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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2環境前瞻系列

═【立報】════════════════════════════

                                   

═══════════════════════《2002/04/15》═════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2002環境前瞻系列

 

   他山之石  當美國學生 得有學生樣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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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環境前瞻系列

 

資源管理前瞻:從部落地圖談參與式自然資源管理

 

文/盧道杰(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

 

一直以來,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思維,往往與原住民處於緊張的敵對狀態。在馬告國家公園的芻議中,部分保育及關心原住民發展的人士倡議「部落地圖」,將可有效促進原住民與國家公園管理部門的溝通及連結。對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或說是自然保育而言,最重要的影響就是在於經營管理典範的改變。

 

部落地圖可望連結自然保育與原住民發展

 

去(2001)年在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方面,已延續兩三年、號稱第3次森林運動的棲蘭天然檜木林保護行動,後續發起了馬告國家公園一案。該案與之前的國家公園芻議最大的不同在於希望與在地原住民族協調整合,建立自然資源的共管機制。千禧年元旦陳總統宣示保護棲蘭天然檜木林之後,馬告國家公園的推動衝到了最高點,卻也面臨了原住民族與包括行政院退輔會、林務局與國家公園等官僚體系的不同意見。

 

特別是在地的原住民族承接著從反對蘭嶼國家公園、反對能丹國家公園以降的受害者意識,對馬告國家公園案懷抱著相當的戒心,從政的部落菁英更帶頭表達反對的立場。此時,贊成與推動馬告國家公園的保育與關心原住民族發展人士開始構思建立連結自然資源保育與原住民族發展的管道。於是,從立法院的公聽座談開始,「部落地圖」這個名詞逐漸出現在報紙媒體與相關的討論中。這其中台邦.撒沙勒君(註1)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葉處長(註2)的報紙投書,可以說是分別代表了原住民族與保育官員對部落地圖的期盼與展望。

 

之後自夏天至冬天,幾個以部落地圖為名的研習營隊或計畫,持續在相關的部會裡面發酵。去年底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正式委託學術團隊執行傳統領域調查計畫,意欲協助30個部落繪製傳統領域;學界與民間有以社區大學為基地開闢相關的推廣課程;自此部落地圖逐步在原住民發展的領域中傳布散開,也漸漸在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機制裡受到重視。

 

部落地圖於自然資源經營管理上的應用

 

「部落地圖」其實可以說是社區地圖在原住民部落的一種應用。社區地圖原意在於利用作圖或地理資訊系統,將社區的資源與空間做一個展示,在繪製的過程中透過組織與對話的方式,共同回溯社區或部落的過去,呼喚沈睡於住民(族人)腦海裡的記憶,建構地方的認同,進而形塑發展的願景。作圖串連著整個過程,是互動學習工具,是溝通的媒介,讓計畫或活動規劃者得以與參與者作更密切的溝通。社區地圖或說部落地圖可以有許多的功用,譬如說:社區(部落)內部的社會普查,包括:產業經濟、家庭狀況、社會網路、與福利需求等。這些是相關官署在規劃公共服務、產業發展與土地利用時,非常重要的參考。

 

在資源管理上,社區(部落)地圖最直接的功用是與在地傳統知識的連結。透過與資源使用者及耆老的訪談,公開會議或是焦點團體的共同追憶與討論,可以去追蹤與收集在地社群於過去幾十年甚至超過百年所累積對資源的知識。這些人與自然互動的變遷資料,配合現今的生態知識與系統化的資訊,或者可以推斷自然資源或野生動植物棲地的變化與變動趨勢、可能面臨的威脅等,在經營管理上有著相當的應用價值。而在地社群對該地自然資源的利用強度、分配制度、監測網絡與內在規範,更是官署未來思考現場經營管理體制的重點。

 

部落地圖將達成經營典範的改變

 

部落地圖在這樣的脈絡下被提出來,其訴求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要求與國家公園當局共享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權,另一個是捍衛部落還我土地的主張。這樣的發展除了與近年來隨著國內政治民主社會開放,所引發帶動新一波的原住民運動有關之外,也跟最近兩年保育團體呼籲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劃設有極密切的關係。由於馬告國家公園的催生者希望能藉此案檢討現有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的機制,建構一能增進與原住民互動的體制,讓相關權益關係者能參與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決策的擬訂與執行。部分保育及關心原住民發展人士倡議,部落地圖可有效促進原住民與國家公園管理部門的溝通及連結。

 

而言,馬告國家公園芻議與部落地圖的推動最重要的影響在於經營管理典範的改變。以往國內自然資源管理多沿襲日據時代中央集權式的取向,由國家機器與官僚菁英掌握決策與資源的分配權,學者與現代科技則是這類制度的基礎。230年前,我國引進美式國家公園的觀念,進一步將北美黃石國家公園式的排除式經營管理取向奉為圭臬,忽略長久以來人類活動與土地資源間所建立的互動機制,也刻意迴避地方的政經社會脈絡。

 

當近340年來世界各地對這類中央集權排除式的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取向提出反省與批判之際,國內最近幾年也開始出現類似的思維與辯論。鼓勵在地社群參與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尋求保育計畫與在地社區發展的結合,及訓練與組織在地社群使其具備成為工作伙伴的能力,是國際保育界在一番反省之後新近提出的作法。相對於中央集權排除式的經營管理取向,可以稱之為參與式的自然資源管理取向。這類取向係以小尺度(社區)為出發點,強調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主張與地方政經、社會、文化脈絡緊密結合,採多元建構的思考邏輯,抱持開放學習的態度。

 

部落主體性的強調與聲明

 

社區(部落)地圖比較深層的意涵,如前所論是對自己社區(部落)的認同與公共事務參與的動作。捍衛傳統的權力也是社區(部落)地圖的重要用途,特別是當我們使用部落地圖這個名詞的時候,就有部落主體性的意涵。其背後有著與現代國家機器的對抗味道,希望爭取傳統領域的產權或管理權,恢復使用傳統的地名。或者有人認為這太政治化了,但要能讓在地社群有效參與決策與管理的過程,關鍵就在於參與的過程對參與的個人或團體是否具有意義。

 

無可否認的,從日據政府將許多山林劃歸國有開始,原住民對其環境資源的控制權易手後,也同時失去部落發展的主導權。政府原出乎善意的山地產業政策,引進了全球化的資本市場機制,反而侵蝕崩解了部落的傳統,乃至社會文化。當部落地圖意欲找回人群重構部落時,要能建立共管機制有個重要的對話基礎,就是官署對在地社群對其資源的產權或經營管理權的態度。

 

部落地圖與馬告國家公園案的後續發展值得期待

 

當人們逐漸認知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的內涵即是一個社會的空間,一個社會的互動時,部落地圖與馬告國家公園案的後續發展將可能對國內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產生本質上的影響。在新的一年中,隨著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的政策與計畫的執行,原住民族對其傳統領域以及其對自然資源互動越見瞭解時,也勢必強化其對應有權利與尊重的爭取。去年原住民委員會新修訂共有制與私有制雙軌並行的原住民保留區政策,正式提出部落共有的概念。

 

往後在原住民族自我覺醒與相關法規的配套下,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的體制如何演變,是如澳洲般以國家向原住民族象徵租賃的方式來解決呢?還是如加拿大的第一國族般由原住民族來負起部分的經營管理權力與責任?國內保育人士與保育官僚體系長久以來對原住民族在資源保育角色扮演上的不信任,對菁英集權管理方式的熟悉與倚賴,面對如此的發展,又有怎樣的因應與互動產生?對未來我國自然資源經營管理體制皆具深遠的影響。

 

1.『設立國家公園之前先劃一張部落地圖吧!』台邦撒沙勒,原載於中國時報90123日。

 

2.『國家公園引進原住民Gaya建立共管機制』,葉世文,原載於中國時報論壇90521日。

 

(本系列由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電子報策劃,網址http://e-info.org.tw

 

 

 

 

(回目錄)

 

  他山之石

 

當美國學生 得有學生樣

 

編譯/賴明芝

 

從現在開始,正在美國旅行又想要留在美國唸書的外國人,必須等到拿到學生簽證以後,才能開始課程。2002年4月9日,美國移民歸化局做出這項宣佈。

 

這項新的政策將立即生效,有關規定將在近日以聯邦正式文件發布。在此之前,持旅遊簽證或是商務簽證到美國的外國人,以及要把簽證規格改成學生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在移民局正在處理他們的申請的情況下,開始學校課程。

 

移民局官員表示,將試著迅速執行這類申請的複審,特別針對要不要在接獲要求的30天之內,給予簽證的變更。那些正在等簽證換發的同時,卻已經在美國的大學開始課程學習的外國人,將被准予繼續學業。

 

聯邦官員和其他人士一直擔憂,潛在的恐怖份子會利用觀光簽證或是商務簽證進入美國,然後利用法律的疏漏,把原來的簽證規格改成學生簽證,進而延長其留在美國的時間。

 

當時移民局的官員也提議了其他有助於處理這項關切的變革。其中之一就是,防止持商務簽證或是旅遊簽證的人進入美國之後,更換簽證規格成學生簽證,除非他們在到達時已經要唸書了。聯邦督察員必須注意該名外國人入境和出境的紀錄,看看對方是不是可能馬上要當學生(prospective student)的樣子。

 

移民局現在正在接受各方對這項新措施的批評。

 

在發布的新聞稿當中,移民局的官員宣稱,這些改變將能確保外籍學生「在開始學校課程之前,將會受到適切的安全檢查」。

 

移民歸化局的局長詹姆士.齊格勒(James W. Ziglar)在書面的聲明中提到:「儘管我們承認,絕大多數前來美國的遊客,是誠實正直以及守法的,但是911恐怖攻擊事件提醒我們,總有人想找機會傷害美國。」

 

掌管政府公共事務有關美國教育會議的另外一位高層官員泰瑞.哈托(Terry W. Hartle)表示,他完全支持美國移民局這些改變。只要移民局在30天之內對申請案件進行複審,新的規則對學校和學生不應該是問題。

 

哈托說:「這些規定,為毫無限制和令人困惑的處理過程,帶來了道理並釐清問題。今日美國政府的規則很簡單:要是你是以遊客的身分進入美國,那就好好玩吧!但要是你想進學校唸書,你必須在入學之前,得到移民局的許可。」

 

(資料來源:高等教育紀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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