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之聲】第257期:今虐狗明虐人,專職動警不能等!─台灣動物之聲─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ugust 30,2019【議題倡議】今虐狗明虐人,專職動警不能等!
近年國內動保意識抬頭,動物保護申訴案件不斷增加,且虐殺動物案件者眾,手法層出不窮,且日益兇殘,懸而未決者眾,多成為無頭公案。呼籲主管機關務必重視虐待動物與暴力行為的相關性,正視設立專職動保警察的社會公共安全需求!(繼續閱讀)
【焦點話題】誰來保護人工復育梅花鹿?
以目前動物保護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的法規屬性、主管機關專業來看,針對人工飼養或復育野生動物,應該進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規範,以達到保育野生動物的立法本旨,才是最適當的解決途徑。(繼續閱讀)
【名家專欄】撲殺動物作為疫情控制手段之倫理爭議
依據德國法律,自1972年起凡缺乏「正當性理由」(vernünftiger Grund)而殺害脊椎動物之行為,即構成犯罪事實(動物保護法第17條第1項),然而綜觀全球各國律法,卻只有極少數國家通過類似的禁止法令。由於動物主管部門同時肩負執行動物保護法,以及控制疫情的職責,因此一旦採取殺害動物作為控制疫情的手段時,另一面也往往引起民眾質疑是否符合法令規範的「正當性理由」。(繼續閱讀)
【名家專欄】台灣動物保護法之危機與轉機
我國「動物保護法」自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四日公布並施行,短短施行了十六年就歷經了八次的修正,修正次數不可謂不頻繁,但動物保護團體對現行動保法頗多之指摘,且虐待動物事件仍然層出不窮,顯示動保法出現頗明顯的規範落差,動保法正面臨著危機。(繼續閱讀)
【新聞評論】菲律賓拘留中國漁船 船上發現瀕危海龜
海龜沒有國籍,獵捕瀕危動物是應譴責的,各國應建立保育生態的共識。對於停止捕捉野生動物以及阻絕野生動物買賣市場,也要再次呼籲大家:「沒有買賣,沒有殺害!」(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