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2.11.2 ★ 您正與5020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主題文章:工會與產業民主之間的辯證關係(林宗弘) ------------------------------------------------------------ 【公佈欄】 已經有十八年歷史的「勞動者」雜誌,即將推出紀念合訂本,從第1期到 第120期一次擁有,見證台灣勞工運動發展,珍貴歷史照片與文字檔案, 對於台灣勞工運動有興趣的研究者絕對不容錯過。每套特價6500元,並 贈送「台灣勞工的主張」一書(定價250元)。 完整的勞動者合訂本詳細目錄已經全部放到勞陣首頁,請到 http://labor.ngo.org.tw " 瀏覽. 郵政劃撥帳號: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洽詢電話:02-23110259、02-23142691 電子郵件:labornet@seed.net.tw ------------------------【主題文章】-------------------------- 標題\工會與產業民主之間的辯證關係 作者\全產總文宣部主任 林宗弘 ------------------------------------------------------------- 講到產業民主,我可以下一個比較煽動的定義:董事會裡有勞工的代表 ,不管他是以私有財產權的概念進去,或是以資本與勞務的組合的概念 進去董監事會,只要是勞工進到董監事會,就是產業有了民主參與的形 式出現。在台灣是滿特殊的狀況,據我所知,在德國,國營事業是沒有 共同決定的,共同決定是出現在300人以上的企業裡,企業的規模越小 員工在董監事會裡的比例就越少,在德國,把國營事業歸為特別的權利 義務關係,反而沒有共同決定、沒有勞工董事,而是在一般私人大企業 有。但是台灣是在完全不同的狀況底下,通過了國公營事業管理法第35 條,這個特殊的歷史經驗使得我們現在的勞工董事全部都在國營事業。 我覺得現行的由工會推派勞工董事進入董事會,跟我們所預期的產業民 主基本上不是同樣一回事。我們所講的是一個實際上發生的過程,跟我 們預期說產業民主透過勞工參與董監事會,應該會產生兩個效果,第一 個是提高工會在整個企業體中的權力,第二個是促進企業體的生產效率 提高,我們期待透過員工進入董監事會達成這樣的目標,但是這跟實際 上落實的型態--國營事業工會推派勞工董事進入董監事會是不一樣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舉台汽為例,台汽後來的再生方案,就是開放員工入股。國光公司從幾 個月前就開始轉虧為盈,基本上他是個賺錢的單位,他是採取員工分紅 入股,比較起其他的民營客運業來說他的股票更平均,分散在所有員工 身上,他確實有裁員、減薪,但是他的股票分配比起其他客運業更平均 ,所有員工都有認股,但他現在在賺錢。很多過去台汽的工會幹部都會 批評這次的重整,據說中船和其他的國營事業準備要走這種路線,去做 另類的民營化,因為他是在民營化條例規範之外的一種形式。 現在有一件事情相當困擾全產總,因為全產總是台汽的上級工會,台汽 工會留了一個非常龐大的遺產,當初不知道透過什麼方式,讓台汽工會 拿到一筆價值三千萬的土地,這筆土地按照工會法現在是要由上級工會 來處理,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台汽工會在六月底被勞委會以 法令強制解散了,然後勞委會說這筆土地要交給全產總去清理、接管, 但是台北地方法院發公文說不准許,因為他們引用工會法的一些條文說 ,基本上這筆土地還是要回歸理監事會去處理,可是工會的法人資格又 被勞委會取消,因此就目前沒辦法處理。 而這筆土地也牽涉到有些工會會務人員的退休金、資遣費,是要用這三 千萬去支出,我們估計大約要八、九百萬左右,現在就是卡在這個地方 。這就突顯出一個問題,我們必須回頭去清查台汽工會的帳目,我必須 很坦白的講,全國有很多工會,帳目都是一筆爛帳,非常的難查,牽涉 到許多私人關係。 假設台汽公司現在沒有改制成國光公司、沒有員工認股方案、工會也沒 有解散,那麼這樣的工會推派的勞工董事進入董監事會,我請問各位會 發生什麼事?這對我們來說是蠻不堪,因為全產總在這之前都沒有注意 到工會法有這一條,就是上級工會可以接管下級工會的事情,因為從來 沒有發生過。這件事情讓我們有所檢討,其實台汽工會過去運作上就有 一些問題存在,假使像我們剛所說由台汽工會推派勞工董事進入董監事 會,我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也不曉得他們勞工董事會怎麼選,根據國 營事業工會以前的一些文化來看,可能會有許多問題。 我再舉台電工會的例子,台電工會不是一個很穩定的工會,裡面派系林 立,各個不同單位像是核能系統、火力系統…等,在工會裡都是不同派 系。上一屆選出的吳振台理事長也是不穩定的,勞方的兩派結合起來勉 強過半,那勉強過半的情形之下,理事長當然就做的很辛苦,在89年6 月勞工董事這個案子通過以後,勞工董事要由誰來做?由於工會裡面是 很不穩定的結盟,只要隨便有一派倒戈到資方那邊去,隨時就可以罷免 理事長。後來就是發生了理事長把案子壓著,沒有推派勞工董事,他本 來是想由理監事會或由他決定,或是開臨時代表大會來推派代表,這個 事情就拖著,其他派系質疑說你怎麼還不推派勞工董事?就開了臨時代 表大會選出三個勞工董事之後還兼通過罷免理事長案。 這在我們看來非常荒謬,為了三席的勞工董事,一個工會就馬上被切割 、被分化了,甚至演出罷免理事長的狀況。當然全產總必須去處理這件 事,因為我們是上級工會,我們發文給勞委會,但是勞委會做了一個非 常奇怪的解釋。依國營事業管理法35條來看,他應該是把權力放給工會 ,之後不管工會做了什麼決定都是工會的事,就算工會不派勞工董事也 是工會的事,所以他們承認了臨時代表大會的決議,讓這三個人進去董 事會,但在爭議期間,資方就斷然的自行推派公股董事,直到結果出來 後才換成臨時代表大會所選出的三席勞工董事。 所以我為什麼說工會推派代表進去董事會,跟我們所預期的產業民主基 本上是不一樣的事,因為他的制度設計跟實際過程,跟我們想像中的是 不同的,他牽涉到工會內部結構,涉及工會本身是不是一個很健康的組 織,關係到是否有從中動手腳的員工。必須在健全的工會底下推派勞工 董事去董監事會,才會產生我們預期的結果,比如說漢翔、中鋼,中鋼 甚至做到理監事會另外在工會底下再下設勞工董事諮詢委員會,就像我 們一般工會的委員會裡面設一個委員會專門幫勞工董事一起收集資料、 一起研判他們在董監事會裡面的提案,透過這種方式他可以操作到很完 善,雖然說中鋼只是比照國營事業管理法去做,實際上中鋼已經民營化 了,但他還是可以透過這種方式來運作。 其實決定勞工董事在企業裡發生的作用,基本上要退一步來看,是取決 於工會的品質,勞工參與本身沒有那麼大的決定性,是工會的本質決定 這個參與會不會發生我們預期的效果,這些是我在全產總看到的一些工 會實例。在我們處理的案件中,台汽和台電剛好是我們認為最棘手的。 在此提供給各位參考。 (本文摘錄整理自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於2002年4月27日舉辦 之「斷裂與起始---邁向薪世紀的工會發展與策略」座談會當中,與會 者之發言,全文刊載於124期勞動者雙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