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公寓大廈面面觀》公共設施的點交有瑕疵時,該如何主張權利? ◤ 崔 媽 媽 電 子 報 ◢ 2002-10-17 ════════════════════════════════ ** 一份專注於〔住宅、社區、都市、環境〕議題的網路通訊 ** 歡迎上網 http://www.tmm.org.tw/ ════════════════════════════════ 《公寓大廈面面觀》公共設施的點交有瑕疵時,該如何主張權利? 小王打算與其女友結婚,於是打算買一棟樓房作為兩人愛的小屋 。某日,在宣傳單上看見某一大樓宣傳,小王見該大樓有完善的公共 設施,包括圖書館、游泳池及健身房等等。重要的是,房價也相當合 理。這對於講究生活品質又無充欲資金的小王而言,不啻是一大好購 屋機會。在實際參觀過房子之後,小王當下決定購屋。嗣候,小王正 式搬入該屋,並開始著手準備結婚事宜。沒想到,搬入該屋之後沒多 久,發現圖書館根本沒有書,甚至上了鎖。而健身房及游泳池也根本 還未點交給管委會。小王相當生氣,在一次所有權人會議中,小王慷 慨陳詞,大力抨擊建商做法不當並提案要求管委會迅速對此問題作出 處置。請問,管委會應如何處理? ════════════【商業廣告】══════════════ 0951-058123職棒戰況報導,讓您即時掌握每一局的比賽! http://www.tomap.com.tw/redir/coop.php?id=a030 ════════════【公益廣告】══════════════ 崔媽媽基金會徵「搬家評鑑儲備幹部」 ■工作內容:搬家公司評鑑相關作業處理 ■工作時間:週一 ~ 週五 PM 1:00 ~9:30 ■ 專長、特質 ◆具溝通、協調及應對能力,熟中文word及Excel 的操作 ◆ 中文輸入速度每分鐘達25字以上者 ◆ 頭腦清晰、喜歡思考、反應佳、具分析能力 ◆ 具備活動策劃、執行之能力 ◆ 具備會議準備、會議整理的能力 ◆ 具備法律概念者佳 ◆個性積極主動,對社會工作具服務熱忱者 ◆ 對瑣碎的行政工作具耐心者 ◆ 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佳 ■福利 ■組織特質 ◆ 享勞健保、三節獎金 ◆ 具社會改革理想 ◆ 提供晚餐 ◆ 團體氣氛佳 ◆ 有特休、補休制度 ◆ 人性化管理 ◆ 退休制度完善 ■應徵方式 意者請附詳細履歷、自傳、期望待遇寄至本中心(未附自傳者恕不進一步通知)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72號1樓 「崔媽媽基金會」柯小姐收 Fax:(02)2368-3073 Tel:(02)2365-8140 e-mail:yufang@tmm.org.tw ────────────────────────────────── 【活動訊息】從10/10~10/16,這一週的活動訊息,我們為您完整收錄。 ────────────────────────────────── ■動員類■ ■課程類■ @(台北市)職場大贏家人物論壇--與頂尖思維接軌(第四場)(11/13) @(嘉義縣市)休閒產業解說人才培訓研習(11/9) @(台北市)國際事務研習營(10/12) @(台北市)圖文書創作在台灣-紅膠囊主講(10/18) @(高雄市)九年一貫新課程課程座談會(10/19) @(台北市)邀您一同發掘新鮮事(10/9) @(台北市)「婚姻保健室」講座(11/7) @(台北市)你我來跑步 健康第一步 身心障礙者接力大會(11/3) @(台北市)創作社《瘋狂場景-莎士比亞悲劇簡餐》(12/19) @(彰化縣市)公民合作小學蒙特梭利教學經驗分享(10/19) @(台北市)國際健康講座系列8 台灣參加世界衛生組織了?!(10/23) @(宜蘭縣)市民主教育研習第二梯次(11/9) @(台南縣市)2002打造海洋新故鄉研討會(11/23) ■展演類■ @(台北市)穿越嘈嘈的自己vs無言劇2002(11/9) @(台北市)台北越界舞團2002巡迴公演(11/7) ■徵求類■ @(宜蘭縣市)慈林誠徵工作伙伴(10/16) ■其他類■ @(台北市)張小虹《在百貨公司遇見狼》新書座談(10/26) @(台北市)『舊市府文化空間的再造與社區營造工作』說明會(10/12) @(台北縣)二格山秋季自然體驗活動(11/17) 》以上活動訊息請至 http://activity.ngo.org.tw 閱讀詳細資料。 ──────────────────────────────── ★ ☆ ★ 南方人文活動托播系統轉換完成,請直接上網托播 ★ ☆ ★ 南方人文活動托播正進行系統轉換,已於90年10月5日完成。新系統上線後, 已改變作業方式,並開放給各社團自行上網張貼活動。 所以,麻煩有需要托播活動的社團直接將您欲托播的活動訊息直接至 http://www.esouth.org/sccid/union.html 的網頁進行張貼,但提醒您務 必以純文字檔(.txt檔)的格式張貼。 ──────────────────────────────── ================================ 【本週主文】《公寓大廈面面觀》公共設施的點交有瑕疵時,該如何主張權利? ================================ 崔媽媽法律義工----李汶哲律師 【問題】 小王打算與其女友結婚,於是打算買一棟樓房作為兩人愛的小屋。某日, 在宣傳單上看見某一大樓宣傳,小王見該大樓有完善的公共設施,包括圖書館 、游泳池及健身房等等。重要的是,房價也相當合理。這對於講究生活品質又 無充欲資金的小王而言,不啻是一大好購屋機會。在實際參觀過房子之後,小 王當下決定購屋。嗣候,小王正式搬入該屋,並開始著手準備結婚事宜。沒想 到,搬入該屋之後沒多久,發現圖書館根本沒有書,甚至上了鎖。而健身房及 游泳池也根本還未點交給管委會。小王相當生氣,在一次所有權人會議中,小 王慷慨陳詞,大力抨擊建商做法不當並提案要求管委會迅速對此問題作出處置 。請問,管委會應如何處理? 【解答】 針對此問題,要了解的問題有二; 其一、上開圖書館、健身房等設施其性質為何?是否為共用部分? 其二、管委會應如何請求? 針對第一個問題,所謂「共用部分」,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四 款規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 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準此定義,上開圖書館、健身房及游泳池等屬於 共用部分,應無疑義。 接下來,問題是既然上開公設屬於共用部分,則建商遲不點交,管委會可 以如何主張權利?而這個問題,又牽涉到管委會當事人能力的問題以及其縱使 有當事人能力,在訴訟上,管委會是否可以聲明要求建商將上開公設點交於自 己(即管委會),抑或是要求點交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其他的問題甚至包括, 小王是否可以主張買賣契約瑕疵,而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首先管委會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原告要求點交於自已或全體區分所有 權人? 按管委會在訴訟上雖有當事人能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參照),然其 是否為適格之當事人則又係另一問題。公共設施基本上是個別的區分所有權人 與建商之間買賣契約內容之一部份。換言之,公共設施之要求點交,基本上應 該是當初向建商購屋的這些買受人(也就是區分所有權人)。因此,以管委會為 原告,在訴訟上要求點交,勢必有當事人不適格之問題,進而遭判決駁回。但 是,實際上卻似又無從乙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一起為原告?因此,最好的方法是 以選定當事人之方式,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選定管委會主委為當事人,而以該 主委個人名義為原告在訴訟上要求建商點交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相關文章:http://www.tmm.org.tw/ap/manual/sep-01.htm ────────────────────────────────── ◆「崔媽媽基金會」 ◆電 話:(02)2365-8140(代表號) ◆傳 真:(02)2368-3073 ◆地 址: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72號一樓(新生南路三段70巷內) ◆服務時間:每周一~周五,下午1:00~5:00;晚上6:30~9:00 ◆網站地址:http://www.tmm.org.tw ◆e-mail:tmm.org@msa.hinet.net ◆服務項目:1、租屋資訊提供(房東托租、房客找屋) 2、租屋法律義務諮詢 3、優良搬家公司推薦、搬家糾紛諮詢 4、網路社區生活資訊(二手舊貨、兒童學齡前資訊…) 5、台北市大學社區工作推動 6、各種社區工作經驗分享 7、全台資料最齊全的社區工作網站 8、公益社團活動資訊托播 ────────────────────────────────── ◤「崔媽媽」電子報 一份專注於住宅、社區、都市、環境議題的網路通訊, 歡迎網友採取以下任一種方式訂閱(免費囉!) ◢ Ⅰ.章魚網訂/退報界面 https://enews.tacocity.com.tw/browser.phtml?enews=tmm Ⅱ.易達網訂/退報界面 http://www.edirect168.com/enewsv2/login.asp ◤訂閱環境資訊網絡請到:econews-request@etf.ngo.org.tw 在信件裡頭鍵入subscribe ;退訂則信件內鍵入unsubscrib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