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內容】 |
【討論區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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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書快報~季昀|莫齋
※ 報長的話~.深林
※ 性愛停看聽~「好色」與「下流」.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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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長的話~ by
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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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一期要晚個兩三天才發的,但看了個令人吐血的新聞,深林不吐不快,寫好了就發報了。詳情請看本期的性愛停看聽。 另外,有個小新聞也引起了深林的注意,也想稍微提一下:
據說去年暑假,DISCOVERY頻道曾播放了個節目,聲稱熱氣球原理起源於中國的燃燒線香讓蛋殼飛起來的遊戲(深林根本不懂那是啥玩藝)。結果台中市忠明國小的師生們照著作了一年,發現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大大困惑的他們寫了封Email去問節目單位,不意節目單位立刻寫信致歉--原來他們沒有經過證實就信口開河,這遊戲到底行不行得通他們也不知道!至於「成功」的電視畫面,事實上是電腦合成的!當時的節目製作人已經離職,找不到罪魁禍首啦!只好致上歉意。
這故事中有兩組偉大的人們足以給我們學習:一組當然是不把權威說的話視成理所當然的師生們。他們非得自己做出來,證實那是對的不罷休,這事實上就是科學精神最重要的態度。想當初居禮夫人教子女也是如此:她和一堆科學家朋友教孩子們的就是「懷疑精神」。她會故意教錯的事,教孩子們去證實:「為什麼魚在水裏不佔體積?」當小朋友自己發現連權威人物都會錯了的時候,她們對任何事都不會理所當然的接受了。難怪她女兒能得諾貝爾獎。
事實上,這群師生已經得到科學精神的果實了:他們因為這研究而獲得台中市科學競賽的冠軍。
另一組人是勇於認錯的節目單位。他們沒有為了面子,隨便胡扯一個答案,或是乾脆相應不理;反而誠實地告訴它人,他們錯了。這是文明的產物。我們看過多少小小的單位,不過有了點權利,那嘴臉就不一樣了,要他們認錯,那就像是要老虎脫皮給人;DISCOVERY是什麼樣的大機構,他們卻沒有一點官僚氣息。
勇於發現,勇於認錯,這是現代文明人的大課題之一。深林相信,這樣認真的男女,也會是極具魅力的男女。
深林◎個人電子報:野人的太陽|站地手札|明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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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啟》季昀的妞妞已經找到歸宿了,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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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那個男人不好色?」「食色性也」這句話似乎已經是男人們許多行為的藉口。到底「好色」是正常還是該羞恥的行為?
這或許要看怎麼個「好色」法。讓深林跟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
前幾天深林打完球回家,洗好澡,全家坐上車子哄小孩睡覺。涼風徐徐吹來,星光夜色與家家柔和燈火互相輝映,看著美麗景色,不禁心情愉快,才氣縱橫,尾大起來,詩興大發。正想吟詠新作的,準備去競選諾貝爾獎的詩,不意突然老婆冷不防一劍刺來:「據說我們兩性戰國的網路討論區上有人說你很好色……」
「什麼?」俺詩興全消。
「是有人說『horny』啦……是好色的意思嗎?」老婆睜著水汪汪的純潔大眼。
「Horny? 是……對,是好色,或者『發春』。是誰說的?」
「討論區有人嘛。」
「……」這下可好,俺一世英名可毀於一旦,好不容易在討論區假了那麼辛苦建立起來的崇高形象就要被拆穿,這麼得了?我開始努力思索如何鹹魚翻身。
「我不記得說過什麼話讓人覺得好色?」當然得先知道是在那裏露馬腳,再好好解釋掩蓋一番。
「哎呀,就是你常會說什麼圖書館有漂亮美女啦,什麼什麼那裏女生好看啦……我說你只是想讓討論區輕鬆一點,沒別的意思啦。」
嗯,老婆替我說話了,不過這一手還不夠遮天,我得好好想想更高明的招數以證明我的清白。怎麼著?發誓賭咒?一哭二鬧?還是相應不理?或是擺出清高嘴臉,堅持有人故意中傷,惡意栽贓?
想著想著,不禁有些腦袋發昏。忽然一句話從天而降,像有人對我說出真言,直如醍醐灌頂,令俺大大地茅塞頓開,差點就要去悟道修行去也:
「你是很好色沒錯。」
承認自己好色?唉,好吧。深林的確好色,吃這麼多年飯了還是死性不改。想當初還是翩翩美少年的時候,一次許多好朋友,有男有女,齊聚一堂在邊做事邊聊天。忽然一個女生裂嘴而笑,直直刺過來:「喂,深林,我覺得你很好色耶!」我那幾個死黨馬上樂不可支地笑起來。
另外,我一個同黨的女朋友也曾不知看到我幹了什麼好事,對著當時還是俺女朋友的俺老婆吃吃笑道:「妳的那個深林很好色喲!!嘻嘻嘻……」
可見深林好色是由來已久也,更可見這種氣質在俺努力掩藏下,仍在不知不覺中散發出來,昭然若揭也。
然而想想,我也不覺得需要辯解;我甚至不覺得自己有錯──除非我真的無意冒犯到任何女性。如果真是如此,請接受我的歉意;我的本意絕非如此。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一書描述一個有著巨大勇氣面對死亡的教授,對他多年前的學生的許多深刻啟發和教誨。那位學生──就是本書作者──在某一天帶著他的年輕漂亮妻子去看病重的教授。那教授看到她很是高興,毫不掩飾地告訴她,自己是個「有分寸和風度的老不修」(或是類似的話,
我有點忘了)。後來因為聽說她歌聲美妙,還請她唱首歌。她生性害羞,本來不會隨便唱的,但那教授一句話,她立即便唱。作者談到他的感想:他的老師時常有一種魅力,能夠很快便贏得人們的信任。
我覺得我的「好色」也接近那樣的類型。
我喜歡漂亮女孩。有時會有點昏頭,沒錯;但我不會越過不該越的界限,也絕不會表現出任何的不尊重。我幾乎不會掩飾對她們的興趣,但我希望的是和她們做朋友,了解她們,欣賞她們──最好是她們的外表和內心。如果一個女孩有外表而沒內心,我不會再瞧第二眼。
我似乎有個偏見:女性,一般來說,比男性高雅美麗而善良。這想法或許根本不對,但是是我個人的偏見。我覺得女孩子值得欣賞,更需要尊重和保護。一個有風度的紳士應該如此對待女性;換句話說,可以「風流」,但不能「下流」。
好了,說了這麼多,我還是承認:是的,我好色,謝謝……
但是什麼是「下流」呢?
瞧瞧二○○三年六月十七日報上這則精采新聞:
一天早上,彰化縣大城鄉某早餐店的老闆娘招呼客人,一個陳姓男子點了碗熱豆漿。大概老闆娘姿色不錯,當她兩手端著豆漿來時,這隻男子看店裏無人,竟伸手摸她胸部,說要吻她,還問她有沒有過性高潮,可不可以形容高潮的聲音給他聽。等喝完豆漿,還拍一下她的屁股才離開。
老闆娘哭了。她不甘受辱,提出告訴。第一審判決有罪,那隻動物不服,提出上訴(我不懂他還有臉提出上訴,不過看結果我們就知道了)。結果第二審,台中高分院某個尾大不完的法官判「無罪」。報載:「高分院法官認為,陳姓男子的行為與強制猥褻罪構成要件不合,僅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調戲異性的規定」。深林根本聽不懂這些高深的話的意思,好像是在說「無法可管」。所以那法官認為,「只能由被告依其誓言接受上天懲罰,以稍彌補被害人身心所受之傷害」。
哇哈哈!台灣男人又有福啦!現在不只是強吻無罪,連摸胸、拍臀、要女人叫高潮都無罪,深林又開始躍躍欲試了也!
深林真的有個疑問:那位可敬的法官的太太女兒或母親,若也給人家來個摸摸茶,是不是也無罪?以後是不是只要高興,男人都可以在街上摸他喜歡摸的奶子?這個判決,深林個人認為充滿了對女性的踐踏和性目標化。
這就是下流。事實上,整件事情都讓我感到噁心想吐。
是不是我們在「兩性尊重」的文明上,還是未開化的國家?
「好色」是天性,只要控制得宜,可以是很得體的文明行為;「下流」則是把自己的慾望毫無控制的吐到別人身上,骯髒腥臭,法理不容。只有我們學習到「尊重」才能區分出兩者的不同。
悲哀的是,我們之中,包括高高在上的法律權力人物,似乎還有許多人分不清兩者的不同。
深林◎個人電子報:野人的太陽|站地手札|明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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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報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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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過去男人的禁錮思想,就因為一開始男人天生力氣比較大,打架比較會贏,所建立的一個不公平社會權力分劃。而之後,除原始的原因外,也再因為盲從的驅使,使這不公平得以一直在明明女生也不差的情況下,一直流傳了好幾千年。還好經過歷史上的多位女性先烈的努力,這情形到現今已經大幅度的改善了。雖然還是不臻足夠,比如說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尾巴。但是以後像信這情形,也會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慢慢的得以消失吧。希望這一天趕快來臨……
回覆:沒錯!然而這一期所提到的新聞,又讓我們再一次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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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sent:訂這份電子報,真是個明智的選擇~每次一打開outlook,我第一個就想看這份電子報寄來了沒~真的很好看呢~^^裡面的文章,觀點講得很中肯~站長的文筆也相當好呢~
有時候我也會讓朋友們看看裡面的文章,他們都說,收獲好多^^
回覆:哎呀!Cresent,真是太謝謝你的大大的鼓勵;事實上,這實在太抬舉我們了,別人看了搞不好會以為我們站長沒人捧場,假裝別人在自吹自擂呢!謝謝你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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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人:有關雙響炮的那部份,
出自雙響炮第 1 集 61 頁:A
在家門口除草,和他的兒子說:「唉,孩子,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接下來,看到他的老婆採購後滿載而歸。等老婆走後,A指著老婆說「那是咱們家那本經的作者。」
回覆:謝謝你的訊息!你的意見讓我們這份電子報更加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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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墮落:(給季昀)=>"< 要出國唸書喔……那請記得要準時交稿,別因為在國外就偷懶=_=+!其實妳家妞妞也可以跟妳們一起去留學,不過聽說要檢疫一個月左右吧。祝妳們在國外一切順心,
妞妞有個好歸宿。
回覆:當然,我們會盯著她催稿,不會讓她偷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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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您好,上一期沒有收到,今天才回去看了第84期的「和他/她在一起,我對自己的感覺如何?」「你的另一半,曾經做了什麼最令你感動的事嗎?」前幾天恰巧看到一篇文章,作者說,和她的另一半在一起她感到很快樂。有時候對於某些事,我們會覺得太理所當然,忘了對方的奉獻,忘了去取悅對方。當愛情從一開始的甜蜜化為之後的清淡時,學著去體諒對方,了解對方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不是一味地把自己的觀點加諸對方身上,是一門重要的課題。感謝深林的這篇文章,讓我對於雙方的相處關係有了新的體認^^
回覆:謝謝妳的支持!不過妳說沒收到報?希望這期妳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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