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造林執行成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九十一年度全民造林運動截至目前為止 ,已完成新植造林面積二、八六0公頃、撫育檢測合格面積二五、一 四八公頃。此外,並培育樟樹、台灣櫸、烏心石、光腊樹、台灣肖楠 等多種優良造林苗木,免費提供林農申請,以供國、公有林租地、私 有林、農牧用地及原住民保留地等造林之用,期能達成國土保安、涵 養水源、綠化環境及減輕天然災害之功效。 在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山坡地工作方面,九十一年度繼續執行濫 墾、濫建遭法院判決確定者或自願和解者為主,預計執行一四0件, 面積七四‧四五公頃;已完成執行二五八件,面積一二九‧五五公頃 ,達成預定目標。 農委會指出,為能落實森林生態系經營原則,兼顧森林之經濟性 、景觀性及生態環境等,農委會數度邀集學者專家,重新檢討獎勵造 林樹種,依據適地適木之原則,將獎勵造林樹種區分為海岸造林、木 竹材利用及景觀造林、保安造林等三大類,分別訂定適當之造林樹種 及每公頃栽植株樹。同時並研商修訂「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以因應 實際之需要。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近年來部分人士對於該會推動全民造林之意 旨不甚瞭解,也缺乏林木為再生資源的觀念,為使國人認識森林,瞭 解森林的重要性,進而參與全民造林運動,故九十一年度除研訂林業 政策白皮書草案及編印「台灣山林之美」外,並結合公益團體、社區 ,辦理十二項宣導活動,包括植樹藝文、環境綠化、生物多樣性講習 會、鄉鎮巡迴造林說明會、宣導資料加製及全民造林宣導片製作等, 期盼藉由多樣化之宣導活動,建立民眾對於全民造林運動之正確理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