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2.09.10 ★ 您正與5166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主題文章:日亞航工會的「隨身變」---談工會與自救會之間的轉換策略(林幸珍) ------------------------------------------------------------ 【公佈欄】 已經有十八年歷史的「勞動者」雜誌,即將推出紀念合訂本,從第1期到 第120期一次擁有,見證台灣勞工運動發展,珍貴歷史照片與文字檔案, 對於台灣勞工運動有興趣的研究者絕對不容錯過。每套特價6500元,並 贈送「台灣勞工的主張」一書(定價250元)。 完整的勞動者合訂本詳細目錄已經全部放到勞陣首頁,請到 http://labor.ngo.org.tw 瀏覽. 郵政劃撥帳號: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洽詢電話:02-23655705。 電子郵件:labornet@seed.net.tw ------------------------【主題文章】-------------------------- 標題\日亞航工會的「隨身變」---談工會與自救會之間的轉換策略 作者\日亞航產業工會理事 林幸珍 ------------------------------------------------------------- 日亞航自救會為什麼會轉變到工會,這是一個歷史的淵源。 我這邊有一張1995年台北市國稅局發給日亞航公司的解釋公文。由於日 亞航是日籍的航空公司,所以我們空服員在日本的所得薪資不是屬於中 華民國的稅收來源,因此我們不用繳交所得稅,以前我們每年守法所繳 交的所得稅本來不用繳的,但公司收到解釋函後也不告訴我們,公司還 是每個月從我們的薪資中扣繳所得稅。 據我們所知,日本的法律規定是說,因為我們是外勞所以我們要繳交 20﹪的稅,平常我們盡中華民國的義務,我們繳稅繳的心甘情願,現在 不用繳了為什麼還要繳給公司呢?我們就不同意公司的說法,當時華籍 空服員有兩百多個人,公司就一個個約談,拿一張協議書叫你簽,有些 人就想說一個月兩三千塊而已就不要爭了,那我是認為一定要爭到底, 於法無據的情況下公司憑什麼拿我的錢。 最後大概有七十個比較不怕死的空服員就組織一個自救會。原本公司是 找工會作為對口單位進行談判,當時擔任工會理事長前途一片光明。我 記得工會法第一條是說工會是以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技能,發展生 產事業,改善勞工生活為目標。但是當時工會只會維護那些升官發財的 員工權益,改善他們的生活,前途更加一片光明,那我們這些人就是犧 牲自己完成他們的大我。 那時候因為空勤人員才有這個問題,地勤人員一樣要繳稅,所以地勤根 本不受影響,地勤的工會理監事就整天來罵我們這些人,說我們是反動 分子啦,小心我們沒工作啦什麼的。我覺得每個人的抗壓力一定要很夠 ,如果無法面對這些壓力而屈服的話,那就會變成姑息養奸。當時空地 勤就正式決裂,我們這些反動分子也決定要罷免那些空勤理監事,因為 他們犧牲了我們的權益。那時候常務理事是空勤人員,他一聽到我們要 罷免他,就馬上請產休,懷孕休假去了,他請了一個地勤的理事代替他 ,這個代理的常務理事是蠻有心想解決這個問題的,可是公司就告訴他 說這個不是工會跟公司之間的問題,是自救會和公司之間的問題,何況 工會之前就已經簽下協議說這3﹪要給公司了,所以他也就只好袖手旁觀 ,不過他私底下幫自救會作了很多和公司間的溝通,因為那時公司也不 跟我們溝通。 我們打官司三審定讞公司敗訴了,公司還是不還我們錢,又提了兩次再 審,最後我們決定用侵占罪告公司的時候,公司才還錢。可是他只還到 我們告他的那一天,之後公司還是繼續扣我們的薪資,到現在已經七年 了,前兩年我們又要告公司,公司才還我們錢,然後我們跟他要法定利 息5﹪,公司說反正你們也不用打官司啦,就當作利息各減一半好了。你 碰到這種公司你也覺得沒辦法,我們就當作存定存五年算了,反正現在 銀行利息才2﹪,我們拿到2.5﹪比定存多一點。 那時候我們空地勤工會決裂,我們這些人出來組自救會,空勤的理監事 又被我們罷免,工會就成為一個真空狀態,公司也不會去找工會談任何 事情,因為工會不具代表性。他也不會找我們自救會談,因為他看到我 們這些人的臉,他就厭惡,想到你們這些看起來漂漂亮亮乖乖巧巧的女 生居然跑去告公司。工會也覺得這樣下去不行,碰巧又要改選理監事, 就問我們自救會要不要出來擔任理監事,我們哪懂什麼勞基法,工會法 ,都是碰到問題我們才去翻書,以前在學校也不會去學到法律方面的課 程,除非是唸法律系但是法律系也不教勞基法。從此我們理監事隨身攜 帶一本小冊子(簡明勞工小法規),這時才理解知識就是力量,沒有這 些知識或常識就沒辦法跟人家去爭。 在工會方面地勤人員把我們找回去工會,我們也覺得說與其這樣在外作 個孤兒不如重回母親懷抱,大家團結起來。經過這一次分裂以後,我們 就知道不論是地勤或空勤碰到問題,一定要團結起來,如果沒有團結起 來、沒有力量的話,就算你是正式的工會,公司還是不會甩你,如果真 的有力量的話,即使你是個自救會,一些弱女子組織的自救會,人家還 是必須要看重和尊重。 我覺得這次工會法要修法,如果要修改減少工會發起人數,那會削弱工 會力量,又加上自由入會的話,那很多人就會有搭便車的情形,像我們 那時候七十幾人去打贏了官司,公司就還兩百多個員工的薪資,你能了 解我們心裡的滋味嗎?可是我們也沒有權利說不准還,還有一些大言不 慚的人當初已經簽了公司的約要給公司3﹪,還跑來問我們說什麼時候 官司會打贏,我們錢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我覺得台灣這種搭便車的心態 真是無恥至極,所以我覺得工會法如果要修法,要改成自由入會的話, 工會爭取到的權益,這些沒有加入工會的人要收兩倍的會費。 我在這裡真的要奉勸大家團結就是力量,要隨時補充自己的知識,知識 不足是容易被人所玩弄的。公司有錢請大律師,我們沒有錢,隨便請個 律師顧問費一年就要五萬,而且碰到問題時他會勸我們說:「唉!幾千 塊就算了啦」。所以自己要有那種不妥協的毅力和抗壓力,不然的話你 走工會這條路會很辛苦,要不然就作一個乖寶寶,平步青雲的往上升, 在此我希望從事工運的人能夠共同勉勵共同團結,謝謝! (本文摘錄整理自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於2002年4月27日舉辦 之「斷裂與起始---邁向薪世紀的工會發展與策略」座談會當中,與會 者之發言,全文刊載於124期勞動者雙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