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2.08.12 ★ 您正與5138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主題文章:玫瑰與麵包的戰爭---台新與大安銀行合併始末(夏傳位) ------------------------------------------------------------ 【公佈欄】 已經有十八年歷史的「勞動者」雜誌,即將推出紀念合訂本,從第1期到 第120期一次擁有,見證台灣勞工運動發展,珍貴歷史照片與文字檔案, 對於台灣勞工運動有興趣的研究者絕對不容錯過。每套特價6500元,並 贈送「台灣勞工的主張」一書(定價250元)。 郵政劃撥帳號: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洽詢電話:02-23655705、02-23654704,史小姐。 電子郵件:labornet@seed.net.tw ------------------------【主題文章】-------------------------- 標題\玫瑰與麵包的戰爭---台新與大安銀行合併始末(夏傳位) 作者\勞動者雙月刊主編 夏傳位 ------------------------------------------------------------- 信用事業不守信用 「認真的女人最美麗,認真的勞工最可憐!」、「麵包與玫瑰的抗爭! 玫瑰多刺,下次被刺的人就是你!」斗大的海報,諷刺的文字,貼在 300名前大安銀行員工與銀行員全國聯合會共同召開的記者會牆上。「 玫瑰」象徵著台新銀行訴求女性消費者的信用卡--玫瑰卡。他們將手中 的玫瑰花折斷,表達對台新銀行的抗議。 這300名前大安銀行員工都是在合併之後表明不願意為新東家工作的人。 根據勞委會89年「台勞資二字第0012049號函」解釋令及「企業購併法」 ,消滅公司的員工在一定期限內表明不接受留任,須由舊雇主給付資遣 費,如果舊雇主未給付,「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的公司承 受。」 也就是說,前大安銀行應該付給這300名員工資遣費,若大安銀行未付, 台新銀行必須承擔這份責任。 事實上,大安銀行並未規避責任。在91年1月召開的大安銀行第4屆董事 會第49次會議上,決議制定「大安商業銀行人員遣退作業要點」,就已 經明文規定資遣費發放的方式與時間。當時負責資遣費發放作業的人, 是前大安銀行人事經理黃景桓(現已在台新銀行工作)。根據他的說法 ,大安銀行在消滅之前,早就將資遣費算好(約七千萬元),並且相對 提撥準備完成,只要台新銀行點頭,就會整批發放出去。 換句話說,這筆錢不屬於台新銀行所有,台新頂多只是代為發放而已。 奈何台新銀行硬是不給。 台新銀行先是推說不知情,後來台新委任律師又說,對大安銀行的一切 權利、義務僅為「選擇性概括承受」。(既然是「概括承受」,又怎麼 可能是「選擇性的」?何況合併契約中白紙黑字寫得清楚,就是「概括 承受」!)最後,台新的說辭統一口徑,認定這300名員工是「自願離 職」,「自願離職的人,哪有給資遣費的道理,」台新方面以此種誤導 的方式對媒體說。 問題是,台新憑什麼認定這些人屬於「自願離職」?該行高層在工商時 報的採訪中提出相當荒謬的理由:因為其中某些人已經找到工作,既然 有工作,台新就不認為應該發資遣費。 原來,台新銀行將資遣費當作失業救濟金,將員工的法律權利當成企業 主的恩典!一位前大安銀行員工說:「人民基於憲法保障,有自由選擇 工作的權利。我們要不要去工作,去哪一家公司工作,都不關台新的事 ,也不改變台新欠我們資遣費的事實。」 大安銀行高層腳底抹油 在協調、折衝的過程中,始終不見大安銀行高層出面關心自己以前的部 屬。原來,大安銀行所有13職等以上之高階主管,都以優退方式辦理離 職,拿的錢遠遠超過資遣費,其中有人甚至再轉檯至台新銀行工作。相 較之下,「基層員工一毛未取,年資與貢獻一筆勾銷……」陳情書中如 此控訴。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期待這批既得利益者替其他人說句公道 話? 更糟糕的是,這批高層主管的優退待遇,甚至違反大安銀內部關於「退 休、資遣及撫恤」工作規則,根本毫無道理,也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他們花大筆錢安撫高層主管,目的就是為了讓合併順利、快速完成;一 旦合併成功,基層員工是死是活就沒有人在乎。」自救會成員賴來鈿說 。 事實上,在基層員工的感受中,整個合併過程中都充滿草率、任意的決 定。員工完全不知道合併之後工作會如何調整,工作內容、環境是否符 合志趣,能否發揮,薪資、福利是否下降等等。「即使到現在,很多人 都已經去台新了,還是不清楚,」參加抗議的員工林繼祥說。 由於這兩家銀行的同質性高,人員的業務重疊,必然會有大幅度的組織 重整。但是在合併過程中,關於組織如何改造,工作權、人事如何安排 等等,卻始終沒有任何交代。其間,台新銀行人員到大安銀行召開過數 次core value meeting,目的在與員工溝通,凝聚向心力。然而,「那 些會議只是表面好看、徒具形式而已,」自救會成員姚香君說,「員工 心中的疑惑並沒有得到真正解答,來開會的人也沒有真正決策權。」 這或許部分解釋,為什麼有300人不願意去台新銀行工作。 為何不去台新銀? 由於這2家銀行的電腦系統、作業流程要整合在一起相當費時、費力,為 了讓業務能順利整合,大安銀在合併前幾個月,各部門就分批派出人力 ,輪流至台新銀「學習、適應」。這個機會,讓大安銀的員工領教到台 新銀的企業風格。 「台新銀員工可以向上級檢舉、告密自己身旁的同事,」一位大安銀員 工說,「我感到很驚訝。」當台新銀員工教他熟悉業務時,順便說說另 一人的壞話,就如家常便飯一般。 「台新銀與大安銀是兩家企業文化截然不同的公司,」曾在大安銀國外 部工作的林繼祥說,「大安銀在管理上比較人性化,台新銀的作風刻薄 ,像生意人,說難聽點是比較沒人性,行方可以任意調動你,讓你受不 了,最後還是辭職,行方還不用給資遣費。」 民國89年台新銀曾合併台南一信,就是現成案例。當時台南一信有200位 員工進入台新銀,「許多員工被東調西調,又要拉業績,又要作理財專 員,到現在只剩下個位數,」另一位在國外部工作的姚香君說,「所以 留下來也沒意思。」 按照目前情況,合併後大安銀原有的分行數大致不變(只有兩個分行裁 撤),櫃檯人員是最不會更動的職位,至於後勤部門將整個裁撤、精簡 ,與台新銀的後勤部門合併在一起。 以國外部為例,重複的人員頗多,勢必要做其他安排。大安銀員工對外 匯操作比較厲害(所以台新銀的員工也會擔心競爭),但是以大安銀員 工過去的個性、資歷來看,並不適合拉業務。然而,合併後的國外部將 多出一個「外匯推廣小組」,許多大安銀員工大概就是調去這個單位。 「與其到時受不了離職,不如現在就決定不去,」姚香君說。 台新銀不知檢討別人不願來自家銀行任職的原因,反而怪別人主張自己 的權利是太貪心。在前大安銀員工的記者會上,自救會成員巢瓊鎂如此 控訴: 「台新銀是一家沒有誠信的銀行,消費者放心把錢交給你們嗎?銀行應 該是最遵守法律、最講究信用的機構……。」 「我希望其他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此為殷鑒,盡快成立工會;像我們沒 有工會的人,就被欺壓到如此難堪的程度。」 這真是沉痛的諍言。 (原文過長,故在此節錄刊載,全文刊載於123期勞動者雙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