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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初探神秘的HTML語法: HTML英文原譯: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中譯:超文字(件)標記(籤)語言(法)。 HTML在1989年時由Tim Berners-Lee所發展出來的,在1990年被WWW開始採用,並於1991年提出HTML語法的基本草稿,由於全世界的人都在使用HTML來設計網頁(WebPage)構建網站,所以HTML的語法必須統一;因此W3C(The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在1993年推出HTML1.0版,到了1995年2月推出HTML2.0版,在同年的10月HTML3.0版也出爐了,1997年10月已發展到HTML4.0版本。 HTML其實很簡單,它是由兩個部份所組成:一個是內文,另一個是標籤。 內文:凡是在WebPage上所看到文字,或影音、圖檔,都是內文。 例如:想要在WebPage上出現《這是我第一個家》這幾個字,那就直接在HTML文件中打入這些個字便可。 標籤(Tag):就是命令,均由簡單的英文語意組成。 例如:我們用鍵盤打出來的字大小都一樣,要讓它在網頁上產生不同變化,就要在HTML文件中加上標籤(命令)。 結論:瀏覽器只接受HTML標籤(命令),並按照標籤的指示來產生變化,所以HTML標籤是提供瀏覽器解讀用的。 本報相關參考資料:認識網際網路。 |
肆、認識HTML語法基本架構: 這是顯示圖文、影音的主(本)體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