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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戰國電子報
 2002.12.0860 期.2000 10 月創刊

每週日發刊.總訂戶 13,643

Gender Wars 兩性戰國

網址: http://www.geocities.com/genderwarstw/  ~ 報長:深林.莫齋 駐台作者:季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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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特別講座~閃電結婚
兩性話題~親密關係的十個曼妙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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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與誠品書店再度舉辦捐書活動
『捐書上山陪他長大』的捐書活動從12月1日至12 月30日止,歡迎民眾踴躍將家中適合國中、國小學童閱讀的舊書送到台北敦南誠品、台中中友誠品、高雄大遠百誠品的三個「可口可樂」捐書亭。(詳見全文
莫齋說:哇哈哈~上次貼出電子報留言功能,真的有人發表意見耶~好興奮哦。喂!沒有注意到新功能的人,好好反省一下吧!話又說回來,已經經營電子報兩年多了,收到報友的回應還是那麼得意忘形,我果真是有病啊我!總而言之,下面是她允許在電子報中刊出的留言,情深意誠,堪為眾網友表率--好好好,我走、我走。雪尼!謝謝啦~
報友回應:我很喜歡您們的電子報,覺得你們的見解與觀點對於受傳統教育的我很有幫助,這些都是學校老師幾乎不會教的事。我十分珍惜人與人之間感情,尤其是與另一伴的情誼,從你們的電子報我收穫很多,也藉此省視自己。:) 雪尼
※【愛情特別講座:閃電愛情~季昀】 本期內容
  所有認識她和他的人,都不敢置信他們的婚姻竟只是一場想也想不到的懈逅而來,她去參加學校的舞會,在舞會上與他四目交會,然後他們跳了一個晚上的舞,沒有更換任何的舞伴,整個夜晚,她的眼裏只有他,他的心裏也只有她,他們似乎再也看不到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然後在舞會的十天後,他們牽手踏上了紅毯,結婚了。
  是的,十天,從他們第一次見面到一起牽手步上紅毯,僅只有短短的十天的時間,沒有華麗的婚禮,也沒有廣宴賓客,就在一個地方法院裏,和一群不認識的人一起公證結婚,找來他和她的同學當見證人,婚禮就算完成了;然後只象徵禮貌性的,幾個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了頓飯,從此以後他們就開始了,真正的婚姻生活。
  認識他們的時侯,他們已經是育有兩個孩子,結婚四年的恩愛夫妻了,若不是在一次聊天中,聽到她提起那段往事,我幾乎是怎麼也想不到,這對我眼前可以列入恩愛排行榜的模範夫妻,竟然是當年讓所有的人嚇到不行的閃電一族。
  「所以,當你第一次看到他,就認定了非他不嫁囉?」我很好奇。
  「不是,我認為沒有什麼人需要非誰不嫁或非誰不娶之類的,不過我那天和他跳了一晚上的舞,也談了一晚上的話,然後我就知道,這個男人就是我要的。」第一次見面就能這麼斬釘截鐵的做這樣的判斷,不是任何人都做得到,除了智慧之外,所需要的應該還有不少的勇氣。
  「你怎麼知道的?是所謂的一見鍾情嗎?」如果是愛情的衝動,讓他們結成夫妻,那麼我更佩服結婚四年的他們,連一次的紛爭都沒有,這應該不是一時的一見鍾情可以辦到的吧!
  「一見鍾情?沒有,我對他,他對我都沒有所謂的一見鍾情,更不是小說上所描述的那種,什麼四目交會,電流通來通去的,我們都沒有。」她笑著說,大概有不少人都問過她同樣的問題吧!
  「那麼……秘密是什麼?究竟是什麼力量讓你有那麼大的勇氣,和一個自己認識僅十天的男子踏上紅毯,而且你們居然四年來都沒有吵架的紀錄。」我一口氣傾出了我的問題。
  「很簡單,我認識他之前,早就自己準備了好久,我一次又一次的在紙上寫下我想要的婚姻關係,還有未來的家庭景況,我希望自己擁有什麼樣的後半生,還有這一切需要一個怎麼樣的男子和我一起去創造,我的藍圖太清楚了,而且還不斷的歷經修正,一直到有一天,我完全清楚的知道自己所要的是什麼,因此當我遇到他的時侯,我們談了一整晚,除了相談甚歡之外,就是我看到了他擁有所有我想要的那些特質,所以我知道他就是我要的了。」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我相信她所謂的準備和不斷修正的過程,一定是歷經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那麼他呢?婚姻是互相的,他又怎麼能確定你就是他要的女人呢?」總要兩個人有共識,才可能步上禮堂吧!
  「他?你大概想不到吧!我會做那些事情已經夠好笑的了,結果一談之下才知道,原來他也做了同樣的事。」我和她一起大笑了起來,如果說是巧合促成了這椿婚姻,不如說他們在還不相識的歲月就準備著遇到對方,所以當他們相遇時,就知道了屬於自己的未來在那裏。
  這大概很像有的時侯,我自己要去所謂的超大量販店採買時,總會先將自己需要的東西列下成一張清單,到時就依照清單上的物品購買,不但省卻了東張西望的時間,也會避免在東張西望的衝動之下,買了一堆自己不見得用得到,只是因為貪小便宜而購買的東西,然後回家之後才後悔自己的衝動,讓自己多花了一堆本來不應該花的錢。
  青春應該比去量販店東張西望的時間更為珍貴,畢竟它只會讓你擁有一次,而在青春時所擁有的愛情,如果讓我們自己先在詳細的思考與判斷中過濾,那麼我們與幸福之間的距離,是不是就不會那麼的漫長,而讓我們的青春更有用的享受我們所想要擁有的愛情帶來的快樂,以及和另一半共同成長與學習的時間。

季昀◎個人電子報:幸福,長了翅膀?站地手札

※【兩性話題:親密關係的十個曼妙舞步之一:搬出來住~莫齋】 本期內容
親密關係的十個曼妙舞步

  這十個舞步乃是深林積數十年親身觀察和婚姻經驗的意見。事實上,婚姻這個大企業不算容易,其中牽涉到的因素和層面可能不是十個方法就可以完全概括。對某些人有用的,可能對別人沒用;也可能有人需要更多不同的建議。這十個舞步不過是個拋磚引玉的作用,不過是提供各位一個一窺婚姻角的機會,絕不會就是不變真理。其中的體會和應用,還需要讀者的智慧取捨。

親密關係的十個曼妙舞步之一:搬出來住

  在這兒深林可能會被天下的公婆殺了。事實上,「搬出來住」也只是想點出一個主題,而非宣稱非得這樣做不可。
  在我們仍然傳統的社會裏,孝順公婆還是被視為媳婦的基本道德。孝順是應該的,問題是「孝順」的定義和界限在那裏?
  告訴各位幾個深林親眼看過或讀到的真實故事。
  一個女孩嫁了先生之後才發現:先生和公公都會打人。先生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打起人來稍微還有一點不好意思(不過也夠她受的);公公就精采了,會拿掃把打人打到斷掉。這女孩不敢告訴家人,只有拼命忍受;而先生的家人們個個都用「孝敬公婆」四個金牌令壓她,什麼都得聽都得做……
  好吧,這例子太過極端。那麼瞧瞧這個:深林有個朋友生了兩個小孩。每次小孩犯了錯,她要懲治他們時,小朋友們都很聰明地躲到婆婆的身後:「阿媽!阿媽!救命!媽媽要打我!」婆婆就會說:「哎呀,小孩子懂什麼!?」「何必這麼凶?」甚至「妳怎麼打我的孫子!?」
  想想這個婚姻和這些孩子的未來會是如何?
  深林相信多數的公婆都很明理,不會這麼糟糕。但是即使如此,一個婚姻仍然需要有「自主」的原則。公婆對於年輕人的作法不見得全然同意,但很少人能讓完全放手不去管。小到孩子的暱稱或媳婦可不可以回娘家過節,大到賺的錢怎麼分,孩子怎麼教育,都有可能引發衝突。問題是一個婚姻必須能夠為自己做決定,並免於雙方親戚可能的插手干預任何事務,不然鐵定垮掉。
  有人說這樣是不孝順,事實上這和孝不孝順是兩碼子事──孝順並不表示得受控制。夫妻可以孝順得讓公婆心情舒服,讓公婆了解他們的意見被尊重;但是最終的決定權仍在他們自己。
  婚姻最大的挑戰之一在於盡力免除「權力」作怪:丈夫或妻子都不該控制或受制於任何一方。這問題已經夠頭痛了,如果讓姻親再介入這場遊戲,簡直是自殺。
  怎麼辦才好呢?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小倆口搬出來;即使只是樓上樓下都有所不同。但是現在地價高得離譜;另一方面也不是所有的公婆都如狼似虎,所以不是每對小倆口都有能力或需要做到這一點。
  和公婆的相處,其中一個關鍵在於先生。如果先生讓自己的父母覺得他「娶了老婆不要娘」,公婆當然不會高興;如果兒子更加孝順,公婆再怎麼樣都不能怪到媳婦頭上。
  現在,重要的一環:夫妻再孝順,都不能將家裏的決定責任交給公婆。兒子再孝順,都不能讓父母決定他們的收入該怎麼花、小孩怎麼處罰、或誰該做晚餐。他們可以建議,可以勸告,但是不能決定。
  反過來說,夫妻儘量要讓公婆知道他們受重視,受尊重。公婆說了一句,你回他們「你知道什麼?」那非起大戰不可。至少這樣一句「謝謝你的勸告,我們會考慮。」就好多了。

深林◎個人電子報:野人的太陽站地手札明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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