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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核生化之戰 怎麼和平共存呢?

═【立報】════════════════════════════

                                  

═══════════════════════《2003/06/30》═════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核生化之戰 怎麼和平共存呢?

 

    教育論壇 從一紙公文看台灣教育亂象

 

   名人ABC 林芳玫:循興趣議題學英文事半功倍

 

   7月徵文 關於畢業典禮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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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生化之戰 怎麼和平共存呢?

 

■實習記者呂菁菁專題報導

 

四月下旬SARS疫情隨著北市和平醫院爆發院內感染開始迅速蔓延,嚴重的疫情不僅使得台灣倍世界衛生組織列入旅遊警告區,更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帶走近百條寶貴的生命,而令人感到痛心的是其中有不少是站在第一線的醫護人員。

 

在和平醫院封院隔天便有不少醫護人員企圖衝出封鎖線,不斷的對媒體吶喊:「我又沒生病,為什麼要被關在這裡?」有的甚至因為害怕交叉感染而放聲大哭,因為和平封院是無預警的,有部份民眾只是去探病就莫名妙的被關在裡面,內心恐懼的程度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跳出來抱怨醫院裡面根本像菜市場,封院的問題、缺失一一浮現。

 

其中攸關人命的兩個最大問題就是:一、院方隱匿疫情?二、醫護人員的防護裝備齊全嗎?倘若院方高層一開始便刻意隱匿疫情,那麼醫護人員根本很難察覺,自然不知道要做特殊的防護,一但被分配到照料SARS病患,就等於赤裸裸的處於一個充斥病毒的高度危險空間。其實在陳靜秋護理長殉職後,他的先生唐四虎就公開對媒體表示:「陳靜秋早在4月15日就發病了,而且當時她並不知道自己是要照顧SARS病患。」

 

而相同的悲劇不只發生一次林重威醫師及鄭、林兩位護士,可能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染病不幸過世。雖然根據醫師法第21條「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及第24條「醫師對於天災、事變及法定傳染病之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之義務」,顯然救治病患的確是醫師的義務,但是醫師的生命財產也應該受到同等的保障,要任何一位醫護人員毫無防護的去照料病患,對他們而言確實不公平。然而身為醫師本身又有什麼看法呢?

 

針對這個問題,台北榮總實習醫生楊炎穎表示:「人當然一定要救,但是如果事先沒有做好完善的防護措施,我也不敢去救人。」另一名高雄長庚的鍾姓實習醫師也有相同的想法。

 

提及隱匿疫情的問題,鍾同學說他4月24日至5月15日都待在高雄長庚,當時他還常與在台北實習的同學通電話消遣對方:「你們台北是疫區啦!」他完全沒想到,才隔幾天,就因為有前去看診的病患隱瞞病史,而造成高長的院內感染。他認為醫師為病患看診救治固然是義務,不過病患刻意隱瞞病史真的很要不得,這樣不但害人又害己。至於高長院方是否有隱匿疫情,他則認為先前已有和平這血淋淋的例子了,所以院方應該不至於隱匿疫情,但院方並沒有告知他們任何有關SARS疫情發展的情形,他也是透過媒體的報導才得知消息的,因此他多少可以體會當和平緊急封院時,院內所有人員感到無助、恐慌,甚至覺得自己被孤立的心情。

 

請兩位實習醫生描述自己服務醫院的情形,他們都不約而同的表示:「醫院的氣氛真的蠻詭異的,可以明顯感受到院內上上下下每個人都處於高度的警覺狀態。」可見在和平封院後,多數人就已經感到事態嚴重,都紛紛提高警覺。此外,一位實際照顧過SARS病患的實習護士梅子(化名)坦言,在照顧病人之後,會一直處在高壓力狀態,不知道自已是否安全,與家人相處之間便會有距離,雖然知道病患有發燒現象才會傳染,可是即便事前已做好了完整的防護,心裡還是會毛毛的。而且家人也會擔心她的安全,總是不斷的叮嚀要小心謹慎做好防護。

 

梅子認為自己身為護士,去照顧病患是理所當然的,即使會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壓力,但不至於讓她想退縮抗拒。只是她發現自己受到排斥,她察覺得出來有些民眾會懼怕與她們接觸,她強調:「目前醫護人員在照顧治療中的患者,都採三級防護和清洗、消毒之技術,防止感染,所以大可對照顧者減少排斥心理。」而且現在部分院內人力護理照顧不足,醫護人員對SARS也存有恐懼,因此她希望一般民眾能以平常心看待她們,使所所有的醫護人員對抗SARS都更有信心。

 

雖然多數醫護人員在這段抗疫期間都盡心盡力,甚至賠上性命,但仍舊有醫護人員沒有站在第一線,選擇保全自己的生命,例如和平醫師周經凱。即使外界對也的批評聲不斷,相關單位也對其遲遲不歸院的情形做出處分,他還是不為所動。

 

其實對於周醫師的做法,外界很難客觀論斷,因為根據部分在和平封院後外流的醫護人員日記,或是壹周刊潛入院內所拍攝到的照片,都足以顯示和平的確是倉促封院,而且內部管理調度也有明顯的缺失。然而在和平前院長吳康文、感染科主任林榮第及仁濟醫院院長廖正雄,都已相繼依醫師法第25條(註一)、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註二)及第29條(註三)等相關法規受到處分。

 

反觀政府當局是否也應該要有足夠的危機處理能力,而非缺乏危機意識的沉醉於短暫的「三零」(零死亡、零社區感染、零移出)成就中。在許多醫界人士認為應該把SARS當作一場核生化硬仗的同時,政府卻遲遲無法確保第一線醫護人員的防護安全,那麼試問怎麼可能打勝仗?

 

 

 

註一

 

醫師法第25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

 

五、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註二

 

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

 

本法有關傳染病防治事項,國民及社區、醫師、醫療(事)機構應遵守下列事宜︰

 

一、國民應維持良好之個人衛生習慣,維持家戶及社區環境衛生,以預防傳染病發生;如有疫情發生,應即配合接受檢查、治療,共同改善社區衛生狀況,以消除傳染病之病原。

 

二、醫師應依規定報告及採檢、轉介傳染病病人,防範感染擴大,並配合各項公共衛生措施施行,以善盡社會責任。

 

三、醫療(事)機構對傳染病病人應善盡照顧之責任,防範機構內感染發生,並不得拒絕提供醫療(事)服務;其經主管機關指定收容傳染病病人者,不得拒絕收容。

 

註三

 

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

 

醫師診治病人或檢驗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視實際情況立即指示採行必要之感染控制措施,並報告該管主管機關。病人情況有異動時,亦同。前項病例之報告,第一類傳染病應立即報告;第二類傳染病及第三類甲種傳染病,除開放性肺結核外,應於24小時內完成;開放性肺結核及第三類乙種傳染病應於一週內完成,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調整;第四類傳染病,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指定時,規定其報告時限。醫師對外說明相關個案病情時,應先完成報告,並經證實,始得為之。

 

 

(回目錄)

 

教育論壇 從一紙公文看台灣教育亂象

 

■羅德水

 

就在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正忙著籌畫今年度畢業典禮事宜之際,各校突然於6月10日接獲教育局公文,指出由於教育局「接獲輿情反映」,為維護學生受教權云云,要求各學校於畢業典禮當天應正常上課。

 

雖然教育局倉促的決定為各校帶來不便,筆者還是樂見教育局「依法行政」的決心,更期待這會是所謂教學正常化的開始。儘管如此,從這一紙公文倒也凸顯了存在已久的教育亂象。

 

首先,是教育行政的官僚心態。長期以來,台灣的教育官僚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迷思,大概所有第一線的中小學教師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何各級教育行政官僚這麼喜歡發文?多數教師真正頭痛的恐怕不是教學工作,而是處理各級教育行政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公文,如果在發文的同時有考量到學校承辦人員的負荷倒也罷了,偏偏多的是早上來文、下午就要報局的所謂急件。其實,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文早已釐清教師與公務員之間的法律定位,還請各級教育行政官員多多尊重教師專業,千萬別動輒將教師當作下屬使喚。

 

其次,如果畢業典禮放假是「依法無據」的錯誤,教育局不也是難辭其咎?為何放任這樣的錯誤一錯幾十年?最後竟然還要家長提醒,到底教育行政的專業在哪裡?以畢業典禮為例,其實絕大多數教師反對的並不是當天正常上課的措施,而是教育行政當局令人不敢領教的決策模式,看看前陣子教育部荒腔走板的大考題型決策過程,此次教育局處理畢業典禮顯然也是不遑多讓,口口聲聲要教師提升專業素養的教育行政,或許也該加強自身的專業能力吧!

 

再者,到底存不存在所謂的「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本位課程的規劃是九年一貫的重要內涵,也正因為如此,各個學校依個別條件與學校傳統考量,有將畢業典禮安排於夜間舉辦的,亦有於假日辦理者,不正是所謂學校本位課程之體現嗎?以敝校為例,畢業典禮當天一至四年級停課,五年級到校觀禮歡送畢業生不僅是行之有年的傳統,其實更有著不得不然的苦衷,由於場地限制無法容納全校學童一起參與畢業典禮,加上舉行典禮難以避免的音量勢必影響上課,更何況校園可能湧入上百位家長,許多一到五年級的老師可能是典禮的工作同仁,甚至也想歡送畢業生……在這樣特別的日子強要在校生到校上課,到底是維護還是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最後,請徹底檢討所有「依法無據」的各項措施。相較於畢業典禮放假一天的依法無據,台灣的教育行政,無論中央與地方,充斥著更多「無法可依」甚至是「有法不依」的亂象。

 

以中央為例,教師待遇不僅長期無法可依,尤有甚者,當「行政程序法」要求各行政機關應於二年內以法律取代「無法可依」的行政命令時,教育部竟然還是「有法不依」,不但不思儘速謀求法案之通過,竟然還與台聯黨團聯手杯葛「教師待遇條例」之立法進度;再說各地方教育局,明明部頒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清清楚楚寫著小三開始教授英文,又有多少縣市只消一句冠冕堂皇的「國際化」,就可以改變義務教育的學程?明明「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又有多少縣市大搞所謂的主任培訓?凡此種種「依法無據」的現象真不知道還有多少?

 

話說回來,一年一度的畢業典禮也不是沒有值得檢討之處,筆者以為,與其言必稱維護學生受教權,倒不如徹底檢討畢業獎項以縣市首長命名的怪象,以及典禮中處處可見的官員民代身影,真正把畢業典禮還給學校、還給老師、還給我們的孩子。

 

(國小教師)

 

 

(回目錄)

 

名人ABC 林芳玫:循興趣議題學英文事半功倍

 

圖文■中央社

 

「我覺得台灣人對學英文太緊張、太焦慮了,其實學語文只是興趣延伸,譬如喜歡旅遊,就專心研讀英文旅遊資訊,學習效果一定事半功倍!」行政院青輔會主委林芳玫說,只要把嗜好結合學習,強化閱讀習慣,學好英文遠比想像中簡單許多。

 

林芳玫承認,自己從小對英文並不是特別喜好,只是不討厭學,學英文的過程與過去一般人相同,國中開始學,歷經高中及大學聯考,中間完全沒補習。

 

她在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不要把學英文看得太嚴重,學英文和營造國際化沒有直接關係,而且學英文之餘一定要同步學好中文,兩者相輔相成。

 

「我覺得議題取向式學英文非常有效,我很喜歡旅行,尤其是到富含藝術人文的歐洲國家,因為有興趣及需要,我會讀很多旅遊資訊、博物館界介紹,無形之中很多英語語法、用字及常識都學到了。」林芳玫說,台灣學生視學英文為苦差事,就是盲目的死K,不但效果有限,興趣都喪失了,其實,學英文應該是顛倒過來,專攻喜歡領域的英文。

 

她說,一般而言,台灣民眾的英文發音和程度在亞洲國家並不差,缺點是欠缺對議題的思考;她舉很多記者在採訪外國人士時,講得一口好英文,但對方卻經常聽不懂,或是在研討會上問外賓與主題無關的問題,這都是思考與邏輯方面的訓練不夠。

 

林芳玫強調,雖然教改後,英文學習方式及教法與過去不盡相同,但不可否認,過去的學法確實能學得很紮實,而且現在年輕人有的連中文都不好,甚至寫一份中文的報告或履歷都有問題,絕對會影響英文學習。

 

林芳玫被視為是民主進步黨政府中的女性政治菁英之一,青輔會的業務部分和教育政策有關,她認為,台灣應該視推動英文教育為「輕鬆事」,不要把英文特殊化,就不會有學英文的心理障礙;此外,她也肯定教育部引進外籍英語教師的政策,這樣可讓小朋友提早接觸外國人的語境,對日後的學習有正面幫助。

 

 

(回目錄)

7月徵文 關於畢業典禮

 

受到SARS影響,今年不少畢業生都沒有畢業典禮、或是變成有點沒看頭的網路畢典。關於畢業典禮,您有沒有特別的回憶?特別的想法?特別的好點子辦畢業典禮?無論是曾在畢典後「算帳」、或是分手、報仇……歡迎您寫下難忘的畢業典禮與大家分享

 

投稿方式:請將稿件mail到hyouki@lihpao.com,註明「每月徵文」。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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