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 女 新 知 電 子 報 ﹉﹉﹉﹉﹉﹉﹉﹉﹉﹉﹉﹉﹉﹉﹉﹉﹉﹉﹉﹉﹉﹉﹉﹉﹉﹉﹉﹉﹉﹉﹉ 第030期,2003年3月7日 ♀♀♀【本期快覽】♀♀♀♀♀♀♀♀♀♀♀♀♀♀♀♀♀♀♀♀♀♀♀♀♀♀ ◆性別主流化,推動設立中央一級主管機關! --婦女團體婦女節聯合記者會92.3.7新聞稿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運作、利弊、和限制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性別主流化記者會發言稿] ◆三八婦女聯合反戰!<歡迎參與> ◆「南洋‧台灣‧姊妹情」文化活動<歡迎參與> ♀♀♀♀♀♀♀♀♀♀♀♀♀♀♀♀♀♀♀♀♀♀♀♀♀♀♀♀♀♀♀♀♀♀♀ ◆性別主流化,推動設立中央一級主管機關! --婦女團體婦女節聯合記者會92.3.7新聞稿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性別平等嗎?我們在1997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年通過 「家庭暴力防治法」、2001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2002年「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 制」修正通過。可是,我們的性侵害與家庭暴力的犯罪率年年上升;通過兩性工作平等 法,卻鮮有父親申請育嬰假;夫妻財產制修正通過了,現實中丈夫仍握有財產處分權, 無數的家庭主婦還是自覺毫無貢獻,自信心低。法律照顧不到的層面呢?「外籍新娘」 及「大陸新娘」被漠視的法律權益及其家庭支持的缺乏;女單親與男單親所面對同樣的 遭遇,卻又有不同的困境;還有一群社會看不見的同性戀者、性工作者、代理孕母,他 們的處境誰在乎? 因為上述的例子,我們要說,台灣性別文化離「平等」還差的遠,而且,「性別平等」 不是只關乎婦女,「性別平等」是二性、四性、全社會、全人類的事。 女學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在國際婦女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提 出國內十二個婦女團體(請見附件一)的連署要求,呼籲台灣社會各界正視「性別主流 化」此一聯合國在八年前正式確認為各國政府政策行動主流的概念,要求台灣政府在中 央設立一級專責機關,負責監督與提倡相關性別平等工作。 什麼是性別主流化?這個潮流由來已久,而且在各國已經根深蒂固了(請見附表二)。 聯合國在八年前「1995世界婦女會議」中,便正式確認「性別主流化」為各國政府政策 行動綱領。歐洲議會曾在1998年就有關「性別觀點主流化」做出頗為詳盡的報告,當 中對「性別觀點主流化」之定義為:「對政策過程的(重新)組織、改善、發展和檢討, 使性別平等的觀點能被參與政策制定過程的人士,納入所有層次及所有階段的所有政策 之中。」 上述的定義很清楚的闡明,性別平等是一種價值,而不是特定人口的福利,尤其要強調 的是性別平等不等於婦女福利。性別主流化是要求政府全盤地檢討目前勞動、福利、教 育、環保、警政、醫療、經濟、國防等所有政策裡,隱藏著的性別不平等,藉著修法、 立法、制定政策、改變預算資源的分配等種種的工作,打造一個符合性別正義的社會。 因為推動性別主流的工作如此全面,牽涉到政府所有面向政策的根本反省與創新;因為 傳統性別文化的桎梏如此根深蒂固,需要持續不斷而主動積極的挑戰與改革,所以,我 們要求在中央設立一個一級的、專責的、專職的、具有相當預算的機構,負責推動政府 和民間部門,全力拼性別平等。 我們要強調,這樣的機制與現存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委員會有很大的不同。我們 肯認過去行政院婦權會所達成喚起政府對婦女事務的注意、促進民間婦女團體與政府交 流的任務。但「性別主流」的工作刻不容緩,所以,我們認為一個謹具有臨時編組性質、 兼職委員及缺乏預算與人力編制的行政院婦權會,已經不足以處理目前台灣社會所面對 如此盤根錯節,卻又千頭萬緒的性別平等工作。更何況,行政院婦權會的運作全繫乎當 時的行政院長是否具有性別意識。 我們要說,性別平等是一種價值,一種思惟方式,它以人為本,讓不同性別的人,都能 夠活得更平等、更人性、更有尊嚴。正如民主是一種價值與生活方式,性別平等也是。 經過十年來的民主轉型,台灣人民已經逐漸取得對自己命運的主導權,現在該是讓性別 平等主流化的時候了。 婦女團體將持續的推動「性別主流化」的相關工作,從包括社會教育,扭轉性別文化與 政府體制改造,政策立法重新檢討二方面著手。我們將在四月份協助財團法人婦女權益 促進發展基金會舉辦北、中、南、東四場公聽會,傾聽草根婦女團體對「性別主流化」 融入政府組織再造工程的想法。在五月份,以全女路跑的方式,表達台灣各界婦女爭取 設立中央一級性別事務機關的心聲。同時,我們將積極介入政府改造的工程。 所有的努力,是希望,結合民間與政府的力量,一同將台灣打造成為一個性別平等的可 愛島國。 ------------------------------------------------------------------------------------------------------- 附件一、連署婦團名單: 台灣女性學學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台灣21世紀婦女 協會、台北市社區婦女協會、高雄縣婦女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保母總會、彭婉如文 教基金會…等(陸續增加中) ------------------------------------------------------------------------------------------------------- 附件二、世界各國與婦女/性別事務相關的政府部門 ○國家/成立年代/部門名稱 --紐西蘭/1986/婦女部(the Ministry of Women’s Affairs) --南韓/2001/性別平等部(Ministry of Gender Equality) --日本/2000/整個內閣各部會首長共同組成「性別平等促進總部」 --奧地利/1979/Federal Minister for Women's Affairs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比利時/1985/1986/Ministry of Employment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丹麥/1999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and Housing and Ministry of Gender Equality (Jytte Andersen) --芬蘭/「兩性平等調查工作室」及「社會事務與健康部」 --法國/1974-1993 /Ministry on Women's Affairs --德國/1986/Ministry of Youth, Family, Women and Health --愛爾蘭/1993 /Ministry of Equal Opportunities and Reform of Law --義大利/1990 /總統召集的全國性別平等委員會 --荷蘭/1975 /Ministry of Culture, Leisure Time and Social Work with the Department of Emancipation Policy --西班牙/1983 /Women's Institute, first reported to the Ministry of Culture, then to the 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英國/1976 /Commission for Equal Opportunities created by Parliament as expert body --台灣/?/? ○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伍維婷 25028715 ◇◇◇◇◇◇◇◇◇◇◇◇◇◇◇◇◇◇◇◇◇◇◇◇◇◇◇◇◇◇◇◇◇◇◇◇◇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運作、利弊、和限制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性別主流化記者會發言稿] 台灣關於婦女權益的行政事務,目前並無任何專責機關負責處理,而是零星的散佈 於各部會轄下單位,與其他事務合併執行。這些單位的層級太低,並不足以對婦女權益 事務做出任何長期的、周延的、專業的政策研擬、規劃和決策,更談不上進一步推動性 別平等事務。 在此,我們必須說明,專責機關意指有獨立預算和專責人力配置的行政機制,而現 有的行政機制中與婦女權益相關且層級最高者,即是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下 簡稱行政院婦權會)。 行政院婦權會的緣起,要追溯自民國85、86年彭婉如事件、白曉燕事件,引起社 會大眾普遍對政府婦女人身安全政策缺失的不滿,於是在婦女團體的民意壓力之下,行 政院於民國86年5月6日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安撫民怨。 也因為此一緣起背景,行政院婦權會的委員組成就刻意引進婦女團體代表,除了十 位中央官員為當然委員之外,另安排社會專業人士七人至九人,婦女團體代表七人至九 人。 行政院婦權會此一機制乃是協調各部會相關政策的臨時任務編組,其設置依據僅為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的內部行政法規,隨時可能因為某任院長大筆 一揮,這個臨時機制就灰飛湮滅說拜拜了。既然其本身不是機關地位,沒有獨立預算和 專責人力,所有決議須待各部會落實執行,實況卻是常常上演各部會互踢皮球的歹戲拖 棚。至於如何發揮實質功能,我們可能要先問多久才開一次會。 行政院婦權會層級雖然高至直屬行政院本部,也由行政院長兼任召集人,但是這些 年來,其政策協調功能發揮程度相當不穩定,會議召開的次數、各部會配合程度,都依 各任院長個人重視與否而定。在國民黨執政時代,久久才召開一次會議。在民進黨執政 之後,張俊雄院長更是因為個人家庭因素考量,堅持不肯兼任召集人,以避免和婦女團 體正面共處;直到游錫?院長上台後,原本還算頗為重視婦權會,但是上一次委員會議 (92年2月21日)竟然宣布往後改為四個月才開一次會,委員們當場反對仍然無效, 因為行政院只要在其內部院會通過修改「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其中開 會次數的規定,即可使這些民間委員們啞口無言。 行政院婦權會的組成既然是一群非專職的委員,有權無責,能否推動婦女事務完全 依賴個別委員個人的經驗和熱心程度。婦女政策的制訂和提案需要有專職人員蒐集資 料、瞭解其他部會婦女事務的運作情形,才可能訂出較周延的政策。因此,婦權會的任 務編組和委員非專職性質絕非推動婦女權益和性別平等的長久之計。此外,各部會即使 研擬相關的政策,也並不會主動邀請婦權會的成員參加。因此,不論是垂直式的政策推 動和監督或是水平式的部會間政策執行聯繫工作,都相當缺乏。 我們可以用過去台灣已參加多屆的APEC及周邊會議為例,說明現行體制的行政院 婦權會是不足以完善推動婦女權益和性別平等事務。 APEC各項事務的大小會議,都有對應的部會專責負責,但只有婦女和性別議題的 各項APEC論壇或會議,因為缺乏專責部會,出國開會的結論無法形成國內政策,會議 經驗和資料也難以累積消化。而統籌APEC事務的外交部既不熟悉婦女和經濟發展、性 別統計等議題,也無法與APEC婦女論壇的各國與會代表有效對話。被勉強派遣與會的 內政部社會司婦女福利科,與各國其他與會代表相較而言,層級太低、人員太少、主管 事務範圍單一狹窄又不對焦,並無能力和職權根據各國代表的討論決議,研擬國家婦女 和性別政策,以落實APEC對婦女和性別事務的國際指標。 針對目前性別平權及婦女事務行政組織的不健全,行政院過去也曾經做過檢討。婦 女團體發現行政院本身至少有兩項支持成立婦女和性別專責機關的有力依據。行政院婦 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曾經在民國89年5月8日的第五次臨時委員會議(當時召集人為劉 兆玄)中,通過「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其中的總行動綱領,就寫到應該「成立中央 級的婦女政策組織」。而所列出的具體理念是: 1)在中央級組織中成立婦女專責組織,以強有力的組織及相對地位,回應婦女問題 與需求,並研擬推動具性別意識的婦女政策; 2)中央級婦女組織的成立,有助於統合國家婦女政策方針,以落實婦女人權的保障; 3)透過中央及婦女政策組織的成立,增加女性的公共人權、公民權的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 的機會;4)政府應在文官體系及政務官體系多任用女性,並訂定階段性目標,以達女性擔 任高階公職的合理比例。 其次,行政院在民國90年11月12日核定修正「婦女人身安全政策及實施方案」, 並修訂其短、中、長程方案。其「實施方案」中的長程方案的第七項即是:研議設立統 籌全國婦女權益、福利及家庭暴力防治的專責機關。而實施的期程是從民國91年7月 至98年6月。按理說,實施期程應該早已起跑,不知道現在研議結果如何? 關心政府組織改造的婦女團體曾經就此議題熱烈進行討論。現任考試委員吳嘉麗女 士曾於91年11月8日,在該院舉辦了一場「政府組織改造中婦女權益主管機關之建制」 座談會,邀請婦女團體代表、婦運組織工作者和學者,共同參與討論此事。女學會也於 91年11月17日召開以會員為主的「婦女與性別行政組織」座談會,持續關切這個議題。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也於91年12月2日舉行「政府改造與婦女行政組織」座談會, 徵求62個會員團體對此議題的意見交換。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十二個婦女團體正式連 署要求設立中央一級的性別專責機關,而連署工作也將持續進行。 台灣政府組織改造工程的推動,其目的即在於「順應時代與社會之趨勢」(摘自「行 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總說明),為迎接台灣新世紀發展所需,以及呼應陳水扁總統和 呂秀蓮副總統共同提倡的「兩性共治」目標,我們將在總統五二0就職典禮當天,發起 婦女團體路跑活動,以祝賀「兩性共治」目標早日達成實質功效。 正值國際三八婦女節,我們聯合呼籲政府應該趁此組織改造良機,設立中央一級的 性別平等事務專責機關,不僅重新整頓現有婦女和性別業務的行政資源,也使相關政策 的規劃和推行,與國際趨勢「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性別平等價值觀得以接軌! ○出席發言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尤美女理事長 ○新聞聯絡人︰政策暨國際部主任 曾昭媛 TEL:2733-4668分機19 ◇◇◇◇◇◇◇◇◇◇◇◇◇◇◇◇◇◇◇◇◇◇◇◇◇◇◇◇◇◇◇◇◇◇◇◇◇ ◆三八婦女聯合反戰!<歡迎參與> 三月八日是國際婦女節,在這一天包括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女工團結生產線、婦女救援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天主 教胚芽婦女關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終止童妓協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日 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團體(持續加入中)一同發起反戰活動。 此次反戰活動,不但是國際間婦女團體的一次大串聯,更是台灣女性主體第一次集 結發出反戰的怒吼。我們來自台灣各界的女人反戰,因為,在戰爭之後,市況的恢復及 重建,仍需由在戰爭中已飽受痛苦的婦女承擔。在戰爭中的女性角色,就是無辜的犧牲 品及負責收拾殘局的人。也因此,我們要聲援遠在伊拉克的婦女姊妹們。 我們知道,台灣政府,一向以「人權是普世價值」自豪,台灣政府也一向在國際上 要求中國停止對台灣的武力威嚇﹐但是現在,卻支持這一場,顯然只會帶來殺戮、掠奪、 戕害人權的戰爭。我們要求政府,應明確向國際社會,表達反對美英兩國侵略伊拉克戰 爭的立場,並對可能造成的伊拉克人民戰爭傷害,儘速研擬可能的人道救援措施,尤其 對於伊拉克婦女、兒童提供必要的協助。 ○當天活動流程 10:00-10:10 各團體開場(主持人: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總幹事黃素恩) 10:10-10:20台灣女性受害經驗: 由慰安婦阿媽、二二八受難家屬、五0年代白色恐怖受難人代表談戰爭對女性所造成的 傷害 10:20-10:35各族群婦女宣讀宣言(原住民、客語、閩南、外省、外籍勞工、外籍、大陸新 娘等) 10:35-10:45追悼死傷的伊拉克婦女: 雲力絲(原住民工作隊)吟唱泰雅族古調(反戰歌曲) 由慰安婦阿媽、二二八受難家屬、五0年代白色恐怖受難人代表等,對這十二年來因禁 運等死傷的伊拉克婦女獻花並哀悼一分鐘 10:45-11:00要求政府宣示反戰: 接著集體零星的?行到最靠近總統府前,飛彈將上場,壓倒婦女們,最後由全體婦女通 力合作將飛彈擲出,現場每位婦女手執玫瑰花,在大型保力龍板上排出NO WAR,獻給 總統府,要求不要支持這場戰役後結束。 ○集合時間:早上九點半外交部門口(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活動時間:十點至十一點 ○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伍維婷 25028715/0931391107 ◇◇◇◇◇◇◇◇◇◇◇◇◇◇◇◇◇◇◇◇◇◇◇◇◇◇◇◇◇◇◇◇◇◇◇◇◇ ◆「南洋‧台灣‧姊妹情」文化活動 台灣、印尼、菲律賓、越南.......,來自不同國家的我們,因為同為女人,建立起穿越國 境的姊妹情! 三月十六日,我們將透過「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的詩文朗誦,聽到她們要求「正 名」的心聲!藉著美濃「外籍新娘」劇團史無前例的演出,展現台灣新移民女性的豐富 面貌!而新移民女性的歌謠合唱,更流露出「日久他鄉是故鄉」的情懷! 台灣的婦女新知也準備了表演節目要一同唱和,當然,我們也期待妳的共襄盛舉! ○時間:3月16日(週日)15:00~17:00 ○地點:台北國際藝術村(台北市北平東路七號)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聯絡電話:02-2502-8715陳瓊芬小姐 ○協辦單位:美濃愛鄉協進會、辣媽媽劇團、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文建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