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屆「彩券發行」應落實回歸弱勢族群就業保障!─桃肢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December 20,2024第4屆「彩券發行」應落實回歸弱勢族群就業保障!
彩盟創會理事長:陳坤財
政府發行彩券旨在創造弱勢族群更多就業機會,彩券產業能否正常發展,關鍵在於是否落實,「公益彩券」發行兩大宗旨,其一,彩券盈餘是否妥善運用,即專款專用;其二則是,弱勢族群之就業保障落實與否,我兩者都極為關心,但更關心後者!
我是資深彩券經銷人員,86年起即在台中市殘障福利協進會擔任「公益彩券推動小組」副主任委員至主任委員之職(因原主委溫洲崑先生全家罹難於921大地震),進而籌組成立第1個全國性的彩券團體「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權益推動聯盟」有鑒於財政部再次發行運動彩券,在101年更名為(中華民國彩券權益推動聯盟),從第1屆台灣銀行發行刮刮樂彩券起(921大地震翌年),歷經第2屆台北富邦銀行、第3屆中國信託銀行發行電腦彩券,至今晃眼已有13年餘。
13年來,弱勢族群在彩券產業之就業權益每況愈下,目前此項產業已有70%非三大弱勢群在銷售經營,究其原因是有少數團體打著弱勢族群之旗幟,實際並非真為弱勢族群喉舌。
91年台北富邦銀行發行電腦型彩券,即發現非三大弱勢族群介入彩券銷售日益嚴重,本人故提議當時彩券發行機構台北銀行,電腦彩券經銷商之「代理人」資格應限縮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單親家庭三大族群為限,但上述少數不肖團體卻能偏出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悍然反對!所持反對理由,竟然是身障者已經不方便了,還要與身障者合作更不方便(當時經銷商90%以上皆是身心障礙者)。
好不容易,財政部有感於不肖彩券集團太過猖獗,終於要求中信金將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之代理人資格,限縮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單親家庭三大弱勢族群為優先!但,現在不肖彩券人頭集團卻依然猖獗,如發行單位(財政部)強制要求發行機構(中信金)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之代理人資格,限定於三大弱勢族群為優先,將迫使不肖集團不得不將現有雇用辣妹之心態改變為非得聘雇三大弱勢族群為經銷者。
當然三大弱勢族群也應自省(醒)才是根本之道,獲選為經銷商之後,親自經營是首選,再者應將機會給予三大弱勢族群,堅持拒絕與不肖人頭集團者合作,以創造雙贏,一個經銷點照顧二個弱勢家庭的全新局面;否則,如「運動彩券」三族群遭取消優先資格之日子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