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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2002.09.25


     ◤  台灣人權電子報  09/25/2002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如果沒人喜歡核電廠蓋在自家的後院,究竟要蓋在誰家的後院?
生命、生存和健康是最最基本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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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人權雜誌」2002年秋季號來了】
【第二梯次人權志工培訓計畫】
【教育廣播電台「人權一週看」,九月主題『外國人在台灣』】
【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 探討隱私權與人權事件】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視聽室」熱情邀稿中】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吳銘漢命案 將專案鑑定》(09/13)
《認罪協商範圍 將放寬》(09/14)
《禁雇外勞黑名單 宜擴大範圍》(09/15)
《北市外勞詩文比賽 表離鄉之愁》(09/16)
《監所勒戒毒犯 專業性引爭議》(09/16)
《性侵害案 加害者七成是友人》(09/16)
《強吻不算強制猥褻?婦團痛批最高院》(09/17)
《財金公司洩密案 個人資料保護須謹慎》(09/18)
《各縣市警局 將設鑑識中心》(09/18)
《桃縣警方將取締 西施演戲抗爭》(09/19)
《核四公投第三波千里苦行 百餘人開走》(09/22)
《法官誤判 更省救濟》(09/22)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九一一罹難者 追思牆留名》(09/12)
《煽動性言論 香港政府擬立法入罪》(09/14)
《中國農民抗暴頻傳 衝擊社會穩定》(09/16)
《達賴代表會見西藏主席列確》(09/17)
《英國民眾進行郊野權益遊行 規模近年最大》(09/22)
《中國愛滋人權鬥士 萬延海獲釋》(09/22)
《「公安條例」威脅香港民權 》(09/23)
《伊朗和平改革難題 總統提案擴權解職保守法官》(09/24)
《美對伊動武立場不變 強權心態無遺 》(09/25)


◎ 人權文選
《拿回塑造議程的民主權利-核能議題的人權面向》⊙黃文雄(台權會顧問)

◎ 台權會相關聲明
《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聲明: 我們不需要四處兜售個人資料的官僚》
⊙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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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第二梯次人權志工培訓計畫】

宗旨:藉由志工培訓計畫將有心瞭解、參與人權工作的朋友們長期群
集起來,期望以深入的培訓課程讓志工更瞭解人權相關議題及推展工
作;建立志工聯絡的基礎網絡;結業後期待結訓志工能更進一步參與
各議題人權工作,為台灣的人權發展貢獻己力。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招生時間:2002年9月9日至9月30日止。
培訓時間:2002年10月2日至12月25日。每週三晚間7:00~9:00。

對象:曾經報名參加台權會之義工、台權會基本會員、對人權議題或
政策有興趣之各界人士。

名額:十~十五名。

場地: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處(新生南路三段25巷3號9樓)如人數過
多將另覓場地。

收費:每人收取1000元保證金,全勤或缺席6小時以下者則於結業時全
額退費。

報名流程:
1.填妥報名表格,並於9月30日之前傳真、郵寄或email至台權會辦公室
(郵戳為憑)。
2.收到台權會秘書處之書面或電話回覆,確認報名成功;
或請於10月1日18:00前來電詢問。

詳細課程內容近日將在台權會網站公布

回本期內容

 

★【教育廣播電台「人權一週看」,九月主題『外國人在台灣』】

從7月5日(星期五)開始,每週五上午10:20~10:50,台灣人權促
進會與你談人權。

播出頻率:FM 台北101.7MHz 宜蘭103.5MHz 南投 98.1MHz 
彰化103.5MHz 苗栗103.9MHz 高雄101.7MHz 澎湖 99.1MHz 
嘉義107.7MHz 澎湖105.3MHz 花蓮103.7MHz 台東102.9MHz 

回本期內容

 

★【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 探討隱私權與人權事件】

台灣人權促進會最新力作,廣邀台灣專家學者針對2001年的重大人權
新聞事件做出評論。並專文評論2001年來台灣最嚴重的隱私權侵害,
包括政府、媒體、網路…。

即日起請密切注意各大書局,「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由台灣人權促
進會企畫,前衛出版社出版,旭昇圖書公司總代理

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
滾石可樂(http://www.rockacola.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視聽室」熱情邀稿中】

現在你有一個稿人權的新地方。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日報副刊即日
起開闢「人權視聽室」專欄,每週五刊出一篇,希望能夠邀請你一起
參與寫作。「人權視聽室」是以介紹與人權議題相關的音樂、歌曲、
電影、影片等為主的專欄,字數大約一千到一千二左右,我們希望能
透過與人權相關的音樂和影片,將人權的概念介紹給一般大眾,讓大
眾瞭解人權其實是無所不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

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
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
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
計酬,敬請見諒。

投稿需知:
1. 所有「人權視聽室」投稿請先 email或寄至台灣人權促進會;
2. 然後我們會幫你投稿至台灣日報(有稿費);
3. 未來將收錄於「人權電子報」或「人權雜誌」中(無稿費);
4. 來稿請註明投稿「人權視聽室」,並附上真實姓名、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報社報稅用)等資料。

回本期內容

 

★【「人權雜誌」2002年秋季號來了】

本期專題:國家人權委員會

國家人權委員會之設立是台權會這幾年所推動的重要人權機制之一,
而社會上對國家人權委員會之瞭解仍可加強,因此在本期國家人權委
員會的專題上介紹了許多各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情形、民間團體對國
家人權委員會的呼籲、及巴黎原則之中譯文等希望。希望藉由這些介
紹能使大家了解國際標準、各國經驗及台灣處境,並提供台灣設立國
家人權委員會之參考。此外,本期亦介紹了台灣原住民與菲律賓原住
民之交流、台北建成扶輪社、和國際人權專欄介紹。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是什麼?

小到馬路上車輛橫衝直撞、不禮讓人,大至遭刑求誣陷、蒙冤入獄九年;
近到夫妻吵架、虐殺兒童,遠至地球某端紛紛擾擾、無情的戰火。這些
都是「人權」議題,這些都跟「人權」相關,你怎麼還能說「人權」是
抽象的事物?「人權」與你沒關係?

對於身邊發生與「人權」相關的大小事務,你覺得有話要說,你覺得不
吐不快,你有獨到的見解,歡迎寫成一千字以內的評論文章,投稿至
【人權電子報】。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以及當期
【台權會會訊】,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因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
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吳銘漢命案 將專案鑑定》(09/13)

蘇建和三死囚再審案,12日在台灣高等法院的庭訊有新的發展。三死
囚辯護律師團,當庭提出國際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對本案鑑定的
書面聲明,認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就被害人吳銘漢夫婦的骨骸刀痕鑑
定方法「甚為特殊」,建議合議庭應再委請國際權威法醫和刑事鑑識
專家,比照「余登發案、陳文成案」模式,組成專案小組進一步鑑定。

回本期內容


《認罪協商範圍 將放寬》(09/14)

司法院、法務部最近針對「認罪協商」制度有了共識性的決定。未來
只要不是死刑、無期徒刑和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全都可以認罪協
商,再由法官依協議內容宣判。而為維護案件相關當事人的權益,認
罪協商過程可以不公開,又協商判決所科的刑度,應以宣告緩刑、兩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至於偵查中的案件則以是否須緩
起訴適用「認罪協商機制」為考量,以避免程序複雜。而未來若完成
此立法,將可能提高更多案件被告認罪意願、節省司法資源和提升審
案時效等助益極大。

回本期內容


《禁雇外勞黑名單 宜擴大範圍》(09/15)

今年台北市一月到八月,由仲介公司通報的外勞疑遭雇主性侵害的案
例就達十四件。此外,根據一名仲介業者的說法,在外勞中曾遭性侵
害的就有六成之多。而勞委會對於台北市傳出女性外勞遭性侵害之不
幸事件,強調在今年一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已有完整的
外勞保護規定,目前在法制面上已有充分授權,落實重點在於地方勞
工主管機關的執行面上。

回本期內容


《北市外勞詩文比賽 表離鄉之愁》(09/16)

台北市外勞詩文比賽經過七個月的評審,終於在日前揭曉成績。台北
市外勞諮詢中心主任龔尤倩指出,今年有高達一千八百多件的外勞作
品參選。較第一屆整整高出八倍。參賽的詩文多是思念、孤獨與親情
的思鄉作品。也代表了多數外勞的心情故事。

回本期內容



《監所勒戒毒犯 專業性引爭議》(09/16)

在外界不斷質疑看守所負起勒戒業務之時,多名矯正機關官員於15日
指出由看守所負起勒戒業務不但不專業也侑於環境等因素,再犯率始
終居高不下;且觀察勒戒工作,性質上屬精神醫療專業領域工作,但
支援醫師非常駐性,到勒戒處所的時間又有限,無法對病人進行實質
生理解毒,因此大多只能判定有無繼續施用傾向。所以面對成果實為
有限並這些官員極力呼籲儘早將勒戒業務由司法體系歸還至醫療體系。

回本期內容

 

《性侵害案 加害者七成是友人》(09/16)

根據台北市警局女子警察隊統計,今年一至七月共受理性侵害案件一
百零二件,七月份發生的廿四件性侵害案件中,有十六件(佔六六%)
是「被害人與加害人有朋友關係」。對此,警方指出,根據近年來北
市發生的性侵害案件分析,確實有高達七成二的被害人是遭認識的人
所性侵害,性侵害地點多在被害人或加害人住處。因此,女性不僅要
提防陌生人,也要小心週遭朋友。

回本期內容

 

《強吻不算強制猥褻?婦團痛批最高院》(09/17)

近日最高法院駁回「強吻案」的非常上訴,引發婦女團體強烈不滿,
1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執法者在判決與性別相關的案件中缺乏性別意識、
完全未正視女性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及感受。婦團希望檢察總長能針對
此案重提非常上訴,也希望具有指標作用的最高法院重新考慮非常上
訴案。

回本期內容

 

《財金公司洩密案 個人資料保護須謹慎》(09/18)

負責處理全國金融貿易資料的財金資訊公司,爆發員工涉嫌洩漏內碼
與勾結偽卡集團。目前初步查證該案極可能與國內近來存款被盜領有
密切關係,並可能另有數筆金融卡密碼外洩,雖然財金公司聲稱資料
檔案另有亂碼存檔,但個人資料之保護應在人事問題,尤其是涉案員
工三人中有兩人任職十年以上。而此次弊案是發生在半公營事業的財
金公司,不禁讓人再度對政府保護個人資料產生疑慮。

回本期內容

 

《各縣市警局 將設鑑識中心》(09/18)

繼刑事警察局成立中央級的「刑事鑑定中心」後,警政署長王進旺17
日正式決定將在全國各縣市警察局成立直屬的小型鑑定中心,目前此
中心規劃冀以將刑警隊鑑識組獨立出來,期能精進鑑識能力。未來亦
不排除編列預算供毒品、尿液的初步鑑定或擴大至車禍現場的鑑定。

回本期內容

 

《桃縣警方將取締 西施演戲抗爭》(09/19)

北市日日春協會在18日以「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為題發
動和桃園縣檳榔西施以行動劇表達訴求。王芳萍表示桃園縣政府用道
德律令管制檳榔西施的穿著並懲罰,是侵犯了人民工作、和身體自主
權。

回本期內容

 

《核四公投第三波千里苦行 百餘人開走》(09/22)

核四公投促進會21日在龍山寺由李敏勇詩人吟詩、高俊明牧師為九二
一受難者家屬及核四公投默禱後,宣讀非武力行動公約即開始行走。
據此次活動召集人鄭先佑指出,重大的公共政策應由人民共同決定,
這是一項基本的公民政治權利。人民若過度依賴由選舉產生的代議政
治,將可能培養出與財團掛勾的新政客,讓社會陷入「民主制威權體
制」,因此希望透過這次的苦行讓人民重視自己的公民權利。

回本期內容

 

《法官誤判 更省救濟》(09/22)

苗栗地院先前將兩位同名同姓的吸毒犯先後起訴,但是後來法官將兩
案併成一案,以連續犯審判,加重其中一位張姓的罪刑;然後將另一
案當作檢察官重複起訴,判決另一張公訴不受。而目前這兩件的簡易
案件以衍出六件判決,且均未定讞。而被加重刑罰的小張姓被告人,
經檢察總長盧仁發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八月二十九日作出判決,
由於涉及事實認定,最高法院將苗栗地院的誤判撤銷,由苗栗地院依
判決前的程序更為審判,以資救濟。更審時能減輕多少刑資,將由承
審法官審酌。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九一一罹難者 追思牆留名》(09/12)

九一一世貿大樓原爆點第一座正式罹難者紀念碑十日揭幕,高約四公
尺的「追思牆」,寫著「二○○一年九一一事件英雄榜」,黑底白字
刻著兩千八百零一名罹難者名字。紐約州州長帕塔基說:「在永久紀
念碑定案前,我們需要能鼓舞我們前進的憑藉。」預料罹難者姓名和
世貿大樓介紹的碑文將在此豎立數年之久。並以此作祈往後的和平。

回本期內容

 

《煽動性言論 香港政府擬立法入罪》(09/14)

香港政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13日表示,近日將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
顛覆分裂罪行之立法進行討論與提出諮詢文件,以及可能建議將煽動
性言論納入顛覆分裂罪行。但香港民主派人士對此政府有意「以言入
罪」深感憂慮。並建議加入豁免條文,以確保批評政府缺失與主張以
和平手段改變國家憲制等言論不致構成煽動罪,而法輪功與支聯會等
組織亦可繼續存在。

回本期內容

 

《中國農民抗暴頻傳 衝擊社會穩定》(09/16)

近年來中國政府因貪污腐敗及農村的苛捐雜稅,使得農民對中共政權
普遍心生不滿。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目前中國已經出現了許多所
謂的「農村英雄」取代了過去政府所提倡的「農村民主」。這些農村
英雄們鼓勵農民們拒絕縣府委派的領導,改而自行選出村里的新領導
人;並帶領許多村民發起抗稅行動,點燃了農村的改革之火。

回本期內容

 

《達賴代表會見西藏主席列確》(09/17)

中共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列確17日對到訪的外籍記者表示已與達賴代
表洛地嘉里會談了一個多小時。
人權團體「西藏資訊網」評論指出,洛地嘉里此行是繼1993年後首次
的官方接觸,將可能改變達賴與中國政府的關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
孔泉重申中國立場:達賴必須放棄分裂活動,並承認西藏及台灣都是
中國的一部份,這樣雙方的談判才會恢復。而達賴表示,他追求的是
西藏自治,而非獨立。但分析家認為如果達賴放棄追求獨立的歷史性
訴求,將可能藏人不滿。

回本期內容

 

《英國民眾進行郊野權益遊行 規模近年最大》(09/22)

來自英國各地的大約40萬民眾9月22日在倫敦市中心進行遊行示威,
抗議工黨政府忽視郊野地區的問題,包括去年發生的口蹄疫、郊野地
區的經濟崩潰和郊野地區的公共服務如郵政和交通服務的消失等等。
這次題為"自由與生計"的游行是英國近年來最大型的民權抗議集會

回本期內容

 

《中國愛滋人權鬥士 萬延海獲釋》(09/22)

中國愛滋人權鬥士萬延海日前在「坦承非法洩漏國家機密」後獲得中
共當局釋放。畢業於上海醫科大學的萬延海曾在北京中國健康教育研
究所、北京現代管理學院健康人類學性戀非正式組織「愛知行動項目」
協調人,為愛滋病人的權益奮鬥奔走,是中國大陸知名的愛滋人權推
動者,後因為將大陸河南省的愛滋氾濫情況對外揭露而於今年八月十
五日遭公安逮捕,經其蘇兆聲與國際人權組織聲援終於獲得釋放。

回本期內容

 

《「公安條例」威脅香港民權 》(09/23)

香港法院9月23日審訊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的兩名學生領袖和一位
民運活動分子,三人均否認有罪。該案中,香港當局引用《公安條例》
中的非法集會罪控告三人在今年2月10日組織或協助組織一個超過50人
的非法集會。

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五年以來當局首次引用嚴厲的法律控告示威者。根據
法律規定,舉行集會必須先得到當局批准。但一些人權人士及支持民主
的組織對這起案件表示震驚,聲稱有關控罪違反香港的《基本法》,因
為《基本法》賦予民眾集會、結社和示威的自由。因此此次判決將引發
一場《公安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的新的法律爭議。並成為觀察香
港能否保持高度自由的標誌。

回本期內容

 

《伊朗和平改革難題 總統提案擴權解職保守法官》(09/24)

伊朗總統哈塔米向議會提交了一項議案,要求授權他解除那些他認為並
不代表人民利益的法官的職務。如此使得未來總統將可能負責憲法在政
府各個機構中的執行,其中包括司法界。預計,哈塔米提交的這一議案
很可能會在主要是由改革派人士組成的議會獲得通過。但在成為法律之
前,還需要由非選舉產生的'憲法監護委員會'批准。

伊朗法院被認為是哈塔米改革計劃的主要障礙之一。過去幾年來,代表
強硬路線的法官們禁止了80多家自由派報紙,監禁了一些支持改革的活
動人士。然而此提案若通過將破壞伊朗司法之獨立性,此亦為保守派極
力反對之因,綜見這項提案無奈提案與困難重重可見伊朗的和平改革仍
須長遠時間。

回本期內容

 

《美對伊動武立場不變 強權心態無遺 》(09/25)

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在接受BBC採訪時說,處理伊拉克問題的當務之急是,
確保消除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是,即使伊拉克遵守了聯合國
的決議,鮑威爾也不肯排除推翻薩達姆﹒侯賽因的選擇。美國正在繼續
要求安理會其它成員國對伊拉克採取更多的措施。而鮑威爾的這番話突
出表明了在伊拉克問題上美國與其最親密的盟國之間的嚴重分歧,無助
於消除聯合國安理會中其它成員國的擔憂。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報新聞網 、台灣日報、
 自由日報、工商時報、BBC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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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拿回塑造議程的民主權利-核能議題的人權面向》
⊙黃文雄(台權會顧問)

核能的議題被邊緣化已經夠久了。第三次的環島反核苦行九月二十一日
(九二一)將從龍山寺出發,不知道是否能改變這種狀況。這裏所牽涉
的絕對不僅僅是核四的問題,也不僅僅是核能的問題。

回國已經六年多了,有件事卻還不能習慣。那就是台電電備載量最低的
炎夏,居然有那麼多公私場所一邊大開門窗,一邊大開冷氣。每次背脊
發涼,絕對不僅僅是因為背脊正對著那十幾、幾十噸的分離式冷氣機,
更是因為這種超現實的現象所象徵的是一種大家都已見怪不怪的瘋狂。

您冬天出國到下雪的溫帶國家旅行過沒有?尤其是那些和台灣的錢淹腳
目相比,可以說是錢淹膝蓋的國家。在那些國家,公共場所都有旋轉門
或自動門,為的是防止消耗能源的暖氣外洩。私人住家雖然在隱私上備
受尊重,卻也不是「大爺有錢,誰管得著?」的堡壘。政府會派人來拍
紅外線照片。如果你的房子像宋七力的頭臚般發出光芒,這表示房子的
絕緣防洩不夠好。政府會和你協商改善所需要的輔助。能源使用效率比
台灣高出二、三十%的工廠也一樣。

暖氣和冷氣都消耗能源,背後的科學是相通的。和台灣相比,我總覺得
這些國家不論出於甚麼理由要考慮使用核能,還比較有起碼的道理可講:
人家要不要冒險蓋核電廠的論證是建立在努力節約能源的基礎之上的,
或至少和能源節約的努力相伴而行,以盡量少蓋核電廠。

在這些國家,要不要冒險使用核能的民主辯論也絕不規避一個基本人權
的問題。如果沒人喜歡核電廠蓋在自家的後院,究竟要蓋在誰家的後院?
生命、生存和健康是最最基本的人權,不能因為多數人的利益而要求少
數人犧牲的人權--即使是在大家已經努力節約能源的情況下。台灣卻
從來不曾嚴肅對待這個問題。繼續一邊大開門窗一邊大開冷氣之餘,我
們至少是不介意由貢寮和蘭嶼的同胞用生存、生命和健康替大家承擔使
用核能的風險。我們甚至失去了問某些問題的能力,例如:貢寮究竟離
台灣只有多少公里?

我曾經和小孩子談過這些問題,小朋友們都不覺得有甚麼難懂的道理;
有位小朋友還建議我們一起去問一家同時大開門窗和冷氣的商店老板。
如果小孩子有這樣子批判的智力和道德的敏感,那麼問題是不是出在大
人?或出在讓大人喪失批判的智力和道德敏感度的歷史、結構和這兩者
之下的權力操作?

就拿憲法人權被「凍結」四十餘年的威權統治時期來說吧。前幾個核電
廠是「大家長」決定要建的。不容置疑使「有耳無嘴」的我們習慣性地,
甚至很「方便」地逃避了自己的道德責任,因此也削弱了我們的道德敏
感度。台電及其專家的宣傳攻勢,更以其美景的描繪和安全的保證窄化
了我們知識的地平線;能源節約不是沒有想到,就是幾句口號就可以打
發的東西。威權統治者的暴力絕大多數時候是備而不用的。絕大多數時
候,他只需要替我們準備不必負責與不必思考--因此也不必質疑反抗
--的藉口。

民主化的開始使我們失去了這種「方便」。於是有關核四的雜音出現了:
有一部分的公民恢復了連我的小朋友們都有的批判智力和道德敏感。她/
他們的雜音甚至在某個程度內影響了其他公民。但我們終究是綁過小腳
的人:看看我們如何對同時大開門窗和冷氣那麼見怪不怪!想想我們對
貢寮和蘭嶼人的同情有多曖昧!

另一方面,核能的經濟與意識形態上的既得利益者仍然非常頑強與敏捷。
即使停建核四擺上了國家政治議程,他/她們仍然有辦法靠著某些媒體
的配合把議題八卦化--不管是唐飛的辭職還是陳水扁對連戰的無禮。
這些都是事實,但看看既得利益多麼成功地同時也乘機把核四和核能的
議題邊緣化了。此後一段時間,八卦化的對象恐怕也將變成林義雄和陳
水扁意見相左之類。

我想結論很清楚。第一,我們不能懶惰地繼續依賴和我們自己同樣曖昧
遲疑的執政黨。第二,我們一般公民要把自己的批判性的智力和道德的
敏感度找回來。第三,我們必須拿回來我們塑造國家議題的民主權利與
權力。

即使核能有九成九台電所聲稱的安全度,即使台灣錢淹過了我們的膝蓋,
難道就可以去蓋核電廠嗎?我想這將是九二一環島反核苦行我邊走邊想
時的思考起點。

(本文為2002.09.20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登載文章之完整版)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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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相關聲明

《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聲明: 我們不需要四處兜售個人資料的官僚》
⊙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根據日前報載,財政部長李庸三於本月十四日全國賦稅會報中表示,為
縮短稅收短徵項目,已與法務部協調,允許法務部「直接」調閱財稅資
料中心所保管之各欠稅人財產資料,以加強清理欠稅之效果。
  
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與長期關注隱私資料保障之各界專家、朋友,對
於財政部基於公平執法原則加強稅務稽徵效率,並無異議。惟財政部為
財政主管機關,雖依法可本其執掌,蒐集處理攸關民眾財務隱私資料,
以俾管理國家稅收事務,惟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
之基本立法精神,除非具特定目的,且合乎個資法第七條所規定之情形,
不得進行資料之蒐集與處理,法有明文;更重要的是,根據同法第八條
之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必要範圍內為之,並
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除非具有第八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否則不得
為特定目的外之使用。因此,除非財政部能合理充分說明其究竟是依據
第八條所規定的何種例外情況,允許法務部直接調閱財稅資料中心內所
保存之資料,否則財政部仍無權逕行轉移此項本來僅為其財政主管機關
職掌之特定目的所蒐集之人民個人資料。

倘若財政部和法務部兩部會之間在無法令明文授權之情況下,僅透過協
調機制,即欲共享民眾財稅資料,無論其原先意欲達成之執法目的正當
性為何,皆已違反個資法所落實之法治國家保障人民個人資料隱私原則。
  
我們認為,財政部意欲逕行對法務部開放人民財產資料庫之舉除具有明
顯違法之嫌,並嚴重破違背台灣社會對政府貫徹保障人民隱私之現代法
制的期待。適值日昨財政部轉投資之財金資訊公司亦發生職員洩漏數十
萬筆信用卡資料情事,牽涉百萬持卡人之財產權益,但卻絲毫未見身為
財金資訊公司大股東之財政部積極介入處理,這兩個連續出現的新聞事
件,更是坐實了我們長期以來對政府/官僚系統襯職扮演個人資料「善
良管理人」能力之強烈懷疑。
  
我們強烈呼籲身為中央政府一級部會之財政部,切勿輕忽保障民眾隱私
資料之重要性並帶頭反挫台灣社會之隱私權保護運動,同時期望各級政
府單位勿將其職掌任務過度神聖化,輕易藉行政管理和執法之名,漠視
和斲傷人民之隱私權利,並應積極善盡保障全民個人隱私資料之責。

2002年9月18日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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