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 體 觀 察 電 子 報 〈第五十七期 2001.03.27〉 當『國家安全』大帽 碰上 『新聞自由』大旗! ‥‥‥‥‥‥‥‥‥‥‥‥‥‥‥‥‥‥‥‥‥‥‥‥‥‥‥‥‥‥‥ ‧訂閱人數:27,742人 ‥‥‥‥‥‥‥‥‥‥‥‥‥‥‥‥‥‥‥‥‥‥‥‥‥‥‥‥‥‥‥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網站: http://www.mediawatch.org.tw ˙媒觀共享網絡社群:http://tw.groups.yahoo.com/group/mediawatch_group/ ˙媒體觀察電子報編輯: mediawatch.tw@yahoo.com.tw ˙媒體觀察服務信箱: mediawatch@mediawatch.org.tw ˙訂閱/退訂電子報:http://www.edirect168.com/enewsv2/ ========================編輯室手記=========================== 當國際媒體為年度影壇盛事--第74屆奧斯卡金像獎揭曉熱烈報導之際 ,臺灣的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爭也一躍而上國際主流媒體新聞版面。 關注的重點在於政府當局面臨內幕機密外洩時的不當處理方式,而爭議 許久的新聞採訪尺度問題也在此事件更加突顯! 儘管輿論傾向於支持『報導事實』的壹周刊,其根源性的問題仍在於 模糊的國家安全定義與新聞自由的真正精神何在?才不久前,同類型的 獨家報導雜誌不也打著『新聞自由』與民眾『知的權利』的大旗,大行 揭人隱私之道? 看來,除了政府當局要為國家安全早日找到『法律』依據之外,傳播 界學者專家官員們也該正視『新聞自由』實際執行面的重重考驗;而急 欲求『知』的閱聽大眾也只有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辯中摸索 解讀媒體訊息的素養了! =======================《本期精華》========================== ◎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媒觀專題講座) ◎ 真實虛幻交融的「美麗境界」(曾偉禎) ◎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的拉鋸戰(黃欣潔) ◎ 讓記者有免於報導事實而入罪的恐懼(王傳宗) ◎【本週媒體動態】:2001/03/19~2001/03/26 ======================《媒觀專題講座》====================== *主講:賀德芬(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講題: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 *地點: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時間:四月十一日(四),晚上七點。 *費用:全程免費 *報名方式: 報名請在四月九日(二)前,以電子郵件寄至mediawatch.tw@yahoo.com.tw 內文寫明「姓名」、「職業/學校」、「電子郵件」、「聯絡電話」, 及註名「我要報名411媒觀專題講座」即可! *內容簡述: 國家安全機密專案資料曝光,檢調搜索媒體事件,引起各方矚目,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之辯再起。為此,媒體觀察基金會特別舉辦 「媒觀專題講座」,邀您前來一同研討。 會中,並邀請台大法律系-賀德芬教授,就新聞自由及國家安全 制度問題,追根究底加以釐清。熱情邀請您前來參與! ======================《基金會報報》========================= ★全民瘋彩券媒體不隨舞 研討會凝共識:避免報導神怪新聞 監督公益盈餘運用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二十二日舉辦兩場「公益彩券新聞現象面面觀」 媒體主管座談會,探討媒體未來對彩券新聞報導的份際問題。會後凝 聚兩共識:一、避免怪力亂神等不當新聞;二、應監督公益盈餘運用。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賀德芬擔任主持人,會中針對如何建立 媒體監督機制、加強公益行為、以科學破除迷信、強調彩券的樂趣等多 項議題進行討論。 與會者包括台視副總經理顧安生、民視副總經理廖季方、華視新聞部 經理潘祖蔭、台視新聞部經理丘岳、中天新聞部總監林天瓊、東森新聞 部製作人項賓和、TVBS 採訪部副主任周怡倫、民視新聞部採訪副主任 蕭翠英、中視新聞部企劃師王建平及台大新研所教授谷玲玲、師大大傳 所教授胡幼偉出席與會。 谷玲玲表示,台灣媒體資源的運用是所有媒體人應該關注的焦點,媒體 應充分思考對各新聞的資源配置。主播或是各新聞台對開獎的掌握,是 否可獨立出新聞台,做出五分鐘小樂透節目。至於跑馬燈的使用,是否 違犯廣電法,及太過頻繁等問題,值得各界思考。總括而言民眾有理性 與非理性的一面,但媒體報導必須理性。 賀德芬認為,媒體對於彩金、明牌、神桌等報導應該加以節制。媒體有 正當權益報導社會事實,但需有良好的自約與自律精神,此外媒體應多 報導公益彩券的「公益」之用。 會中也提出,盼北銀將各界所提意見,包括開播時間、單一轉播、經銷 商作業等問題,儘速謀求解決之道。 ======================《專欄專評》========================== *作者:曾偉禎(影評人) *主題:真實虛幻交融的「美麗境界」 討論幻覺認知/超現實/現實的電影各類型都有,近期影片從浪漫 的「香草天空」、科幻的「駭客任務」到靈異的「靈異第六感」都是。 電影這個可以從容顛覆與重組時空元素、模糊幻覺意識與現實的媒 體,一向最愛這類題材。然而「美麗境界」導演朗霍華捨棄誇大的超 現實技法,以平實手法拍攝天才的心智現象,一開始即讓真實與虛幻 的視覺元素和諧並列,刻意模糊兩者界線,引導觀眾在沒有交代童年 及青少年時期的劇情中,一步一步透過角色遭遇及攝影風格的轉變來 發現主角的精神症狀,有其成功之處。 編劇技巧編排了天才的怪異行徑、精彩的師生戀情節,與主角發現 妄想與現實界線的轉捩點以及之後的對抗,讓必然的諾貝爾頒獎典禮 高潮沒有失去支撐點。演員部份,羅素克羅威的紮實演技豐富了影片 魅力,他對肢體的掌握,成熟地讓他的身體成為主角怪異心理症狀的 舞台,讓觀眾深刻地感受到,他的心靈是如此尷尬地存在於這個龐大 的身體裡。而演出妻子的珍妮佛康納利,則令人信服地展現女性在困 境中的堅忍韌性,支持天才丈夫以意志力對抗妄想。 人類對混亂心智者的醫療與包容態度,到了二十一世紀,仍在尋找 一個平衡點;沒有人能完全排斥這樣的心智,卻是可能解出宇宙迷宮 中事物運作道理的鑰匙。「美麗境界」的最大啟示正是,原創的觀點 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而像普林斯頓大學的作法一樣,包容這樣的 心智,讓他們與人群生活融合,是人類社會要學習的重點。 人的意識是最混濁的海洋,也是充滿黑洞的宇宙,追尋美麗境界, 愛是唯一可以讓心智靠岸的燈塔,可以穿越黑洞的能量。而女性是這 股力量的來源。編導雖把劇情重點放在天才數學家約翰納許的生命歷 程,其實真正在致意的對象,是納許的妻子艾莉西亞。 ===================《第74屆奧斯卡金主》===================== >>最佳影片/美麗境界 >>最佳導演/朗霍華(美麗境界) >>最佳男演員/丹佐華盛頓(震撼教育) >>最佳女演員/荷莉貝瑞(擁抱艷陽天) >>最佳男配角/吉姆布洛班 (長路將盡) >>最佳女配角/珍妮佛康納莉(美麗境界) >>最佳動畫/史瑞克 >>最佳藝術指導/紅磨坊 >>最佳攝影/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 >>最佳服裝設計/紅磨坊 >>最佳紀錄長片/Murder on a Sunday Morning >>最佳紀錄短片/Thoth >>最佳剪輯/黑鷹計劃 >>最佳外語片/三不管地帶(波士尼亞) >>最佳化妝/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 >>最佳電影配樂/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 >>最佳電影主題曲/怪獸電力公司 >>最佳動畫短片/For the Birds >>最佳實景短片/THE ACCOUNTANT >>最佳音效/黑鷹計劃 >>最佳音效剪輯/珍珠港 >>最佳視覺效果/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 >>最佳改編劇本/美麗境界 >>最佳原著劇本/葛斯福莊園 >>奧斯卡成就獎/薛尼鮑狄 勞勃瑞福 亞瑟希爾 =====================《媒體觀察01》========================== *作者:黃欣潔(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主題: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的拉鋸戰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孰輕孰重的議題爭論由來已久,西方自由主義 學者認為『只有明顯而立即對國家安全有所危害的言論,才應受到禁 止』;而陽光法案、資訊自由法案等相關律法的立意精神則是希望在 政府官員的公私領域、國家安全以及大眾知的權利中努力找到平衡。 長久以來,這些主張已被奉為圭臬,並內化為西方新聞界以及社會 大眾的自由價值觀。同樣的標準是否適用於台灣?本次台灣國安局祕 密帳戶曝光一案,政府相關單位處理的手法的確過於粗暴,以『國家 安全』的大帽子箝制了新聞自由,彷彿回到了戒嚴時代,讓人產生了 時光倒置的錯覺。新聞自由是國家民主化的一個重要指標,個人絕對 同意新聞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到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但是『國家安全』 的尺度該由誰來拿捏?這不是單靠國安局長、國家元首、專案小組或 是內閣幕僚彼此磋商就可界定的,人治不如法治,國家安全需要在憲 法中明確定義,但這在目前中華民國的憲法中仍付之闕如。如何將人 為曲解的可能盡量降至最低、在面對『國家安全』的爭議時有明白依 據,是可以思考的方向。政府相關單位處理失當,媒體呢?洩密案發 展至今,社論幾乎一面倒的批判檢調單位搜查行為不當、國安局無能 ,然媒體的新聞道德卻被隱而不談,鉅細靡遺的報導國家外交機密就 是善盡媒體責任嗎? 媒體理所當然負有監督社會環境的職責,政府也是其中的一環,但 是報導內容詳細到暴露與我方接頭的外國官員姓名、刊登原始文件影 本,這樣的『新聞專業』亦屬太過!台灣的國際地位十分微妙,的確 有很多外交合作需要靠檯面下的運籌帷幄才得以達成,如今這些網絡 可能都須被迫終止。本次事件應該報導,目的誠如報刊所聲明的: 『揭發弊案、回歸法治』,但在高舉新聞自由的免死金牌大聲喊冤時 ,媒體人是否該同時沈澱反省本次事件的報導尺度? 國情、國際處境不同,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在西方世界的標準或許 無法一成不變的移植台灣,這也是台灣民主化過程力猶未逮之處。新 聞自由和國家安全絕對不是站在互相拮抗的位置:維護國家安全,全 民生活才有所憑藉;保障新聞自由,民主化過程才得以繼續向前。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拉鋸戰尚未調停,對媒體來說,重新檢視社 會責任與新聞自由的比重,衡量出適當的報導範圍是必要的;至於具 有公權力及強制力的政府一方,若凡是對『特殊手段』、『祕密專戶』 等敏感字眼,均模糊的以『國家安全』一言以蔽之,而對媒體報導強 加打壓的話,在這『新聞自由』的罩門之下,台灣的民主化進程或許 還需要重新考驗。 =====================《媒體觀察02》========================== *作者:王傳宗(台大新聞所研究生) *主題:讓記者有免於報導事實而入罪的恐懼 日前國安局和檢調單位對於「壹週刊」揭露「奉天」、「當陽」 專案一連串的查扣行動,引起社會各界沸沸揚揚的討論。國安局甚 至對揭露消息的記者或媒體進行約談調查和以「外患罪」起訴。此 等行徑除了大開民主倒車、造成新聞同業間的「寒蟬效應」外,記 者的權益將立於更為險惡的法律薄冰上。 日前,陳水扁總統曾針對「勁報」洩密案發表談話。他說:「國 家安全不能開玩笑……。以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做為藉口或幌子, 不是媒體應有的專業與判斷。」但我們不禁質疑:所謂的「國家安 全」,到底該由誰來認定?又該如何定義?中間的灰色地帶該如何 協調?與國外政策比較之下,美國有兩個保護記者的法案:盾牌法 案(Shield Law)和豁免法(Immunity Law)。盾牌法案又稱「庇護法」 ,給予新聞記者和律師等專業人士相同的權利。 記者不但有證據拒絕權,並且司法單位不得藉由法律程序搜索新 聞記者的辦公室。而根據「豁免法」(Immunity Law),美國則有近 二十個州的記者可享有拒絕向法庭、大陪審團或其他調查機構透露 新聞來源的「豁免權」。德國刑事訴訟法則規定,凡因他人投稿而 涉入法律問題者,新聞記者及發行人得拒絕陳述新聞來源。 反觀台灣的現行法規中,不但對國家機密定義十分模糊,對於記 者的保護法也付之闕如。因為如此,政府常會譴責新聞媒體為了搶 獨家而洩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輿論大眾則難免會質疑政府 機關有濫用職權之嫌。在「國家安全」的尚方寶劍下,從「勁報」 洩密案到檢察官搜索「中時晚報」,台灣媒體記者沒有受到過公平 的待遇。政府不是用「外患罪」來扣記者帽子,就是以大炮打小鳥 的方式強制搜索報社媒體。「國家安全」不能拿來當成政府湮滅事 實真相的藉口,新聞自由亦不能成為媒體追求最大商業利益的工具。 筆者認為,記者要有免於因報導事實被入罪的恐懼。除非其所揭露 之消息對國家產生明顯而又立即的危險,否則記者的天職,不正是 揭發真相,報導事實。 美國已逝作家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在其著作《一九八四》 中,將國家安全局描述成所謂的「老大哥」,以「國家利益」為由 變造篡改事實,必要時甚至塗抹歷史,以配合國家的政令宣導。這 次的「壹週刊」洩密案,君不見政府機關的反省檢討,卻以「國家 安全」為由反抨媒體,「老大哥」的蠻頇心態清楚可見。而在立法 院,君亦不見委員們儘速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與「國家機密保 護法」,卻只是一味地拿若有似無地證據進行政治角力,甚至用荒 唐的理由來為證據確鑿的醜聞做合理化的解釋。 當台灣在這群「老大哥」的統治之下,人民不但聽不到真實的聲 音,媒體也將流於政令宣導的傳聲筒,做為公器的社會責任將蕩然 無存!我們要呼籲相關當局重視新聞自由,並且推動記者保護法的 推動,讓台灣的記者有免於報導事實而入罪的恐懼。 =====================《歡迎踴躍投稿》 ======================== ★ 媒體觀察電子報: <號召>全國關心媒體的朋友一起來對媒體提出批判、評論與觀察。 快點寫下您所關心的"媒體觀察"議題: 寄至:mediawatch.tw@yahoo.com.tw, 媒體觀察基金會編輯部收 就可以囉! 《新投稿注意事項說明》 §來稿請附 真實姓名、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 §請註明來稿題目;信件以600-1200字以內為佳。 §本會對來稿者有刪修權,不願刪稿者請註明。 §投稿注意事項: 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 、聯絡電話(辦公室及家中),俾便刊出後奉酬。媒體觀察編輯室對來稿有 刪修權,不願刪稿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原則上不退稿。 §投稿信箱:mediawatch.tw@yahoo.com.tw §欲知更詳細說明可至網站查詢:http://www.mediawatch.org.tw ======================《媒體動態》=========================== ◎記協及媒觀分別對檢調搜索「壹」事件發表聲明 針對檢調單位搜索壹周刊,以及國安局考慮控告中國時報洩密,台灣 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出,當前相關法制並不健全,國家安全與言 論自由的界線不易釐清,但劉冠軍案的報導有無涉及洩密,在憲法保 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是否宜由行政機關單方認定,值得思考。 鑒於類似爭議一再發生,台灣記協呼籲朝野立委儘速通過國家機密保 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情報監督法等相關陽光法案,以健全法制, 釐清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界線,並在相關爭議發生時由法院而非行 政機關裁量判定。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也發表聲明,呼籲立法部門儘速通過政府資 訊公開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讓媒體報導相關事項時有明確規範可 循,避免類似事件不斷重演。【2002/03/23】 ◎香港記協:查扣 嚴重侵犯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對高檢署以涉及外患罪查扣壹週刊表示震驚 ,認為台灣當局嚴重侵犯新聞自由,將會削弱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支持 ,呼籲歸還資料及刊物,終止檢控行動。【2002/03/22 摘錄聯合報】 ◎媒體訊息--檢調突擊行動 全球媒體報導 台灣檢調單位搜索查扣壹週刊的動作登上全球媒體,美國有線電視新 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亞洲華爾街日報、國際前鋒論 壇報和倫敦金融時報等國際知名媒體皆刊登相關報導。 CNN詳細描述壹週刊被檢警突擊搜查的情況,且說原是該刊最新一期 披露國安局秘密基金內幕,該案牽涉到前總統李登輝,現任總統陳水 扁去年還用到這筆基金。報導說,壹週刊遭搜查引起國家安全和新聞 自由分際的爭議。 BBC報導,台灣當局以壹週刊企圖洩漏國家機密為由,查扣大批最新 一期壹週刊雜誌。報導說,當期壹週刊指前總統李登輝授權國安局動 用秘密基金,從事對中國大陸的諜報工作以及支應外交任務,當局指 該刊危害國家安全,壹週刊則指當局侵犯新聞自由。 倫敦金融時報廿一日在四版刊出標題為「台灣媒體因安全問題遭突擊」 的文章。這篇發自台北的報導說,在爆發醜聞的國家安全局指控壹週 刊非法揭露政府秘密基金的運作後,台灣檢方昨天突擊壹週刊且沒收 該刊最新一期雜誌。 【2002/03/22 聯合報】 **************************************************************** ★媒體觀察電子報全文檢索可以瀏覽過去精采的電子報喔! ^(@@)^ http://lib.edirect168.com/enews/enews.asp?CH=202 **************************************************************** ★投稿-刊登: http://www.mediawatch.org.tw/media/sendarticle.asp ═════════════════════════════════ 台 灣 媒 體 觀 察 教 育 基 金 會 ──────────────────────────────────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網站: http://www.mediawatch.org.tw ˙媒觀共享網絡社群:http://tw.groups.yahoo.com/group/mediawatch_group/ ˙負責人:賀德芬 (mediawatch@mediawatch.org.tw) ˙「媒體觀察電子報」主編:沈世華、許景泰 (mediawatch.tw@yahoo.com.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