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 WHO 的一份子最重要的目的應該是提供大多數的台灣民眾,潛在
的病友,也就是醫療服務的使用者更完善的健康服務,而根據 WHO 對
「健康」一詞的定義是:「一種完整的身體、精神及社會層面的幸福
狀態,不僅止於無病無恙。」循著自主、自決的原則,還有什麼比醫
療政策的公開化、民主化更能保障全民健康快樂?
六年以來,台灣進軍 WHO 最理直氣壯的論點是普世性的人道主義立場;
1998 年腸病毒爆發的經驗,每每被引用為「台灣被排除在國際衛生體
系之外,求助無門」的經典事例;然而醫政當局真的是「被迫」處在
此一體系的外緣?的確如諸多醫界賢達所言,台灣一向遵循 WHO 訂定
的各項政策、方針,是成績非凡的國際模範生?
總結五十年以來致力於醫療人權的諸項成果,WHO 在 2000 年出版的
《世界健康報告》(World Health Report) 中表明,病人於充分了解
的前提下行使同意權、具有取得本身病歷記錄的管道,以及就診資料
的保密等三項要件屬於典型的病人權利。對照台灣的實際狀況,令人
不能不搖頭嘆息——富裕的社會並不代表人權必會受到尊重。難道是
相關單位缺乏資訊?當然不是!台灣早已是世界醫學會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的一員;此一權威卓著的專業組織早在 1981 年即發表
《里斯本病人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Lisbon on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1990年達成《人權決議》(Resolution on Human Rights);
1993 年發佈《病人權利倡導暨保密責任聲明》(Statement on Patient
Advocacy and Confidentiality);1999年採行《全球醫學院學程納入
醫療倫理及人權之決議》,沒有理由醫界菁英對此一無所知。其次,
當今網際網路大幅開啟了資訊通路,包括 WHO 的繁多文件在內,上網
隨手可得。再者,醫界領袖及衛生署高層之中不乏曾在歐美等地留學
甚或執業者,多少應習得尊重病患,難道回國之後不能改革風氣?
台灣加入 WHO 的正面意義主要在於以正式管道獲取國際社會在緊急狀
況發生時的協助,同時,做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我們也樂見台灣對
需要幫助的地區慨施援手。事實上,近年來,本地的病友權益組織雖
然得不到政府關愛,經費困窘、監督乏力,仍常有機會與各國友好團
體交流,多方學習彼此制度、文化等方面的優長與局限,且就特定議
題凝聚共識;凡此種種,其實都能增進全球各地對台灣的認識,有益
於形成正面的輿論效果。各類活動所累積的友誼、培養的普世價值觀,
其實都是看不見、買不到的豐沛資源。以台灣的外交現實而言,衛生
署、外交部透過官方渠道可以使力的範圍顯然受限重重,相對地,民
間組織可能發揮的輿論影響,卻是無遠弗屆;然而根據經驗,我們也
深知:台灣病患醫療經驗中的許多不愉快及不確定的因子,與決策形
成的模式難脫干係,如果不能導向內在的變革,參加再多的國際組織
也無濟於事。以推行健保 IC 卡所引起的不安為例;若是健保局能及
早在研擬政策的階段即向病友團體說明 IC 卡的設計,並聽取病友團
體對於實際操作上的疑慮,當可化解衝突、增強互信的基礎,自然也
就避免付出額外的社會、政治成本。
畢竟,成為 WHO 的一份子最重要的目的應該是提供大多數的台灣民眾,
潛在的病友,也就是醫療服務的使用者更完善的健康服務,而根據 WHO
對「健康」一詞的定義是:「一種完整的身體、精神及社會層面的幸
福狀態,不僅止於無病無恙。」循著自主、自決的原則,還有什麼比
醫療政策的公開化、民主化更能保障全民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