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一○號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辦理專案農貸,促進農業發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協助發展農業、建設農村及改善農、 漁民生活,該會提供條件優惠之專案農業貸款,九十一年度總預算為 六一.五億元。該貸款利率介於年息三.九五%及五.二五%之間, 由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銀行 經辦,並依不同貸款項目訂有最長貸款期限,例如購買耕地貸款可達 二十年。擔保方式由經辦貸款機構依其相關授信規定辦理,農、漁民 若提供擔保有困難,可透過經辦貸款機構申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 農委會說,九十一年度專案農業貸款用途包括購買耕地、農漁機 具及自動化設備,修建農宅,協助青年農民留農創業,改進養殖漁戶 經營管理,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改善酪農經營及防治畜牧污 染等專案融資,農、漁民可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 、台灣土地銀行或合作金庫銀行瞭解貸款對象、用途及其他條件,並 於需要時提出申請。 農委會表示,該會將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逐年挹注 農業發展基金,加強辦理農業專案貸款,一方面增加策略性貸款項目 ,以支應農產業結構調整需要,另方面將檢討改進貸款條件及手續, 並加強融資輔導工作,以減輕農、漁業者負擔,確保農貸效益。 農委會說,該會所推動之專案農貸自六十二年四月開辦至九十一 年三月底止,累計貸放達一、二四二億一千二百萬元,受益三二○、 八三○位農、漁業者。目前貸款餘額為一九四億四千八百萬元,由二 五、七三五位農、漁業者運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