶穌嗎?」祂說:「我就是!」連問祂三次、祂的回答都一樣。主耶穌要面對苦難,那是要為我們擔當過犯和罪孽的;祂沒有犯罪,成為我們的燔祭獻給神,這種愛真的很大。
我們經常計較一些話語、一些事情,我們實在沒有資格做耶穌的門徒;你根本不了解主的愛,沒有被祂的愛吸引嘛!但是,面對這樣軟弱的門徒,主耶穌反而用愛來教導:「你要用愛來跟隨我。」
感謝主!當他們得到聖靈後才體會到主的愛真的很大。我們肯定彼得有很大的改變,直到他被倒掛、釘在十字架上;他認為沒有資格和神一樣的方式釘十字架,他覺得他三次不認主,對主有很大的虧欠!經過這些,彼得的信心有十足的增長。
我們來看彼得前書第一章22節:「你們旣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要順服真理,愛心才會純真。
我們忙於世間,想想什麼是不變的?聽說五十元硬幣又要改了,因為有人偽造。只有神的愛不會改變。世界上的物質、房用久了都會毀損。我看了一則新聞,香港一棟五十年的大樓毀損,死了很多人,沒有地震、房子也會倒,屬世界的物質都會消滅。在神的眼中,到底什麼是不變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