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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2003.01.15


     ◤  台灣人權電子報  01/15/2003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在這場訴訟中,已經有太多的受害者,包括吳家夫婦、蘇建和、莊林
勳、劉秉郎及其家屬,希冀藉由司法正義的重申,能為這場悲劇劃下
一個句點。更希望類似的冤獄事件不再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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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兩岸關係與人權展望 論壇】(1/19(日)PM2:30 )
【寒冷的冬天 遭收容外籍人士春天何時會來】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視聽室」熱情邀稿中】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偽卡集團擁有金融機構客戶轉帳密檔疑有銀行員與歹徒勾結》(01/01)
《限用塑膠 開始擴大實施》 (01/01)
《總統公布廢止「戰時軍律」》(01/02)
《黑面琵鷺中毒暴斃 凸顯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區的缺失 也凸顯民眾湊熱鬧心態》(01/02)
《刑訴法「無罪推定原則」將條文化》(01/03)
《監院對法官濫用心證進行調查》 (01/05)
《核廢終置場 候補場址東吉嶼、彭佳嶼擬抗議 大埔鄉自願》 (01/06)
《人權兩法 民進黨決提復議案》 (01/08)
《教部高薪引進外籍師資教英文 台灣教師反彈 另憂心獨尊英語》(01/08)
《賣民眾就醫資料 健保局2人送辦》(01/13)
《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獲判無罪當庭釋放》 (01/13)
《立院三讀 刑訴制度大修》 (01/15)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北韓宣佈退出禁止核武擴散條約並揚言恢復飛彈試射》 (01/11)
《美國伊州州長特赦167名死囚》(01/12)


◎ 人權文選
《希冀不再有第二個蘇案重現2003.01.13》⊙台權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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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兩岸關係與人權展望 論壇】

主 辦:台灣人權促進會
今週刊
主 題:兩岸關係與人權展望
時 間:2003年1月19日(星期日)下午2:30
講 者:王 丹(中國民運人士)
李筱峰(世新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
陳明通(陸委會副主委)
平 路(台灣新聞局駐香港代表、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主任)
地 點:台北福華文教會館 R103 (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
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
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
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
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
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
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
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
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
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
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視聽室」熱情邀稿中】

現在你有一個稿人權的新地方。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日報副刊即日
起開闢「人權視聽室」專欄,每週五刊出一篇,希望能夠邀請你一起
參與寫作。「人權視聽室」是以介紹與人權議題相關的音樂、歌曲、
電影、影片等為主的專欄,字數大約一千到一千二左右,我們希望能
透過與人權相關的音樂和影片,將人權的概念介紹給一般大眾,讓大
眾瞭解人權其實是無所不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

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
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
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
計酬,敬請見諒。

投稿需知:
1. 所有「人權視聽室」投稿請先 email或寄至台灣人權促進會;
2. 然後我們會幫你投稿至台灣日報(有稿費);
3. 未來將收錄於「人權電子報」或「人權雜誌」中(無稿費);
4. 來稿請註明投稿「人權視聽室」,並附上真實姓名、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報社報稅用)等資料。

回本期內容

 

★【寒冷的冬天 遭收容外籍人士春天何時會來】

2002年人權雜誌冬季號專題「家!枷?談收容」。
你知道收容是可以無限期延長嗎?一旦進了收容所不知何時可以回家?
告訴你一個個在台灣收容的故事與法律背景。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
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訂購請劃撥至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帳戶,帳號19066111,並於
通訊欄註明訂閱人權雜誌。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是什麼?

小到馬路上車輛橫衝直撞、不禮讓人,大至遭刑求誣陷、蒙冤入獄九年;
近到夫妻吵架、虐殺兒童,遠至地球某端紛紛擾擾、無情的戰火。這些
都是「人權」議題,這些都跟「人權」相關,你怎麼還能說「人權」是
抽象的事物?「人權」與你沒關係?

對於身邊發生與「人權」相關的大小事務,你覺得有話要說,你覺得不
吐不快,你有獨到的見解,歡迎寫成一千字以內的評論文章,投稿至
【人權電子報】。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以及當期
【台權會會訊】,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因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
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偽卡集團擁有金融機構客戶轉帳密檔疑有銀行員與歹徒勾結》(01/01)

台北縣新店警察分局去年12月30日前天破獲印製偽鈔、偽卡集團,財
團法人信用卡聯合處理中心去年12月31日過濾警方查扣的光碟儲存資
料,確認其中包括一家金融機構的客戶薪資轉帳系統及信用卡號,另
有一家企業上百員工的整批資料,疑有銀行員工與歹徒勾結。其中還
包括去年九月間台北市調處查獲財金資訊公司外洩的資料。

據了解,針對財金公司員工外洩信用卡資料案,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
會已經成立「求償小組」,目前已經有近二十家銀行報名,該小組會
在一月底首次開會,確定初步求償金額。

回本期內容


《限用塑膠 開始擴大實施》 (01/01)

實施限用政策所管制的對象主要是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六大行業,包括
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連鎖
速食店,以及有店面的餐飲業。此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
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等六處場所
內,經營販賣業的業者也在管制之列。環保署和各縣市環保局今起同
步視察督導,給予業者一個半月緩衝期,二月十六日起將展開稽查、
正式開罰,違法商家將處六至三十萬元罰款。

回本期內容


《總統公布廢止「戰時軍律」》(01/02)

總統公布廢止「戰時軍律」。「戰時軍律」只有十五個條文,但其中
有八個條文規定的是唯一死刑,如「擅棄守土」、「臨陣退卻」、「
投降敵人」、「貽誤軍機」等,均為唯一死刑,而且授權戰地指揮官
處置,事後才補卷。該軍律廢止後,我國律法中的「唯一死刑」就只
剩下兩條而已。國防部指出,「戰時軍律」係為維護「戰時」紀律之
特別軍事刑法,自卅九年十一月二日制定公布施行,至今已逾五十年,
多數條文均已不符現況,加上九十年修正公布之「陸海空軍刑法」已
將軍律中有關之犯罪納入規範,已堪應付戰時之需,因此,送行政院
轉立法院審議通過,去年十二月廿五日經總統公布廢止,正式走入歷
史。

回本期內容


《黑面琵鷺中毒暴斃 凸顯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區的缺失 也凸顯民眾湊熱鬧心態》(01/02)

一年前,全球同步普查黑面琵鷺數量只有約九百六十九隻,屬於瀕臨
絕種的珍貴物種,而最大族群都會於每年的十月初起,陸續飛抵台南
縣曾文溪口棲息度冬,一個月前最高時曾達七百零五隻,佔全球總數
七成以上,沒想到之後即發生兩波感染C1型肉毒桿菌毒素集體暴斃
事件,共有多達七十八隻出現異狀,其中六十六隻不治。這次事件被
指為台灣生態史上空前浩劫,凸顯國內野生動物保護法在劃設保護區
後任其自生自滅,缺乏生態環境監測、研究及保育配套措施的缺失,
且對黑面琵鷺相關研究資料仍付諸闕如,無法給予立即救治。

在事件告一段落後,國內外大批觀光客湧進保護區,假日期間頻頻衝
破上萬人。台南野鳥學會理事長洪敏嬌很憂心,這麼浩大的聲勢,可
能對黑面琵鷺棲地造成衝擊。她建議台南縣政府應該採總量管制,限
制每天進出的人數,才能有效保護黑面琵鷺 免於二度傷害。

回本期內容



《刑訴法「無罪推定原則」將條文化》(01/03)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2日完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初審,除將「無罪推
定原則」條文化,並增訂「量刑協商」規定,讓法官可依當事人聲請
或依職權,對於犯輕罪的被告所願接受科刑範圍或緩刑進行協商;此
次大幅修正是延續去年刑訴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修
正,逐漸加重「當事人進行主義」色彩,讓法官從絕對主導的地位退
居補充、輔助的性質,角色更為中立。

回本期內容



《監院對法官濫用心證進行調查》 (01/05)

監察院由監委張德銘、古登美、李伸一、廖健男、黃勤鎮、謝慶輝等
六人組成專案小組,就「法官及檢察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進行
調查,調查報告已於日前完成,並將在本月中旬提出。

過去監察院僅就司法官風紀、私德違失予以彈劾,從未對司法官濫用
心證案件行使彈劾權。因此對於民眾提出的相關司法陳情案,監院均
以函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的方式來救濟。但近來監院受理
的陳情案中至少有四分之一屬於司法案件,其中非常多是因為心證濫
用,且監院認為,因法官心證濫用而函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的案
件亦往往遭最高法院法官輕易駁回,致民眾又再向監院陳情,如此循
環,不僅形成司法資源浪費,也損害人民權益至鉅。但為免干預司法,
監院專案小組在司法官濫用心證的調查報告中確立原則,為維護司法
審判的獨立性,對未定讞的案件不得行使彈劾權。

回本期內容



《核廢終置場 候補場址東吉嶼、彭佳嶼擬抗議 大埔鄉自願》 (01/06)

台電已選定六個優先替代場址和十個後候補選場址,取代蘭嶼作為核
廢料最終處置場。據了解,台電提出的六個優先替代場址中,依各項
條件評估,澎湖縣東吉嶼和基隆市彭佳嶼被列為「首選」。

基隆市市長許財利6日強烈表達抗議,不惜帶頭抗議。一旦定案,漁
民也將發動漁民圍島。澎湖縣縣長賴峰偉也表示,他和全體縣民,誓
死反對到底。將發動在台澎湖鄉親,凝聚反對力量。

嘉義縣大埔鄉鄉長陳金永9日指出,大埔鄉由於由於興建曾文水庫之
後限制開發,導致人口嚴重外流,因此歡迎台電公司提供相同與蘭嶼
數目的回饋金,大埔鄉將全力配合尋找適當土地,提供給台電公司儲
存核廢料。曾文水庫方面則指出,大埔鄉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內,根
本不可能設置核能廢料貯存場,陳鄉爭取核能廢料貯存場設置,其目
的應在於凸顯問題,希望中央協助該鄉脫離困境。

回本期內容



《人權兩法 民進黨決提復議案》 (01/08)

立法院上周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國際公約」二項國際人權公約,但是卻附加聲明強調台灣不是殖民地,
沒有自決權,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7日開會時,認為人民自決除了對
外的政治地位獨立之外,尚包含內部在經濟、社會、文化上的自決。
這個「內部排除問題」雖然極為複雜(例如蘭嶼可否自決而獨立),
但小組成員認為內部的權利仍應維持,否則此一聲明嚴重倒退,因此
要求民進黨立院黨團在休會前作出補救措施。民進黨也於8日決定提
出復議案。

回本期內容



《教部高薪引進外籍師資教英文 台灣教師反彈 另憂心獨尊英語》(01/08)

教育部5日表示,決定引進外籍英語師資,進入公立中小學協同任教,
並協助訓練本國師資。這項計畫自今年暑假開始試辦,目標是每年招
募一千名外籍英語師資,待遇約為月薪六至九萬元。引進的外籍師資
必須具備基本和專業兩項條件,年齡四十五歲以下,來自英語系國家,
以英語為母語,具大學以上學歷,且畢業於語文相關科系,要有中文
聽與說基本能力,身心健康,不能有吸毒惡習。

面對教育部這項決定,國內基層教師反彈頗多。今年即將受訓期滿的
本國英語師資班學生,8日上午在立法院痛陳他們對教育部計劃引進
千名外籍英語教師登台的心聲,憂慮自己可能面臨「畢業即失業」的
命運。國北師兒童英語所所長張湘君等多位英語師資培育者,也質疑
這項方案配套不周,強調外師比較適合擔任協助本國英師在職訓練等
種子教師的工作,而非直接從事中小學英語教育工作。中華民國國際
美語教育協會資深顧問麥安強指出,他們原則贊成教育部的規劃方案,
但是很關心配套是否完整。他說,教師的人格特質很重要,究竟是要
聘請能說英語、或是能教英語的人?中外籍教師同工不同酬及教學主
體分配的爭議也必須先釐清,否則可能出現「未配合先失和」的狀況。

 國教司司長吳財順解釋,九十四學年開始英語教學將提早至國小三、
四年級,預估需要增加三千多名的合格師資。他強調,聘請外師是協
同、輔助而非取代本國英師,也有「提升台灣能見度」等附加價值,
但被立委痛批教育部的職責是做好教育,何必撈過界拿英語教學搞「
提高能見度」的外交工作?

在教育部引進外籍教師的同時,應維護語言間的平等對待關係,儘早
建立外師評鑑管理制度,以避免形成獨尊英語與英師的心態。台灣在
推動英語教學時也應關注語言間的關係,學生在學習第二語言時,必
須以第一語言(中文)為基礎,如此才不會出現反淘汰。甚至中文的
基礎愈穩固,愈有助於第二語言的學習。

回本期內容



《賣民眾就醫資料 健保局2人送辦》(01/13)

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去年底調查發現,國內有多家保險公司為節省
昂貴規費,涉嫌勾串中央健保局人員以低價購買個人就醫資料,13日
將中央健保局中區、北區分局兩名公務員及富邦等保險公司人員等共
十四人,依貪瀆罪嫌移送法辦,海調處懷疑不只這些人涉案,還在擴
大偵辦。

海調處發現被拒理賠的投保戶遍及全台,涉案保險公司不只一家,外
洩健保單位從北到南都有,於是報請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大方指
揮偵辦,去年底搜索富邦、保誠、國華等三家保險公司,查扣來不及
銷毀的私調保戶就診資料一百多筆及相關帳冊等,陸續展開約談,發
現健保局內部電腦資料控管鬆散,幾乎任何有密碼的人都可查詢資料,
但事後查不出由何人或何時調閱、列印資料。

有關健保局李姓員工涉嫌盜賣保戶資料,健保局中區分局經理蔡淑鈴
說,分局已先將他調任無法接觸保戶資料的工作,等調查結束,總局
會給予適當處分。除他以外,中區分局沒有其他人涉案,分局已為此
數度開會提醒全體員工,所有保戶的資料務必保密,不可外洩。

回本期內容



《蘇建和、劉炳郎、莊林勳獲判無罪當庭釋放》 (01/13)

高等法院審判長葉騰瑞、受命法官江國華、陪席法官黃國忠組成的合
議庭,13日上午十一時宣示判決結果「原判決撤銷,蘇建和、劉秉郎、
莊林勳均無罪」高院再審判決理由,認定三人並未遭刑求,儘管自白
是出於任意性下做出,但找不到相關證物,且指紋、毛髮都不是三人
所有,缺乏相關事證佐證,不能單憑三人自白就認定參與犯案。合議
庭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判例,認為沒有積極證據
證明三人犯罪,應判決三人無罪。

回本期內容



《立院三讀 刑訴制度大修》 (01/15)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使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從職
權進行主義,走向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強化辯護功能,促進當事
人實質地位平等;健全刑事鑑定及司法警察採證之機制;並採行嚴謹
證據法則;被告的自白是否出於自由意志應由檢察官負責舉證。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北韓宣佈退出禁止核武擴散條約並揚言恢復飛彈試射》 (01/11)

北韓政府10日透過官方「中央通信社」宣布,北韓退出「禁止核武擴
散條約」(NPT),不再接受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的監督約束,
不過平壤當局仍強調其核子活動純粹以發電等和平用途為目標,短期
內沒有製造核武的計畫;而且如果美國願意放棄對北韓的「敵對政策」,
北韓 也願意讓美國「查證」其並未製造核武的事實。

北韓政府11日又揚言將恢復已停止多年的飛彈試射計畫。北韓駐中國
大陸大使崔鎮洙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美國已廢棄所有與北韓
簽署的協議,因此北韓停止飛彈試射的承諾等於也一筆勾銷。

回本期內容

 

《美國伊州州長特赦167名死囚》(01/12)

美國伊利諾州即將卸任的共和黨籍州長雷恩動用州長權力,對該州全
部一百六十七名死囚實施減刑。他在西北大學法學院宣布這項決定時
說:「我在審核每一件案例時的看到的事實,不僅令我懷疑這些死刑
犯是否無辜,更令我懷疑整個死刑體制的公平性。從判定罪行到判定
誰應處死,我們的死刑體制錯誤叢生。」這批死囚包括四名女犯,其
中一百六十四人減為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另三人則減為四十年有期
徒刑,人數之眾創下歷史紀錄。這項破天荒的舉動雖然於法有據,但
已引發美國社會各界激烈爭議。

伊利諾州新任州長當選人是民主黨籍的布萊哥耶維奇,他指責雷恩的
減刑決定是「大錯特錯」,不過表示仍將繼續暫停執行死刑。伊利諾
州恢復死刑後已處決十二名囚犯;另有十七名死刑犯獲得開釋,佔全
美類似案例的七分之一,其中還有一人是在上電椅前兩天得到平反,
整樁案件證實為冤獄。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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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希冀不再有第二個蘇案重現2003.01.13》 ⊙台權會聲明


深受國內外矚目的蘇建和案,在歷經檢察總長陳涵的三次非常上訴被
駁回,2000年10月27日,高院裁定開始再審,蘇案至今,已延宕11餘
年。二年多審慎且漫長再審過程,雖然司法終於重還三人清白,但我
們要說,在這個案件中,並沒有任何贏家。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且
蘇案絕非是司法個案,為杜絕再有任何人權侵犯的狀況發生,對於司
法正義,台權會提出的聲明如下:

1.「無罪推定原則」的落實:在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
其為無罪。若無確切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

2.證據法則的確立:「被告自白」一向被檢警視為證據之王,單憑被
告自白,檢察官就能起訴,法院就能判決。但從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第158條之2規定即可說明自白的取得有可能是出於非自由意志、不當
取得,亦為了杜絕不當自白的取得,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初審通過「刑
事訴訟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對於156條的修正條文,其中除將「疲勞
訊問」增列為自白取得的「不正」方式之外,並且明訂若是被告陳述
其自白乃出於不正方法時,法院應要求提出該項自白的檢察官證明自
白乃出於自由意志,以免法官根據有瑕疵的自白,做出不利於被告的
心證。然我們認為徹底杜絕「不正自白」的最佳方法,並非是防範不
正自白的取得,而應是確立自白不具證據能力。

3.偵訊筆錄的完整呈現:從蘇案第一次偵訊筆錄錄音帶的隱藏,到28
頁譯文在檢方呈送法院的只縮減成3頁的狀況來看,現行檢警雙方筆
錄製作的程序存有許多的瑕疵,檢警選擇性的筆錄製作方式,受害的
不僅是犯罪嫌疑人而已,失真的筆錄誤導法官判決的結果,對於司法
尊嚴與正義所造成的損傷亦是無法彌補的。

4.鑑定制度的完善:從汐止命案發生之初,由於缺乏法醫明確的鑑定
紀錄,造成諸多疑點;到再審時,法醫鑑定過程中,指定專業的法醫
鑑定非專業的項目,鑑定報告僅有結果無鑑定過程的說明程序等,都
在在突顯出法醫鑑定報告的非專業性表現。鑑定報告關乎事實的呈現,
透過專家鑑定,可以使證據被更正確的解讀,使法官形成正確的心證。
錯誤的訊息比無知更可怕,若專家的鑑定失去了專家的水準,反而可
能形成誤導,使法官作下錯誤的判決。藉由蘇案所顯示的鑑定制度缺
乏問題,我們呼籲必須建立更加完善的法醫鑑定制度。

檢、警辦案的草率誤導法官,造成法官心證的瑕疵,司法程序的無限
期伸長。在漫長的法律程序裡,司法的正義、蘇案三人的青春生命,
被一點一滴的侵蝕著。由於檢、警的刻意隱瞞事實,使得吳家一九九
一年痛失親人的陰霾蔓延至今,亦遲遲無法消除。對於汐止命案,蘇
建和、劉炳郎、莊林勳需要真相,還其清白,然,對於吳家而言,他
們更需要真相,幫助他們從悲傷的情緒中重新站起來。

延宕11餘年的蘇案,我們欣見高院能在刑訴法修正前,即稟持無罪推
定及證據法則精神,落實真正的司法正義。我們要說,在這場訴訟中,
已經有太多的受害者,包括吳家夫婦、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及其
家屬,希冀藉由司法正義的重申,能為這場悲劇劃下一個句點。更希
望類似的冤獄事件不再重現。

回本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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