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九三號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八日 農委會加強辦理穩定糧價各項措施 維護農民權益 農委會表示,為穩定糧價以維護農民權益,該會已督導所屬各區 糧食管理處加強辦理公糧收購業務,為便利農民繳交稻穀,要求各公 糧委託倉庫,配合農民作息,隨時受理農民運交之稻穀。農委會說, 對於糧價波動,該會已就不同階段擬具相應措施:當產地稻穀市價在 每公斤十六.二八元至十四.五元之間時,除繼續加強公糧收購外, 並調降糧商及農會收購自營稻榖週轉金之貸款利率,以鼓勵民間業者 增加收購自營糧數量,俾搭配政府加強收購稻穀,降低市場流通量, 以穩定糧價;倘在各地稻穀盛收期市價低於每公斤十四.五元之基準 價時,除繼續上項措施外,將辦理稻農緊急救助措施。 我國已於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為WTO會員國,並承 諾採限量進口方式開放稻米進口,今年度之開放數量為一四四、七二 0公噸之等量糙米。為保障農民收益,稻穀收購政策不變,繼續辦理 稻穀保價收購。今(九十一)年第二期作收購稻穀數量及價格,業經 該會公告如下:計畫收購每公頃一、四四○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梗 稻穀二十一元、秈稻穀二十元;輔導收購每公頃八○○公斤,每公斤 梗稻穀十八元、秈稻穀十七元。為因應今年第二期收購業務,該會已 通函所屬各區糧食管理處做好收購前之準備工作,並於當地稻穀收穫 後,立即展開收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