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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已經不再穿刺伊拉克的天空

【婦女新知電子報】(正視護理人員犧牲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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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 女 新 知 電 子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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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期,2003年5月9日
♀♀♀【本期快覽】♀♀♀♀♀♀♀♀♀♀♀♀♀♀♀♀♀♀♀♀♀♀♀♀♀♀

正視護理人員犧牲的代價--婦女團體2003.5.4聯合聲明


飛彈已經不再穿刺伊拉克的天空,為甚麼我們還要靜走反戰29天?--參與團體聯合聲明

致 美國總統布希先生

抽籤,是平等與民主的開始-「思考子女姓氏多元化的可能」公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4.25新聞稿

 

何種家庭?誰的幸福?「家庭教育法」的立法與實施座談會--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3.26新聞稿

 

「不要叫我外籍新娘!」記者會--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3.13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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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護理人員犧牲的代價

--婦女團體2003.5.4聯合聲明

 

    和平醫院陳靜秋護理長於4/30在長庚醫院病逝,她是SARS疫情爆發以來第一位因公殉職者,也是一位盡忠職守的”護理人員”。同時,從媒體得知目前還有一位護理長處於急救狀態、更有許多其他的白衣天使也面臨被感染的危險。但在如此人命交關的時刻,我們發現這群和醫生同樣站在第一線挽救病患的護理工作人員,卻遭受到國家在工作待遇上的性別歧視。

 

政府在制定照顧SARS病患工作獎金時,以醫師一萬元,護理人員三千元之比例發放,我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大眾對護理的認知往往集中在「服務態度」,而不知道這只是專業皮毛表象。護理專業內涵至少包括「情緒勞動」和「情境管理」兩個層面。護理人員是醫療照護團隊中最接近病患,承擔著在醫師和病人之間進行協調溝通,使得分割的醫療體系得以運轉自如的工作。這樣的角色就像透明黏膠把一塊塊破碎的磁片黏起來,也像蓋房子的水泥把磚塊固著成形。透明膠和水泥的價值,通常是被人忽略的。除了情緒勞動和情境管理之外,護理的專業還需要很多的技術和知識。就以照顧感染 SARS 病患為例,這些技術包括翻身、拍背、抽痰、點滴注射與照護以及身體安撫等,也使得護理人員與病患的接觸時間遠比醫師和病人的相處時間更長、接觸的機會也更頻繁。這些技術有許多是醫生們並不知道要如何使用的。

 

在傳染病SARS的照護過程中,顯然護理人員因工作關係所面臨的危險也是最高的,但是她們所獲得的工作獎金卻不及醫師的三分之一。顯示補助決策者仍然在尊崇醫師是知識學群中的菁英,而貶抑護理照護工作之勞動價值。護理人員絕大多數是女性,性別平等意識又再一次的在政策制定中消失了。

 

和平醫院自4月24日封院至今,陸續有護理人員提出倉卒封院隔離政策的錯誤之處,包括缺乏分級隔離,沒有外界的支援,沒有接替人選輪班,必須不斷持續工作,沒有社區協助解決護理人員安家的問題等政策缺失。5月4日又有和平醫院護理人員自A棟投出字條,向外界求援。訴求她們需要呼吸器才能拯救SARS病患之生命。因為,護理人員所受的訓練是讓她們能在接觸危險時,照顧病人,並保護自己,而不是在沒有足夠裝備下犧牲自己。根據衛生署最近的一項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共有執業護理人員約82,750人,與全國人口數相比,台灣的護士所要照顧的人數約為美國的兩倍。也就是說,護理人員平時就在人力極度缺乏,薪資酬勞已然偏低的條件下工作。然而在面臨SARS危機時,又被要求犧牲奉獻,勇敢壯烈,但所獲得的報酬卻僅不及醫生的三分之一。專業和性別的歧視已然非常明顯。這是不是在告訴社會大眾,護士的性命也不及醫生的三分之一重要呢?

 

因此,針對此次SARS疫情,婦女團體認為所有醫療體系的專業者,包括看護工、護士與醫生,都辛苦認真的付出許多。既然大家都共同努力,政府就不應在補償措施上有差別待遇。婦女團體強烈要求:

 

1.調整護理人員及照顧工作者之工作獎金,應該比照與醫師工作獎金相同的標準發放。

2.儘速提出SARS照顧者子女家屬照顧配套措施。與民間團體合作,將部分SARS防疫基金,提供給SARS照顧者的子女及家屬社區照護補貼 之用。

3.前述兩項規定可溯及既往。

 

□連署書(連署截止時間5/9星期五中午)

1、團體參與連署

組織/機構/聯絡方式/聯絡人/e-mail: 

 

2、個人參與連署

姓名/聯絡方式/ e-mail:

         

請將連署文件傳回婦女新知基金會Fax:02-25028725;E-mail:hsinchi@ms10.hinet.net    聯絡人:伍維婷  Tel:02-2502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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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已經不再穿刺伊拉克的天空,為甚麼我們還要靜走反戰29天?

--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性別人權協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2003.5.2聯合聲明

 

美國的布希總統今天(5月2日)中午宣佈,美國攻打伊拉克的主要戰鬥行動已經完成,雖然美軍仍然佔領伊拉克,戰爭還沒結束。不過,這並不是我們決定繼續反戰靜走到6月1日的原因和理由。

我們的理由只不過是最明白不過的常識:

第一,反戰並不是反對所有的戰爭,反戰反對的只是不義之戰。美英攻伊之戰是不是正義之戰?開戰前提出的理由成不成立?帶來甚麼樣的災難和後果?這些都越到後來才越容易看得清楚,才越能檢驗明白。

不妨看看美國開戰前提出的四大理由:
─要消滅伊拉克貯存的大規模毀滅武器(幾十萬軍人和特種部隊加上高科技的偵測設備,到現在為甚麼還找不到這些武器?)


─伊拉克和恐怖組織「基地」的關聯(同樣的人員和設備,為甚麼到今天還找不到上得了檯面的證據?)

─伊拉克強大的武力威脅了中東和世界和平(海珊的部隊不是不堪一擊嗎?)

─「解放」伊拉克(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不受當地人民歡迎的美國軍政府和傀儡政權的形成,而伊拉克人民卻已為此付出了飽受戰火蹂躪、家毀人亡的代價,且不提對該國許多還沒有被發現評估的其他破壞。)

上述這些藉口本來在開場之前就飽受國際質疑批評,這些後果也早已被預告指出,但是布希政府還是鴨霸的一意孤行。為甚麼?是要控制伊拉克的石油?是要把伊拉克變成美國在中東心臟的基地?是為了同時威嚇美國的盟邦和敵人?是為了要確立「對美國好的就是對全球好的」獨霸原則?這些都需要我們的持續觀察和關注。

第二,台灣一向的確極為依賴美國政府,可是這是否意味碰到美國政府的言行時,我們就必須放棄獨立的觀察、思考和判斷?我們認為不然:

─正因為上述的依賴,我們反而更需要獨立的觀察、思考和判斷,以免依賴變成永久完全的依賴;

─即使必須和所謂現實妥協,我們必須:一、認清自己是在妥協的事實,二、知道自己妥協了多少,而兩者都有賴於獨立的觀察、思考和判斷所提供的基線。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努力減低不必要的妥協,建立台灣的主體性。

─尤其是在國際困境中的台灣,我們更加有必要建立這種建基於獨立觀察、思考和判斷的主體性和能動的潛能;

─即使在剛剛經歷九一一的美國國內,也有相當比例的美國公民反對布希政府侵略伊拉克的不義戰爭。有鑑於六十年代反對越戰的前例,如果布希政府繼伊拉克而進軍敘利亞、伊朗……,可以想見,反戰的美國公民也會越來越多。這是民主社會的常態。雖然民主化的歷史較短,台灣不也是民主國家嗎?

─如果我們的政府(不論出於何種考慮)選擇和布希站在一邊,為甚麼我們台灣公民不能選擇和反對不義之戰的美國公民(還有遍佈全球的其他國家公民)站在一邊?不要忘了,只有這種公民才是台灣受到侵略時會出於正義原則(而非利益計算)支持我們的人。

台灣雖然日日生活於戰爭的陰影之下,並且幾次瀕臨戰爭邊緣,但我們的社會卻極少對戰爭與和平的問題做過超越切身利益的嚴肅思考。有鑑於此,我們這幾個團體從4月13日起,舉辦了這個定時定點的每日反戰靜走。更由於上述的考慮,我們將繼續靜走到6月1日滿50天為止。

□我們誠懇地邀請其他台灣公民加入我們的行列。

□靜走時間:每天下午5點半到6點半

□靜走地點:中華路一段(成都路口)「錢櫃」KTV前人行道(近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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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美國總統布希先生

總統先生:

雖然沒有使用「勝利」的字眼,您今天的演說事實上還是一個勝利宣言。可惜的是,台灣和貴國雖然一直維持緊密的關係,我們卻無法向您祝賀您的勝利,因為雖然您贏了,海珊的獨裁政權也崩潰了,但是整個世界因為您的勝利所輸掉的卻遠遠超過您所贏得的。也許您也會想聽聽我們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判斷和結論。

首先,您的勝利只是更進一步證明了這場戰爭是不義的侵略之戰。
還記得您發動前所提出來的三大理由嗎?
第一是伊拉克所貯存的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幾十萬大軍加上無數高科技偵察設備,為甚麼到今天還找不到它們?
第二是伊拉克和「基地」的合作與聯繫:為甚麼以同樣的優越條件,您也還找不到任何上得了檯面的證據?
第三是伊拉克強大的武力對中東甚至世界和平的威脅:這場戰爭不正證明了海珊是如何不堪一擊嗎?

這些都是您自己信誓旦旦地說過的話,也是您不顧國際質疑一意孤行而證明您自己錯了的話。這使我們和國際上很多人一樣,相信您另有不能明說的暗盤目的,也懷疑您最後才提出來的「解放」伊拉克的說詞(您不也剛「解放」過阿富汗嗎?現在的阿富汗是甚麼樣的「民主阿富汗」?)。

為了這些不能明說的目的而顛倒是非,點燃戰火;而讓伊拉克人民飽受戰火蹂躪,流離失所;而使聯合國更加脆弱,國際規範徒成具文。這不是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領袖所應為,更不是以世界領袖自居的國家的總統所應為。

作為世界公民,我們必須向您所發動的這場侵略戰提出最嚴重的抗議和譴責。

其次,這場雖然以反恐為名,但事實上反恐早已有一個只要美國支持就能有效運作的良方。

沒錯,我們指的正是您反對最力的國際刑事法法院(ICC)。這個國際機制所處理的戰爭罪行、殘害人類罪行、殘害人群罪行和侵略罪行,正是本來可以合全人類之力懲處類似九一一罪行的最合乎國際法治原則的機制,也是全球絕大多數國家同心贊成而終於設立的機制。

沒有美國的參與,這個機制難以發揮作用。但是,如果有貴國的參與和領導,國際刑事法院卻絕對可以為人類的法治文明樹立一個新的里程碑。

可嘆的是,為了在出兵境外「單邊」行動的方便,貴國政府先是阻擾國際刑事法庭的設立,繼之稀釋其管轄權,再繼之以要求美國人民不受ICC的管轄,最後是您下令完全從ICC撤出。為甚麼?是因為怕像這次侵略伊拉克,美國軍人和官員將必須面對國際刑事法院的裁判嗎?

如果如此──而看來也如此──那麼您應該可以瞭解,當您說伊拉克之戰不過是反恐行動的一個階段時,為甚麼全世界的有識之士聽了都心驚膽顫而引以為憂了:當反恐的正當目的變成美國主宰全球的不當手段,人類經歷兩次世界大戰所建立起來的有關和平和正義的多邊共識將毀於一旦,我們的世界也將重歸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一個全球最強大的國家不能只是世界的軍事領袖,還必須是世界的道德領袖,權力必須和責任相伴;您就任以來的作為走的卻是促使人類文明倒退的方向。我們在這封信裏所說的如果是來自西方世界的反戰人士,您也許耳熟能詳。這次這樣的異議和抗議聲音來源卻是極為依賴貴國的台灣,或許有其值得您聆聽之處吧。

事實上,這也是許多貴國有識之士的聲音。歷史證明,「力即理」(Might makesright)無法長久得逞,敬請三思。

                                                                                               一群渴望ICC所象徵的文明世界的台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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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是平等與民主的開始-「思考子女姓氏多元化的可能」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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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4.25新聞稿

 

在台灣社會中,母親擔負照護子女的角色,在雙薪家庭,母親蠟燭兩頭燒,成為兼顧家庭與事業的女超人,但卻無法在法律上被肯認並實質享有平等地位。長久以來,子女姓氏的決定仍遵循父系社會「從父姓」的傳統,明顯違反性別平等及剝奪母親法律的權利。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一○五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顯見子女從母姓有許多嚴苛且不合理的限制,必須同時符合「丈夫同意」及「母無兄弟」二個先決條件。即便是「母無兄弟」的情況,許多婦女也無法獲得丈夫同意,不是難以開口,就是遭遇夫家斷然拒絕,同時又須背負原生家庭的期,讓婦女在兩個家庭雙重壓力的夾縫中生存、左右為難。

    本會曾協助的個案-馮女士所面臨的困境是,她雖有兄弟,但夫妻雙方均對子女從母姓達成協議、毫無爭執時,卻仍遭受國家父權法律的強制性介入要其「子從父姓」,其荒謬性不言而喻,本案因為戶政機關仍拒絕馮女士提出之子從母姓請求,而提起行政訴訟,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七一號解釋,認民法一○五九條第一項確信有牴觸憲法疑義,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我們欣見法官具有性別意識,確信民法一○五九條第一項有違反憲法男女平等原則而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我們亦期待即將卸任的第六屆大法官亦能具性別意識,於卸任前宣告該條文違憲,並以落日條款督促民法親屬編該條文之儘速修正。

    自從媒體披露立法委員章孝嚴在完成更改身分證的生父生母欄時,得以為了感念母親的恩德而維持母姓之後,婦女新知就接獲民眾詢問電話。從這些民眾的疑問,我們看見以法律強制規定姓氏所衍生之不公平現象。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我們對於子女姓氏應有多元的設計以符合更多民眾的需要,於是收集各國立法例,亦於本次公聽會邀請原住民參與說明各族群姓氏之習慣,期望提出更尊重個人自由以及體現兩性平權意涵的新規定。

    目前,法務部正進行民法親屬編之修正討論,法務部修法小組之草案雖對非婚生子女姓氏規定為從母姓,但對於婚生子女姓氏規定為:父母得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書面約定子女姓氏,未約定者,從父姓。所謂「無約定」有兩種情況,其一為父母一方死亡或生死不明而無法約定或拒絕約定;其二為約定不成。在應用上,父母雙方有合意而達成約定的情況不會有爭議,紛爭的發生往往來自於約定不成的情況,而法務部目前之修法版本將約定不成的情況規定為「從父姓」,換言之,只要夫不肯約定或堅持己見,即當然從父姓,這無異於宣布從父姓仍為子女姓氏之原則,亦即,該修正條文僅將現行法中「母無兄弟」始可約定從母姓之限制移除而已。

    本會提出後經過律師、學者討論之民法第一零五十九條修正條文,首先確立子女之姓氏可由父母約定為從父姓、母姓或父母之姓的原則。父母血緣各半,且戶籍法已有完整之登記制,不會發生血統混亂、淵源無法稽考之問題,故子女之姓氏,應放寬由父母約定之。如果父母未約定或是約定不成,為公平起見,於出生登記時,由主管機關以抽籤決定。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父不詳,故從母姓。若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其姓氏仍應由父母約定之,於無約定或約定不諧時,子女之姓氏似不予變動為宜,故仍從母姓。

    又姓氏實為人格權之一部分,所以人民應有決定自己姓氏之權利,但為顧及交易之安全及身分之安定,故准許成年之子女於有正當理由時,得向戶政單位提出變更姓氏之申請,但以一次為限。至於未成年變更姓氏須由父母之一方或未成年子女向法院提出聲請,並符合「未成年子女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或生死不明滿三年,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於其人格發展有明顯不利之影響者」法定事由,因此種情形之變更須經法院審酌,即不予限制變更次數。婦女新知基金會再次呼籲大法官會議能秉持平權理念,儘速作出具有前瞻性的解釋,促使公部門再檢討其修正草案實質上仍以從父姓為原則之合理性。更呼籲立法委員跨黨派推動新知版修正草案,讓父母得自由約定子女姓氏,不再以從父姓為原則,並將此兩性平權法案列入優先審議法案中,讓法律面的兩性平權能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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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家庭?誰的幸福?-【家庭教育法】的立法與實施座談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2003.3.26新聞稿


□ 何謂「正確」婚姻觀念?何謂「幸福家庭」?

    推動多年的家庭教育法在今年初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已於二月六日由總統府頒佈實施。此法通過雖能夠讓各地方政府在家庭教育推動工作上有較明確的法源依據,卻也引起各界不同的反映與意見,主要原因在於透過媒體呈現出該法係以「降低離婚率與單親家庭比例,及減少社會問題」作為立法背景,似隱含了對離婚行為與單親家庭的負面看法,令人擔心政府在此目標之下推動的家庭教育,是否會流於鞏固傳統婚姻與家庭意識型態之單一價值觀的宣導?而縣市政府針對適婚男女提供四小時的婚前家庭教育課程,也讓許多民眾納悶其具體內涵為何?究竟誰能夠告訴他們,何謂「正確」婚姻觀念?何謂「幸福家庭」?

    無論如何,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法案通過之後,更值得關注的實為各單位推動婚前教育與家庭教育課程的內涵與方式。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特別舉辦「家庭教育法落實內容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立法委員、教育部以及各地家庭教育中心工作者共同參與討論,針對家庭教育法理念、國內家庭教育發展方向與推動經驗,及多元家庭、性別教育等議題進行探討。

□反對進一步對弱勢者「標籤化」


    本會在長期致力提昇婦女權益與推動性別教育之過程中,亦十分關注家庭教育議題,我們肯定推動家庭教育對個人與社會的重要功能,但同時,我們也認為絕不能本末倒置地將許多社會問題導因於個別民眾或者個別家庭。首先,離婚率攀升與單親家庭比例增加等現象,係許多社會結構因素交織形成,諸如性別意識覺醒、經濟與就業結構、家庭結構改變….等,而離婚或者無婚姻狀態亦為應被尊重的個人生活選擇,並非代表負面的社會現象。

    再者,政府將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單親家庭訂為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的對象,似也有將這些型態的家庭「標籤化」之虞。我們都知道,孩子行為偏差與家庭暴力問題可能發生在各種型態的家庭之中,這些社會問題同樣有其結構性因素,即便上述型態的家庭經常面臨更多的困境與壓力,那也往往是因缺乏社會資源,以及主流社會附加之異樣眼光所致,絕不能就此倒果為因地將這些家庭型態與社會亂源劃上等號。

□ 家庭教育旨在學習「多元、尊重與平等」


    本會認為婚前教育與家庭教育必須跳脫「以降低離婚率與單親家庭比例為目標」的思考方向,才能避免陷入對「性別角色」與「幸福家庭」的刻板迷思之中。我們認為婚前教育或可提供民眾了解婚姻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社會資源管道,讓民眾有相關認知去衡量自身對於家庭型態、工作選擇與生涯規劃等方面之期待,是否能在婚姻生活中獲得實踐。

    具體而言,可以包括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財產制的規定、離婚的要素為何、子女扶養費與贍養費的規定如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因為法條的具體與可讀,才能在四小時的課程中發揮最大的邊際效益。

    同時家庭教育也應帶給民眾平等和尊重的觀點,例如夫妻財產分配、家務分工、性別平等的性教育與親職教育、好聚好散的愛情文化等。此外,在社會多元化發展之下,相關單位更應積極正視多元家庭型態,肯定單身、單親、再婚、同居、同性戀者……等,共組美好家庭的可能性,如此才可能打造具備多元與平等觀點的家庭教育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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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叫我外籍新娘!」記者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新聞稿2003.3.13


   ~為什麼說我是「外籍新娘」呢?我都已經是老娘了,還叫我「外籍新娘」!?

    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外籍新娘」此稱呼並不能適切的表現新一代移民女性的身分,許多「外籍新娘」朋友皆認為新娘的身分並非是永久的,而有人更進一步提出「我都已經是老娘了,還叫我外籍新娘?」的疑問。事實上,「外籍新娘」的稱謂只是再度強化新一代移民女性作為「外來者」的意涵,同時也揭露「新娘」與台灣夫家的連結身分,忽略了她們本身的主體性及獨立性格,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特地舉辦記者會,提倡新命名的可能,鼓勵「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票選以告知社會大眾她們喜歡什麼稱呼。

    在全球資本國際化的趨勢下,許多東南亞的女性與台灣人聯姻而成為新一代的移民,可惜社會大眾對於她們在台灣的處境所知不多。根據警政署九十一年的統計指出,外籍配偶主要來自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地,持有效外僑居留證的女性配偶為68,159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佔全外籍配偶的91.55%,而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統計指出至九十一年一月底止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居留者共計70,946人。儘管她們已經成為台灣的一份子,仍然必須忍受著制度上嚴重的不公平、社會上隨處可見的歧視,更缺乏根本的公民權利,明顯違反我國致力於保障婦女人權的原則。

許多女性新移民面對「外籍新娘」、「大陸新娘」台灣人所給予的稱呼抱持不同的看法,例如在婦女新知基金會所主辦的「請叫我---讓新移民女性說自己」徵文活動中一位「大陸新娘」說:

「大陸新娘」是公認的一種稱謂,然而,沒有永遠的「新娘」,當我年滿四十領到了台灣身份証,變成台灣歐巴桑的時候,我是不是還要在我的自尊和台灣人異樣的眼光中間掙扎,漸漸老去呢?

而另一位來自印尼的「外籍新娘」提出:
剛來時我是外籍新娘,轉眼六、七年過去,現在的我,身份證、國籍都有了。我是未來的主人,我已經忘記我是外籍新娘了,偏偏別人卻記憶猶新。

    本會希冀新正名能夠替換「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等稱呼,進而教育社會認識女性新移民已是台灣一份子,而幫助改善她們因外來身份所承受的歧視與偏見,同時肯定她們對這塊土地的貢獻以及落實其應享有的基本權益,使這群來自異地的女性新移民能將台灣視為一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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