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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綠E下 惡土現形記

═【立報】════════════════════════════

                                  

═══════════════════════《2003/03/18》═════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綠E下 惡土現形記

 

    來去紫禁城 台灣好?中國好?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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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E下 惡土現形記

 

2002年11月5日,

 

在虎尾鎮被迫休耕的鎘污染地上,

 

我們看見已與工廠調解的農民,對調解內容仍非常不滿;

 

不願調解的農民,站在自己的土地上掉眼淚,

 

沒有法律保障可以依賴,

 

被迫拔去心愛的作物,卻無法反抗,

 

休耕後的補助款也沒下落。

 

他們更不知道土地何時才能乾淨,不再受污染?

 

文▓李秀容(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一、大地之母

 

2002年11月5日,天氣晴朗,太陽揮灑在南台灣土地上。童年時遊走於綠油油田埂,農民揮汗赤腳耕作,養就一雙厚厚紮實的大手,久未穿鞋的腳奔波在柏油與農田間,那是人跟自然爭地求活的見證。想起從少女時代到結婚生子,日出而作,頭戴花布斗笠,細心照料田裡農物,日落扛著鋤頭,回到田邊的紅瓦古厝,47年的歲月在土地和她身上留下了無數回憶。沿著手從她寬廣的肩上,我望見了台灣母親的容顏,風吹日曬的線條,黝黑的臉上眼眶含著淚水,反射的淚光映照那一塊塊被污染的田地,被拔去莖葉所殘留的根鬚,像孩子的殘骸般,刺痛她的心,她用沙啞的嗓子說:「我不甘心!」

 

二、毒在哪裡?

 

田裡一角躺著一根木製告示牌「此田乃屬私人所有,請勿隨意破壞取土,請打電話……毒在哪裡?」這些日子經常到她田裡挖土檢測的環保署台中稽查大隊,竟無視她的告示,不僅未通知她採樣時間,雲林縣政府寄來公文說她的土裡有毒要休耕,並派人強將她辛苦耕種的地上作物剷除,又警告她若再種東西要罰好幾萬元。

 

一年多了,縣政府雖然補助了地上作物的損失,休耕的補助款卻遲遲還沒發放,幾次調解中都跟農民保證兩年內將會對污染地整治,在斬斷農民與土地耕作的濃厚情感後,又讓她們束緊肚子忍耐等待土地的復原,但是荒涼的地上卻一點復甦的跡象也沒有。

 

三、不可原諒的殺人兇手

 

廉使國小二樓視聽室裡正播放「日本神通川鎘污染地痛痛病」的紀錄片。骨頭斷裂、關節疼痛,身軀不斷縮小蜷曲的痛痛病患口裡直喊「Itai!Itai!」(日文「好痛!好痛!」),在辛勤耕作的受害農民對土地默默奉獻的愛裡,受害者的哀嚎正是土地發出的怒吼慘叫,因上游工廠只顧發展經濟,造成下游居民的身體酷刑,受害者口中直喊工廠為:「不可原諒!」荻野昇醫生在研究痛痛病長達23年後,1968年日本厚生省終於將痛痛病患納入公害病患中,並接受國家醫療照顧體系照護,當時荻野醫生曾說:「看到無辜的痛痛病患慘狀,要說污染工廠不是殺人兇手嘛!那究竟該如何解釋?」

 

台灣色料廠,根據當地居民的陳述,早於民國56年即開始運轉,每年使用30公噸的鎘原料,曾於民國75年傳出鎘米事件,76年雲林水利會曾經清除了一條圳溝的鎘污泥,現在工廠仍然從中國工廠運鎘成品來台灣製造;參與研究神通川鎘污染地整治計畫30年的日本大阪市立大學秦(Hata)教授,在走過虎尾鎘污染地後說:「這裡比神通川的污染嚴重3倍,痛痛病的發病期為30年左右,居民應趕快檢查尿液,看是否有異常;污染範圍若無控制,應已經擴散至下游地區!」

 

2001年6月虎尾鎘米再度傳出,同年12月雲林縣政府衛生局在虎尾污染地附近,舉辦免費居民尿液檢查,630位受檢者中有185人尿液異常,其中40人尿蛋白異常。

 

四、惡土變良土

 

在痛痛病患的哀嚎聲中,1970年日本國會在公害中加入第7項公害「土壤污染」,並訂定特別法整治農地污染,詳細規定污染土地的整治方式,確定污染經費由污染工廠負完全責任,對污染地進行翻土、換土的龐大工程計畫,1972年到1974年鎘污染受害者於法院控告污染工廠的惡行,並獲得法院勝訴,受害者和工廠訂定賠償契約,並約定污染地由工廠負責清除污染到可耕種為止。

 

1970年代研究日本痛痛病的荻野醫生,曾經遭受當時的企業家百般威脅,並以他揭露痛痛病患的慘狀喻為阻礙經濟發展的罪人,但事後事實證明,鎘污染地整治開啟了日本國內龐大的整治污染經濟建設,日本處理污染的科學技術因而迎頭趕上世界強國,也讓日本司法在改革中建立的人權第一的最高原則,讓往後的日本環保產業及觀光事業不斷提升進步。

 

五、法律何在?

 

在「環境基本法」通過以前,台灣並無保護環境受害者的法律制度,受害者甚至政府單位,總在發生公害糾紛時處於挨打受罪、忍辱偷生的卑微角色,法律又將申請國家賠償的期限定為2年,這2年內,政府機關又總是拍胸脯對受害者說2年內就可將污染解決,但歷史證明,這只是在拖延時間,以解除受害者提起國家賠償的期限。

 

台灣污染土地長久以來只有調查資料,多數污染土地並無處理對策,原因無他,即未確立「污染者應負完全賠償責任」之法律制度,這在遵行大陸法系的台灣民法中無法由故意、過失的侵權行為,求得民事賠償的法院判決。世界各工業污染國家因了解公害污染的特殊性,所以很多國家在民法外特別設定「公害特別法」,讓受害者在國家的支持下得以進入法院訴訟,進一步確立污染工廠的完全責任,進而負擔起龐大的土地清污費用,彰顯社會公平正義。

 

台灣政府為了證明污染工廠即為加害者並求得賠償,由雲林縣政府分別於200年12月及2002年9月分別於雲林地檢署控告台灣色料廠,卻意外的獲得兩個「不起訴處分書」;其中並未出示污染地長期的污染調查數據(由環保署中部辦公室保管,列為國家機密),也無法直接證明2001年的鎘污染源為新或舊的鎘污染源,結果因為立場尷尬、證據不足,遂以不起訴處分告終。處分書後明示「雲林縣環保局有委託雲林科技大學作這方面的調查,因環保局沒有掌握台色廠有偷排廢水情況,也不排除可能長期排放所累積,所以目前主要是要求台色廠就污染的部分做善後工作,並未對色料廠有做成任何處分。而台色廠亦本於社會責任及污染損害賠償原則,補貼農民之損失,而與農地受污染之農民達成調解……」

 

雲林地檢署既然無法判決污染工廠應負確切清除污染之責任,雲林縣環保局如何能以道德勸說,要求污染工廠付出龐大清除土地費用?

 

六、踏出永續發展的第一步「幫助受害者法院訴訟」

 

台灣於2002年1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基本法」,其中第4條明訂「國民、事業及各級政府應共負環境保護之義務與責任。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或環境風險負責。前項污染者、破壞者不存在或無法確知時,應由政府負責。」

 

2002年11月5日,在15筆虎尾鎮被強迫休耕的鎘污染地上,我們看見已經與工廠調解的農民仍對調解內容非常不滿,不願跟工廠調解的農民,站在自己的土地上掉眼淚,他們沒有法律制度的保護可以依賴,他們被拔去心愛的作物,卻無法反抗,休耕後的補助款仍然無下落,他們更不知道土地何時才能乾淨,不再受污染?

 

2003年1月12日,虎尾鎘污染地所有受害農民齊聚廉使里民活動中心,在民間團體講解污染範圍與可能後續發展後,一個個拿起不熟悉的原子筆,一起簽下委託律師的契約,開始進行對抗污染源的法院訴訟行動,他們只要求給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判決。

 

台灣若要永續發展,就得從受害者的立場出發,建立法律制度。讓受害者可用國家資源聘請律師和科學家,對污染工廠及應負責之國家單位提起訴訟,要求工廠與政府負起所有污染責任,讓受害農民得以重修與土地間的濃厚感情,讓台灣污染土地起死回生!

 

(回目錄)

 

來去紫禁城 台灣好?中國好?

 

文▓魏宏晉

 

台灣人對於中國現代化的觀感多數是很一致的,那就是對其硬體建設的快速與新穎感到驚異,但是談起人民的「素質」,卻普遍認為是落後的。然而這樣的觀察是不是客觀呢?是不是表示台灣人「現代化」的程度要高過中國人呢?我是存疑的。

 

光屁股談笑風生 台灣人不習慣

 

早幾年,台灣人到中國去,最受不了的事之一就是他們的廁所沒有門。公廁,不管是城市,或者是鄉下的公廁,一律是一大間、許多坑,好一些的是各個坑有半人高的木板隔起來,但絕對是沒有門的。近年來,有門的公廁多了一些,但是沒有門的還是很常見。很多台灣人,尤其是小姐們到中國旅遊,非到不得已時是絕對不上廁所的,只因為沒法做到像一般中國人一樣,在上廁所時,還能和一起蹲在旁邊認識或不認識的夥伴「談笑風生」。

 

在中國有廁所恐懼症的雖然多是女士們,但是男生也不見得多能入鄉隨俗。我問了一些台灣男人對於上中國這種開放式廁所的感想,大部分人都跟我說,小便還好,想要「大方便」時,那也是能免則免,因為「不習慣」。

 

對了,好像問題就是出在「習慣」上,台灣男生可以和大家一起排排站尿尿,是從小養成的「習慣」,但是沒有被教養成和大家排排蹲便便,所以就不習慣了;至於台灣女生,那更是從小被教成要進一間一間的小房間裡,關好門,然後才可以舒暢解脫,所以不管在大方便,或甚是小方便上,到哪兒都不方便了。

 

比起台灣人在方便上的「習慣」,中國人也是成就了另一種「習慣」,大小方便都是生理自然,事無不可對人言,這樣的習慣,似乎更來的輕鬆、自然與簡便,「上個廁所嘛!又不在裡頭待一輩子,這麼多講究幹啥?」一位中國朋友是這麼說的。

 

上大澡堂裸裎相對 港澳台客的夢魘

 

除了上廁所外,許多人對中國北方的大澡堂文化也相當受不了,和一群不認識的人裸裎相對,成了很多外來人的夢魘。

 

據傳說指出,從前從前有個澳門來的女生到北大來唸書,由於住的是一般本地生住的宿舍,沒有個別浴室,必須到大澡堂洗澡。這位澳門小姐也許沒見過這般洗澡的「大場面」,將要和那麼多不認識的人光著身體一起洗澡視為畏途,來到北大後,足足有1個月沒洗澡。最後她受不了,也許周遭的人也受不了,於是敦請校方幫忙,學校於是決定把她轉到有個別浴室的留學生宿舍去住,這才算解決了問題,而這就成了「台港澳」學生這群特殊的「蝙蝠族」(在中國不算外國人,也不太被真的當成「中國人」),可以住進勺園留學生宿舍的濫觴了。

 

台灣來北大的女生不住外頭的,好像都住留學生宿舍勺園理,所以沒聽過有因為沒法和一大堆人「共浴」而不洗澡的。不過我知道有因為勺園住房太緊張而住不進來,卻住在沒有浴室的本地生宿舍的台灣男生,經過「特許」,可以到勺園使用個別的單間浴室。不知道這男生也是「害羞」呢?還是只圖個方便,這我倒也不便去考察。只不過顯然儘管是男生,也沒法完全融入那種不同的洗澡文化裡。

 

有人也以大多數中國的大學宿舍沒有個別浴室,以及「大家都不愛洗澡」,做為中國落後的「證據」,但這顯然是很狹隘的看法。是的,中國北方人1星期是至多洗2次澡而已,甚至我也見過有人1個月洗1次的,不過這卻是地理文化造成的,一味以台灣人的習慣來做衛生評價,反而顯得我們膚淺了。

 

 

中國北方的大陸性氣候特徵非常明顯,少雨乾燥,冬季氣候寒冷,一般來說人是很少出汗的,而由於相對溼度常不到10%(台灣經常在60%以上),皮膚容易乾裂,太常洗澡反而會因皮上油脂被洗去造成搔癢。所以在這樣的天氣裡常洗澡反而不健康,這樣的習慣,和落後或進步是沒有關係的。

 

我做過一個很有趣的小調查,問了幾位堅持不進學校大澡堂洗澡,並視之為畏途的台灣同學,他們對於台灣流行的泡湯文化有何看法?很有趣的,這些不進北大澡堂的人,有些在台灣卻是浸泡溫泉的愛好者。問他們和一大群台灣人泡溫泉,與一大幫中國人在澡堂裡擦身洗浴有什麼不同?很多人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有個小妹妹的說法很有趣,她說泡溫泉比較「優雅」,泡大澡堂像「難民」。優雅?這是文化認知的問題囉!又是個沒標準答案的問題跟觀感。

 

望春風是政治歌? 只是想貶人而已

 

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很微妙,既合作又競爭,有既遠又近的親切感,也有著似假還真的敵視,所以很多對彼此的觀感,都是帶著有色墨鏡在評價的。

 

一位應邀到台灣的某大學短期教學的中國音樂學者,在評論台灣音樂時,常常才搭配歌詞聽幾小節,就遽下定論:「這是政治歌曲。」從他的眼光看來,從「望春風」到「戀曲1990」無一不是「政治歌曲」,所以台灣是個「政治掛帥」的地方。而我們看中國呢?無一不是「落後」與「混亂」,隨地吐痰、瘋狂的交通,甚至滿街的自行車,這些都容易被解讀做「跟不上時代」。但我們若回頭看看自己,同樣的行為,我們就會有許多合理化解釋。

 

我住在台北金華街附近將近20年,結婚後才搬家獨立。那兒有一大片的低矮平房,許多所謂的台北美食就聚集在那兒。也不知是客人太多,而舊房子沒有廁所的關係,我常常看見有人就著牆邊解手;許多開車的,也在路邊一停車,就尿了起來,這實在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我不知道中國人怎麼看所謂「先進」的台北人幹這樣的事?我只知道我父母家的印尼女傭小姐,就很驚訝台灣人隨地小便的情況如此普遍,她含蓄地說:「印尼人比較不會這樣。」

 

在台北,「請不要在巷口小便」、「在此尿尿是狗」的抗議張貼經常可見,以這樣的「文明」程度,我們真的比中國「先進」嗎?我們是比較少吐痰(不是完全不吐喔!),但我們亂吐檳榔汁的很多呀;我們的廁所是都會有門,但是愛隨地小便的,卻也不會太在乎大小便的隱私吧!

 

台灣文明進步?還是中國文明進步?這樣的問題真的存在嗎?比較意義其實是存在著意在言外的貶損意味的。贏了對方又如何呢?先贏了自己比較重要吧!

 

(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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