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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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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家長與教師的對立?
【左右看】民主社會中的公民與消費者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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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家長與教師的對立?
在全國教師會動員928遊行前,便有部分家長團體提出批評;而在928遊行後,據說是擔心教師的龐大動員力,而使國家在教育政策上對於教師「節節敗退」,因此便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拜會行政院長游錫?,要求未來在教育政策制定與協商時,家長應有對等協商參與權,同時並反對教師擁有罷教權。
縱使我們可以從種種訊息解讀出,家長團體似乎是衝著全教會而來,不過,這樣的解釋恐怕只會落入陰謀論的陷阱中,對於問題的釐清並無多大意義;因此,雖然我們不解,為何家長團體對於教師的成功動員懷有如此強烈的不安感,但是依舊可以對家長團體的部分訴求進行討論。
首先,家長團體提出了教育政策的對等協商參與權,這部分看似並無太大爭議,其邏輯卻仍有漏洞。家長們說「學生才是教育的主體」,這種說法當然值得肯定,但是我們必須指出,所謂的主體,其意義乃指能夠進行獨立思考、行動的個體或群體。因此,若學生是教育的主體,那麼,該當參與協商的就該是學生團體而非家長團體。當然,若是家長們認為,中小學生並無獨立思考與行動能力,因此必須由「法定監護人」來代行其權力,我們仍可質疑,家長在代行權力時,所代表的究竟是學生權益,或是家長的欲望?家長做為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其權利來源是來自血緣關係,而非如同其他代表制所呈現的「可選擇性」;換句話說,學生被家長所代表乃是「先天的強制」,但是其他代表制則是來自於「論理、選擇與監督」。因此,此種「代表」所內含的意義,是必須再進一步釐清的。
再者,家長團體反對教師具有罷教權,這恐怕是將罷教權看得太過恐怖,就如同過去的政權將工人罷工當作「共產黨的紅色恐懼」般。未來即使教師擁有罷教權,仍將受一定的法定程序所規範,並非是任一教師均可任意為之,而且在教師行使罷教權的過程中,學生們正好可從此過程學習到現代公民權的行使,有助於學生學習成為民主主體,念茲在茲於學生主體性的家長們,豈不更該歡喜?況且,許多家長們認為,自己才是教育的顧客,那麼,在家長們將教育當作是市場上的商品買賣關係時,為何又不願接受伴隨著商品市場而出現的罷教(工)權?
對於這次928遊行後,演變成家長與教師的對立,著實令人不解:教師們不滿與訴求的是國家的教育政策,家長們不滿的又是什麼?如果是希望對於教育政策也能有參與空間,那麼,是教師扼殺了家長或學生的參與空間嗎?目前,這真的是一個謎。
【左右看】民主社會中的公民與消費者之辨
【左看】虛構的消費者
■慕褘辰
繼10萬名教師走上街頭後,22個家長團體走進行政院向行政院長表達意見,針對之前「教師是教育部顧客」的談話,游揆這次提出「學生也是顧客」的說法,意圖做教師與家長兩方的「雙面白臉」。
教師是教育部的顧客嗎?恐怕大有疑問。基層教師此次走上街頭,喊出的口號其中之一就是「要工會」,確定自己的受雇者身分,而政府則是雇主,看看薪水袋是誰發的,就知道誰是老闆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真正的重點是,若教育部真認為老師是顧客,那老師就是消費者了,但是老師又消費了什麼呢?實在啟人疑竇。
將公民身分貶低為市場中的消費者,其實正是政客慣用痲痹人民能動性的手段。好像透過那隻「看不見的手」,政黨政治主張便可與民眾的政治需求取得一個平衡,而得到最佳效用的社會選擇。可是政治之所以是可欲的,就在於現代社會的公民,並不是躲在民調數字背後的「民意」,而是具有決定能力的個人。
也就是從這個意義出發,全台灣的基層教師勇敢實踐他們的公民權,全國家長團體理應接受這個事實,而不要頂著「消費者至上」的大帽子過乾癮,如何把握時機與教師會展開全面和解、溝通,而不是乞求上位者的垂愛,方為民主政治的正道。(文字工作者)
【右看】家長會的反撲
■林水秀
眼見928十萬教師走上台北街頭,家長團體終於按捺不住內心的恐懼與焦慮,向內閣高官尋求奧援,教育部長黃榮村則再度重申「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教育部絕不會讓任何一點點犧牲學生學習權的事情發生」。
學生的受教權固然重要,學生也當然是受教育的主體,但是若刻意藉由突出學生權益,打壓教師行使憲法所賦予的公民結社權時,問題就必須談個清楚。什麼叫作「學生也是教育部的顧客」?是不是說,家長繳了學雜費給政府,政府開設公立學校,所以學生與家長就是消費者,教師則是勞務的提供者,如果教師膽敢供應不合格的商品,比如說罷教,那可真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福祉。花了錢卻當不成老大,反而成了生一肚子氣的冤大頭,你說冤不冤啊?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市場中,只有合意與否問題,但國民教育本身並不是在市場中販售的商品,每個在中華民國設籍的兒童、青少年,都有接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而教育品質的良窳,除政府政策外,還需要教育利害關係人—家長、學生與教師三方面協商。家長協會硬要搞成硬碰硬,不但妄想引教育部清兵入關,而失去與教師會協商的先機,恐怕最後落個得不償失的下場。(文字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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