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向神悔改禱告、歸向神─聖靈的見證─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13,2024迫切向神悔改禱告、歸向神
文/田珍寶
2016年12月16日12時許,一位姊妹閱讀拙作《全能神教會的影片,很好看麼?》、留言:「想像就好痛。」
我回覆她:「的確很痛!所以,必須趁著還在世上活著的時候,迫切向神悔改禱告!求主憐憫、回轉歸向神!決不下地獄、受那永遠不會死的極刑。」
主耶穌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
1963年,神讓家母做異夢,她為主做見證:
我做一個異夢,天使跟我說,我要帶妳到天國,也帶妳到地獄看;我說好,就跟祂去。我們先到地獄,就看到一間很大的牢,有鐵欄杆、縫口很小、人不能出來,但是我們看得很清楚。他們的手都伸出來!說:「救我們!救我們!打開門!我們受不了在這裏!擠得這樣!……」看了他們的頭都擠在一起、密密麻麻的頭,那身體都壓得扁扁的,好像我們醃酸菜、用力擠!用力擠!這樣子。我看了,心裡很難過!真想要打開、把他們放出來深呼吸!真的很可憐!每一個瘦巴巴的,哦!真的!衣服又邋遢,真的很可憐!有一個動的時候,大家就說不要動嘛!我受不了!受不了了!就是不能動到,受不了!然後天使說我們到第二間。第二間和第一間一樣,只是多了煙霧,起起伏伏地看到他們的影子;因為有煙,所以他們嗆到!有的咳嗽,有的喘不過氣!一直叫!一直哭!比前面還加一倍的苦!那天使說,我們到第三間。地獄是這樣子斜斜下去;我們要到第三間、還沒到,我就感覺,從下面很濃的煙、升上來,我馬上想到聖經裡面說:有火湖!下面沒有火的話,怎麼會有煙從下面升上來?我就想到第三間更不好看!更可憐!……
約翰做見證,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1~15)
多年前,我的母親做異夢:夢見有無數的人,手腳被鐵鍊綑綁,一排又一排地和他人連在一起,密密麻麻地極其吃力地拖著沉重的鐵鍊,往地獄走去;不能不走,因為被拖著走。家母看著他們,見到有些男女低著頭,很不好意思、非常慚愧被她看見。她仔細看,認出他們來,他們是主內的弟兄姊妹,且還活在世上,神已將他們人生的結局,默示她了。被綑綁、整排整排的魔鬼,走在前,先掉落無底坑。而後接著是不能得救的人,長長排列,掉入地獄的火湖;極其恐怖!駭然!
2011年2月24日,我的母親做異夢:從高處,望見遍地有一根根被豎立的東西,滿山、滿平原都是。走近一看,哇!那是一根根燒黑的鐵棍,被插在地上,上頭各有一個衣服都被燒成黑灰的人,雙手被綑綁在後,鐵棍從生殖器、或肛門、臀部插進身體裡,再從嘴、或喉嚨、脖子、肩膀、胸膛、後背穿過,每一個人都是這樣,無數的人被鐵棍貫穿,與地面垂直,極其悽慘!
家母見這麼多的死人、被處死的模樣前所未聞,膽戰心驚!突然聽見有人的聲音,她抬頭看見有一個人眼睛打開,即走到那人的前面,問:「原來你沒有死?」他說:「我們不會死,我們這樣永遠不會死……鐵棍下有火,火會自動點燃,當火燒起來的時候,因為鐵棍很燙,我們就痛昏了;當火熄滅的時候,就會醒過來。」(她才知道,原來那些頭低下、如死狀的人,刻正被熱鐵炮烙、受不了而昏死,卻永遠不能真的死去啊!)她說:「我很想幫你,可是好像很困難?」(因為他們都被長鐵棍插在地上,遠比她的身高還要高出許多,她覺察自己很難「拔出」人的身體。)他說:「沒有用的,因為我們的身體已經和鐵棍『焊』在一起,無法抽離了。」
家母被此異夢驚醒!這是地獄其中之一的刑罰啊!極其痛苦!然永遠不會死的極刑!反反覆覆,一次又一次,永永遠遠不會死去的劇痛啊!多麼可怕!多麼令人驚魂!
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安息日下午崇拜聚會聽道中,我的母親看異象:她到商店,從店門口進去,有正煮沸的茶葉蛋,滿滿一鍋。有人在她的後邊說:「妳看這鍋茶葉蛋,有什麼感想?」家母回答:「全國相同的店都有賣茶葉蛋。」祂說:「在地獄裏,泡在開水裡面的刑罰,是刑罰中的第三號。」
家母問:「之前,我也有看到焊在鐵柱、插進人身的刑罰?」祂說:「那個比較好一點;因為焊管有時候會冷,受刑人就會醒。但是這燙滾滾的熱水不會冷!妳看那些蛋,就像人在鍋裡的一粒一粒頭一樣、堆滿。」
在末世惟一得救的教會——真耶穌教會受洗,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家父(田水木傳道)在世時勉勵我們:「我們在世上、是一家人,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守住神的道、不可以犯罪離開神,將來,我們在天上、還是一家人,永遠享福。」家母將這些話,常常說給兒孫們聽。她深信,神必眷顧聽從神的話、為主而活的人;神對她說過的話,她迄今都百分百的相信、絲毫不懷疑。
2013年2月、農曆新年,家母對兒孫們說:「自己的信仰,要自己保守,不要想著靠家裡的大人;你們在外地求學、在外面生活,不要以為父母看不到,就可以亂來;神都看見、知道我們在做什麼。你若犯罪、離開神,你還在世上活著的時候已經非常痛苦、沒有平安喜樂,死掉了、下地獄受極刑、永遠痛苦!你會非常後悔以前為什麼不聽話、為什麼要犯罪?!可是到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悔改的機會都沒有了!
神讓我看過地獄和天國,在地獄的人非常非常得痛苦!一點快樂都沒有!地獄不是人可以說,久了就可以習慣、忍耐適應的!你若放縱情慾、從神恩典的路上掉落地獄,你會非常悽慘!永遠受苦啊!
天國非常美好!好的不得了!說不出來的好!沒有辦法形容的好啊!先離世的人在樂園等候我們來,那裏的人都是好的、沒有壞人,大家都很快樂!幸福!永遠都是快樂的!你若愛自己,就要告訴自己、為自己設定目標──將來要去好的地方、天國,不是明知不可以犯罪、偏偏去做、下地獄,害自己不能得救,對你有什麼好?
你在世的時候守道,遵守神的話,沒有犯罪,就可以得到神的喜歡!有神同在,你做什麼事都會順利,你到哪裡都會得到平安。你在世的時候,有真正的、可以得救的盼望,將來,你必能到天國;我們在天國見面,永遠都是一家人,快樂無比!
你們一定要記得阿嬤說的話,務必謹守遵行神的道,你就能與神同行,你必蒙神看顧、保守,我們在天國必相見,還是一家人!你們一定要記得喔!絕對不可以犯罪!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事、物比靈魂的得救還重要,得救最重要!這是神說的;一定要守住信仰!一生遵行神的道,就能歡喜回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