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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流浪教師問題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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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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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社論】流浪教師問題的解法

 

【左右看】有名無實的低收入戶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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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流浪教師問題的解法

 

在這一兩年間,台灣的中小學校出現了一項新的「景觀」,也就是每年暑假有一群已獲得教師資格的準教師,為了謀得一個教師職位,必須每日忐忑不安地上網搜尋機會,而後報名、參加甄選,接著在一場錄取機率遠低於一成的激烈競技落敗後,還來不及檢討或自憐情傷,又必須準備下一場的甄選秀。一直到7月底各校人事聘任已齊,這場堪稱職場上規模最大的選秀會,才算告一段落──出局者再經一年的生聚教訓,明年重新來過。

 

這個現象並非始於今日,但在今年,這群南北奔波、逐教職而居的準教師有了新的名字,他們叫做「流浪教師」。

 

十萬流浪教師的出現,源自於教育部的「自由化」政策,在此一政策下,過去專由師範系統培訓教師、再據以分發的「計畫經濟式」教師培訓與任職體系完全崩潰。由於公費生名額減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與教育學程中心的大量設置,使得教師體系的「產業預備軍」大增,他們且須在「自由化」下的職場中自行謀職,遂出現了此一足堪比擬歷史上清初「圈地運動」出現後、流離失所農民數量大增的流浪教師現象。

 

這樣一個由各校自行甄選、準教師自行投帖問路的教師甄選,由於不斷傳因各校自辦甄選而弊端叢生(內定、索紅包)後,監察院終於介入調查,並指出「勞民傷財」與「甄選不公」的兩大弊端,要求檢討改進。的確,目前的教師甄選制度問題重重,也極易給予藐視道德法令者以上下其手之機會,但若教師甄選再回歸由各縣市教育局統一辦理,是否就能解決問題?恐怕很難!

 

事實上,各校自行甄選教師確有其意義與必要性,因各校可衡度目前學校之發展計畫與具體所需,自訂規則與考題,據此以濾選出最適合該校之教師;若由縣市教育局統一辦理,弊端未必可免,且由於參與甄選人數必定更為龐大,又缺乏具體之選擇方向,甄選通過之教師在分派後未必能符合學校所需,對於各校之發展將有妨礙之虞。

 

要解決教師甄選中所出現的公平與合適與否問題其實不難,首要之務乃在於建立教師做為一專業工作之價值與規範。正如同醫師被認定為專業工作一般,因此醫師資格與執業執照就必須經過醫師公會的認可。教師工作亦然,若由校長一人統辦教師甄選工作易生弊端,那麼,就可以賦予(各校)教師會法定位置,明訂教師甄選由教師會偕同校長辦理,如此一來,整個甄選工作便可結合校長之辦學規劃與教師之專業審核,濾選出既符合學校需求、又具備專業能力之教師,並可避免一人操盤所易生之流弊。然而,此議必先確立教師專業工作之價值與獨立性的觀念,但在台灣的環境下,人人都想逾越規範、充當指導者(特別是民意代表與家長會),教師團體能否建立起此一地位?很難說。

 

 

(回目錄)

 

【左右看】有名無實的低收入戶

 

【左看】為德不卒

 

■胡寧寧

 

相較南韓低收入戶佔全國總人口的3%,在貧富差距日顯懸殊且「新貧」隱憂已然浮現的台灣社會,全台16萬低收入戶僅佔全國人口0.7%的比例,直戳目前台灣低收入認定資格的嚴苛。

 

有鑑於此,日前內政部召開會議,研擬修訂現行社會救助法的貧窮線標準,讓更多窮人得以納入中低收入戶的行列,從而享有多項與之掛勾的補助。面對貧者日眾隨之而來的社會矛盾,調整貧窮線本是反應時宜、不得不然之舉,然執掌預算編列及控制的主計處馬上跳出,明言地方得自行解決放寬標準後的財源問題。

 

於是乎,我們看到的是一塊掛在牆上卻吃不到的牛肉。中央請客要地方買單,可以想見即使放寬貧窮線,地方卻大可運用行政裁量再行設限以利解套。再者,通常需要補助人口相對較多的縣市,也是平均所得較低、財政能力較差的縣市,卻因低收入人口比例較高,需要負擔更多的費用。所以此舉表面看似利多,實則製造城鄉更大的鴻溝。

 

屆齡教師無法退休的殷鑒不遠,出現一堆有名無實的低收入戶,亦可預期。無實質財源下的調高貧窮線之舉,不過是當前賦稅不公的變裝秀,實為德不卒!

 

(文字工作者)

 

【右看】扶貧是為了脫貧

 

■陳正心

 

內政部擬修法調高最低生活費標準,該標準即為現行社會救助法中認定低收入戶的貧窮線。由於國庫日窘,調動該標準隨之而來的社福支出,主計處主張應由地方自籌財源。對此,弱勢團體直言,放寬標準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放寬標準確實不能解決問題,並將衍生出可能的投機行為。比方說雖不被認定為低收入戶、但接近貧窮線者,卻因符合與否將出現全有全無的命運,這樣的誘因不免使邊緣貧窮戶想方設法成為低收入戶,如此將失去立法原先的意旨。

 

回歸社會救助本身的目的,「扶貧是為了脫貧」。行之有年的社會救助法確實該修,但重點不應放置在放寬扶貧的資格,而應該是重新調整扶貧的方式,牢固地樹立起有勞動才有生存權益的正確價值觀,否則一味地放寬扶貧資格,卻不在脫貧的途徑上予以配套,結果將走向「貧者越貧」的沉淪淵藪。

 

跳脫不出這樣的怪圈,相當程度實應咎責台灣的「政策買票」,老農津貼加碼的戲碼即為例證,大選將至的今天,放寬社會救助法的用意亦如出一轍,不同的是,這回還想將買單責任丟給地方。奉勸為政者,正視脫貧之道,始為正道。

 

(政治評論者)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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