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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教育苦旅61 中輟生輔導戰略面的思考(下)

═【立報】════════════════════════════

                                  

═══════════════════════《2003/05/29》═════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教育苦旅61 中輟生輔導戰略面的思考(下)

 

    他山之石 減輕著作權的限制 盼望已久的期待

 

    6月徵文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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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苦旅61 中輟生輔導戰略面的思考(下)

 

文▓Syrman

 

在教育苦旅59之中,我曾經嘗試先以檢視法律面來探討防治中輟學生的法律背景,因為長期以來,法律條文並沒有隨著時代進步而增修;另一方面,原本應該是代替政府尋回中輟學生的鄉鎮市強迫入學委員會,以及執行法律罰鍰的村里幹事,每年固定的兩次會議消化了預算,但只徒具虛名,導致國民教育期間學生中輟的比率逐年增加。也因為中輟學生人數的增加,社會上少年犯罪率的提升也成為隱憂。

 

學生中輟的問題,由立法層面一直到執行面,可以說是漏洞百出,可是卻鮮少有人願意思考關鍵究竟在哪裡。一般社區的家長在孩子成長到應該受教育的年齡時,如果社區鄰近有兩所以上學校可供選擇,多半會將孩子送到他們認為秩序比較好的學校去,以免孩子被學長姐給「帶壞」了,甚至願意多花一點錢,將孩子送到私立學校,統一住宿與管理。

 

這些家長所做的選擇,無非是想給孩子最安全的環境學習、成長。這樣的狀況在台北可能還看不太出來,但是在中南部一帶非常嚴重。這當然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都市化(註)來思考,但是本文不在這裡討論這個課題。以下將專就目前中輟學生的安置及輔導層面做說明,特別是教育服務役進入校園擔任協助輔導中輟學生協尋與復學工作。

 

說真的,我一直很想搞清楚一件事情:教育服務役男在輔導中輟生過程中的角色定位究竟為何?因為在現行的體制之中,具有教師證的役男只能算是中輟學生「追蹤與輔導」的一個小角色而已,存在於各校的輔導處室之中。主要的工作應該只是協助學校輔導處室,處理中輟學生的個案輔導、親職教育及協助復學等三項。但是我仔細檢視一下自己所做的工作,除了以上三項之外,還多了家庭訪問、電話訪問等等,原本應該屬於鄉鎮市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的工作業務,役男們或多或少的都承包了下來。役男們大概只差沒對這些有中輟孩子的家庭開罰單了吧!

 

我們應該被定位在協助的角色,協助學校的輔導處室安置回到學校的中輟學生,讓他們可以順利完成九年國民教育。但現在實際的狀況卻是:每一位輔導室處役男,都已經是實際執行中輟工作的大將了。

 

從中輟學生的通報開始,一直到協尋與復學,我想每一位曾經認真用心的役男,都有許多感人與痛心的故事可以講;整個輔導中輟學生的流程,相信一定也是我們這些終日和中輟學生糾纏的役男們最為了解,那些強迫入學委員會的幹事們,絕對不可能比役男們厲害。

 

整個教育體系之中,從最上面的中央部會開始,一直到最基層的各國中小,大家對役男在中輟業務方面的貢獻都讚譽有佳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思考一下役男的角色定位問題?原本應該有責任的人,是不是恰如其份的在其職位上努力著?如果有一天沒有替代役了,因為國內役男過多而延伸出來的替代役制度取消時,這些永遠存在的中輟孩子應該怎麼辦呢?

 

再者,雖說每一個具有教師證的役男,或多或少在修習教育學程的過程之中,都有修輔導學分,但是這絕對不代表每一個人都具備了可以輔導中輟學生的能力。記得有一位學長說得好:「我們都是替代役種子,把愛與關懷灑到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角落。」沒錯,每一位輔導處室役男都是「個別的」灑到需要他的地方!我們在到服勤處所之前,完全不知道我們會遇到什麼樣的情況。從陌生到可以獨當一面,完全都是單兵徒手作戰的經驗。

 

當過兵的都知道,單兵徒手作戰,是每一個士兵都應該具備的生存技能。但是絕大多數的徒手作戰功能不在於進攻,而是在於防禦,防禦到後方給予飛機、大砲的支援之後,再進行反攻任務。教育服務役男單獨深入學校和為數眾多的中輟學生周旋,希望可以把他們拉回到學校正軌的同時,依照目前的體制來看,也是在進行單兵徒手作戰。雖然有學校的師長可供諮詢,還是會有太多狀況讓我們不知所措。雖然中央及縣市政府提供了許多研習機會,但是就整個架構來看,我們要等到後方的飛機大砲支援作戰,可能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我在這裡所說的「飛機大砲」不是什麼有形的津貼什麼的,而是政府對於安置中輟學生的設施究竟如何?這些設施是否可以真的符合需要?替代役男進入校園之後,可否有密切的相互支援管道?這三個問題,也就是目前替代役男輔導中輟生的關鍵所在。

 

既然替代役男功能這麼多,在和中輟孩子們長時間的接觸,了解他們所缺少的可能是什麼、所急於需要的又是什麼、什麼又是讓他可否復學成功的關鍵之後,是不是就能夠提供中輟孩子的安置環境呢?答案是否定的。這些都得靠家長、學校老師及政府各部門的配合與支援。

 

如果說教育部的理想是把中輟的孩子們都找回來,讓他們可以在正軌的教育環境中學習,那麼,就應該提供這樣的學習環境給曾經中輟的孩子。他們可能是因為家庭結構的不健全而無法在學校中學習,政府就該將他從原生家庭之中抽離出來予以安置。他們可能是因為在學校的適應不良而無法在校學習,那麼政府就應該提供多元的學習環境及材料,給這些十分聰明的孩子。曾經中輟過的孩子需要這些,政府給予了嗎?政府擬定政策時考量過這些實際需要嗎?

 

以我所服役的縣份為例,本縣共有20個鄉鎮市,可是設有中輟資源班的只有四所學校換句話說,這20個鄉鎮市中,無法適應原本學校而需要轉換環境的中輟學生,都要到這四所學校裡去,平均每所設有中輟資源班的學校,要分擔5個鄉鎮市的中輟孩子。這,有可能嗎?這不是無形的加諸了該校各項的負擔?更何況,該校所屬社區的家長會同意嗎?

 

同時,這些學校都不提供住宿管理,這些孩子連距離自己家這麼近的學校都不願意去了,一所遠在天邊的學校,去那裡會適應良好嗎?每所國中小學校,或多或少都有著中輟學生的問題,所以中輟資源班就應該是整合該校所有的師資及資源,想辦法提供一個足以安置中輟學生的環境來。不論是師資、教材、上課的時間等等,都應該全面的重新設計。

 

服役的日子裏,我深深的覺得,只要用心去找、去和中輟的孩子多接觸,尋回中輟學生並不是一件頂困難的事情。在協尋方面,我們這些單兵徒手作戰的役男,如果可以聯合同鄉鎮或是鄰近鄉鎮的役男一起努力,成果會更為顯著。因為,中輟的孩子畢竟只是孩子,他們需要認同與歸屬感,中輟的孩子非常具有地理上的特性,同鄉鎮的總是會群聚在一起。輔導中輟學生真正困難的是尋回他們之後該如何安置。如果可以安置妥當的話,自然就可以順利復學成功。可是,時輟時復的案例是如此的多,如果在前線的大家都很努力在拼鬥了,這,該是誰的責任呢?

 

 

 

註:都市化所指涉的是人口由鄉村往城市移動的過程。台灣的社會從民國50年代開始,都市化越來越明顯,也造成了鄉村與都市人口年齡結構的顯著差異。鄉村由於壯年人口的大量流失,也造成年幼的孩子多由年邁的祖父母照顧。一般來說,祖父母給予孩子的少有管教,多為寵愛,因此,隔代教養也是中南部的中輟學生比例增多的原因之一。

 

 

(回目錄)

 

他山之石 減輕著作權的限制 盼望已久的期待

 

編譯▓賴明芝

 

黛博拉˙葛瑞格斯過去習慣用電影剪接的片段,作為「跨文化傳播」這門課的教學工具,她會把影片的聲音關掉,讓學生們透過人物的觀察,看看是否能夠得到些什麼。

 

有一次觀看1991年的美國電影《新岳父大人(Father of the Bride)》,班上學生很容易就能夠看出史帝夫˙馬汀所飾演的父親一角,對於未來的女婿偷走了女兒的心感到忌妒。然而,當學生們在看一部印度電影《西方是西方(West Is West)》時,他們沒有辦法輕易的了解主角在舊金山這個城市裡的所作所為。

 

現在,葛瑞格斯透過馬里蘭大學的網路教授這門課,不同以往的是,她不再利用影片教學了。一直到最近,美國著作權法都還限制線上課程不得使用這類的題材,除非,著作權擁有者已經授權他們使用,但這可能要付出龐大的版稅才辦的到,對過去在傳統課堂上使用這類題材的教授們而言,這個步驟卻是不必要的。

 

葛瑞格斯說:「這實在要花很多時間,所以,我乾脆不擔心。」

 

去年11月的時候,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一項法案,透過對線上課程所使用的受版權保護的教材使用規定鬆綁,來幫助葛瑞格斯這類的老師。這個「科技教育和著作權協調法案」修改了著作權法,好讓某些課程的教授們能夠把傳統教室裡使用的教材,放到網路課程,而且,他們不用付版稅,或是得先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有了各大學和版權所有人的支持,美國國會通過了這個案子。

 

但是,全美國幾乎沒有人能從這個新法規裡頭得到好處。老師們和學校行政人員表示,該法令對於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他們可以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規定得太複雜,也太籠統。

 

的確,新法令所帶來的困惑,讓所有的學術機構都踩了煞車。舉個例子,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和賓州州立大學就決定,不會把任何受到新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內容放到網路上的課程裡,除非,該法令的相關問題能夠獲得解決。

 

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圖書館查詢系統主任約瑟夫˙布藍尼表示:「我必須承認,我對於到底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感到相當困惑。」

 

*新法允許之事

 

新法規定非營利性質、且獲得公認的高等教育機構,可以把「非戲劇性的」書面作品的全文刊在網路上,比方說,新發表的文章和詩。部份的「戲劇性」作品和電影,也可以比照處理。只要這些作品都是為了教學,各校不用取得版權所有人的同意或是支付任何版稅。

 

能不用掏腰包支付版稅,實在是很吸引人,特別是對那些長期以來一直支付版稅才能在網路上使用他人作品的大學而言,尤其如此。比方說,西雅圖附近的貝樂夫社區學院要先支付50至100美金的費用給「國家地理雜誌」,才能夠使用他們的一篇文章。靠近費城的東方大學使用「財富」雜誌的每篇文章之前,也要先付5塊美金。把這些費用加起來,為了線上教學,馬里蘭大學的大學學院(University of Maryland University College)一年的開銷約在20萬美元,有了「科技教育和著作權協調法案」,這些錢都不用付了。

 

但是,隨著這些言論的出現,某些限制規定開始發揮效用;事實上,這些限制規定還蠻多的。該法令規定,各校在使用更多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於網路教學之前,要先制定書面的著作權法政策。教授們和相關人員也必須學習著作權法。學生們則要適當的了解到,這些網路教學所使用的題材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至於題材出現的時間長短,則必須符合課程需要的程度。而且,只有選擇這類線上課程的學生才能取得這些題材。

 

讓人覺得問題最大的規定是,授課人要做出「適切的」努力,避免學生把網路教學用的影音內容傳播給別人。雖然音樂分享軟體公司Napster已經停止營運,但是,第二代的類似網路KaZaA讓人們能夠以數位的方式複製流行音樂和電影,卻不必付任何一分錢給版權所有人。這類的分享軟體在大學生之間很受到歡迎。

 

即使如此,馬里蘭大學的葛瑞格斯還是不明白,真的有必要防止學生散佈這些網路教學的內容給其他人嗎?畢竟,沒有幾個學生會大費周章的下載一段30秒,而且又沒有聲音的「新岳父大人」片段。她說:「如果要的話,他們可以從網路上下載整部電影。」

 

(資料來源:高等教育紀事)

 

 

(回目錄)

 

6月徵文

 

SARS!殺死?喝沙士?

 

最近什麼新聞都沒有,只有SARS才是主角!搭捷運強制戴口罩、居家隔離、封城疑雲、利用SARS人身攻擊、12點之前要吃綠豆冰……反正現在最好不要出去爬爬走,大家窩在家除了看電視,也來談談「我的SARS經驗」,無論是防疫經驗、隔離經驗、還是「祖傳」秘方、感人事件,都歡迎大家投稿!

 

投稿方式:請將稿件mail到hyouki@lihpao.com,註明「每月徵文」。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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