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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02/09/26》═════
*****【本 期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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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台灣立報教師節徵文啟事
◎ 教育苦旅31
小友的故事之一
◎ 新竹市向陽學園看中輟生
他們只是對自己沒信心
◎ 他山之石
侵犯學生的社團領導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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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立報教師節徵文啟事
徵文題目:
老師為什麼不該享受優惠?或
老師為什麼不該適用勞動三權?
教師節快到了。對老師和準老師們而言,今年的教師節一定另有一番感受吧!退休潮、新課程實施、教師甄試重重險阻已在眼前,優惠存款、所得稅、子女教育補助等等優惠眼見就要被大砍特砍,而結社權、協商權,甚至罷教權都還沒個下落。說到底,都是因為教師這一行的身份未定造成的。為什麼老師不該繼續享受優惠?為什麼老師不該適用勞動三權?請將您的看法,提供給台灣立報所有關心教育的讀者們分享。
徵文時間:即日起至9/27止
徵文對象:教師(含代課、實習)、教育相關校系及教育學程學生
徵文字數:600~1200字
稿酬:來稿即贈台灣立報一個月
刊出者贈稿酬1000元,另贈台灣立報媒體識讀假日講座季票(價值900元,部份縣市可抵研習時數,講座內容請參考本報網站www.lihpao.com)
投稿信箱:johann@lihpao.com
聯絡人:張約翰(資訊專題中心主任)TEL: (02) 2236-7116 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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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苦旅31 小友的故事之一
文■Syrman
初見小友,真是不敢相信,日本藝人之中的美型少年真的會跳出電視之外,出現在自己的眼前。這也是每一個第一次見到他的人的第一印象:「好俊美的一個男孩子!」
小友是我來到這個學校接觸的第一個中輟個案。
我來到這所學校的時間是今年的1月11日,星期五。現在回想起那一天的經過,真是覺得快的不得了。6點一起床就被帶到受訓中心的禮堂,靜靜坐著等待各縣市教育局學管課的人員來帶我們離開。我聽到了我的名字,站起來背著自己的行李,跟著手拿一個大包包的女士,趕上她為我們準備的專車。
到了教育局之後,又被人叫到了名字,那是一位看起來高高瘦瘦黑黑的中年男子,跟著他來到了學校;這時看看手錶,已經是下午3點了!後來才知道,那個拿著大包包的女士,是未來管理我的教育局學管課主管;第二位叫我名字的高瘦男子,是我們學校的事務組組長。我將大包行李「碰」的一聲放在毫無擺飾的床上,離開寢室之前,回頭看了看這個未來即將要待上1年10個月的地方,心裡不禁對下星期一──我成為校園教育服務役役男的第一個值勤日,懷著些許的期待及忐忑。
剛從少觀所放出來
懷著期待及忐忑的心,我在1月14日走進輔導室,看到了一個個頭小小、理著小平頭的男生,低著頭坐在一旁的木頭背椅上,兩腳交叉著,雙手的手指不停交叉、扭動、繞著圈。他的導師和輔導主任正在一旁談論關於他的事情,隱隱約約可以感到這個孩子的問題不少,也不小。緊接著輔導主任就將這個孩子喚來我的面前,我就這樣看到他的面孔,聽著這個孩子的導師說著關於這個孩子的「豐功偉業」:「你好,我是小友的導師,敝姓陳。以後輔導小友的工作可能就要麻煩你了。這個孩子因為去年8月的一件恐嚇勒索事件,被收容(凡未滿18歲的少年犯不用「監禁」的名詞,而改為「收容」以替代之)了兩個星期,早上才剛從地院(地方法院)的少觀所(少年觀護所)帶回來。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不過我希望小友可以先回學校來唸書,不要讓他因此中斷了學業。但是在學校裡的管束工作,還需要你、我和主任、組長一起來配合。」我低頭看了看這個孩子的臉,努力想像著他在向別人恐嚇勒索時,這張臉會變成什麼樣子。
即使很難想像,該做的一些工作仍然要做。我帶著他到了諮商室裡,簡單留了一下他的基本資料,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鞋子,真是和他俊秀的臉孔不相稱到不行:衣服大到完全不合身,鞋子已經破爛到露出原本應該被藏好的腳指頭,長長的手指甲裡滿滿的黑污垢。上課鐘響,我陪著他走回了他的班級,這堂課剛剛好就是導師陳老師的課。我敲了敲他們班上的大門,陳老師點頭示意小友進教室。我看著他走進教室、低著頭、拖著沉重的步伐,走到位於最後一排靠窗的位子坐下。
只有叔叔疼他
回到輔導室,主任告訴我,剛剛他已經和陳老師達成協議。陳老師答應讓小友每天中午午休的時候到輔導室來寫日記,藉著寫日記的方式,讓法院可以知道他在學校裡的情況,以便日後能得到更適切的判決。說實在的,初出茅廬,馬上就接到一件所有師長都會搖頭連連的個案,真是有點摸不著頭緒的感覺。該從哪裡開始著手呢?
「一切回歸基礎,就從最基本的學生A、B表開始吧!」輔導處的輔導組長說。
學生A表是學生自己填寫的,其中包含一些學生的基本資料,以及學生對自我與周遭環境的認知;學生B表則是該生導師對他的輔導記錄,以及學生所有性向測驗的結果與分析,由老師來填寫,學生或是外人無法得知其內容。我拿出小友的A表,裡面貼著他小學畢業時充滿笑容的大頭照,雖然是小學畢業照,也可以看見小友這愛漂亮的孩子把頭髮最前端染成金黃色。表中內容他寫到他現在和媽媽、弟弟以及叔叔一家共同居住,爸爸則在他小學五年級時肝癌過世。媽媽現在的職業是鎮內一所大醫院的清潔工人,工作時間長且收入不多,弟弟現在是國小四年級的學生;在媽媽面前,小友覺得媽媽比較疼愛弟弟,對自己不是罵就是打。叔叔一家也僅靠叔叔做油漆工來維持,但是叔叔很疼小友,常常給小友零用錢,又會帶他到處去玩,同時允諾小友要為他買一台電腦。這時嬸嬸都會在一旁不高興地手插著腰,同時她常常不讓她的兩個孩子和小友一起玩,因為嬸嬸覺得小友不是一個好孩子。「嗯,一個算是比較複雜的單親家庭,因為在家裡面會給小友貼標籤的人不只媽媽而已,嬸嬸也會,間接的,小友的堂弟或是弟弟會不會這樣呢?」我看完小友的A表之後,在心中默默的問了自己一下。
花時間、花體力、花錢
小友B表的導師輔導紀錄可以說是密密麻麻的,背面已經寫不下,又在同一側貼上了許多資料,包括小友因為某些事件所寫的悔過書,與導師和小友媽媽的通聯紀錄,詳細到某月某日某時某分,看其結果常常是無法順利聯絡上,聯絡上的,多半都是陳老師犧牲自己休息的時間,晚上在家中自掏腰包撥打的電話。
在南投集訓時,有一個時段是已經在北縣某校園擔任中輟生協尋、輔導的替代役學長來傳授經驗。他們說從事中輟生輔導是很花時間、花體力和花錢的。
花時間是因為中輟孩子的家長往往白天根本無法聯絡得上,一定得等到晚上大家下班之後,才能取得聯繫,而且聯繫不是一次就可以解決的,往往得和家長及中輟孩子展開長期抗戰。花體力,則是好不容易找回中輟學生之後,復學輔導更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有的甚至還需要役男每天早上「到家服務」;所謂「到家服務」也就是每天早上一早就到孩子家中,叫孩子起床,將孩子載到學校上課,這需要持續一段時間,直到孩子可以再適應學校的生活規律為止。
至於花錢,則多半是花在電話費、油錢、孩子三不五時的早餐費之上。電話費是為了和家長取得聯繫,得在晚上打電話給他們,一通上話又得極力說服學生或家長讓孩子回學校復學,這樣會花上很多的時間,電話費(包括了電話卡、手機費)也就因此而水漲船高;油錢則是必須外出尋找學生的花費,常常一個通知下來,知道某個中輟的孩子在哪個地方出現時,就得馬上出動,以爭取每一個可以找回孩子的機會;而三不五時的早餐費則是因為「到家服務」的關係,有些孩子的家裡面窮到連午餐費都繳不起,所以得幫這些孩子準備早餐,讓他們可以有體力上課。這種種的花費,即使是在校園服務的役男業務所需,無論是向學校、各縣市校外會,抑或是縣市政府教育局,甚至是教育部,都是「不可能」申請任何補助的!已經有家室的陳老師,還必須犧牲自己的時間在小友身上,有這種精神的老師在這年頭已經不多見了!
由陳老師的B表輔導紀錄中,我也能在腦海中稍稍描繪出小友的生活背景及現況了。但是想要知道更多的訊息,以找出可以幫助他的方法,得去找更多曾經與小友有接觸的任課老師、朋友面談;當然,把小友找來談,更是絕對必要的。
(下週續)
◎新竹市向陽學園看中輟生
他們只是對自己沒信心
根據中央社報導,新竹市向陽學園鑑定小組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會議,24日在市政府內召開,會中針對學員的成績計算模式,及學員回歸學校時需家長同意等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向陽學園主任廖如松表示,同學們經過將近1年的時間,不論是行為還是觀念,都有明顯改變,甚至許多同學都恢復了自信心。
新竹市是全省唯一與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合辦「向陽學園」的地方政府,「向陽學園」是一處專門安置國中中輟生的中途點,希望透過輔導系統,讓這群孩子能回歸到正常學校的環境,重建自信,而目前的服務對象有22人。若通過評鑑,即可回歸正常學校環境繼續學業。
教育局表示,學員成績評量將統一命題,實施段考,學期結束前,再將成績送回原學校計算。而學員提出返回學校申請,則須經過家長同意。
向陽學園主任廖如松表示,這些行為偏差或是人際關係不良的青少年朋友,大多是來自單親家庭,在家裡或是學校都是讓人十分頭疼的人物。但是根據實際與他們的相處與了解後,他認為,其實這些青少年朋友是對自己沒有信心,更需要別人的尊重。
每天親自開車到同學家中接送上下學的廖如松,途中還得先用電話叫學員起床,與學員們相處融洽的他還說,其實學員們要的東西很簡單,那就是多聽聽他們的意見及看法,經過將近1年時間的相處,學員們的行為明顯有所改變,也重拾自己的信心。
廖如松表示,在「向陽學園」裡除了一般課程之外,還有不少的另類課程,而這些課程內容,都是由老師與學員們經過溝通及討論後得到的共識,學員們也上的非常有趣。例如烹飪課,在所有學員及教員的通力合作下,中秋節前夕,他們整整趕工4天,做了2千個蛋黃酥,分送給大家,結果深獲好評,訂購的電話不斷,讓他們十分驚喜,更建立了自信心。
學得「一技之長」,其實也是「向陽學園」的目的之一。廖如松表示,學員們在學業上的表現可能不盡理想,但當他們找到自己喜愛的專長後,還是可以開創出一番天地來。(記者張約翰輯)
◎他山之石
侵犯學生的社團領導權,違憲?
編譯/賴明芝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日前判定華盛頓州西雅圖一個學區,侵犯了學生的領導權,因為該學區拒絕讓這個學生所帶領的社團「聖經社」,和其他學生社團享有同樣的地位和利益。
9月9日,美國第九上訴巡迴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於4年前,對陶莎普林斯(Tausha Prince)一案的駁回判決。事發當時,陶莎普林斯是西雅圖南方35哩史帕納威湖高中(Spanaway
Lake High School)的二年級學生。
陶莎普林斯之所以會告上法院,是因為她認為貝瑟學區(Bethel School District)違反了她的言論自由權、宗教自由權,以及一項1984年所通過的法律,該法禁止公立學校對學生所成立的宗教性社團或是政治性社團有差別待遇;如果學校給予其他學生社團聯邦經費補助的同時,卻取消宗教性社團或是政治性社團的福利,就是違法。
今年19歲的陶莎普林斯在週一接獲判決時表示:「我對於這個結果感到相當激動和興奮,雖然花了這麼長的時間,可是,結果是值得等待的。」
該學區曾經辯稱,給予學生所成立的宗教性社團和其他學生社團相同地位,違反美國憲法政教分離的精神。這個學區的發言人表示,不排除上訴的可能。
經過了4年的時間,陶莎普林斯現在是大學二年級的學生,1997年的時候,她問就讀的學區是否能讓她成立一個宗教性的社團,但是官員們表示,因為是宗教性社團的緣故,不能比照其他一般性社團的規定辦理。
這意思是說,宗教性社團無法獲得活動經費的補助。
(資料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