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歐洲社會憲章」的新挑戰 (林佳和) ┌───────── ■ 南 方 電 子 報 ■ ──── 2000/04/11 ┐ 讓商業邏輯下失去戰場的理想在網路發聲 └── 南方社區文化網路:http://www.south.nsysu.edu.tw ────┘ ==========================【今日主題文章摘要】========================== ◎「歐洲社會憲章」的新挑戰 (林佳和) 在二次大戰後所展開的,以歐洲理事會(Europarat)為主導機制 的歐洲統一運動中,在其首要而且具歷史及結構性意義的歐洲人權公 約(Europaische Menschenrechtskonvention - EMRK)於 1950 年簽署、1953 年正式生效後,幾近在同時,幾個歐洲理事會的會員 國政治人物們,便開始蘊釀要逐步溝通討論,希望也形成一所謂「有 關社會事項之歐洲人權公約的姊妹作」。第一個具體的步驟是在 1954 年,歐洲理事會中的部長會議(Ministerkommitee)正式通知 各會員國議會代表,開始集會討論一個歐洲所期盼的社會公約。 ============================【編輯室報告】============================== ◎九二一捐款收據招領 九二一震災後,感謝許多讀者的熱情捐款!目前所有款項已移交新 故鄉文教基金會,新故鄉會開「捐款收據」給所有捐款的讀者,如果 您未收到,請撥電話 0991291579,與 GRIEF 連絡。 另,下列讀者,請將您的連絡資料(email、電話、住址)mail 給 grief@esouth.org,以便寄上捐款收據,謝謝您。 施群芳、林昕、馮建三、邱雅芬、林玲君、林進祿、 傳意工作室(謝耿星)、潘信輝、廖信權 又,因作業延誤,捐款收據要在八十九年度報稅時才能抵稅,造成 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人文通訊】========================== ◎關於鎮西堡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的一些工作報告、困境及構 想(2000 年 2 月中 -4 月 10 日止)(黃國超 ) ◆ 1.2/14-15 至台北陽明山舉辦親子活動,參觀海洋館、夜市及木 柵動物園。 ◆ 2.2/17 日於新竹學租大樓與新竹區扶輪社合開捐贈 24 萬河川保 育經費記者會。 ◆ 3.2/28 於竹東五尖教會舉行五尖區原住民 228 及白色恐怖受難 者紀念禱告會。(目前仍有超過 5 名以上,正在協助申請國家賠 償) ◆ 4.3/1 鎮西堡教會幼兒園開課(目前缺乏經費中);婦女傳統編 織班(鎮西堡、新光、泰崗)開課。下午舉行社區發展(環境美 化)座談會。 ◆ 5.3/8 至台中武陵農場參加雪霸國家公園所舉辦的生態保育講習 課程。 ◆ 6.4/1 泰雅學生會來訪二天;青少年生態解說員初級班開課,約 30 名報名參加。 ◆ 7.4/2 黃石口琴樂團至鎮西堡教會演出;邀請新竹種子工作室於 泰崗舉辦第一次社區營造說明會。 ◆ 8.4/3 司馬庫斯婦女編織班第二次上課;晚上社區會議,討論社 區報及其他社區工作。 ◆ 9.4/6 立委巴燕及原民會、農委會至司馬庫斯考察飲用水及灌溉 設施問題;司馬庫斯男子竹籐編織班開課。 ◆ 10.4/9鎮西堡教會至萬華艋舺教會獻詩。 以上是我個人參加的部分,社區還有一些環境美化、植樹、種花等 等工作未列入清楚時間記錄。 ◆ 目前正在進行的工作: 1.內政部青少年認養鄉計畫:內容主要為親職教育、家庭訪視、營會 、課業輔導等四項,範圍為全鄉。目前這部分的工作亟需各界參與 協助,特別是具社工背景者。 2.組織社區工作團隊:目前協會只有專職一名,我們希望能夠增加幾 名專職或兼職(當地為主),但是目前在適合人選上,仍有困難未 獲突破,短期內,因結案報告需要,仍須一些漢人朋友參與協助。 3.請縣立文化中心及種子工作室的朋友協助指導報帳及協會經營的問 題,特別是報帳的部分;五月份開始撰寫明年度計畫書。 4.四月底起將展開今年度水果產銷的社區討論會議,今年將著重在網 路的行銷工作上,目前急需網頁設計人員義務協助網頁及網站的設 立,請大家幫忙。 5.泰崗、司馬庫斯、鎮西堡等地將持續舉辦社區營造說明會,邀請其 他原住民或工作者說明及討論。 ◆ 未來工作: 1.青少年生態解說員將分初級、中級、及高級班,明年度中級班將加 入地方文史解說訓練,後年高級班,將補助還有興趣深造者,至專 業機構實習。 2.今年將首度發行社區報,目前活動消息暫以鎮西堡、新光及司馬庫 斯為主。 3.籌募電腦設備,開辦社區電腦教學,請各界予以協助或轉介資訊、 資源。 4.重新規劃鎮西堡教會空間,希望明年能增設視聽中心,增加部落居 民及青少年正當娛樂。 5.各部落老人口述歷史的記錄與整理,以及泰崗百歲文面老人的影像 紀錄,尖石鄉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口述史紀錄、部落產業變遷史紀錄 。(這部分工作,歡迎有興趣參與者與我聯絡) 6.將邀請清大曾晴賢教授協助指導鎮西堡溪的河川魚類調查工作。 7.網站的架設,從事社會資源的連結及資訊的傳遞,促進農產品及手 工藝品的銷售。 8.社區家戶分段認養道路二旁做綠美化工作,目前已經種下數千株以 上楓香,沿途亦以撒下花種。 9.設置神木區管制關卡,控制遊客人數。 以上是我春假期間在部落與社區討論的一些構想,未來幾個月,相 信會有更多的工作想法產生及實踐。暫時將這些想法寫出做一個記錄 與報告,原住民社區資源匱乏,又面臨觀光的巨大壓力,期望各位能 予以關心及不吝協助、指教。 黃國超 2000.4.10 清大人類所、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成員 ◎(台北)張美陵個展開幕 (5/6) ===================【其他電子報寄出最新文章摘要】=================== ◎ 【人本教育電子報】甘心讓一切停下來?(葉怜惠) 我當然不甘心讓一切停下來,因為我知道自己做的是對的事,是該 做的事;所以,我當然也絕不屈服!我只是有點累了,休息一下就會 好了!別忘了,蘇建和他們也一直不屈服地在看守所內努力地活著喔 !即使他們再遭遇打擊,他們也會再重新站起來的。 ◎ 【 gospel/ 陳韻琳 -psycho/ 蘇友瑞網路通訊】墮落、苦難、博 愛與正義─從電影『以父之名』談起 (翁國維 ) 為什麼人性會墮落?為什麼社會常有不同時代的苦難?什麼是博愛 、什麼是正義?這些縈繞我們心中永遠的提問,再一次被『以父之名 』這部電影所激起,我們會如何回答?如何面對心中這種盤根錯節的 疑惑? ◎【立報左右看】政商共生劇 (凌於婷, 施至慧) 在土地開發過程中,為資本家鞠躬盡瘁,蔡兆陽不是第一人。以 前江丙坤就為了開設工商綜合區,千方百計挑戰既有都市計畫體系, 後來為了拜耳投資案,自己下鄉蹲點,在民眾面前做化學實驗。所謂 亞太營運中心的經貿特區計畫,更是企圖讓資本家有塊不受外力干擾 大玩特玩的特區。這些技術官僚以為資本就是社會,他們在法令上為 資本家解套,但是沒有加入民眾參與的過程,因此權力的天平更往富 人的一端傾斜,百姓的交通與生活環境更加惡劣。國土規劃理應是考 量各種生活需要後的政策結果,到了他們手中,都市計畫只是為利潤 而非為國民生計而計畫。 (以上文章請至 http://www.south.nsysu.edu.tw/sccid/welcome/welcome000411.html 閱讀 ) ===========================【主題文章】============================ ※以下文章由「勞動者電子報」提供,不代表「南方」立場。如需轉 載,請直接與提供單位聯絡。若您有不同意見,歡迎您回應與挑戰 。 ────────────────────────────────── 標題:「歐洲社會憲章」的新挑戰 作者:林佳和 來源:勞動者電子報 [labornet@tpts1.seed.net.tw] ────────────────────────────────── ◆「歐洲社會憲章」的誕生! 在二次大戰後所展開的,以歐洲理事會(Europarat)為主導機制 的歐洲統一運動中,在其首要而且具歷史及結構性意義的歐洲人權公 約(Europaische Menschenrechtskonvention - EMRK)於 1950 年簽署、1953 年正式生效後,幾近在同時,幾個歐洲理事會的會員 國政治人物們,便開始蘊釀要逐步溝通討論,希望也形成一所謂「有 關社會事項之歐洲人權公約的姊妹作」。第一個具體的步驟是在 1954 年,歐洲理事會中的部長會議(Ministerkommitee)正式通知 各會員國議會代表,開始集會討論一個歐洲所期盼的社會公約。 到了 1958 年,國際勞工組織的行政委員會在法國東部史特拉斯堡 ,邀集歐洲理事會的會員國代表共同集會,商議在共同的國際公約以 及國內法的層次上,各國應如何努力使其社會事項的規範水準能考慮 、或甚至拉齊至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要求。這個在史特拉斯堡所進行 的三階段會議,是整個歐洲理事會會員國代表對社會事項之規範,形 成基本共識的最重要里程碑。會議結束後,各國出席的議會代表共同 發表了「歐洲社會憲章草案」,至 1960 年,這項草案再經歐洲理事 會之政府社會委員會(Regierungssozialausschus)進一步整理定案 ,提出如現行之三十八條條文暨附件,隨後在 1961 年為歐洲理事會 的十三個會員國簽署通過,「歐洲社會憲章」(Europaische Sozialcharta - ESC)正式生效。 ◆「歐洲社會憲章」的內涵 歐洲社會憲章共分為五章以及附件。其核心是第二章的實質規定, 為第 1 至第 19 條,分為四類不同性質的規範組別:第一類、個 別勞動關係:包括工作權、合理安全而健康的勞動條件、合理的勞動 報酬、對受歧視之勞動者族群的權利保障,包括:孩童及青少年、婦 女、殘障人士、外籍勞工等。第二類、集體勞動關係:包括結社自由 、團體協商權、對罷工權的承認及保障(此亦為國際法上首次的明文 承認罷工的合法性)。第三類、對社會進步的保障:包括職業咨詢權 、職業訓練權。第四類、社會法上之事項:包括健康保障權、社會安 全之權利、社會照養權及行使社會工作的權利。 ◆「歐洲社會憲章」的發展 歐洲社會憲章在制定後,歷時數十載,自然在各簽署國之討論及立 法轉換之餘,有種各種不同形式及面貌的發展與變遷,我們姑可將之 稱為有關社會憲章的法政策討論;大略說來,有以下幾個值得一提的 重要發展: 第一、有關實質勞動及社會權利的部份在有關實質之權利的部份, 首先,歐洲理事會的九個會員國在 1988 年 5 月 5 日共同簽署了「 歐洲社會憲章附加議定書」(Zusatzprotokoll des ESC),在這份 議定書的第一章,包含了四項舊的歐洲社會憲章中所沒有的權利: 1. 在就業與職業中,不得有基於性別所為之歧視的平等處理及機會 平等權 2. 勞工在廠場及企業中之資訊及咨詢權 3. 勞工在廠場及企業中參與決定及改善勞動條件之權利 4. 老年人請求社會保障之權利。第二章則進一步規定這四項權利的 定義以及排除條款,第三章則要求所有簽署國至少要批准認可四 項權利中的任一項。 這份附加議定書雖然列入一些歐洲社會憲章原本所沒有的內容,但 就一所謂「社會權保障的先進水準」而言(如北歐及德國的立法), 它不但不及某些已簽署之國際公約的國際水平(例如有關禁止歧視的 條列事由部份,甚至遠不如國際勞工組織第 111 號公約所規範的內 容),尚且不如某些簽署國內國的立法標準! 第二、有關監督各國執行歐洲社會憲章的部份 歐洲社會憲章向為人詬病的,就是監督各簽署國執行狀況的機制並 不健全,有鑑於此,1991 年 10 月在義大利杜林所舉行的歐洲部長 會議,通過了歐洲社會憲章的變更議定書(Anderungsprotokoll des ESC - AP),主要內容在於有效的變更監督各國執行憲章規定之機制 。這份議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減少監督機構(各國議會代表不再參與監督) 2.區分權限,以減少權限的重疊(例如鑑定委員會只負責法律方面的 問題,政府委員會則負責政治方面的事項) 3.擴大資訊的公開,並增加額外的報告接收機構:除了定期公開執行 報告書,並在工會與僱主團體之外,另外列入一些國際性的非政府 組織,明定必須向其提供各國執行狀況的報告; 4.修正第 29 條中所規定的部長會議之表決方式,使之更容易通過所 謂的部長會議個別建議。 不過,上述這份重整整個監督執行機制的變更議定書,必須在所有 簽署國的內國立法批准認可後方能生效,而至今,仍有一些國家,例 如態度堅定的德國,其內國政府或立法機關依然不願批准認可,遂使 得這份議定書未能發生效用。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曾有一些國家的代表蘊釀提出一個歐洲社會 憲章的附加議定書草案,希望獲得各國支持與通過簽署,這份議定書 草案的主要內容是賦予工會、僱主團體及一些特定的非政府組織所謂 「異議權」,也就是得以對於某一國內執行歐洲社會憲章的情況提起 異議,進而進入異議程序;這份議定書草案主要是由工會方面陣營所 推動,但至今仍受阻於一些國家的反對(如德國)而未能達到合意簽 署的階段。 ◆「歐洲社會憲章」的新挑戰 1.在歐洲十數個民主國家四十年來的發展來看,歐洲社會憲章在各國 勞動及社會法的實際形成上,扮演相當重要的支配作用,特別是在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的西歐經濟重心復甦時期,歐洲社會憲章在 那一個經濟開始掛帥的時代,對於各國政治及社會上社會及勞動權 利的政策形成,有相當的影響作用,特別是在某些具體的歐洲性問 題上,例如各國勞工的遷徙工作,即對外籍勞工的保護,堪稱歐洲 邁向統一經濟及政治領域的重要發展。 2.在各簽署國內國勞動及社會法的適用上,即便在尚有爭議的情況下 ,歐洲社會憲章仍不失為一相當具有實際效用的國際法協定;以德 國為例,雖然聯邦政府對許多憲章的條文表示保留態度,而專家學 者所組成的獨立鑑定委員會也多所指責德國法的許多情況,但在德 國司法實務上(請特別注意:德國的許多勞動法制皆無成文規定, 特別顯出司法判決的重要性),卻經常引用歐洲社會憲章的相關內 容作為其裁判的重要依據及參考,無論採取的是那一種方式或途徑 (如將之視為直接適用的聯邦法、法律漏洞的填補依據、裁量或利 益衡量的標準等)。 3.隨著整個資本主義發展的急速變遷,以及政經社環境的大不相同, 在歐洲整合以進至一相當階段的今天,早已有不斷的呼聲及行動, 籲使整個全面檢討歐洲社會憲章,乃至於建立一符合今日需求的歐 洲社會條款;但,今非昔比的是,歐洲已難再有建立一統一的社會 及勞動權標準的機會及本錢,經濟全球化及所謂競爭國政治文化及 氣候的現況,使得各國赤裸的利益考慮去除了一個正面思考社會問 題的共識基礎,在這個大環境下,四十年前的歐洲社會憲章是否將 成為絕後的絕響?從阿姆斯特丹的歐盟高峰會來看,或許如此的悲 觀預測真將實現。 ==================================================================== ■ 負責人:陳豐偉 (roach@esouth.org) 「南方電子報」主編:張育章 (tm@esouth.org) ■「南方」編輯部 (TEL: 07-3878717, FAX: 07-3878706, Email: south@url.com.tw, 通訊信箱:高雄郵政第 23-16 號信箱宋明珠收) ■ 訂閱∕退訂請到:https://enews.seed.net.tw 或到智邦生活館(http://www.url.com.tw)申請 free email 後訂閱 從智邦訂閱者欲退訂時,請回到智邦進行。 ■ 「南方」需要您的贊助,請劃撥 41830863 陳豐偉帳號 或至 http://www.mall.net.tw/south/ 以信用卡捐款 ■ 系統支援:中山大學網路組/智邦生活館 電子商務系統由亞特列士 (http://www.atlas.net.tw/) 贊助 ==================================================================== =================================================== 【智邦生活館】負責協助發送本電子報 (http://www.url.com.tw) 【電子報訂閱】用戶要訂閱或取消本電子報請到 (http://www.url.com.tw/ENew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