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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小鋪電子報NO.49 █▇▆▅▄▃▂▁╴
2003.01.16

媒體小鋪電子報的存在是為了:認識媒體、批判媒體、改造媒體。
從知識與行動中,建造新的媒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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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叨絮》

立法院院會結束了,但是我們可知道通過那些法案呢?這些法案的內
容是什麼?他與我們有何相干?為什麼我們不知道?
(五分珠)



《以管窺天.媒體偏見》

「蘇建和案」的對立圖像

文/管中祥

蘇建和三人終於在人權團體的奔走下無罪釋放,離開法庭後,在鎂光
燈與麥克風的注目下,他們顯得靦腆與不安。面對期待已久的社會,
就得遭遇如此陣仗,喜悅與恐懼的心情也許交錯雜陳。

媒體遵循了過去採訪特殊新聞的慣例,對他們緊追不捨,就連到了午
夜12:00,記者仍不肯離去,守候在蘇建和家門口,深怕遺漏任何可能
的反應。

除了蘇建和等三人,媒體的另一個關注焦點就是吳銘漢的家屬,不論
是吳家大哥的不滿、吳家老母的無奈以及吳家小弟的無助,或者相關
人士準備提出上訴的言辭,都在鏡頭及版面的安排下,與被釋放者的
喜悅相互對比與對照。

這其實就是媒體慣有的兩面並陳手法,將衝突的兩造作對立的描述,
不但能夠陳述雙方的意見,也方便媒體辨識衝突對立的面向以便快速
與簡單作業,而這也是媒體強調客觀中立時的常用準則。

不過,這種源自於商業目的而存在的客觀中立意理,雖然是媒體口中
有時才提起的圭臬,實際上卻可能成了簡化事實的輕率手段,因為,
當我們選擇如何客觀與兩面並陳的當下,其實就已經不客觀了。

將「蘇建和」與「吳銘漢」對立,便是隱藏了前者是「加害者」,後
者是「被害者」的假設,除了少數媒體與新聞人肯用時間與勇氣追查
真相外,大部分的媒體十幾年來幾乎都採用了這種對立關係來報導這
則新聞,因此,當蘇建和等人無罪釋放後,媒體很自然的期待看到吳
家人的反應,因而又再一次強化兩者的對立,間接的影響了觀眾的判
斷與立場。

但這樣是不是就意味著真相就能因此還原?如果我們換一種「對立」
關係呈現此案,你可能會有不同的思考。蘇建和等三人因罪証不足而
被釋放,但十一年的牢獄生涯卻是司法審判下的祭品,另一方面,吳
銘漢命案一直無法作最後的定奪,使得一家人仍舊活在悲慟的沈重中
,這同樣也是司法審判的祭品。也因此,吳銘漢、蘇建和、劉秉郎、
莊林勳等人及他們的家庭都是受害者,顢頇與無能的司法體系才是真
正的加害者。

除了期待吳銘漢命案能夠真相陳明,冤案終止,也該期待媒體不再只
會死守著表象的客觀中立與兩面並陳,而是能更有憐憫之心深入探求
各種可能,否則悲劇與對立不會就此停止。


《流行開講》

五年級你的名字是肥羊

文/魏玓

近年來「五年級」、「六年級」、「七年級」的說法,已經為許多人
所接受和使用。這種以十年為一個世代的稱謂,究竟有什麼社會或是
文化意義,還有待探討。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有一種人絕對會支持這
樣的範疇代號,那就是市場行銷人員。

君不見許許多多的商品廣告或是明星包裝,都以「五年級生的情歌最
愛」、「六年級女生的保養品」、「七年級的偶像」等等口號來進行
行銷。一個十年的世代,當然有一些共同的回憶,也可能因為在成長
過程中經歷共同的社會重大變化,而有類似的思考方式,但是要對這
麼大量的人進行統稱,任何稍有社會科學常識的人應該都不會同意。
不過對市場行銷人員來說,建構和召喚這樣一群群區隔的消費者,簡
直就是最理想的市場。這其中,又以「五年級」最被他們重視。

最近陳淑樺的幾張早期唱片被重新出版,那正是五年級生高中或大學
時期最流行的歌曲。稍早也引起熱賣的林慧萍精選集打的是同樣的算
盤。除了流行歌曲之外,五年級小時候看的漫畫和卡通,最近都已紛
紛捲土重來。例如《怪醫黑傑克》(以前叫做《怪醫秦博士》)與《好
小子》兩部伴隨五年級生成長的漫畫,國內已有出版社重新出版全套
。根據報導,前者重新出版每集都可以賣出超過七千本,後者也有四
千本,一口氣買整套的更是大有人在。近來在光華商場等地,也看到
《小英的故事》、《湯姆歷險記》、《海王子》等日本卡通的DVD出售
,全套四、五千元的價碼,根據一家小店老闆透露,他早已賣出幾百
套了。而西門町和各大夜市,最近也增加了無敵鐵金剛和科學小飛俠
模型與玩偶的擺設,一具數千元的無敵鐵金剛,賣得很熱。

五年級生看到電視或報紙上1980年代西洋流行歌曲精選這類套裝CD的
廣告時,會感嘆自己已經老了,因為好像幾年前才剛看到1970年代的
精選集上市。但是對賣東西的人來說,進入前中年期的五年級生不是
老了,而是變有錢了。有了一點消費能力,買些小時候想買又買不起
的東西,說實在也沒什麼不對。只不過掏出錢包前,還是要多想想,
是不是被這股「商業復古風」給吹昏頭了。




《硬是NET》

台灣小蝦米對上微軟大鯨魚

文/劉昌德

行政院公平會上週拒絕微軟第二度提出的和解方案,使得微軟在台灣
的壟斷案訴訟,似乎又要退回原點;其中一個主要的理由是,微軟所
提出的產品價格降價幅度僅約一成、未達期望的標準。不過公平會卻
「一反常態」地並未隨即重新進入調查程序,反而是宣布要另外提出
官方版的行政和解案,來與微軟協商。

幾乎是同一時間,微軟卻在加州與控告該公司的消費者團體達成和解
,將拿出高達11億美元的補償金,以「抵用券」的方式,提供過去以
超高價格購買微軟產品的消費者與企業團體等,用於購買各種電腦軟
體與硬體設備,而且不限於微軟本身的產品。微軟主動尋求條件「苛
刻」的和解,當然有其務實的考慮:根據他們於去年11月被迫披露的
詳盡財務報表顯示,其視窗作業系統的毛利率,竟然高達85%,因此微
軟以壟斷地位訂定不當價格的事實,太過明顯而難以狡辯。

美國加州的消費者,由於國家機器力量相對龐大,因此得以強制微軟
公布財務資訊,進一步在法院中取得較為優勢的地位,讓跨國資本不
得不稍加收斂。反觀台灣等第三世界政府,既不能對遠在資本主義中
心的美國財團施以反托拉斯的各項處罰、又無能改變微軟的視窗作業
系統既成的壟斷事實,而必須一再「委曲求全」。台灣政府擺出的姿
態如此之低、,正顯示壟斷市場的跨國公司在當今全球資本主義社會
中的優越地位。

不過台灣政府的處境也不是全然無助。美國政府可以強制要求微軟公
布詳盡的產品財務資訊,台灣政府當然也可以強制要求微軟台灣分公
司提供類似的資料,作為其調查的參考。另一方面,有策略地結合
Linux、或者是對岸中國的研發成果,來作為對抗微軟的籌碼,也未
嘗不可。更重要的是,政府各相關單位,包括經濟部、資策會、消保
會等必須同時理解到微軟壟斷的事實與害處,以水平整合的政策、結
合各民間團體如消基會的力量,而不是讓公平會單打獨鬥。畢竟,小
蝦米只有在一起,才有可能與大鯨魚抗衡。


《傳工在線》

我看中央日報

文/Richard

受到媒體環境不景氣的影響,國民黨已經決定將中央日報與中華日報
合併,這件消息雖然並令人訝異,不過對於我像這樣一個忠實的讀者
來說是有一點捨不得。

我已經忘了從什麼時候養成每天閱讀中央日報的習慣了,只記得剛開
始上晨班時,都會習慣瀏覽過各大報新聞,久而久之就發現中央日報
有其獨到之處。而在老的導播退休之後,每天的中央日報變成只有我
在看,這也讓其他同事感到相當不可思議,為何一個六年級生願意每
天自願被中央日報「洗腦」?

眾所周知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機關報,其言論取向必定偏向藍營,因
此政治版面我常常都是跳過去不看,但由其社論則或多或少可以推敲
出目前國民黨的決策意向。此外,中央日報的第二版每天都會有由學
者專家執筆的「觀念世界」專欄,其探討的議題可謂包羅萬象,其深
度及廣度都不是一般讀者投書可以比擬的,這也是我喜歡閱讀的另一
個原因。至於中央日報主打的第二疊報「文教報」則是各級中小學及
教學單位每日必讀,因為其文教新聞以及「全民英語專刊」都是相當
令人激賞,從每日英漢對照的語句中讓我的英文不至於退步太多。而
歷史悠久的「中央副刊」所刊載的小品文章更是我喜愛的原因之一。

以前跑新聞時就覺得中央日報的記者不受政治人物尊重,國民黨立委
、官員覺得中央日報是我們自家的報紙,是「下屬」單位,因而不太
可能先自己人的瘡疤;民進黨等敵對政黨也認為,你國民黨的報紙是
不可能客觀中立,我幹麻花那麼多的時間給你採訪?種種的偏見都讓
記者有著諸多的無力感。

讀過新聞史的人都知道,中央日報是台灣早期少數的大報之一,許多
資深的媒體人、老師都曾在中央日報服務,但在形勢比人強的情況下
淪落到被「接管」的地步,實在令人不勝欷噓。儘管如此,中央日報
也想在大環境不景氣中以「差異化」來強調自己的特色,因此「文教
報」就形成另一種風格,但因為中央日報與生俱來就肩負著國民黨宣
傳的「原罪」,以致於大家對於中央日報的新聞公正性存疑,這點是
難以否認的,畢竟政黨的機關報有何客觀性可言?這也許可以當作政
治力介入媒體的一個警惕。

媒體工作甘苦談
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dickchen/index.html



《愛台灣不是鬥嘴鼓》2003台灣地方志紀錄片影展開始徵件

2003台灣地方志音像紀錄影展徵件簡章

以「在地文史、當下紀錄」出發,希望透過影展的方式,鼓勵各地民
眾及紀錄片愛好者拿起攝影機,為地方或社區的發展留下影音記錄。

●徵選主題:舉凡關注於地方文化特質、歷史演進,以及社區發展變
遷之紀錄片,均在徵選範圍內。例如:河流與聚落生活、水利圳道、
地方交通與聚落變遷、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開發、環境與生態、信仰
與生活、城鄉發展、地方產業、傳統建築活化與再造、社區營造、地
方人物等議題,深具觀點所進行紀錄之題材作品均歡迎參加。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在2000年1月1日之後完成製作之紀錄片
,長度不超過60分鐘,以VHS之規格(原始拍攝規格不限),須以個人名
義參加「2003台灣地方志音像紀錄影展」之評選。

●報名方式:請於2003年1月30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將填妥之報
名表及附件資料郵寄或逕送台北縣新店市華城路5~1號 B棟台北縣文史
學會,並請註明報名「2003台灣地方志音像紀錄影展」。

1. 報名表

2.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

3. 申請者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各乙份

4. 導演照片乙張

5. 參選錄影帶作品5支

6. 工作照或劇照5張

7. 參展授權書乙份

●評選辦法:主辦單位邀聘學者、專家、文化與社區工作者、紀錄片
導演組成評審團評選之。

1. 評選項目計分二種,一為公開競賽類,一為推薦邀展類。

2. 公開競賽類將評選優良作品10部,每部作品獎金2萬元正及 獎座乙
座,典藏光碟乙套,影展版權播映費5仟元正。

3. 推薦邀展類將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團共同推薦邀請參加,以曾獲得獎
勵者優先邀展,共計10部,每部作品紀念獎牌乙座,影展版權播映費5
仟元正。

4. 公開競賽類作品參賽者,每人至多報名2部為限。推薦邀展類作品
放映時間以不超過120分鐘為限。

●注意事項:

1.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不足額核定。

2.抄襲、剽竊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者,經法院判決確定或
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並追回獎金,相關法
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3.報名檢送之資料遺漏或不完整者,經主辦單位通知後,得補件乙次
,並於2003年2月15日前截止補件。製作規格、內容如不符規定者則不
予受理。

4.得獎者有義務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頒獎典禮、座談會、影展放映等
相關活動。

5.報名作品請以拷貝帶參加,未得獎之作品將限期通知領回。得獎作
品將置放於主辦單位作為資料存檔,另主辦單位得經得獎者同意複製
得獎作品供該會、縣市文化局、各級學校及其他文教機構典藏。如各
單位需公開放映,需取得作者授權。

6.對評審結果存有疑義者,得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十五日內檢具真實姓
名、聯絡方式及相關資料逕向主辦單位提出異議。

7.舉凡媒體需公開播映本次影展之入選作品,均可透過主辦單位接洽
以協助入選者商議播映權利事宜,入選者可自行決定播映與否。媒體
單位及入選者亦可自行接洽播映事宜,主辦單位不擔負任何與版權糾
紛有關之責任。

8. 報名簡章及報名表各縣市文化局、大專院校影視科系、社區大學等
均可備索,或利用電話2211-6419轉226或傳真2211-6248洽索,或利用
e-mail:cablegiant@yahoo.com.tw

函索,並在台北縣文史學會網站下載報名表格。

http://www.gcm.idv.tw

2003台灣地方志音像紀錄影展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台北縣文史學會

協辦單位:自由時報、世新大學傳播學院、新店有線電視






《寫在後頭》

HI!看完了,不曉得親愛的朋友有沒有任何的分享與批評,也期待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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