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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03/04/28》═════
*****【本 期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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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傳播線上
誰來監督哲學家皇帝!──「媒體評鑑」該不該
◎ 教育論壇
我們的生命教育
◎ 不一致的進步──評身分證廢捺指紋制的挫敗
◎ 5月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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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播線上 誰來監督哲學家皇帝!──「媒體評鑑」該不該
文▓傳播學生鬥陣
前些日子受到媒體「強烈」重視的議題──由行政院新聞局所贊助的「媒體評鑑」,經過新聞局長槍斃媒體的虛擬手勢加工後,演變成了台灣島近日的重大議題。
千夫所指:扁政府背棄民主!
這個在國民黨時代就偷偷摸摸地進行的計畫,在民進黨政府將其公開招標後,在報端被媒體定位在「箝制媒體新聞自由」(連宋語)、「舊政權復辟」(中時馬維敏語)、「陷民進黨於不義」(中時社論)、「鷹派閣員」(民生論壇)等等觀點。
解析此議題的發展脈絡,媒體眾多批評想指出的論點大概只有一個,也就是扁政府正在走威權政府的老路,把新聞自由以及其相關的民主價值棄之不顧;另一方面,這樣的論點也暗示了民進黨政府對媒體極不友善,欲除之而後快。
這樣的邏輯,在李艷秋主持的「顛覆新聞」來賓王曉波口中可以得到完整的呈現:扁政府為什麼要箝制媒體呢?就是因為媒體不講阿扁的好話嘛!而媒體之所以不講阿扁的好話,就是因為阿扁沒有任何好政績可講啊……。眾多炮火攻擊後,咱行政院也順從「媒」意「踩煞車」,然後放出廢掉「新聞局」的風聲。
誰報導過媒體評鑑本質?
這個議題在眾家媒體,就這樣快速的作出結論了,一句「箝制媒體新聞自由」、一句「舊政權復僻」、一句「阿扁討厭媒體吐槽」就可以作為結論嗎?「媒體評鑑」的本質以及運作的模式,媒體是否曾經告訴過閱聽眾呢?
這次媒體的立論(政壇打狗隨棍上),大多植基於新聞自由在西方民主歷程中所扮演的歷史角色,認為媒體代表著民意、象徵著市民社會的力量,政治力不可以介入。
但是姑且不論隨意移植西方思想的危險,只要稍加觀察台灣媒體發展的現況,我們的新聞與媒體已然嚴重地與民眾的日常生活、思考邏輯脫節了!對於種族與性別歧視、五一(州)俱樂部般附屬於美國的情結、保守刻板的印象,我們的新聞媒體,除了週而復始的將其以羶色腥的手法不斷再現之外,何時民主進步、代表民意過!
再者,這次新聞媒體對「媒體評鑑」的動作之大、貼標籤之迅速,很容易讓人以為,這是媒體捍衛新聞自由的表現;但是我們的媒體脫離民意已久,又為何會在這個時候搬出偽「新聞自由」捍衛民眾知的權力?莫非新聞媒體對「媒體評鑑」如此大作文章的原因,乃是忌諱「媒體評鑑」可能會對眾家新聞媒體的資金來源、所有權等等結構性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揭開許多媒體不欲人知的「內幕」,並使得民眾監督媒體目前政治意識形態當道、與民眾嚴重脫離的現象,成為現實的可能?
最後,新聞局存廢問題已經搬上檯面了,這涉及了台灣未來在傳播科技與文化政策的發展,正所謂「治大國如烹小鮮」,深入的討論實屬必要,絕對不能因為「媒體評鑑」的風波,使得整個政策的發展呈現一面倒。當然,這也必須請我們的媒體「知行合一」,既然說自己是民主的表率,那麼請展現出民主與自由應當有的風度,跳脫意識形態或者明說自己有意識形態,別再掛羊頭賣狗肉囉!
Our Questions
1)如果新聞媒體不能被監督,那麼現在的媒體所遭受的眾多批評,該如何監督呢?
2)請您說說「媒體評鑑」的實際內容大概為何?
3)您覺得媒體為何不說明「媒體評鑑」的實際內容?
4)請您談談新聞局被廢的理由為何?
本週媒大事
1)新聞局要對媒體進行評鑑,並採公開招標方式委請民間機構經辦,結果電子媒體評鑑由廣電基金、平面媒體則由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得標。消息公開,媒體嘩然,紛指民進黨欲藉由此案箝制言論自由。
小編媒批:在中華民國,誰在專門對人對事指三道四大放厥辭,卻能不受公評的糾正約束?答對了!是立委和媒體。前者如游月霞、林重謨等口出「討客兄」、「老處女」、「菜店查某」等金句,後者在民意調查中被指為「社會亂源」,卻都自認克盡職守,為民喉舌哪!噁……
2)媒體評鑑一事經媒體口諸筆伐,總統立刻撇清並指示停辦,同黨立委痛批新聞局局長以示大義滅親。葉局長國興四面楚歌之際,兀自堅守立場,表示自己沒錯,並在公開場合以手代槍,直指採訪記者,結果遭冠以「槍斃媒體」的大帽。此事一波三折,新聞局裁撤勢在必行。
小編媒批:看到葉局長的表現,我們真是哭笑不得。新聞局角色混淆,功能錯亂早是不爭事實,葉局長過去的經濟自由主義精神,傳學鬥也撰文揶諭、批評過。沒想到他自己捅了馬蜂窩,恐怕要成末代局長,也了結了新聞局這個糊塗部會的生命。如此結局,我們是要鼓掌,還是要為硬頸的葉局長一掬同情淚呢?
3)4月以來,報紙上每週都可讀到有線電視分級付費的推廣報導,最近有緊鑼密鼓宣傳的跡像。除了用了大篇幅版面告訴讀者安裝機上盒的好處,更對技術與應用詳加介紹,也一再提及服務供應商的大名,暗示消費者購買服務時不要認錯。
小編媒批:唉!工作都不知道去哪找了,還一直叫我們花錢。這些公關報導用心良苦,我們可要睜大眼睛才好。「消費者」這個名詞,應該要正名才對:我們做為具有現代性格的市民,要靠「消費」才能標示主體的存在,不是太可恥了嗎?
4)反反盜版又來囉!今年行政院擬了新的著作權法,正送立法院待審。喪權辱國的重大條文包括「暫時性重製」、「擴大非告訴乃論罪」、「科技保護措施」與「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等等。目前由多個組織發起的「反智財惡法行動聯盟」正與部份國會議員串聯,反對惡法修過。
小編媒批:資訊網路無遠弗屆的今天,若政院版的著作權法通過並強制執行,中華民國只有3種人沒有罪:第1是死人;第2是還沒出生的人;第3是壟斷智慧財產權的跨國資本集團及其走狗。其中第1種人,包括許多還現在活著,但即將過勞死的檢查官與法官。
◎教育論壇
我們的生命教育
小朋友們,你們養動物前做了足夠準備嗎?
小朋友的家長們,
你們是否曾經查覺自己的孩子還沒有撫養某些動物的資格?
文▓林曉筠
記得國小的時候,學校要求我們養蠶寶寶,還要每人帶一條魚到學校。全班的魚被老師養在同一缸的結果,不久就完全失敗;而蠶寶寶,那些在小朋友粗心餵養下倖存的,在化蛾上天堂後不久,也就漸漸被淡忘了。
那些蠶寶寶哪裡去了?
哪知現在的小朋友已不流行蠶寶寶。我在超市看過一杯10元的鬥魚,生活空間只是個小小的塑膠杯,賣給什麼對象呢?賣給連鬥魚不宜群居都不知道的小學生。我在書局門口看過用不透氣的塑膠小提盒養著的小老鼠,連水都沒得喝,明明是黑的,卻被貼著「小白鼠」的標籤。
同一架上其他的動物就不令我喜愛了,獨角仙的幼蟲,我不知道現在在小學中為什麼那麼搶手。我同意人有喜歡或不喜歡任何一種動物的權利,但我實在想問:小朋友們,你們在養動物前做了足夠的準備嗎?小朋友的家長們,你們是否曾經查覺自己的孩子還沒有撫養某些動物的資格?
觀察完,記得餓死小鼠
我養了一隻俗稱楓葉鼠的Dwarf Hamster,因此每天都積極尋找關於這種老鼠的資料,充實自己,想要做一個更稱職的鼠媽媽。在找資料的過程當中,發現網路上有一大堆的「學生作業」,才知道現在的小學生飼養這種動物,是出於老師鼓勵或規定,還要寫觀察報告,甚至做成網頁。
那,觀查完了以後呢?我不敢想像在知識、耐心、愛心、恆心、責任感都未必足夠的小手裡,那些小動物的命運會怎麼樣。
4月4日中國時報記者辛啟松的報導顯示,有國小主任呼籲,為防傳染漢他病毒,應要求學生將觀察完的小鼠活活餓死。看到這則新聞,除了震怒,更是錯愕:這是什麼教育?只要主人做好把關的工作,不要讓寵物鼠跟野鼠玩在一起而被傳染(事實上楓葉鼠跟家鼠不同科,根本無法傳染漢他病毒),養老鼠可以養得很安全。養猩猩、養猴子之類更像人的動物,都可以養得很安全,很少聽說動物園的工作人員被動物傳染怪病吧!
養牠,就要了解牠
被動物傳染的人,很多是對知識不夠又跑去接觸野生動物的人。因為寵物會傳染病就把牠弄死,不但不人道,而且很愚蠢。人也會傳染病給別人,難道要見一人殺一人嗎?得非典型肺炎的人該抓起來槍斃嗎?寵物鼠不清會有臭味,人的大小便不清難道不臭嗎?是誰要求小朋友養鼠又殺鼠的?是誰在沒告訴小朋友養寵物要常清理的情況下,就叫他們養的?
然後,我黯然慚愧,那些在我年幼無知的時代所養的蠶寶寶,牠們的結局比餓死似乎也好不了多少。幸好我現在長大了,也多了那麼一點點智慧,我現在的寵物不必過苦日子。
媒體再次扭曲善意
出於想阻止這樣的教育方式瀰漫在國小校園中,於是,我在電子看版上呼籲同樣飼養楓葉鼠的網友不要流於激情,理性的到台東縣教育局的留言版上表達我們的看法,希望引起教育單位的注意。
果然校長回應了,說沒有處死寵物鼠,但禁帶鼠類到學校,即使反對禁養老鼠的同好們提出一大堆資料,說明楓葉鼠與漢他病毒無關,國內外的學者研究資料都用上了,校方仍不改立場,釋出的善意僅止於不要求老鼠馬上死。一位屬名「游玄光」的教師更強調「此事論證的重點是『楓葉鼠對學生是否有危害』,只要這一項過關,對教育而言,其餘均非緊急事項。」「畢竟,於局、於學校均扛不起這重責。」
這就是人對動物的態度吧!只要人不受傷害、只要人不受侵擾、只要人不必扛責任,動物怎麼樣都沒關係。所謂愛心,只是在多餘時偶爾的施捨;所謂人道,只不過是人道在畜生道上稍微表示一點不知道真切不真切的心意罷了。
而辛啟松記者更在4月12日中國時報「城鄉小調」中兩度題及「愛鼠協會」之名,「希望『愛鼠協會』尊重對待寵物鼠的不同意見」。或許因此引起游玄光老師的聯想:「倉鼠若因某新聞而受無妄之災,也應由『倉鼠保護協會』、『倉鼠培育及銷售同業工會』、『○○有限公司』等類似性質單位(假設已存在),或是由相關愛護人士以個人名義提出申告、控告、求償。」
本人在此嚴正聲明:呼籲鼠友到台東縣教育局留言版為鼠請命的,正是在下。本人從未聽過愛鼠協會之名、未參加任何愛護動物團體,更非寵物業者,身份為單純學生,飼養老鼠兩年,目前身邊僅有一隻鼠。那些應我要求前往發言的鼠友彼此互不相識,更不可能結成什麼團體。請辛啟松記者在報導前先查明,是否真有「愛鼠協會」社團存在?
投胎切莫做寵物,一輩子生死苦樂都捏在別人手裡。(中正大學學生)
◎不一致的進步──評身分證廢捺指紋制的挫敗
現有的戶籍法捺指紋規定,
早已逾越了戶籍管理必要,
甚至有違憲之嫌,
其他國家也幾乎沒有此項條文。
但國內取消請領身分證需捺指紋的規定,
卻在立法院遭受重挫。
文▓吳挺鋒
自從游月霞立委多言賈禍後,雖然朝野各以「有罪同罰」的心態揪出對方惡行,要求一併移送紀律委員會,但平心而論,執政黨的立院黨團確實在該事件裡表現出合宜的應對與自律。特別是像葉宜津等執政黨的女性立委,對於涉及性別的言語污辱所提出不分黨派的抵制與譴責,尤其令人讚賞。
惟令人錯愕的是,該進步尺度似乎有曇花一現之象。日前,立法院審議「戶籍法」,竟然封殺行政院版的取消請領身分證要捺指紋規定,這毋寧教人詫異萬分。其中,葉宜津立委亦持反對態度,並大惑不解地詢問備詢的內政部次長:「究竟捺指紋侵犯了哪一項人權?」對此言論,恐怕當初為廢捺指紋而奔走的人權團體,對此也只得搖頭三嘆,難道普遍性的人權利概念與特殊性的(性別)人的尊嚴,真的在認知上那麼難以協調?難道能舉一者不能反三而推?
身分證究竟要不要廢捺指紋,早在2年前即已爭議不斷,而經過人權團體的反覆說服,政府行政部門才逐漸獲得廢除的共識。事實上,現有的戶籍法捺指紋規定,早已逾越了戶籍管理必要,甚至有違憲之嫌,其他國家也幾無此項條文。更甚者,以捺指紋來做為犯罪偵辦依據,更是落伍思維,效果可議,其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個的慣性思考,不啻明顯違反目的與手段的比例原則。遺憾的是,現在連警察臨檢都已受到大法官解釋的規範而不得不依法節制,奈何「每一個人」請領身份證時都得捺指紋的規定,卻被立委們視為理所當然。難道後者的侵犯人權之甚,不該被痛切檢討?
我們深以為憂的是,邇來弱勢群體的議題愈來愈受既有政治體系的重視,原住民的圖騰、女性的尊嚴,往往見諸於政治人物的言談。然此等尊重,往往卻在許多時候流於一種廉價的政治正確表態,以致於認識上的不一致、言行之間的落差,在在可見於當前的政治人物身上。這回請領身份證廢捺指紋的修正被立院所退,恐怕只是箇中徵候罷!
◎5月徵文
本月主題:學生變笨了嗎?
許多聲音都反映:現在的學生真是一屆比一屆難教!不是任性不受教、就是程度太差。教育部長官腔說,不要唱衰下一代,教育最前線的老師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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