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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從漫畫看教育:生命教育

═【立報】════════════════════════════

                                  

═══════════════════════《2002/07/03》═════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從漫畫看教育:生命教育

 

   他山之石  上帝之名禁入校園?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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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漫畫看教育:生命教育

 

書名:動物診療札記(目前出版到第九集了!)

 

作者:玉井雪雄

 

翻譯:花栗鼠

 

出版:尖端

 

授權:小學館

 

從漫畫看教育:生命教育

 

養寵物嗎?

 

舞雩三月

 

有一句廣告詞是這樣說的:「我是當了爸爸之後,才開始學當爸爸的。」當我們接觸到一個新的生命在我們手中時,那樣子的細緻與溫馨,真的讓我們從心中感受到生命的美好與偉大。

 

但是,由於小時候曾經被野狗追過,所以我一直對於4隻腳而且毛茸茸的動物很不喜歡,尤其是在路邊睡覺的大狗,每每走過牠們身邊時,總是小心翼翼的從旁繞道,真的很害怕牠們突然醒了而對我大吼大叫。除了被追的壞感受之外,全身毛茸茸的牠們,不知道有多少細菌藏身於其中,而且隨著空氣四處飄揚的細毛,也往往讓我脆弱的過敏鼻子不停的打著噴嚏。小時候除了蠶寶寶之外,真的再也沒有飼養過任何生物,而且蠶寶寶還不是自願去養的,而是因為學校課業的需要,不得已而為之的!

 

回想過去,即便是曾經讀過第三類組的我,對於生物的印象始終只是存在於課本上的知識而已,頂多也只是透過解剖桌上的生物實驗來做比較細部的觀察,那時接觸到的生物以魚、兩棲類生物為主。注意!我說的是用「眼睛」看的觀察,不是「動手」做的實驗喔!由此可知我對於生物體實在是沒有辦法,總是從心裡面一直恐懼起來,直到我別過頭去不看牠們。對於生命,我真的是認識太少!

 

認識一隻金牛座的小兔

 

所以,一直到我接觸到米妞之前,我一直都不敢碰觸這些看起來毛茸茸的四腳動物。說到米妞,牠是一隻米色的台灣兔,有著長長的耳朵和圓滾滾的黑眼珠。第一次見到牠時,牠只有不到一個月大,是隻金牛座的小小兔,身上的毛色也不是像現在一樣是米色的,而是有著較深的咖啡色,並且夾雜著點點的黑色。看著牠在一個紙便當盒裡動來動去的樣子,只能說真是可愛!雙手也不知不覺靠近牠,用手指尖端慢慢的撫摸著牠。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奇妙感覺從心底漾了開來。接下來拿了一些青菜葉子給米妞時,生命的真實感這才真的進入心中。也許我現在對於貓狗之類的動物仍然存在著「非常大的敬意」,但至少已經可以用不同於以往的想法來看待牠們。

 

接到米妞的下一刻,我決定帶米妞到獸醫師那兒去做一次檢查,看看牠的身體狀況如何,並且接受一些醫生的建議。那位獸醫師是一定要預約才可以帶寵物去給他看的,如果沒有預約,他很有可能會不假辭色的予以拒絕──這不是說他的生意好到一定要預約才可以看得到(雖然也真的是差不多了,門診時間很少有空閒的)。而是每天看診的時間一定固定,不會有任何變化。我那時還真是想說:這位醫師還真是跩啊!可是網路上卻又這麼推崇他,對他的醫術讚譽有加,特別是看非貓狗的寵物時,彷彿他就是台灣寵物界的第一把交椅了。

 

遇見一位擇善固執的獸醫

 

後來我聽說他一定要預約的原因在於:他希望讓醫療行為單純化,不要涉入過多的人類感情。他也曾經看過急診,寵物的主人心急如焚的跑來找他,希望他可以救她手上可愛寵物的一條命。他遲疑了一下,還是接了這個case,可是,手術過程卻失敗了,寵物的主人不能相信她的寶貝沒救了,更不能相信她覺得這個唯一可以救她寶貝一條命的醫生也會失敗,而且就這麼剛好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於是將她對於寶貝的愛與不捨轉換成了對於醫師的責怪,責怪他沒有盡到全力。於是這位醫師也領悟到了一件事:他所做的工作正是關係到生命的事情,這時個人情感如果太過於投入其中的話,並沒有辦法讓生命再美好起來,有的只是更多的難過與負擔。況且,每一隻寵物的生命對於牠的主人來說,都是獨一無二、貴重非常的,每一個會帶寵物來看醫生的人,都是非常著急的,因此決定要來找他治療寵物的人,一定要預約掛號。同時,寵物診所營業的時間也非常固定,因為他也需要休息,唯有適當且足夠的休息,才可以幫助更多的生命健康起來。簡而言之,站在他獸醫的角度來說,每一條生命都是無比珍貴的,沒有輕重之分,只要是生了病,都一樣急迫!

 

人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世界上也不是只有人一種動物而已,我們身邊還有著太多種類的動物和我們一起生活。可是人類通常認識動物的方式是透過自己的想像及認知而來的,我們忽略了動物有牠的動物性,牠們有需要的生活空間、適當的養分,凡此種種缺一不可。可是人類的飼養,卻讓牠們逐漸的喪失了動物性,而人類又常常因為寵物的表現或可愛,不如自己所預期及想像的,於是便輕易的放棄牠們,說好聽一點是讓牠們重歸自然,可是卻沒有想到牠們實際上已然失去了在自然中求生存的本能了,牠們除了死亡之外,別無他途。也會有另一種狀況是,放出人類社會的寵物們,不但適應了某地的生活環境,更慘的是適應得太好而破壞了當地的生態。不管是前者或後者,都是我們不願見到的。

 

閱讀一本發光散熱的漫畫

 

玉井雪雄的《動物診療札記》正是在說明著生命的光輝。藉著一位不同於一般獸醫的岩丸醫師,我們知道了在他堅持不為寵物看病的臭脾氣下,其實更包含了對於動物生命的珍愛。不論是非洲、美洲、歐洲,甚至是人煙稀少的西伯利亞,都可以見到他為野生動物所盡的力。當然動物園中的動物們就是他動物醫院的常客,他鮮少待在醫院之中,而是四處的奔波、觀察生物特性,也因此他的腦中累積了許多對於動物的知識。因應該動物的特性為牠們治療,常常,也藉著這醫療動物的過程中醫療了人心。

 

在生命教育越來越重要的今日,閱讀此類漫畫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途徑,讓孩子可以藉著動物的可親近性,更了解每一條生命的獨特性與不可替代性。

 

 

 

 

 

(回目錄)

 

他山之石  上帝之名禁入校園?

 

賴明芝

 

日前美國舊金山上訴巡迴法院,做出一項引發各方討論的判決,那就是,公立學校學生每天宣示效忠美國的誓詞,因為引用上帝之名違憲。一名無神論者向舊金山巡迴法院上訴,抗議他的女兒每天早上在學校必須朗誦效忠誓約。他的上訴成立,3名法官作成了上述裁決。

 

政教分離 乃立國傳統

 

基本上來說,這涉及了美國政治中「政教分離」的傳統。事實上,公立學校與「挹設宗教條款(establishment clause)」的爭議,並非一天、兩天的事情。早在1948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一案,美國高等法院就明白指出,為宗教祈禱而存在的「休息時間」(released

 

time)違背美國憲法的精神。當時,伊利諾州的教育當局實施一種「休息時間」的制度,在此制度之下,伊利諾州的公立學校每個禮拜都會有宗教老師到校授課,讓小朋友學習1個半小時的宗教課程;名義上,這是自由參加的學習活動,但是伊利諾州教育當局的這項行為,被美國高等法院認為是在挑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 根據全文只有短短幾個字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於挹設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國家法律或是其他的政府行為,不可以對宗教進行不公平的對待,或是對特別的宗教有另行規定。換句話說,國會不能制定一條法律,禁止人民信仰某個宗教,或是鼓勵人民信仰某個宗教。也因此,1948年伊利諾州教育當局的作法,被認為是政府在干預人民的信仰自由。這可以說是美國高等法院首次針對公立學校,行使任何形式的祈禱活動乃違憲行為的判例。

 

為信仰請假 助之?害之?

 

更加深美國這種「政教分離」政治傳統的,是高等法院於1952年受理的Zorach v. Clauson一案。和McCollum v. Board of Education一案不同之處在於,紐約市的教育當局准許當地公立學校利用正常授課時間,准許學生離開學校建築物,到宗教場所進行祈禱活動。負責Zorach v. Clauson一案的道格拉斯大法官(William O. Douglas)表示,該起案件同樣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挹設宗教條款」以及「宗教活動自由條款」(Free Exercise Clause)。「人人有其信仰自由」,道格拉斯大法官在判決書中即明白點出,紐約市教育當局的作法,可能為教育環境帶來混亂景象,比方說:信仰天主教的學生可能會在安息日要求老師准許他離開學校幾個小時,去教堂做禮拜。猶太人學生則可能會說,贖罪日(Yom Kippur)的時候,他不要來上學。新教徒背景的學生,也許會跑來對老師說,他下午不能上課,因為他得進行禱告活動。為了公平起見,做老師的是不是要對每個前來請假做禱告的學生一視同仁呢?紐約市教育當局的這種作法,也有技術上的問題,那就是,老師要如何確認請假禱告的學生不是翹課了呢?請家長寫假條,然後再要求各宗教聚會場所開立學生的到場證明?當宗教團體對公立學校「負責」,美國「政教分離」的政治傳統,豈能再維持下去?

 

1952年道格拉斯大法官所提出的疑問,尚稱微慮。主張政教分離的人士更擔心,如果祈禱活動能夠存在於公立學校,一開始,做老師的可能只是「審查」學生「是否翹課」,但到最後,卻可能發生老師對學生的信仰進行「是否真實」的審查。待情勢演變至此,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信仰自由」的精神,將蕩然無存。

 

新教徒主義 挑戰憲法第一修正案

 

若從歷史背景來加以探討,我們將不難發現,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內容,根本是殖民時代歷史經驗所直接留下的產物。清教徒移民到北美洲的目的是追求宗教自由,政治自由和獨立並非這些篤信上帝的人所追求的首要之務。1664年,堅信自由價值,爾後建立起「羅德島(Rhode Island)」的羅傑.威廉斯(Roger Williams),寫了一封信給神權派的約翰.科頓(John Cotton),信中提到:「沒有失去過自由的人,若侵犯了他人的自由,其罪過還不算嚴重;但是,那些曾經苦於失去自由之痛的人,若再將這種失去自由的痛苦將諸於他人,則不能被上帝原諒。」威廉斯所言,明白揭露亞美利堅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對於「信仰自由」有多麼的重視。

 

諷刺的是,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追求的宗教自由,並非永遠皆然。看看美國目前流通的1元紙鈔背後,你會發現「In God We Trust」這句話;美國國會甚至聘請牧師為國家祈禱。新教徒主義的痕跡,處處可循。以日前舊金山上訴巡迴法院所引來的風波來說,布希對該事件發表了下述談話:「上帝是我生活重要的一部分,是我國生活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法院的這項裁決違反美國的傳統和歷史。」從新教徒主義對美國產生的影響而論,布希所言並不奇怪;但是就美國高等法院過去所做的判例和美國政治「政教分離」的傳統而言,布希的發言不免過於個人色彩。也因此,共和黨人士打算「讓全國兒童繼續對國旗宣誓效忠」的想法,是否對「不信仰上帝」的學童產生壓迫,當是另外一番論戰的起點。美國高等法院這次會採取什麼樣的立場,值得注意觀察!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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