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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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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取回罷教權 只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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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取回罷教權 只是開始
行政院勞委會於近日討論工會法、圖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的修訂條文中,作出「教師可組工會、擁有罷教權」、「勞工自由入會」、「勞工行使罷工權時資方得以『鎖廠』」的重大決定。勞委會的決定,帶給教師界、家長會、工運界程度不等的震撼,有人大聲叫好,亦有人齊力聲討。
針對教師法中一直不完整結社權和集體協商權,教師會訴求百分之百的工會已有若干年,然一直面對教育主管機關、考試院、家長會的打壓,好像手中握有罷教權的「教師工會」,動不動就會以「罷教」相要脅。這不僅反應了威權、封建時代限制民權「防民禍亂」的帝王思想,亦違背了憲法中與民「結社權」的民權精神。
台北市家長協會聯合會理事長詹智慧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反對教師得組工會,並擔憂往後學子的教育品質,詹理事長的擔憂,相當程度反應了一般民眾的憂慮。但倘若擔負傳道、授業、解惑大業的教師,都無法獲得憲法中明文保障的權力,所謂「身教重於言教」,面對己身不全的公民權,他們又該如何教育學子何謂民主的真諦?
此外,在教育自由化的潮流底下,無論是國立還是私立,台灣的大專院校一家家的開辦,從花蓮精鐘商專、台北景文高中專校爆發的教學品質不佳以及校方惡性虧空的醜聞中,教師本身的工作條件與環境在校方追逐利潤目標下不斷向下沈淪,教師重新拿回結社權以及罷教權,可以說是遲來的正義,但在日益自由化、資源日益集中化的大環境下,橫亙在教師面前的險阻,恐怕不是獲得完整的結社權與罷教權就行得通的。
另一方面,勞委會在開放教師結社權的同時,則是狠狠地賞了勞工運動、工會運動藉一記耳光,不但嚴格限制罷工權的行使,強制入會的規定也代之以自由入會的規範。證諸二十年來第三波民主化的歷史,許多改革的關鍵時刻莫不倚靠著國內強大的工人運動,採取政治性罷工迫使政府走向民主大道,進步的勞工運動一直扮演著推動社會進步的火車頭角色,但是當前勞政機關不思如何促進工會健全之道,反而鼓勵資方採用「鎖廠」的下三路招數對抗勞工行使罷工權,這似乎不是一個自栩「民主」與「進步」的綠色政府應有的作為。
已經拿在手上的並不見得就會永遠在你口袋裡。台灣積弱不振的勞工運動,面對扁政府的打壓,著實沒有反擊的力氣,甫重獲結社權與罷教權的教師朋友們,尤應惕勵自己這兩項權利是經年累月掙來的成果,不是官方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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